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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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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且对本报告及其摘要无异议。

  三、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新大陆是一家拥有从物联网终端、系统平台到大数据应用全产业链能力的数字化服务商,致力于打造以数字商业为核心的数字化生态系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1、商户运营服务集群

  (1)商户服务平台业务

  公司旨在打造行业领先的线下商户一站式服务平台。公司通过“星POS”商户服务平台,以支付为基础,依托公司全场景智能收款设备,搭配各类定制化场景解决方案,为商户提供支付、ERP、营销和金融等服务,通过大数据分析,帮助商户尤其是中小微商户增加收入、提升经营效率、降低运营与融资成本。公司业务推广主要采用联营模式,联营伙伴有渠道代理商、商户软件服务商、聚合支付服务商等。

  (2)支付服务业务

  国通星驿公司是拥有全国性银行卡收单业务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具有丰富的支付及增值服务经验。国通星驿的主营业务是向商户提供银行卡支付、扫码支付、NFC支付、刷脸支付等综合支付服务。公司围绕“星驿付”、“星通宝”、“陆POS”、“小陆”、“星支付”、“星驿伙伴”、“邮政便民服务站”等子品牌,推出针对各类商户和企业的专业化解决方案。

  (3)金融科技业务

  网商小贷公司和网商保理公司以金融科技和大数据分析为核心工具,以小微金融为主要方向,基于商户服务平台的数据优势,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主和个人消费者提供小微信贷、保理融资等普惠金融服务,为金融机构提供助贷等金融科技服务。

  2、物联网设备集群

  (1)电子支付设备业务

  新大陆支付公司与北京亚大公司主要从事金融POS终端设备的设计、研发、销售和运维服务,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等支付服务机构提供电子支付技术综合解决方案。电子支付终端产品包括智能POS设备、智能收银CPOS设备、人脸识别FPOS设备、标准POS设备、MPOS设备、新型扫码POS设备等,应用场景丰富,能够满足餐饮、商超、物流等各类行业的需求,公司POS设备销售覆盖国内外市场。

  (2)信息识别设备业务

  新大陆识别公司、江苏智联公司、思必拓公司主要从事条码识别设备的设计、研发和销售,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二维码(条码)通用解码芯片和CTID数字公民安全解码芯片,同时在智能终端设计研发环节,公司拥有自主的主板设计能力,能够定制化满足各类场景需求,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上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产品类别包括数据识读引擎、扫码枪、PDA、固定式扫描器及专业智能平板等,适用于移动支付、物流快递、智能制造、电子检票、零售商超、医疗健康、特种作业等诸多应用场景。生产方面,公司主要采用委托加工方式;销售方面,国内产品的销售包括直销、传统渠道和网络电商销售,海外产品的销售主要通过新大陆欧洲公司、新大陆北美公司和新大陆台湾公司进行。

  3、行业信息化集群

  (1)综合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新大陆软件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综合信息技术解决方案,主要从事运营商业务支撑域、网络支撑运营域核心系统的研发、交付和服务。主要产品线包括大数据处理和分析平台、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业务支撑系统(BOSS)、通信网络管理系统、移动互联网产品、PaaS平台、智慧中台和相关应用产品等,同时提供相关系统的咨询、运营、集成、维护和第三方测试等服务。综合信息技术服务以软件为载体,较少涉及到原材料采购。公司采取顾问直销的业务模式,分区域、分客户进行销售,销售模式分为客户单一采购、选择性洽谈和公开招投标三类。公司的主要客户是电信运营商,同时在数字政务、工业大数据等领域已获得较好的早期积累。

