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以现代种业产业化为发展方向,利用现代生物技术,主要从事农作物高科技种子及种苗的研发、繁育、推广及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杂交水稻种子、玉米种子、蔬菜瓜果种子、小麦种子、食葵种子、杂交谷子种子、油菜种子、棉花种子及综合农业服务等,其中水稻种子、玉米种子、蔬菜种子为公司核心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生产采购模式
公司的生产和采购一般采取“公司+代制商(大户)”的委托代制模式和“公司+基地+农户”的自制模式以及公司流转/租赁土地自办基地模式,其中委托代制模式和自制模式为公司目前主要的生产采购模式。
委托代制模式,即订单模式。公司委托诚信度高、制种技术和组织能力强、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代制商(大户)进行制种。公司与代制商(大户)签署种子委托生产合同,代制商负责组织进行种子生产,公司提供亲本材料,提供生产技术方案参考意见,并安排生产技术人员对田间质量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待种子收获后,代制商将种子交付公司,经公司检验合格后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将种子款支付给代制商。在委托代制模式下,如出现自然灾害、技术方案不当等情况影响制种产量,主要风险由代制商承担,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生产成本补偿。
自制模式,即公司与村/镇基层组织及农户签订三方生产合同,基层组织负责当年生产面积落实、田间生产除杂、种子收购等关键技术与环节的协调与组织,农户负责田间操作,公司委派技术人员驻制种基地进行全过程技术指导与管理。种子收获后,农户将种子交付公司,并经公司检验合格后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将种子款支付给农户,同时支付基层组织一定的管理费用。在自制模式下,如出现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损失,风险主要由农户承担,公司会酌情进行补偿;如因技术方案偏差造成的减产,风险由公司承担。
自办模式,即公司流转/租赁一定的土地,派出管理人员自主组织生产及管理工作,自办模式下的生产风险和收益均由公司承担。
近年来,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支持农作物种子生产的政策性保险,鼓励保险企业、制种企业和制种农户探索制种流程商业化保险,对防范与减小制种企业和制种农户的生产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销售模式
除少数区域或品种实行直销或省级代理外,公司的销售主要采用“县级经销商—乡镇零售商—农户”的三级经销商分销模式,即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规定各级经销商在某一区域(乡镇、县、市)内代理销售公司的某些品种,该协议一般每个业务年度签署一次。
公司主要采用收取预收款的方式来执行“先款后货”的销售政策。所有销售均以销售协议确定各方权利义务,并按照销售协议约定的销售内容和发货时间向经销商发货,对于少数合作时间长、信用等级高的经销商,公司会适度给予一定的授信赊销。
公司主要通过物流公司发货,在产品发出并取得物流公司货运单时,产品风险已转移至各级经销商。对于部分品种或区域,公司按照约定的退货量标准接收退回的种子,并及时进行拆包等处理,确保种子质量不受影响,超过协议约定退货比例的,经销商须承担一定的退货费用。国外销售方面,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后,产品风险已转移至经销商,不存在退货的情形。
(四)研发模式
公司自成立至今,“市场与产业导向、信息与资源共享、标准与评价统一、分工与协作明确”的研发创新工作原则得到深入贯彻,已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商业化育种体系。按照“标准化、程序化、信息化、规模化”要求,建立起各环节紧密分工协作的分阶段创新流程,全面覆盖生物技术平台、传统育种平台、测试评价平台,并提出了“提升生物技术平台、夯实传统育种平台、完善测试评价平台、扩大研发队伍规模、统一多作物研发平台”的长期目标。得益于商业化育种体系的建立,公司目前已培育出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为公司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创新产品支撑。
1、研发布局
强大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是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之一,也是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实现战略目标的基础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以科技委员会为科研议事决策机构,统筹负责科研管理及研发布局,以总部研发中心及科技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执行推动部门,遵从一体化研发布局设计,不断整合优质资源,完善创新体系,延伸创新单元,规范、完善种质资源管理平台,持续推进国内外科研基地建设。
其中水稻以湖南为籼稻研发指挥中心,湖南亚华种业科学院及民升种业科学研究院商业化育种团队以国内杂交水稻为育种方向,辐射长江上游、中下游、华南地区选育高产优质绿色水稻新品种;以海南为国际水稻研发中心,辐射印度、印尼、孟加拉、越南以及巴基斯坦等“一带一路”沿线水稻种植国家;以南京南方粳稻研究院为基地攻坚南方粳稻区域,目前已进入研发成果稳步输出阶段。
玉米以联创种业及玉米研究院为主要科研团队,面向东北、华北、黄淮海、西南等主要玉米种植区域,并积极与巴西玉米研发团队联动,开展玉米产业国际化布局,种质资源交流国际化进程取得阶段性进展。
果蔬作物中,各研发团队以主要推广区域(黄瓜、甜瓜以天津、山东为核心,辣椒以湖南、海南为核心)为重点不断推出广受市场好评的新组合产品;小麦、油菜等作物同样建立了属地科研的育种团队。“张杂谷”系列谷子、三瑞农科食葵为代表的非主要农作物研发板块,在河北、内蒙古等作物资源优势地区建立了行业领先的属地科研模式。
生物技术板块在华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隆平高科长沙生物技术实验室、隆平高科生物技术(玉米)中心等分子育种平台基础上,投资设立湖南隆平高科第三代杂交水稻种业有限公司,聚集新一代杂交水稻技术开发,投资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隆平生物技术(海南)有限公司,高位布局玉米转基因品种开发,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巩固公司产品及科技领先优势,抢占新技术周期背景下行业竞争的战略制高点。
2、团队建设
除建设良好的创新硬件环境外,通过积极引进业界有影响力的科学家、制定并完善各项人才激励政策,公司已经打造出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科研团队。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外水稻、玉米、蔬菜等专职研发及研发服务人员达546人,占公司总人数18.29%。以国际知名分子生物学家吕玉平博士、“中国种业十大杰出人物”和“全国劳动模范”水稻育种专家杨远柱、“中国种业十大杰出人物”玉米育种专家王义波、国际知名玉米育种专家赵永亮、“全国人大代表”杂交谷子育种专家赵治海等为代表的科学家团队,以及公司与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中国水稻研究所、袁隆平院士团队、万建民院士团队、邹学校院士团队等专业机构所保持的科研深度合作,帮助公司始终保持着领先业内的科研创新优势。
3、新品种的测试评价与审定(登记)
测试评价作为商业化育种的重要环节,需要结合市场需求对完成配组的植物新品种的组合品质、抗性以及适宜性等作出科学、及时的评价,公司在南方稻区建立了杂交水稻新品种生态测试网,在西南区、黄淮海区、东华北区等主要玉米产区建立了玉米新品种生态测试网,在一些重点区域建立了蔬菜、小麦、高粱、谷子、食葵等新品种生态测试网,对公司新选育品种、合作选育品种等进行国内、国际目标市场的品种适应性测试评价,确保符合市场需求的绿色优质高产新品种可以持续稳定地投放市场。
