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于2010年,是国内户外运动功能性面料领域的领先者。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差异化、高端化、优质化的竞争策略,专注于中高档针织纬编功能性面料及成衣的研发,为客户提供织造-染色-成衣全产业链优质服务。
报告期内,一方面,公司专注于功能性面料的研发与生产,主营产品包括起绒类面料、纬编羊毛面料和运动型功能面料等产品,并根据客户的需求对部分面料做进一步加工,以成衣的形式向客户销售;另一方面,公司继续发展和壮大自营服装品牌Super Natural(优越自然),开拓销售渠道,使自营品牌服饰的区域市场销售保持较快增长势头。
公司重视客户的定向开发、实行大客户策略。特别在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的大环境下,公司不断用创新、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去发掘、培育、绑定客户的价值需求,为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与其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以保持竞争力。与公司达成长期合作关系的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包括有ICEBREAKER(美国威富集团旗下)、POLARTEC(MILLKEN集团旗下)、优衣库、加德满都等。报告期内,在行业形势疲软、中美关系诸多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通过公司管理层及广大员工的不懈努力,公司整体销售收入实现了逆势上涨。
公司秉承绿色发展的理念,引领生态纺织。公司在产品设计源头中注入更多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减少影响环境的负面因素。产品设计的重点已经逐渐从外观、功能、商业利益的层次拓展到可持续发展的领域,在实现产品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环境保护和个人健康,充分考虑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统一。在原料选择上,优先选取天然及绿色环保型纤维,积极研制开发生态纺织品;在面料技术工艺方面,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节能、高效、无污染的新技术,优化资源配置,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公司通过了纺织品生态认证Okeo-tex Standard 100,也是中国大陆首家加入国际最严格的环保认证Bluesign体系认证的企业。继2018年成为首批符合工信部《印染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之后,公司在报告期内入选国家工信部评选的第四批绿色制造企业。
经过长久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已在户外专业运动市场的功能性面料领域奠定了稳固的行业地位。公司目前是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理事单位、中国针织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公司将按照既定战略发展规划,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和市场需求的情况,坚持创新和研发,不断推出新产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全面健康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较上年有所改善,实现营业利润较上年大幅提升,但由于公司资产划转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后,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减记处理,并记入所得税费用,从而造成公司净利润为负。此为一次性非持续性影响,后续不会继续影响公司经营实体的各类事项。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注:公司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845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在中美贸易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全球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纺织行业竞争加剧的大背景下,公司坚持差异化、高端化、优质化的竞争策略,致力于保证优势业务的前提下,积极寻求新的突破,加大运营效率,以改善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了纺织服装行业相对低迷,中美贸易纷争增大出口压力等诸多不利因素,继续加大在生产工艺升级和面料技术研发上的投入,积极拓展创新业务,优化资源配置,全年经营目标基本达到,经营利润实现增长。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005,356,349.08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4.36%,主要原因是内销收入的增长;公司实现营业利润24,620,422.99,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42.50%,主要原因是收入增长带来的毛利增加以及财务费用的降低;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40,925.48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98.65%,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进行资产划转的账务处理所致;公司总资产为1,100,346,629.50元,较年初减少0.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21,711,468.99元,较年初减少2.9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较上年有所改善,实现营业利润较上年大幅提升,但由于公司资产划转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后,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减记处理,并记入所得税费用,从而造成公司净利润为负。此为一次性非持续性影响,后续不会继续影响公司经营实体的各类事项。同时,由于公司大客户POLARTEC母公司管理层变动,对公司的数据对接系统提出新的改进要求,公司相关费用支出较大。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1、自主创新科技铸魂
公司重视自主产品开发,每年围绕核心产品开展重点科研项目技术攻关。各项研究项目成果显著,提高了附加值,促生新市场增长点。运用的纤维材料已从传统的棉和涤纶扩大至各种天然纤维、常规合成纤维、功能性纤维、差别化特种纤维、再生纤维等。其中,高支羊毛等纬编生产工艺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公司结合健康、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将现代科技和传统文化相融合,采用更为节能、环保的新型工艺,融合成衣染色与草木染技术,开发出一系列羊毛面料的成衣染色,稳定其生产技术并进行产业化生产。创新的技术与产品,也有利于发掘客户的衍生价值,加大公司与客户的联系,这既增加了销售额,又保证了公司的毛利率。2019年,公司不仅荣获全国纺织行业管理创新一等奖,还深度参与相关行业标准制定,参与相关标准的讨论及编写,贡献公司对于行业的理解和行业实践,与行业同仁共同推动可持续、高效率、合规范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品质热湿舒适纺织品制备关键技术》项目任务指标,并顺利通过了中期检查;工信部《高端针织面料生产智能管控通用信息模型标准与试验验证》智能制造项目和金山区信息化专项项目《智能数字化织造集控智慧车间示范项目》基本完成项目指标。上海市科委《中巴一带一路先进成衣双向创新与技术服务》项目进展顺利,金山区《高层次合作交流人才扶持资金项目》成功获批,金山区专利新产品项目《湿度控制羊毛混纺针织面料》成功通过验收。各项研究项目成果显著。2019年公司共获得专利授权1项,其中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共申请专利14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截止2019年底,公司共拥有授权专利82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49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3项。
2、优化销售导向,精准营销合作共赢
公司重视客户的定向开发,深入推行大客户策略,为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与其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挖掘扶持潜力特色客户以保持竞争力。2019年,公司继续注重维护与ICEBREAKER(美国威富集团旗下)、POLARTEC(MILLKEN集团旗下)、优衣库、加德满都等全球知名品牌的长期合作关系。客户战略的调整加速了新产品开发,缩短了产品研发周期,为客户提供更多选择,保证订单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和准时出货率,提升了客户服务专注度及满意度。所以即使在2019年行业形势低迷、中美关系诸多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公司的销售收入也实现了逆势。
3、秉承绿色发展的理念,引领生态纺织
公司在产品设计源头中注入更多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减少影响环境的负面因素。产品设计的重点已经逐渐从外观、功能、商业利益的层次拓展到可持续发展的领域,在实现产品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环境保护和人的健康,充分考虑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统一。比如运动系列主张自然环保与功能性高度融合,其采用澳洲美丽诺羊毛结合德国Trevira聚酯纤维,可在快速排汗的同时,保持肌肤表面的舒适度,并抑制运动出汗所可能出现的异味,时刻保持运动休闲的最佳状态。在原料选择上,优先选取天然及绿色环保型纤维,积极研制开发生态纺织品;在面料技术工艺方面,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节能、高效、无污染的新技术,优化资源配置,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公司不仅通过了纺织品生态认证Okeo-tex Standard 100,也是中国大陆首家加入国际最严格的环保认证Bluesign体系认证的企业。而且继2018年成为首批符合工信部《印染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之后,公司在报告期内入选国家工信部评选的第四批绿色制造企业。