  (2)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服务业务

  益农公司以服务我国数字乡村建设为核心任务,目前是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国家农业农村部的要求,遴选的唯一一家全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运营商,承担广东省益农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搭建与运营,协助政府完成全省范围内益农信息社的建设与运营等工作,向广大农户提供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和培训体验服务,打造“粤农优品”,实现农产品上行与工业品下行等工作。益农信息社作为农业农村部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落地抓手,旨在统筹城乡均衡发展、缩小数字鸿沟,将农业信息资源服务延伸到乡村和农户,通过开展各类服务提高农民的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为农民和农企解决生活、生产问题,实现普通农户不出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出户就可享受到便捷、经济、高效的生活信息服务。

  新大陆信息事业部主要从事ITS和高速公路机电信息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实施,是国内一流的道路机电工程系统承建商和智能交通云数据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独立完成高速公路信息化服务的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项目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工作。系统安装完毕后,公司进行调试与试运行,对用户进行使用培训,工程验收后正式投入使用。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商户运营服务业务

  中小微企业是推动经济结构转型重要的活力源泉,过去由于不同业态的中小微企业需求的差异化、地域的碎片化,各类服务落地难度较大,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商户经营仍面临着IT成本高、营销困难、融资艰难等诸多痛点。近年来,随着商户端设备的智能化以及各类软件服务的SaaS化,一站式服务平台所需的产业基础逐渐成熟。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统计数据,2019年全国实有市场主体达到12,339.5万户,同比增长11.97%,其中,个体工商户8,261.0万户,占市场主体总数66.95%,同比增长12.72%。2019年全国新设市场主体2,377.4万户,其中新设个体工商户1,621.8万户,同比增长11.36%。近五年来,我国个体工商户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复合增速达到11.17%,对数字商业服务拥有较大需求。

  公司依托支付服务、金融服务两项核心的通用类SaaS业务搭建“星POS”商户服务平台,联合各垂直类SaaS合作伙伴,通过云化的方式为中小微商户提供包括支付、ERP、营销、金融等各项支撑的一站式经营服务。

  2、支付服务业务

  近年来线下支付服务行业经过持续的合规监管,市场秩序不断完善,监管逐步回归常态化。2019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提出,推动条码支付的互联互通,加速支付场景趋于完善,进一步为合规经营的持牌机构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同时,拥有垂直场景建设、商户经营服务和金融服务等增值能力的支付机构在获取流量方面的竞争优势也逐步凸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共发生银行卡与扫码类线下支付业务1,587.92亿笔,金额117.1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1.48%和26.30%。

  公司于2016年通过收购整合进入支付服务市场后,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实现了银行卡支付、扫码支付、NFC支付、刷脸支付等多种新兴支付方式的良好接入,公司的地区和行业覆盖面不断扩大,交易规模保持良好增长。

  3、金融科技业务

  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推动数据的沉淀与运用更加高效,传统消费信贷中安全性弱和征信难的痛点正逐步得到解决,我国居民消费信贷市场发展逐渐进入快车道。2019年我国金融科技服务行业持续向智能化、精细化、多元化、场景化方向衍变,市场环境不断改善,市场资源逐渐向有牌照、有场景以及数据能力的企业聚拢。根据易观发布的研究报告估计,2019年底中国不含房贷车贷的狭义消费信贷余额为13.3万亿元,同比增长17.18%,其中互联网消费金融信贷余额为2.28万亿,同比增长51.54%。

  公司依托商户服务平台和支付服务业务沉淀的海量数据,完成征信和风控数据池的原始积累。公司始终坚持监管合规要求,以科技平台为定位,在不断优化风控能力的同时,继续深耕垂直场景,服务细分人群,为公司生态链内的客户与合作伙伴提供坚实支撑。

  4、电子支付设备业务

  非现金支付的不断普及与场景下沉为电子支付硬件提供较大的市场空间,同时随着图像识别技术、传输通信、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迅猛发展,支付场景、支付方式和支付工具不断丰富,以人脸识别POS、智能POS等为代表的新一代智能支付设备正在打开新一轮升级替代。多样化的支付方式带来新市场的同时,也对单一银行卡受理终端产生替代,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我国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联网商户2,362.96万户,联网POS机具3,089.28万台。

