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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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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数据,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3.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7.87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87,143.08万元,其中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85,374.04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19年度公司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涉及农产品贸易和教育信息化服务。

  经营模式

  (1)农产品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农产品贸易业务,根据市场行情判断,进行采购、存储和销售商品,从中赚取商品价差获得利润,或者根据客户订单需求从供应商处采购商品后销售给客户。

  (2)教育信息化服务业务

  主要为春申厦华通过与专业运营团队在教育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合作,开展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软硬件销售,提供一体化的解决方案等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教育信息化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春申厦华经营的教育信息化服务业务为公司带来销售收入124.02万元,净利润 -137.33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70.04万元。上年同期春申厦华经营的教育信息化服务业务为公司带来销售收入855.75万元,净利润224.24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14.36万元。

  (2)农产品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农产品相关贸易业务,分为总额法和净额法分别进行核算。其中采用总额法进行核算的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528.69万元,实现销售毛利为396.23万元;采用净额法进行核算的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91.22万元,实现销售毛利为191.22万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1)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类别:(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类别。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具体会计政策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0金融工具、财务报表附注五、12应收账款、财务报表附注五、14其他应收款。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

  ■

  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进行调整,无需对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执行修订后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除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以外,本公司将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施亮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临2020-010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10:00在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3088号三楼会议室采取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亮主持,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9名,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董事施亮、王玲玲、陆邦一、寇璐,独立董事丁建臣、李文华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数据,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3.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7.87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87,143.08万元,其中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85,374.04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19年度公司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19年度报酬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2019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划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划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4、《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公司2019年核销应收坏账448.71万元。应收账款核销的主要客户为Best Buy Canada Ltd.及Best Buy China Ltd.核销金额448.27万元,其他6家客户累计核销金额0.44万元。其中Best Buy Canada Ltd.及Best Buy China Ltd.应收款项已在以前年度计提了坏账准备,对公司本期损益无影响。以上客户目前确认无法收回,予以核销。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5、《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3.2.7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聘任刘智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智娟女士,1989年出生,资产评估专业,本科学历,曾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现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专员。其本人已于2019年8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公司拟于2020年05月21日(星期四 )14:00时在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3088号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上述1,3至7,11,13,15,18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临2020-016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概述

  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22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但未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本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7]22号有关规定,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根据财会[2019]8号有关规定,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等。

  3、根据财会[2019]9号有关规定,新债务重组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明确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2)对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3)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4、根据财会[2019]16号有关规定,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内容主要包括: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执行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准则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按要求进行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临2020-011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 月28日上午10:00在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 3088 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小军主持,应到会监事 3 名,实际到会监事2名,其中监事王秋容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周小军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数据,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3.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7.87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87,143.08万元,其中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85,374.04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19年度公司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核销处理后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且各项制度均得到了较好执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除“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董事会针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各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9、《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规定,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第一季度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上述1-4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临2020-012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 8,629 万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劲松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红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至今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重大资产重组及年报审计服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冯发明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最近三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2019 年度审计费用与 2018年度基本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执行过多年的审计业务,根据其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建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事先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格和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决议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专业审计机构的议案,聘期一年,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19年度报酬的议案》,建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临2020-013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划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 年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实现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计划于2020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的闲置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任意一种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委托理财余额不得超出该额度。

  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划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誉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或证券公司。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2020年度计划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额度的闲置资金用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

  理财产品的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单笔理财产品的理财期限

  不超过1年,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流动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其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

  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办理委托理财时首先考虑安全性因素,将资金风险防范放在首要位置,对理财产品进行了严格的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理财产品。本公司也将密切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风险,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临时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450万元,以上委托理财已全部到期,委托理财余额为人民币0元。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临2020-014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8日,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新增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企业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属于关联交易。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相关规定,公司就该项交易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20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系公司经营发展融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指派相关人员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每笔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抵(质)押等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临2020-015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本公司控股股东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赣州鑫域”)拟于2020年05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向本公司无偿(即不向公司收取利息等任何资金使用费)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的财务资助。本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本次财务资助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本公司发展、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本公司控股股东赣州鑫域拟于2020年05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向本公司无偿(即不向公司收取利息等任何资金使用费)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的财务资助。本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二、提供财务资助方介绍