4、主业平稳与产业转型升级并重,优化资源配置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的纺织业务架构,提高业务协同能力和经营管理效率,公司将母公司项下的纺织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嘉麟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划转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公司的业务架构的管理体系,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提高业务协同能力和经营管理效率,并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提升。
同时,公司也在寻求产业并购整合的机会,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改善公司经营业绩。2019年,公司曾计划发行股份购买北极光电(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但该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经认真慎重的讨论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组的终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正产经营。但寻找新的业务发展机会是公司的既定战略,公司将继续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资产收购,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5、持续优化人才结构,建立多层次激励机制
公司持续优化人才结构,建立了合理有效的多层次激励机制,创造适合人才成长、挖掘和发展的环境。在人才储备方面,公司常年招收专业院校大学生,进入一线岗位。报告期内共有来自3所纺织专业大学5名新人入职,公司计划今后每年招收20-30名大学生。在分层分类的培训体系建设方面,根据员工需求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制定覆盖全员的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各条线业务培训、管理思维培训、安全生产培训等;针对中高层领导干部,公司提供了管理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和领导力再造培训,提升了员工的职业技能和人文素质,为公司发展储备了一大批不同专业的优秀人才。2019年,公司组织各类培训近15次。同时,为加强核心管理团队建设及培养关键技术人才,加强员工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提升员工的意志力、执行力和创造力,公司还为各工厂及总部职能部门的基层干部组织了年度拓展培训,内容聚焦一线管理以及团队协作,促进了公司各管理团队的综合素质提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40,925.48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98.65%,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资产划转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后,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减记处理,并记入所得税费用,从而造成公司净利润为负。此为一次性非持续性影响,后续不会继续影响公司经营实体的各类事项。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1、根据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该次变更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根据上述相关文件的修订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该次变更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①执行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作出修订。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2019年6月10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进行追溯调整。
②执行修订后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作出修订。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2019年6月17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进行追溯调整。
③采用新的财务报表格式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本公司2019年属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情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列报项目的变化,主要是执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变化,在以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中反映。财会〔2019〕6号中还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列示。
■
④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前的金融工具准则简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基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别。取消了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原分类。权益工具投资一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减值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减值的要求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未提用的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
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A. 新金融工具准则首次执行日,分类与计量的改变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
■
2019年1月1日首次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调整后,对本公司留存收益、其他综合收益、股东权益无影响。
B. 新金融工具准则首次执行日,分类与计量改变对上述金融资产项目账面价值的影响:
C. 其他应收款
■
D. 新金融工具准则首次执行日,分类与计量的改变对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无
⑤其他会计政策变更:无
(2)会计估计变更: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8月31日,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嘉麟杰服饰有限公司100%股权、连云港冠麟服饰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嘉麟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Super.Natural Europe Ltd. 90%股权、SCT Japan株式会社74.32%股权划转至子公司上海嘉麟杰纺织科技公司,股权划转完成后,上海嘉麟杰纺织科技公司承接原由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20-040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兴财光华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订工作合同,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有关报酬事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 座24层。中兴财光华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等省市设有36家分支机构。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19年共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18,205.05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中兴财光华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先生,截至2019年末,中兴财光华拥有合伙人127人,比上年增加14人;拥有注册会计师983人,比上年增加17人;截至2019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2988人,注册会计师中有500多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齐正华,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88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工作,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IPO业务、重大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雅栋,注册会计师,2010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业务,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财务审计、内控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3、业务信息