  公司是亚太第一和全球第二大POS机供应商,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金融POS设备具备较高的技术门槛和认证门槛,国内与公司相竞争的POS品牌主要有联迪、升腾等,目前海外市场主要竞争对手有银捷尼科、百富等。

  5、信息识别设备业务

  物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持续拉动了商品和货物快速流通,中国制造2025带来在工业生产过程、物流仓储方面智能化改造的巨大需求,为信息识别技术的应用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基础,尤其是基于人工智能算法的视觉识别类产品,拥有较广阔的发展前景。目前,我国信息识别设备被广泛应用于医疗信息化、物流、仓储、产品溯源、电子支付、工业、电力等诸多领域,随着信息识读设备在垂直行业应用的不断丰富,我国识读设备需求量和市场容量仍将不断提升。

  从全球市场来看,霍尼韦尔、斑马、得利捷等国际品牌是公司主要竞争对手。从国内市场和应用创新来看,凭借与互联网支付领先企业的多年深度合作、在产品和市场方面的战略布局,公司已经在移动支付等新兴经济领域实现了对传统国际巨头的超越,成为新兴条码识读应用的市场领导者。公司持续加大核心技术研发投入与产品创新,向人脸识别等垂直领域继续专项化延伸,并在工业、医疗领域进一步扩大对传统国际巨头固有市场份额的挑战。

  6、综合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十三五”规划要求构建泛在高效的信息网络,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运用,我国电信运营市场的跨界竞争强度愈渐激烈,成本压力的上升以及客户对服务质量要求的提高,促使各电信运营商逐渐加快区域集中化、平台化、智能化支撑系统的建设。

  公司经过20多年积累,已经成为行业领先的云化、智能化产品和服务供应商,经营过程中,公司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与业务创新巩固市场地位。市场主要竞争对手有华为、亚信、思特奇等。

  7、机电信息化服务业务

  根据福建省“十三五”规划,2020年前,福建省高速公路发展将实现“三个超一千”,完成建设投资超一千亿元、新增通车里程超一千公里、营业总收入超一千亿元,建成通车总里程超6000公里。

  公司在福建省交通机电信息化产业中扮演重要角色,目前公司已成为全国少数几家能同时为高速公路行业提供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统一数据中心、综合业务云服务平台的系统开发商和高速公路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的提供商。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中国经济运行总体保持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GDP总量达到99.1万亿,同比增长6.1%。随着外部环境的持续变化,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基建”逐渐成为产业焦点,为数字中国建设铺垫良好开端。

  2019年作为公司数字化征程的新起点,公司数字商业等产业布局逐步迎来较好收获。技术方面,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人工智能和大数据领域,在人脸识别、活体检测、边缘计算、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领域取得一定突破性技术成果,并在金融科技、数字商业、数字身份等场景应用取得较好商业化成果;治理方面,公司确定并开启资本、业务与数据三大中台的打造工作,旨在提高生态协同与数据运营效率,为公司下一阶段整体战略升级,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与能力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1.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00%。若剔除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成本摊销影响(不考虑所得税),则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5亿元,同比增长27.70%。

  1、商户运营服务集群

  商户运营服务集群主要包括商户服务平台业务,以及为平台提供核心支撑的支付服务、金融科技服务两项通用类SaaS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商户运营服务集群实现营业总收入31.43亿元,同比增长12.13%。其中,增值类服务收入达到8.36亿元,同比增长54.01%,受增值类SaaS服务占比提升影响,毛利率由2018年27.12%提升至37.64%。

