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刘毅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32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0-027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的董事6名,全体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收入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0万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毅先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授信机构、授信形式及授信金额,有效期为一年,并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0-029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姚凯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收入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0-028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安医疗”)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进行了修订。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的要求执行新收入准则。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应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收入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2020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主要经营业绩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与经审计年报报告不存在重大差异,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月12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公司参与投资的“Essence iSeed Fund SP”基金持有100%份额的子基金iSeed Ventures Fund Ⅱ已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Care Innovations, LLC.(以下简称“CI”)的全部股权。CI公司的溢价导致Essence iSeed基金2019年末公允价值的大幅增长。根据新金融工具分类会计准则,公司将该部分金融资产在2019年12月31日较本会计年度期初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有积极影响。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五、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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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彤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勤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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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彤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勤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刘毅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0-026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