依据已建立的高密度生态测试网,针对每年度配出的农作物新组合,公司制定了水稻新杂交组合不长于4年、玉米不长于7年、蔬菜不长于3年的“预试+区试+生态测试”的品种测试评价流程,信息化数据处理和采集的软件进一步完善,并将逐步实现智能申报品种审定和登记。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标准化、程序化、信息化、规模化”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分工协作阶段创新流程,通过硬件建设、人员配备、资金保障、规范流程,在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且有效进展,保障了育种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规模化品种创新水平的大幅度提升。
4、品种所有权归属
公司水稻、玉米、蔬菜品种基本上为自主选育,品种所有权完全归公司所有;部分与科研院所等合作选育的品种,其品种所有权为公司与合作方共有,各自权属比例通过合同约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影响56,417,639.61元,总资产影响64,686,644.04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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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成立20年来,始终坚持战略引领,实现了综合实力超越国内同行,能够与国际种业巨头同台竞技的不易成就。在国家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业深度调整的大背景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29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7.71%。经历行业低谷期与业绩低谷期的双重洗礼,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良好的业务基础和领先的研发与创新能力,坚持聚焦主业,持续推进产业升级和管理变革,实现了稳健发展的同时也为行业景气度回升后的新一轮高质量发展蓄力。
(一)主营业务总体保持稳定发展
水稻种子方面,受粮价持续低迷导致的农户种植效益、种粮积极性下降,行业加快出清等因素影响,国内杂交水稻的市场价格和销量均承受较大压力。报告期内公司成立水稻市场管理委员会,推出“史上最严”市场管控政策,对隆两优、晶两优系列品种的运作品牌、品种、区域和渠道进行了梳理和精减,实施严格的品种投放、品牌与价格政策体系并强化市场巡查,全年公司杂交水稻种子实现营业收入12.56亿元,公司核心品系销量稳中有升,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公司在报告期内进行了水稻产业的研发、生产、营销全方位升级,为未来水稻新品种有序投放运作、市场占有率和利润率水平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玉米种子方面,国内玉米种植面积在经历连续三年调减后,玉米整体库存逐步下降,行业基本面逐步回暖。报告期内,公司玉米种子生产、营销协同效果显现,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78亿元,联创839,嘉禧100,隆创310等新品种推广势头良好,公司玉米种子产业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自主研发玉米市场份额稳居全国首位。
蔬菜瓜果种子方面,公司黄瓜种子单产实现突破,育繁推一体化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辣椒种子通过商业化育种与推广体系升级,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实现良好成长,如“湘研朝天椒”增长势头强劲;甜瓜种子以“博洋9号”为代表的德瑞特新品种继续火爆市场。报告期内,公司蔬菜瓜果种子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7亿元。
食葵种子方面,全年推广杂交食葵种植面积271万亩,占全国市场份额约31%。全年杂交食葵种子实现营业收入1.74亿元,销量全球第一,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谷子种子方面,全年推广杂交谷子种植面积182万亩,占全国市场份额约25%。全年杂交谷子实现营业收入1.18亿元。同时“张杂谷”系列产品于报告期内获准谷子种子进出口生产经营许可证,为“张杂谷”走向世界提供了发展机遇。
随着种业调整迈向深入,市场竞争将逐渐进入相对成熟、有序的发展阶段,龙头企业领先的产业运作能力将带动整个行业的价值提升。
(二)科研创新优质成果丰硕
公司坚持“市场与产业导向、信息与资源共享、标准与评价统一、分工与协作明确”的研发创新工作原则,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商业化育种体系,提出了“提升生物技术平台、夯实传统育种平台、完善测试评价平台、扩大研发队伍规模、统一多作物研发平台”的科研目标和“以生物技术为方向,以全球布局、商业化管理为基础”的研发战略,奠定了公司强有力的研发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国家审定的水稻品种106个次、省级审定的水稻品种59个次、国际水稻获得推广许可品种4个次,悦两优、振两优、捷两优等杂交水稻系列新品种正按计划审定并推向市场;国家审定的玉米品种35个次、省级审定的玉米品种8个次,国家审定的棉花品种1个次,省级审定的小麦品种1个次,黄瓜登记品种60个次,食葵登记品种7个次,谷子登记品种3个次。
2019年度申请植物新品种权180件,其中水稻85件,玉米78件,辣椒11件,黄瓜5件,棉花1件;2019年度获得授权植物新品种权22件,其中水稻14件,玉米4件,向日葵3件,小麦1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授权植物新品种权301件。
2019年申请国家专利21件,其中申请发明专利18件,实用新型专利1件,外观设计2件;2019年度获得授权专利8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5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专利48件,其中发明专利29件,实用新型专利12件,外观专利7件。
2020年1月21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2019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生产应用)批准清单,其中包括参股公司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瑞丰”)的转基因玉米瑞丰125,该玉米融合两个Bt抗虫基因,能有效控制我国玉米田的主要鳞翅目害虫,预期在延缓害虫抗性产生方面具有优势,所含抗除草剂基因是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基因,可满足我国农民田间除草需求。此外,对目前入侵我国西南地区、黄淮海地区的草地贪夜蛾也具有一定的抗性。截至目前,杭州瑞丰多个玉米骨干品种已开发完成转基因版本,且已按照国家法规要求在稳步推进后续的商业化审批流程。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隆平生物技术(海南)有限公司成功研发出LP007等转基因优良性状,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在转基因技术领域的竞争优势。
作为行业龙头,公司在传统研发和以转基因技术为代表的生物技术储备方面准备充足、能力叠加,将有效帮助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行业优势地位。
(三)产品质量优势保持领先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秉承“产品零缺陷,服务零遗憾”的质量理念,以推进杂交水稻全程机械化制种技术产业化、生产加工信息化为手段,强化种子质量全流程控制,不断健全、完善质量管理及检验监督等质量控制技术体系,从严把控入库种子质量。以晶两优及部分拟推广新品种为代表的杂交水稻种子质量显著提高(实际执行芽率标准≥85%),远超同行;中科玉505、裕丰303、农大372、隆平206等玉米大品种种子质量在业内保持领先水平;蔬菜种子、食葵、谷子和小麦等产业板块执行高于国标、远超同行的种子质量企业标准。种子质量控制水平的持续提升,将成为公司产业竞争的新优势。