  (1)商户服务平台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商户一站式服务平台“星POS”的建设与升级工作,以智能POS、智能收银机、人脸识别支付设备、新型扫码POS等多种终端为载体,以云化服务的方式在底层连接支付、ERP、营销、金融等各类商户服务,建立数据中台,进行数据采集、清洗与分析,实现系统性埋点、后台数据统计与分析以及用户行为分析等能力,为商户、特别是广大中小微商户提供“All In One”的商户解决方案,助力其数字化转型,实现智慧经营。同时,公司积极打造更全面的垂直场景一站式运营服务能力,推出数字景区、数字农贸、数字园区、数字购物中心、数字加油站等垂直场景解决方案,通过数据分析与运营,创造场景内商户之间以及商户与消费者等其他核心要素方的联动,带动局域网内整体资源与流量增值,进一步增加公司服务附加价值、增强商户粘性。2019年,公司平台商户在支付服务以外,平均使用的增值SaaS服务数量达到3.5个。

  业务方面,公司继续以赋能者的角色团结各类商户服务商,继续完善扁平化的商户服务商生态,通过为合作伙伴提供“联营伙伴”APP等数字化能力支持,有效帮助服务商高效触达商户,快速完成商户进件和后续管理维护,大大降低服务商地推成本、硬件成本与服务成本,同时解决线下商户区域碎片化的服务难点,实现渠道共享、产品共享与服务共享。报告期内,公司与多家合作银行开展商户数字化服务与联合收单等合作,与超过280家的SaaS合作伙伴、610家ISV合作伙伴以及1345家渠道合作伙伴展开了深度的业务合作,公司联营伙伴月度活跃数量达到2.6万,较2018年年底增长428%,为公司商户服务平台后续发展奠定较大潜力。截至2019年12月,公司PaaS平台服务商户数量超过170万家,较2018末增加约120万家。

  图1:按垂直行业划分,公司平台商户结构(截至2019年12月)

  ■

  (2)支付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规范化经营,持续强化自身在系统平台、资金清算、交易安全等环节的技术与管理能力,与网络安全合作伙伴共建态势感知防护系统,新增近百条风控规则,持续优化风控系统,提升高风险商户判别能力,并进一步优化商户等级额度体系。同时公司不断进行业务创新,持续推出应用场景服务与联营模式的优化和变革,先后受到吉林、黑龙江、江西、宁夏、湖南、四川、新疆等多地银联分公司的表彰与认可。

  业务方面,随着公司对商户服务维度与黏性的不断提升,支付服务业务进入良性的发展状态,公司在零售、餐饮、娱乐、交通、物流等垂直领域继续深化布局,目前存量服务商户数量超过1,200万户。报告期内,公司支付服务业务总交易量超过1.7万亿元,同比增长15.15%,其中扫码支付贡献了较大增量,截至12月份,当月发生的3.7亿笔交易中扫码支付的占比已达到8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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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金融科技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服务小微,合规发展”的经营理念,持续加强金融科技业务核心能力建设,公司以数据和科技为业务发展重心,打造差异化、场景化、智能化的金融科技产品,全面覆盖中小微商户及长尾用户。公司利用深度神经网络算法及人工智能模型,对多维度数据进行关联分析,生成商户在特定时间区间内的信用特征数据和违约表现标签,结合分类模型对商户信用行为进行分析,达到对客户信用行为的可靠预测。公司业务能力和合规运作获得监管较高认可,2019年9月公司获准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业务方面,公司为不同场景匹配定制化数据模型,打造个性化金融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深度挖掘商户服务平台、物流与供应链平台、二手车交易平台等不同场景的平台数据资源,以支付交易、ERP、会员管理、营销等经营数据为核心维度,建立用户数据画像,形成“小微经营贷”、“综合消费贷”两大产品主线。随着公司金融科技能力的不断成熟,全流程线上作业已逐渐成为公司规模扩张的主要形式,公司单月线上放款额占比超过76%,线上用户占比超过87%。市场层面,公司数据挖掘与风控能力得到市场与合作伙伴高度认可,助贷服务和金融科技服务收入占比继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多家大型银行建立了较为全面的业务合作关系,共同为商户提供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截至2019年12月,公司累计服务用户超17万户,全年发放贷款52.89亿元,年底累计管理资产余额32.20亿元,较2018年底增加97.19%。在业务高速发展的同时,公司智能风险系统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与控制,截至年末公司整体贷款不良率为2.57%,风控成绩继续在业内保持领先水平。

