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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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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58                              公司简称:银座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侯功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东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金额单位:元

  ■

  变动幅度较大项目,原因说明如下:

  ※1 应收票据较年初变动较大,主要系本期新增应收票据。

  ※2 预付款项较年初变动较大,主要系本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3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变动较大,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4 在建工程较年初变动较大,主要系淄博中心店本期发生改造工程投入所致。

  ※5 应付票据较年初变动较大,主要系兑付到期应付票据所致。

  ※6 应付账款较年初变动较大,主要系应付货款增加。

  ※7 预收款项较年初变动较大,主要系预收租金减少所致。

  ※8 应交税费较年初变动较大,主要系本期计提所得税等税费减少所致。

  ※9 递延收益较年初变动较大,主要系会员奖励积分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金额单位:元

  ■

  变动幅度较大项目,原因说明如下:

  ※1 营业收入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销售额下滑。

  ※2 利息收入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存款增加所致。

  ※3 其他收益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本期收到的稳岗补贴较多。

  ※4 投资收益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公司对银座云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按照投资比例分担的损失份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5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较多。

  ※6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增加。

  ※7 营业利润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受疫情影响,本期客流、客单价及销售额均下滑,影响公司营业利润减少。

  ※8 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本期的政府补助及违约金收入较同期减少。

  ※9 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公司本期发生诉讼赔偿等支出较同期减少。

  ※10 净利润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销售额下滑,导致净利润减少。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金额单位:元

  ■

  变动幅度较大项目,原因说明如下: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及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综合影响所致。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导致。

  ※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主要原因系本期代收款等往来款项减少。

  ※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大,主要原因系本期借款增加、未办理应付票据贴现及支付到期应付票据、银行承兑保证金等减少,综合影响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大,主要原因系本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主要系本期未办理应付票据贴现。

  ※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大,主要原因系本期归还借款增加所致。

  ※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到期应付票据、银行承兑保证金等较上年同期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于个人原因,许修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职务;由于工作需要,李玉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总经理胡鑫先生提名,聘任魏东海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为公司本届高管层届满为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为正常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暂由公司董事长侯功海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有关事项已披露于2020年2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提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个人原因,许修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同意选举公司财务负责人魏东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有关事项已披露于2020年2月18日、2020年3月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公司董事由许修锋先生变更为魏东海先生,战略委员会调整如下:召集人:侯功海;委员:梁仕念、魏东海。有关事项已披露于2020年3月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 经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提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工作需要,皮希才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同意选举王廷波先生担任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有关事项已披露于2020年2月18日、2020年3月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1日收到《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2019)鲁05民初507号】,东营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租赁合同纠纷向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要求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租金等相关涉案金额共计61,013,698.56元。2020年2月18日,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收到《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鲁05民初50号】,判决解除东营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东营银商城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并要求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支付租金、违约金等相关涉案金额共计49,361,517.67元,驳回东营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因不服一审判决,均依法提起上诉。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截至本报告董事会审议日,二审尚未开庭。有关事项已披露于2019年7月24日、2020年2月20日、2020年3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泰山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截至本报告审议日,上述贷款于2020年03月25日已实际发放5,000万元。有关事项已披露于2020年03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 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降低融资等金融业务的成本费用,公司曾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多种金融服务。现协议即将到期,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签订该协议,期限为一年,协议的主要条款不变,继续由其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已披露于2020年4月1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工作原因,侯功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在新任董事、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继续履行董事、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职责及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提名布廷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为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该人选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此次提名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有关事项已披露于2020年4月1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 截至本报告审议日,公司拥有及托管的零售门店180家。目前,公司旗下拥有的门店达到132家(潍坊临朐华兴商场25家门店),覆盖山东省12个地市和河北省。同时,公司受托管理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所有非上市门店48家。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公司根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民生物资供应充足。同时,受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均下降。目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在全球范围内持续进行,预计此次疫情及防控措施将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造成一定的暂时性影响,影响程度将取决于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各地防控政策的实施情况。

  ■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20-023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功海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全票通过《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全票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为保证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行申请授信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不超过4.5675%的5,0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同意为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事项详见《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2020-024号)。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20-024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总额:5,000.00万元人民币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实际提供的全部担保余额为60,500.00万元人民币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行申请授信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不超过4.5675%的5,0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同意为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鑫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张店区柳泉路128号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全部为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主营业务:商品零售和批发

  经营范围:一类医疗器械产品、血压计、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磁疗器具、避孕套、体温计、计步器、体重秤、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销售,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散装食品、乳制品,在本店内零售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零售,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保健食品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鞋帽、玩具、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不含储存)、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化妆品、箱包、皮革制品、家具、自行车、摩托车及配件、计算机及软件、办公用品及设备、电子设备、眼镜、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家用电器及配件、农副产品(不含种子),黄金饰品零售、维修、翻新,网络销售,场地租赁,税控收款机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49,182.92万元,净资产98,581.0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3.92%。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为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青岛市李沧区向阳路116号李沧区银座中心项目和谐广场房产、土地抵押,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申请的6.6亿元贷款提供担保。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日,上述贷款于2015年12月18日及2016年6月30日分别放款5.4亿元、1.2亿元,部分贷款已偿还,发生余额为5.05亿。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向泰安银行济南分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100,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的贷款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日,上述贷款已实际发生5,000.00万元,其余贷款尚未发生。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泰山支行借款5,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3.05%。同意公司为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该借款业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出借人根据主合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日,上述贷款已全额实际发生。

  鉴于上述情况,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500.00万元(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100%控制的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子公司,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自开业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资信较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20-025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1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0年1季度门店变动情况:

  1、1季度新增租赁门店1家,济南中铁逸都店,超市部分已于2020年1月15日开业,百货部分计划2020年5月开业,建筑面积共计2.88万平方米;无关闭门店。

  2、拟增加门店情况:2季度无计划开业门店。

  二、2020年第1季度零售行业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地区

  ■

  2、主营业务分经营业态

  ■

  注:本公告的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拟增加门店为公司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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