(四)管理变革成效初显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董事会战略中期梳理与推进工作的要求,以管理变革总体目标为指引,组建管理变革工作办公室,对“隆平高科远景战略及五年战略目标与规划”进行了中期回顾,持续推进组织变革、人员优化、机制建设、文化建设、内控管理等重点专项工作,致力于将隆平高科打造成管控权责清晰、人才梯队储备有序、治理机制科学合理的高效组织。
报告期内,公司在多个重要领域取得较好成效。一是聚焦主业,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投入产出率。报告期,公司全面梳理了公司现有资源状况,加快退出参股性且与主业无关的投资,确保有限的资源优先满足核心业务的发展。二是强化内部管控、优化管理机制、提升运营效率。报告期,公司推进组织变革,包括对整个组织架构管控权责体系进行调整和优化,既显著降低了成本费用,又理顺管理、强化体系。三是大力推进信息化战略落地,加快数字化转型。报告期,公司持续强化信息化体系,服务于企业内部管理,并通过数字化驱动营销创新与研发创新。
(五)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
作为一家以“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名字命名的农业高科技上市公司,公司始终坚持“推动种业进步,造福世界人民”的历史使命,以“世界优秀的种业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综合农业服务解决方案”为愿景,以现代种业产业化为发展方向,持续提升领先行业的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品牌声誉和行业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庆祝建国70周年之际,公司名誉董事长、“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荣获共和国勋章,公司荣膺2019中国品牌强国盛典榜样100品牌,并获评中国品牌节华谱奖、建国70周年70中国品牌等殊荣;同时,公司继2010年、2013年和2016年之后,第四次荣膺“中国种业信用明星企业”榜首,旗下联创种业入选“中国种业信用明星企业”,巡天农业和江西科源入选“中国种业信用骨干企业”,德瑞特和湘研种业入选“中国蔬菜种业信用骨干企业”,公司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单位:元
■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单位:元
■
(2)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
(3)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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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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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增加 单位:元
■
2. 合并范围减少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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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0-036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告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文件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分别自2019年6月10日和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3)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项目中,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行项目;
在“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项目中,删除“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行项目。
2、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该准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数据无影响。
3、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该准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数据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0-038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因生产经营需要,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与相关银行、证券机构开展持续性的金融服务合作。鉴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财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在业内的实力,公司2020年度拟与上述三家银行、证券机构开展存贷款等业务。
(二)鉴于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信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20.56%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与中信银行、中信财务、中信证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十一次会议,在关联董事毛长青、张坚、田冰川和林响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四)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
(二)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中信财务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中信银行、中信财务、中信证券(以下合称“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在其经营范围内可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下列金融服务:
(一)存款业务: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等。
(二)贷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三)结算服务:主要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或其他第三方之间的交易结算。
(四)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1、存款业务: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等;
2、贷款业务:包括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等;
3、结算业务:主要指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企业,或其他第三方之间的交易结算;
4、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证券服务。
四、关联交易金额