  2、物联网设备集群

  物联网设备集群主要包括电子支付设备业务和信息识别设备业务。报告期内,物联网设备集群产品与业务结构优化升级,营业总收入18.78亿元,同比减少7.24%,受益于高附加值与高毛利产品销售量占比增加,毛利率由2018年22.52%提升至30.06%,持续为公司的服务类业务单位与生态合作伙伴提供了良好的支撑。

  (1)电子支付设备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在行业内的前瞻与创新优势,陆续推出人脸识别支付终端、智能收银机和云音箱等多款新品,为各类线下支付场景和零售创新提供更全面、贴身的解决方案。科研成果商业化方面,公司取得较好进展,自主研发的人脸识别受理终端与人脸活体检测算法相继通过国家金融IC卡安全检测中心-银行卡检测中心终端安全(支持活体检测)和活体检测(增强级)认证,使得公司成为我国唯一拥有自主研发人脸识别算法的支付硬件供应商,充分发挥科研储备与垂直行业的交叉优势,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对于市场引领与影响的能力。2019年12月,公司荣获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评选的2019年度销售点终端(POS)、条码支付受理终端两大领域的企业标准“领跑者”荣誉。

  业务方面,公司全年智能POS、智能收银机、标准POS、新型扫码POS等产品合计销量超过860万台。公司在运营商、银行和互联网市场中取得良好进展,先后入围三大电信运营商以及多家大型银行客户的设备供应商名单,在智能收银机方面与阿里、腾讯、美团、京东等多家大型互联网巨头展开深度合作,同时积极拓展非金行业客户,为便利店、餐饮、医药、石化、烟草等各类行业场景实现支付设备定制与优化。在银行系统服务方面,公司逐步形成移动互联网银行系统建设能力,为银行客户提供集业务服务、智能营销、客户互动等金融功能于一体的前后端统一平台,业务收入创新高。在国际市场上,公司多款主流产品陆续获得MasterCard、VISA、AMEX、JCB等全球卡组织认证以及包括巴西、俄罗斯、印度、加拿大、沙特、中东等超过10个国家与地区的市场准入认证,并且巴西子公司首次实现了海外产品的当地化改造与批量供货。报告期内,公司全球化布局逐步迎来良好收获,支付设备海外出货量约70万台,同比增长76%。

  (2)信息识别设备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巩固自身在行业的技术领先优势,不断夯实民族条码产业领军者地位。技术研发方面,公司持续致力于机器视觉领域的技术研发与沉淀,自主研发推出E5光学模组器具,有效提升了成像质量与解码速度,自主研发推出DPM码照明成像系统,有效解决了DPM码背景复杂、对比度低及干扰严重的痛点。公司全年完成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的三个体系的监督审核,报告期内共获得专利授权9项,新申请专利32项。2019年4月,公司通过投资思必拓公司获得51%股权,进一步强化公司在PDA与工业平板设计领域的产品、技术、解决方案优势以及海外渠道能力。

  业务方面,公司持续深耕垂直行业场景,为物流快递、新零售、条码支付、公共交通等行业提供专业的定制产品,满足客户对多样化、高效率应用的要求,与互联网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和快递物流等行业头部客户的保持较为长期的稳定合作关系。在专业领域方面,公司不断加强复杂工业场景下的条码算法适应能力,先后推出多款NVH/NVF工业级系列产品,顺利打开了中高端工业级市场,除已经形成先发优势的电子产品、集成电路制造业外,目前已拓展至新能源、医疗器械、汽车制造、地理信息、煤炭特种作业、金属加工、工装治具等行业,为多家全球500强、行业头部客户提供产品与服务。同时,公司进一步深入医疗信息化配套应用,推出多款医疗专业化数字终端,目前已推广至国内与北美多个地区医院,产品在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为政府及医疗机构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健康登记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支撑。国际市场上,公司业务版图继续保持全球化延伸,在亚太地区特别是韩国与日本取得重大突破,销售收入增速超过50%;在欧洲地区业务保持稳健发展;在美洲地区为全球500强客户提供技术与定制产品,竞争力持续提升,同时积极拓展医疗行业;在印度市场公司PDA销量快速提升,在电商物流领域取得良好突破,销售收入增速超过160%。