中兴财光华2018年度业务收入108,624.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7,169.3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0,274.35万元。2018年度中兴财光华为4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中兴财光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项目合伙人:齐正华,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88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工作,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IPO业务、重大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杜玉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工作,负责过国有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经济责任审计等业务,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雅栋,注册会计师,2010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业务,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财务审计、内控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最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的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
项目合伙人齐正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雅栋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项鉴证等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并且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含上市前与上市后)未超过五年。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20-037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一致推举的监事苏国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报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38)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39)详见2020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独立、认真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包括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投资项目、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担保、内部控制等在内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审查和监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当年营业收入为1,005,356,349.08元,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7,340,925.48元,截至2019年年末,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08,935,510.90元,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81,549,115.07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7,340,925.48元,每股收益为-0.0208元,截至2019年年末,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08,935,510.90元,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81,549,115.07元。
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2019年度公司业绩亏损,且每股收益低于0.1元,未达到《公司章程》要求的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2020年度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用于补充日常经营现金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得到严格执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情形发生。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详见2020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盈利能力、股东合理回报、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详见2020年4月29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企业采购、销售面料和成衣以及委托加工部分疫情防护产品等。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说明,并对2020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详见2020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嘉麟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北嘉麟杰服饰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就疫情防护用品中隔离衣的生产加工业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上海嘉麟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湖北嘉麟杰服饰有限公司相关产品符合客户要求并取得客户同意的前提下,将部分产品或部分环节委托湖北嘉麟杰服饰进行生产加工,并相应支付加工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疫情防护产品〈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详见2020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20-041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生效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2020年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依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20-042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和健全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盈利能力、股东合理回报、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从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投资者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科学、可预期的回报规划和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积极、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科学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充分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发展情况;
3、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4、考虑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科学性和稳定性;
5、公司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三、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1、分配方式:公司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考虑现金分红优先及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分配周期:未来三年(2020-2022年),在公司满足下述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满足下列条件:
(1)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
(3)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2元;
(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未发生亏损且未发布预亏提示性公告;
(6)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4、分配比例:在具备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拟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根据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考虑现金分红优先及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7、调整分红政策的条件
(1)、公司发生亏损或者已发布预亏提示性公告的;
(2)、自股东大会召开日后的两个月内,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
(3)、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按既定方案实施的;