2020财务年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在中信银行等关联方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支付的借款利息日均不超过3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五、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一)公司在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也应不低于同期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二)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也应不高于同期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三)中信银行等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中信银行等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六、风险控制手段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履行上述各项业务审批流程,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上述各项业务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相关银行、证券机构开展持续性的金融服务合作,选择中信银行等关联方为公司金融服务合作对象,主要是基于其资产实力,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等综合性考虑。公司与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证。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中信银行等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在中信银行存款余额为2,175,826.51元,在中信财务存款余额为23,690,445.96元、在中信证券存款余额为21,522.94元。
九、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事项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毛长青、张坚、田冰川和林响作为关联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形成依赖。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毛长青、张坚、田冰川和林响已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0-037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其审计业务范围包含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等,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
(二)人员信息
■
(三)业务信息
■
(四)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五)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六)其他
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联系方式;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多年,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能够以严谨的独立性审查态度以及高效的质量控制系统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度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执业资格,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前列,并已连续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慎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的能力。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0-041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风险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
■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637.49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9,637.49万元。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事前认可意见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事项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毛长青、张坚、田冰川和林响作为关联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执业资格,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前列,并已连续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慎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任天飞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陈 超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0-03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9:00在湖南省长沙市合平路638号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2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毛长青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2人。董事毛长青、袁定江、张坚、王伟平、王义波、廖翠猛、田冰川、林响,独立董事任天飞、庞守林、吴新民、陈超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史永革因公出差,委托董事袁定江代其出席和表决;董事张秀宽因公出差,委托董事袁定江代其出席和表决;独立董事唐红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吴新民代其出席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36,875,647.52元,未满足《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拟分配利润的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的现金分红条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为本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且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且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在关联董事毛长青、张坚、田冰川和林响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25,000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本次综合授信额度获批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路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为100,900万元(其中非专项授信额度为45,000万元,专项授信额度为55,900万元)。