  3、行业信息化集群

  行业信息化集群包括综合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和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服务业务,报告期内,集群营业收入10.84亿元,同比增长13.33%,在保持业绩较好发展的同时,对新兴领域展开积极探索。

  (1)综合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电信行业支撑系统全域产品为运营基础,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化商业解决方案,重点推动并完成了包括分布式数据库、分布式消息队列、分布式存储、人工智能平台、混沌工程平台等多项基础软件产品的国产化研发。

  业务层面,公司在运营商大数据领域继续保持行业第一梯队,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中标江苏移动资源池基础软件平台(PaaS)、福建移动业务中台一期、中移在线第三方测试项目。同时,在非传统运营商业务方面取得一定突破,中标东方红卫星通讯业务运营支撑系统、福建农业农村厅131工程和中天钢铁大数据项目。

  (2)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以服务我国数字乡村建设为核心任务,积极履行广东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运营商的相关职责,持续优化平台建设,推出“广东益农信息公共服务平台”3.0版本,向广大农户提供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和培训体验服务。公司荣获2019品牌农业影响力十大“乡村振兴典范”。机电信息化方面,公司中标福建省内10项机电工程项目与ETC系统改造工程,中标广东、河北、四川、湖北、天津等地8项机电工程项目与ETC系统改造工程。

  业务方面,公司完成广东省4,356家益农信息社与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信息社通过平台开始为当地农户和农企开展相关服务,实现16,520家益农信息示范社建设工作,在20个县级运营中心和103家村级益农信息社投放检测箱。同时,公司着力打造“粤农优品”品牌,提供农产品供应链信息化服务,包括下单、追溯、快速检测和认证服务,报告期内“粤农优品”认证孵化89个“粤农优品”品种,新增553个农产品,在为益农信息社农产品打造口碑与提升品质的同时,让已认证的标准农产品无缝对接流通销售渠道,帮助农民直接对接市场,实现由产品向商品的转变,最终达到农产品品质提升、价值增长、流通提速与农产品安全可溯源的总体目标。此外,公司积极打造农产品全流程溯源,在杭州市完成51家农贸市场主体溯源,有效打通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全链路信息化。

  二、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三、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四、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五、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见附注三、34。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报告期内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人民币

  ■

  (续上表)

  ■

  说明:

  ①2019年4月9日,新大陆识别公司与思必拓公司原股东邵九洲、武仁卫、黄建宁、北京思必拓同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的41.8125%股权作价6,690.00万元转让给新大陆识别公司,并以自有资金3,000.00万元向思必拓科技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新大陆识别公司持有的股权增加至51.00%,双方于2019年7月28日完成资产交割手续,截至2019年7月28日新大陆识别公司取得对其控制权。

  ②2019年7月,新大陆欧洲公司与Newland D-A-CH GmbH原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5万欧元转让该公司股权,截至2019年10月31日新大陆欧洲公司取得对其控制权。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

  说明:2019年7月,新大陆识别公司取得北京思必拓公司控制权日享有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3,541.17万元,合并成本大于取得控制权日享有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形成商誉。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本期新设的公司

  ■

  (2)与上期相比本期新增4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的原因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将持有并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子公司福州八闽通公司已于2018年8月进行清算,并于2019年6月注销。