(4)、董事会有合理理由相信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或保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四、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董事会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对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不同发展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每年的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情况拟订。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关于通过分红预案的决议公告后,独立董事可发出公开接受股东投票委托的通知,由独立董事作为股东代理人按照股东签发的委托书的书面指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4、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1/2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5、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和论证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公开接受中小股东投票委托、鼓励中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质询权和建议权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确有必要对本规划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本规划规定的条件,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要对调整或变更的理由真实性、充分性、合理性以及审议程序的真实性、有效性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六、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20-043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生产运营需要,2020年度拟与关联方普澜特复合面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澜特”)、湖北嘉麟杰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嘉麟杰”)、湖北嘉麟杰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嘉麟杰服饰”)发生向其采购面料及成衣的交易;与关联方湖北嘉麟杰服饰发生委托加工部分疫情防护产品的交易;与关联方普澜特、湖北嘉麟杰发生向其销售面料的交易;与关联方湖北嘉麟杰服饰、Challenge Apparels Limited(以下简称“CA Pak”)发生向其销售面料和成衣的交易;与关联方上海骅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骅怡”)发生向其销售成衣的交易。
根据管理层的讨论和合理预计,2020年度公司与普澜特的日常销售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日常采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两项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公司与湖北嘉麟杰的日常销售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日常采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两项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与CA Pak的日常销售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与湖北嘉麟杰服饰的日常销售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日常采购面料及成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接受其疫情防护产品委托加工服务并支付加工费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三项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公司与上海骅怡的日常销售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黄伟国先生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普澜特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普澜特复合面料(上海)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松金公路5588号3幢第一层、第三层
(3)法定代表人:Gary Smith
(4)经营范围:生产纺织品复合面料,销售公司自产产品,纺织面料批发,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资本:310万美元
(6)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普澜特总资产折合人民币为15,851,031.48元,净资产折合人民币11,729,222.26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折合人民币23,608,794.57元,净利润折合人民币606,483.05元。
2、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日,公司持有普澜特48%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杨启东先生是普澜特的董事,普澜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普澜特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亦相对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湖北嘉麟杰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湖北嘉麟杰纺织品有限公司
(2)住所:嘉鱼县经济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黄伟国
(4)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服装服饰产品、特种纺织品的生产和销售,纺织纤维、天然纤维、纺织品、服装及辅料、鞋帽、日用百货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5)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6)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湖北嘉麟杰总资产640,397,869.06元,净资产384,818,648.96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40,685,286.96元,净利润63,099.59元。
2、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日,上海远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羿”)持有湖北嘉麟杰100%的股权。黄伟国先生持有上海远羿65%的股份,是湖北嘉麟杰的实际控制人。黄伟国先生曾将投票权委托给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行使,并因此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双方已于2020年4月20日撤销投票权委托并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款规定,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的12个月内,黄伟国先生仍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湖北嘉麟杰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嘉麟杰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亦相对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湖北嘉麟杰服饰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湖北嘉麟杰服饰有限公司
(2)住所:湖北省竹山县潘口乡铜皮沟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杨军欣
(4)经营范围:服装服饰产品的生产销售;服装服饰及辅料、鞋帽、日用百货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湖北嘉麟杰服饰总资产114,733,870.96元,净资产-10,892,527.51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52,310,192.46元,净利润-8,680,032.05元。
2、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日,湖北嘉麟杰持有湖北嘉麟杰服饰100%的股权,上海远羿持有湖北嘉麟杰100%的股权。黄伟国先生持有上海远羿65%的股份,是湖北嘉麟杰服饰的实际控制人。黄伟国先生曾将投票权委托给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行使,并因此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双方已于2020年4月20日撤销投票权委托并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款规定,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的12个月内,黄伟国先生仍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湖北嘉麟杰服饰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嘉麟杰服饰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亦相对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CA Pak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Challenge Apparels Limited
(2)住所:Rachna Town No.02 Satyana Road, Faisalabad.