该综合授信保证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执行市场利率,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来使用该授信额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申请授信敞口30,000万元,授信品种为短期流贷、中长期流贷、中期流贷、非融资性保函、银票、国内信用证等。该综合授信保证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执行市场利率,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来使用该授信额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0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该综合授信保证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执行市场利率,授信期限为两年,单笔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来使用该授信额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种业”)2018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7,407.74万元,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的126.14%;2019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066.64万元,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的91.34%。联创种业2018年度、2019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1,474.38万元,累计完成业绩承诺的107.79%。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相关中介机构就相关事项出具的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0-040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36,875,647.52元,未满足《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拟分配利润的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的现金分红条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审议《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为本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6、审议《关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公告》。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1)。
2、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8楼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410125
3、电话:0731-82183880
4、传真:0731-82183880
5、联系人:罗明燕、刘纤纤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期限: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8
2、投票简称:隆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0-035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11:00在湖南省长沙市合平路638号公司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4月2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光剑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彭光剑、傅剑平、陈红怡、李步勋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李华军因公出差,委托监事李步勋代其出席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立和执行情况。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36,875,647.52元,未满足《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拟分配利润的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的现金分红条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分别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36,875,647.52元,未满足《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拟分配利润的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的现金分红条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就本次利润分配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700万元,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且所有对外担保均已经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亦未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三、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较为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的能力。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事项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形成依赖。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毛长青、张坚、田冰川和林响已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八、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9年度,公司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
独立董事:任天飞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陈 超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事前认可意见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事项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毛长青、张坚、田冰川和林响作为关联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执业资格,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前列,并已连续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慎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任天飞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陈超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0-03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