  公司名称: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玲玲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营销策划服务;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不含产品展示)、机电产品及设备、电梯、发电机组、高低压柜及配件、管道材料及设备、制冷通风设备、供暖设备、酒店用品、装饰材料、家具、卫生洁具、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木材、钢材、不锈钢制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纺织品、一般矿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心 2 号楼 6 层 607-9 室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股东。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甲方: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1、自2020年05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5,000万元以内的资金支持。在此期间和额度内,乙方可根据需要向甲方提出资金申请,甲方经审核后,根据乙方经营资金使用需求,按需提供。乙方可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乙方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2、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提供的资金,仅用于乙方的日常经营。甲方同意乙方视实际经营扭转和改善的情况偿还甲方所提供资金。

  3、乙方必须在申请时对使用资金的用途进行说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赣州鑫域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提供的财务资助免收利息,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此次财务资助,缓解了公司流动资金紧张问题,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

  该财务资助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资助,缓解流动资金紧张问题,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且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证监发【2003】56号文规定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对外担保事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没有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0]第1-01217号《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19年度报酬的议案》;

  我们事先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格和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决议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专业审计机构的议案,聘期一年,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划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临时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我们对公司 2019年的财务报告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0]第1-01968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除“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 2019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将督促公司采取积极措施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六、《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20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系公司经营发展融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资助,缓解流动资金紧张问题,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且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页无正文,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议案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丁建臣  李文华  杨翼飞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临2020-017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作部分修改。具体如下: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指派相关人员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临2020-018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3088号三楼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1日

  至2020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0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别决议议案:11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7、8、9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其他人员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 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 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 9:00-12:0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 3088 号三楼证券部。

  (四)登记联系方式:

  电话:(0592)5510275

  传真:(0592)5510262

  联系人:林志钦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 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 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关于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0]第1-00388号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2019年12 月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2019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0)第1-01968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公司已经自2014年起终止经营原主营彩电业务,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基本完成原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但公司尚处于形成稳定盈利模式的转型期,公司现有经营业务的持续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这种情况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二)中充分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以及公司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和情况的应对计划。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经营连续出现大额亏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的累计未弥补亏损为-287,143.08万元。公司已经自2014年起终止经营原主营彩电业务,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公司已基本完成原主营彩电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这些工作的开展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的改善提供了支持。

  (二)公司的会计处理和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如审计报告发表的审计意见所述:“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针对公司持续经营情况,为了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以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第一,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积极推进各项资源的整合,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调整公司业务结构;同时引进优秀管理人才及专业的业务人员,积极尝试拓展新的盈利能力较强的可持续发展业务,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第二,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内控管理的薄弱环节, 防范经营风险。以便更加有效地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经营效益。

  三、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我们未发现上述事项段涉及的事项或情况,对厦华电子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存在影响。

  四、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说明

  上述事项段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说明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劲松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红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审字[2020]第1-01968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公司已经自2014年起终止经营原主营彩电业务,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已完成原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公司尚处于形成稳定盈利模式的转型期,公司现有经营业务的持续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这种情况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二)中充分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以及公司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和情况的应对计划。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厦华电子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针对《审计报告》中所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说明:

  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43.93万元,净利润187.87万元,盈利能力较为羸弱,尚处于形成稳定盈利模式的转型期,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第一,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积极推进各项资源的整合,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进一步整合公司业务结构;同时引进优秀管理人才及专业人员,在夯实现有业务的前提下,继续努力拓展新的盈利能力较强的可持续发展业务,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第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内控管理的薄弱环节,防范经营风险。更加有效地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以上说明。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审字[2020]第1-01968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除“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董事会针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各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870                                公司简称:ST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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