(3)经营范围:面料及成衣的制造和销售
(4)股本:合计1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0.00卢比,合计股本价值为1,000,000.00卢比
(5)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CA Pak总资产折合人民币为155,193,110.00元,净资产折合人民币41,455,512.00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折合人民币196,670,116.00元,净利润折合人民币5,921,863.00元。
2、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日,上海远羿持有CA Pak 65%的股权。黄伟国先生持有上海远羿65%的股份,是CA Pak的实际控制人。黄伟国先生曾将投票权委托给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行使,并因此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双方已于2020年4月20日撤销投票权委托并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款规定,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的12个月内,黄伟国先生仍为公司关联自然人,CA Pak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CA Pak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亦相对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上海骅怡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骅怡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国和路60号(集中登记地)
(3)法定代表人:黄伟国
(4)经营范围:网络科技、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纺织品、服装服饰及辅料、鞋帽、首饰配件、箱包、日用百货、家居家纺用品、眼镜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骅怡总资产289,585,867.75元,净资产48,520,436.73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39,204,266.95元,净利润-11,479,563.27元。
2、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日,上海远羿持有上海骅怡100%的股权。黄伟国先生持有上海远羿65%的股份,是上海骅怡的实际控制人。黄伟国先生曾将投票权委托给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行使,并因此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双方已于2020年4月20日撤销投票权委托并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款规定,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的12个月内,黄伟国先生仍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海骅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骅怡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亦相对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交易价格与非关联方交易对象同等对待,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定价,定价公允合理,付款账期与结算方式同非关联方一致。
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另行签订相 关协议。关联交易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生产面向户外运动的羊毛、涤纶类纺织面料及成衣,关联方普澜特、湖北嘉麟杰和湖北嘉麟杰服饰在面料及成衣的生产、销售方面具有较强实力,CA Pak、上海骅怡在面料及成衣的销售方面具有较强实力,因此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在纺织细分领域可形成较好的协同效应。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嘉麟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科技”)2020年经营隔离衣、医用帽等疫情防护产品相关业务。湖北嘉麟杰服饰拥有我国生产隔离衣所需的生产资质,是湖北省新冠病毒防疫物资生产“三个一批”重点企业,其隔离衣产品已获得CE认证证书,目前拥有隔离衣生产能力约50000件/天。纺织科技根据订单需求情况和自身的生产能力,在相关产品符合客户要求并取得客户同意的前提下,将部分产品或部分环节委托湖北嘉麟杰服饰进行生产加工,一方面有利于公司确保合同按约定履行并按期供货,以支持全球抗击新型冠肺炎疫情,另一方面将显著提高公司的接单能力,从而更好地满足更多潜在的海外订单的需求,并获得更好的经营业绩。
公司2020年度拟与普澜特等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发生,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由双方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作出,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有利于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如下:
“公司2020年度计划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而发生,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相互独立,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管理层提出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专项意见如下:
“本次预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计划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而发生,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属公允、合理的行为;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20-045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拟于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届时,公司董事长杨希女士、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潘国正先生、董事会秘书谢俊先生、独立董事许光清女士拟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20-046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疫情防护产品
《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目前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仍在扩散,海外市场对隔离衣、医用帽等疫情防护用品的需求迅速增加。根据已签署和潜在客户订单的情况,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嘉麟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科技”)拟通过外部合作进一步提高供货能力。
2020年4月28日,纺织科技与湖北嘉麟杰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嘉麟杰服饰”)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疫情防护用品中隔离衣的生产加工业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湖北嘉麟杰服饰相关产品符合客户要求并取得客户同意的前提下,纺织科技拟将部分产品或部分环节委托湖北嘉麟杰服饰进行生产加工,并相应支付加工费。湖北嘉麟杰服饰拥有我国生产隔离衣所需的生产资质,是湖北省新冠病毒防疫物资生产“三个一批”重点企业,其隔离衣产品已获得CE认证证书(编号:5C2003311R.HCA0D71),目前拥有隔离衣生产能力约50000件/天。该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双方将在加工费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范围内进行合作。若因业务需要,在协议有效期内需支付的加工费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双方将就超出部分另行签订协议。