  特此公告

  法定代表人:王晶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0-017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17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实到5人(独立董事2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9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97,581,651.24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758,165.1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82,152,835.81元,扣除已分配2018年度现金红利313,127,915.1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6,848,406.83元。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19年度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6,724,863.21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的未分配利润1,120,123,543.62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19年度审计相关费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董事会拟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19年度审计相关费用(含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275.00万元,审计费中包含会计师事务所的差旅费和住宿费。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续聘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事项确定支付有关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撰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激励对象林小华、李智勇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回购上述2人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9.40万股,本次回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7.22元/股,回购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8.09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月23日完成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797.00万股的股份登记手续。此外,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9.40万股限制性股票。鉴此,公司股本总数将由1,043,759,717股变更为1,051,635,717股,相应的公司注册资本总数将由104,375.9717万元变更为105,163.5717万元。

  公司董事会现提请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董事会同意新增2020年度与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人提供服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5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各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预计2020年度将为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53.0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43.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0.00亿元。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为公司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度的上限,实际担保金额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载明为准。

  在前述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六、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0-018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整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通过认真审议,发表了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9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97,581,651.24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758,165.1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82,152,835.81元,扣除已分配2018年度现金红利313,127,915.1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6,848,406.83元。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19年度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6,724,863.21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的未分配利润1,120,123,543.62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通过认真审议,对该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特点,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其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文件要求,能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防范风险。2019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发生。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激励对象林小华、李智勇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回购上述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9.40万股,本次回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7.22元/股,回购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8.09元/股。本次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新增2020年度与公司控股股东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人提供服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5亿元。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双方取得双赢的合作效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0-020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5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647,459股,发行价格每股21.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78,629,284.0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7,887,490.28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60,741,793.79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17年9月8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45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6,040.6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34,839.7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30,033.51万元,专户储蓄累计获得利息净收入(含投资收益)4,806.22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2019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8,805.94万元,获得利息净收入(含投资收益)2,216.88万元。

  (3)年末余额: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4,846.61万元,累计获得利息净收入(含投资收益)7,023.1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118,250.6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6年8月1日,经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遵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2017年9月26日,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12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决定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将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部分募集资金(含利息)转存至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12月14日,公司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开设了账号为100011890970010002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1月10日,公司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余额情况(包含计划投入项目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资金及利息收入)如下:

  ■

  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效益,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银行另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若干定期和通知存款账户,该类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用于结算和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9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前期变更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17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方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75)。

  (1)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后期运营效率以及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公司“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情况如下:

  ■

  公司将募投项目“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在新大陆的基础上,增加全资子公司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新大陆奋新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2)为使公司研发团队能专注于开发核心软件项目,降低软件开发工作的综合成本,促进综合支付平台软件开发和增值服务平台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ITSM)模块软件开发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公司需将软件开发工作中的部分工作外包给第三方软件研发机构完成,因此,公司将综合支付平台软件开发和增值服务平台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ITSM)模块软件开发的实施方式由自行开发变更为自行开发与外包开发。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投资概算等均不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以往年度置换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公司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了如下安排: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7年9月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532.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2017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2.37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作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350ZA0354号)。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尚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正处于使用之中,募投项目建设尚未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4,846.61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118,250.68万元(包含计划投入项目但尚未使用的资金及利息收入)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实际获得的收益为1,714.14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0-021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

  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所已为本公司提供2019年年报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该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 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2018年12月18日,注册地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A区14楼a单元19室,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含首席合伙人1人;注册会计师860人,全所共有2,853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总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6,404.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467.12万元;2018年为1,338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110家A股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慧玲,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丹丹,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

  2014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行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5、诚信记录

  近3年内,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2017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2017】28号。除此之外,该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自受聘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

  3、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会议同意将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0-022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激励对象林小华、李智勇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回购并注销上述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9.40万股。

  本次回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7.22元/股,回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8.09元/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1%。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68.74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以2018年11月14日为授予日,向266名激励对象授予3,34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公司董事会在授予股票的过程中,7名外籍激励对象因国家关于外籍人员股权激励缴款细则尚未落地,导致资金跨境困难,自愿放弃认购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授予条件。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44万股减少到3,336.07万股,授予对象由266名减少到258名。本次股权激励所涉限制性股票3,336.07万股已于2018年12月21日上市。