截至公告日,湖北嘉麟杰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嘉麟杰”)持有湖北嘉麟杰服饰100%的股权,上海远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羿”)持有湖北嘉麟杰100%的股权。黄伟国先生持有上海远羿65%的股份,是湖北嘉麟杰服饰的实际控制人。黄伟国先生曾将投票权委托给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行使,并因此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双方已于2020年4月20日撤销投票权委托并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款规定,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的12个月内,黄伟国先生仍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湖北嘉麟杰服饰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嘉麟杰服饰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3月4日
3、住所:湖北省竹山县潘口乡铜皮沟工业园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杨军欣
6、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23093244337G
8、经营范围:服装服饰产品的生产销售;服装服饰及辅料、鞋帽、日用百货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9、主要股东:湖北嘉麟杰持有湖北嘉麟杰服饰100%的股权
湖北嘉麟杰服饰拥有我国生产隔离衣所需的生产资质,包括《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备案号:鄂十行审械生产备20200002号)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备案号:鄂十械备20200003号),是湖北省新冠病毒防疫物资生产“三个一批”重点企业。湖北嘉麟杰服饰的隔离衣产品已获得CE认证证书(编号:5C2003311R.HCA0D71),目前拥有隔离衣生产能力约50000件/天。
截至公告日,湖北嘉麟杰持有湖北嘉麟杰服饰100%的股权,上海远羿持有湖北嘉麟杰100%的股权。黄伟国先生持有上海远羿65%的股份,是湖北嘉麟杰服饰的实际控制人。黄伟国先生曾将投票权委托给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行使,并因此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双方已于2020年4月20日撤销投票权委托并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款规定,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的12个月内,黄伟国先生仍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湖北嘉麟杰服饰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嘉麟杰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嘉麟杰服饰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疫情防护用品中隔离衣的生产加工业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甲方在乙方相关产品符合客户要求并取得客户同意的前提下,将部分产品或部分环节委托乙方进行生产加工。
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加工的订单后,应优先安排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并按约定时间交付相关产品。
(一)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白色连帽隔离衣
2、产品规格和技术参数:由甲方下达的订单规定
(二)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其订单需求及自身排产情况,于每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次月委托加工的订单,明确订单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供货时间等。
2、甲方将提供乙方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相应辅料,若生产过程中出现原材料和辅料不足的情况,乙方应在征得甲方许可后,按市场公允价格按需采购,保障受托加工防疫物资的正常生产。
3、乙方应根据甲方下达的订单进行生产安排,并按时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
4、如遇特殊情况,甲方需对已下达的订单进行调整的,应提前五天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书面同意后调整方可生效。
(三)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技术参数进行生产,产品质量须符合甲方要求。
2、产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的责任。
3、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经双方鉴定或经国家检验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
(四)合作金额和结算方式:
1、双方战略合作方式为:
(1)甲方支付乙方委托加工费;
(2)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进行防疫物资的生产;
(3)双方将在加工费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范围内进行合作。若因业务需要,在协议有效期内需支付的加工费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双方应就超出部分另行签订协议。
2、甲方支付乙方的委托加工费将按月结算,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发票给甲方,甲方应在见票后支付给乙方发票对应金额的上个自然月的加工费用。
(五)有效期: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署和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甲方作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履行必要的法定决策程序后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根据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有效期可以延长。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全球扩散,预计仍将持续较长一段时间,而且病人医治周期较长,医治过程中对包括隔离衣、医用帽在内的疫情防护用品的需求较大。根据公司及纺织科技接触洽谈的海外需求情况和纺织科技自身的生产能力,公司决定通过外部合作进一步提高供货能力。
2、湖北嘉麟杰服饰拥有我国生产隔离衣所需的生产资质,是湖北省新冠病毒防疫物资生产“三个一批”重点企业,其隔离衣产品已获得CE认证证书,目前拥有隔离衣生产能力约50000件/天。通过本次战略合作,一方面有利于公司确保合同按约定履行并按期供货,以支持全球抗击新型冠肺炎疫情,另一方面将显著提高公司的接单能力,从而更好地满足更多潜在的海外订单的需求,并获得更好的经营业绩。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纺织科技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纺织科技与湖北嘉麟杰服饰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34.71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嘉麟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湖北嘉麟杰服饰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提高公司供货能力,更好地满足海外订单的需求并获得更好的经营业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嘉麟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湖北嘉麟杰服饰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提高公司供货能力,更好地满足海外订单的需求并获得更好的经营业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20-036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现场实到6人,分别为董事杨希女士、谢俊先生、潘国正先生、白李存先生、独立董事许光清女士和孙燕红女士;以通讯形式参加3人,分别为董事杨世滨先生、张丽萍女士和独立董事罗会远先生。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希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讨论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38)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39)详见2020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卢侠巍女士、罗会远先生、许光清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当年营业收入为1,005,356,349.08元,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7,340,925.48元,截至2019年年末,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08,935,510.90元,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81,549,115.07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7,340,925.48元,每股收益为-0.0208元,截至2019年年末,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08,935,510.90元,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81,549,115.07元。
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2019年度公司业绩亏损,且每股收益低于0.1元,未达到《公司章程》要求的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2020年度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用于补充日常经营现金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要求,公司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填制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通过自查,公司不存在违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订工作合同,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有关报酬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详见2020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详见2020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盈利能力、股东合理回报、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详见2020年4月29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企业采购、销售面料和成衣以及委托加工部分疫情防护产品等。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说明,并对2020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详见2020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嘉麟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北嘉麟杰服饰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就疫情防护用品中隔离衣的生产加工业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上海嘉麟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湖北嘉麟杰服饰有限公司相关产品符合客户要求并取得客户同意的前提下,将部分产品或部分环节委托湖北嘉麟杰服饰进行生产加工,并相应支付加工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疫情防护产品〈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详见2020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5月19日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东旭大厦综合会议室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0-044)详见2020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20-044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19日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东旭大厦综合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至2020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0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东旭大厦综合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中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和议案1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9和议案10需关联股东黄伟国先生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卢侠巍女士、罗会远先生、许光清女士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30);
(六)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东旭大厦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东旭大厦0525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孙梦瀛
电话:010-63541462
传真:010-63541462
邮编:100053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孙梦瀛
联系电话:010-63541462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七、附件
1.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2.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86,投票简称:“嘉杰投票”。
2、议案的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至2020年5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0年 月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20年月日至 年月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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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议案对应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 ”,每一议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的之一,多选、未选、错选、字迹无法辨认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20-039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