  6、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谢一鸣、刘德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合计20.5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回购注销事项于2019年6月19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

  7、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丁志纲、董吉庆、孙宇翔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合计16.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回购注销事项于2019年11月27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

  8、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计划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出,以2019年11月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0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确认本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9、公司董事会在授予股票的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本人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00.00万股减少到797.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135名减少到132名。本次股权激励所涉限制性股票797.00万股已于2020年1月23日上市。

  10、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53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9,898,71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5%。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原因与数量、回购价格

  1、回购原因与数量

  公司激励对象林小华、李智勇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回购并注销上述2人未解锁的合计9.4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1%。

  ■

  2、回购价格

  2018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的授予价格为7.22元/股。2019年11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为8.09元/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未发生根据激励计划需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因此回购注销价格为授予价格。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以人民币68.74万元对9.4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51,729,717股变更为1,051,635,717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五、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股份事项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公司将股权激励计划作为公司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将调整经营方式和策略,优化企业管理制度,更好的推动公司发展。

  六、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该两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9.4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经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公司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监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其2人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40万股。本事项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所应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新大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0-023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2018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办理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公司已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4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1,051,729,717元减少至1,051,635,71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联系电话:0591-83979997              联系人:徐芳宁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0-024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事项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797.00万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132名。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激励对象林小华、李智勇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9.4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7.22元/股,回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8.0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注:上表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止公告日前的股本结构表,变动前股本结构已包含于2020年1月23日上市的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797.00万股。

  四、《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注册资本、总股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章程原第六条内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104,375.9717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105,163.5717万元。”

  2、章程原第十九条内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043,759,717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051,635,717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0-025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星驿”)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陆集团”)参股子公司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九八公司”)发生交易。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预计2020年度新增与四九八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人提供服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总金额不超过5.5亿元。

  2、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交易总金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3、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若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上述金额的,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维护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市场调研;计算机维修及维护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电设备、安防器材、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家用电器、家具、玩具、化妆品、陶瓷制品、塑胶制品、纸制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工艺品、珠宝首饰、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的批发、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兆锵路33号金澜大厦附属楼103号(自贸试验区内)。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9,266.22万元,净资产5,355.46万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711.43万元,净利润3,287.08万元。

  经查询,四九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九八公司为新大陆集团的参股子公司(新大陆集团持有其35%股权),新大陆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五)规定认定为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本公司带来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双方取得双赢的合作效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预计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事项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参照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交易价格标准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经审查,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事项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参照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交易价格标准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0-026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各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0年度将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53.0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43.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0.00亿元。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为公司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度的上限,实际担保金额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载明为准。

  上述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经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在前述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二、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1、各子公司担保额度

  ■

  2、担保额度调剂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在上述累计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担保调剂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公司将于担保实际发生时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根据担保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及时满足各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及股东权益产生不利影响。被担保人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财务风险可控。

  2、本次被担保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满足其拓展业务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

  3、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4、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7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42%,累计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34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16%。以上担保均未逾期或涉及诉讼。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0-027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8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51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9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了72,647,459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78,629,284.0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887,490.2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0,741,793.7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9月8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4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2.37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6,278.1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效益,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银行另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若干定期和通知存款账户,该类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用于结算和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金融机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购买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3、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决议有效期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本次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以及经济形势适时适量地实施,投资理财的未来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将持续跟进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

  (2)公司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理财,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亿元,不存在未到期余额。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全体监事均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0-028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自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正式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经分析,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均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0-029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9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97,581,651.24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758,165.1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82,152,835.81元,扣除已分配2018年度现金红利313,127,915.1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6,848,406.83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19年度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6,724,863.21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的未分配利润1,120,123,543.62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独董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也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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