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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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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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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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综合性企业,已形成以电子信息产业为核心,汽车经销、供应链等业务共同发展的产业结构。
(一)电子信息产业
公司电子信息产业主要包括光电业务和物联网业务。
1、光电业务
公司光电业务聚焦于LED封装及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涵盖显示屏用直插LED管、显示屏用贴片LED管、大功率和小功率白光LED等封装产品及LED道路照明灯具、LED室内照明灯具等应用产品,广泛应用于平板显示、白光通用、特种照明及室内外照明等领域。通过深耕产业链中下游封装及应用领域十余载,公司已形成显示屏封装、白光封装、应用照明三大领域共同发展的业务格局。
2、物联网业务
物联网业务主要从事RFID电子标签、读写设备、RFID整体解决方案等系列软硬件产品的研发、制造及应用集成服务,并逐步开展智慧城市相关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物联是国内较早从事RFID电子标签相关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涉足各类电子标签、读写设备及RFID系统集成解决方案等软硬件产品的研发、制造,电子标签年产量已突破8亿片。信达物联产品广泛应用于鞋服供应链及零售端管理、无人零售管理、图书馆管理、证照识别管理、食品溯源管理、智能交通管理、智慧医疗管理、智慧城市管理等多个领域,并具备为鞋服及新零售等细分行业提供RFID整体解决方案的领先技术水平。此外,公司亦提供智慧市政、智慧交通、智慧城管等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从事方案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管理及维护等系列业务。
(二)汽车经销业务
公司汽车经销业务以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主体经营,现已拥有4S店及城市展厅42家,经销包括宝马、奥迪、雷克萨斯、凯迪拉克、英菲尼迪、大众、丰田、本田等在内的23个主流中高端汽车品牌,是福建省最具影响力的汽车经销商集团之一。信达国贸汽车集团以“卓越的汽车综合服务商”为定位,推动4S店业务与增值业务协同发展,并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汽车服务生态圈。现有汽车生态链业务涵盖平行进口车、汽车金融、汽车精品服务、道路救援以及二手车鉴定置换等。
(三)供应链业务
公司供应链业务以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两类大宗商品的自营贸易为主,贸易模式包括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和国内贸易等,并合理运用商品及外汇衍生品工具对冲价格和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专注打造以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为核心的供应链业务体系,并持续朝产业链纵深拓展。现有铜、铁矿、钢材、煤炭等优势品种,已连续三年入选上海钢联和中诚信联合评选的年度全球铁矿石供应商二十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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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世界经济增长动力减弱,贸易保护主义、地缘政治风险等不确定因素为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国内经济运行虽总体平稳,但经济增速逐季放缓,加之年末以来新冠疫情的持续发展,2020年一季度GDP更是同比下降6.8%,给实体企业的经营带来较多困难。
面对内外部复杂的形势,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求变”的发展基调,通过优化顶层设计、重构薪酬体系、完善管理机制等举措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并着力推动三大核心主业转型创新。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37.9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公司入选2019年《财富》中国500强上市公司(第142位)及贸易行业子榜单第5名,入选福建省和厦门市进出口企业100强,获中国证券报评选的“年度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
尽管如此,受LED行业发展状况不佳、部分供应链业务出现逾期及涉诉事项、房地产存货跌价等因素影响,公司确认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和预计负债约20.75亿元,导致全年业绩出现较大亏损,公司经营面临压力与挑战。
(一)电子信息产业
公司持续推动“高科引领,聚焦发展”战略落地,报告期内成立厦门信达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并在此基础上设立信息科技生产管理委员会、质量管理委员会及研发中心,全面负责公司光电、物联、研究院等高科制造产业的经营管理,促进电子信息板块的资源整合与协同发展。
1、光电业务
LED行业因企业近年来大规模扩产,产能相继释放,加之新技术新产品的快速更迭,导致价格战及订单争夺激烈,市场竞争加剧。受此影响,报告期内公司LED封装产品订单减少,产能利用率下降,单位成本上升的同时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超过30%,导致整体毛利率下滑严重,部分产品毛利转为负数。
为应对市场变化,公司立足中游封装和下游应用领域,在提高生产效率、加强销售布局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工艺革新,优化产品结构。受产品规格及材料配置调整的影响,公司部分老产品去化困难,报告期内产生存货跌价损失约2.97亿元,经营效益大幅下滑。
生产方面:公司加快推进福建、广东两地生产资源的整合工作,部分产线已搬迁至全资持有的厦门翔安信达信息产业园,在保障生产基地稳定经营的同时,有利于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优化产品定位、升级产品结构,逐步向中高端市场调整。报告期内,部分小间距产品扩产项目已实现量产,灯丝产品已成为国内龙头灯丝灯企业的主要供应商之一,照明产品则布局教育照明等细分市场,加大教育灯具的生产力度。
销售方面:公司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多渠道拓宽销售布局。其中,显屏封装业务积极开拓美国市场,并顺利通过核心客户的年度审厂工作,合作关系进一步增强;白光封装业务巩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开发灯丝业务等新的规模增长点;照明事业部成功签约厦门地铁3号线照明项目,且陆续中标多个隧道改造及高速照明项目。
研发方面:公司成立信息科技集团研发中心,实现内部研发资源的整合共享。报告期内,研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致力于提升产品创新及技术创新能力,取得一定效果。显屏方面推动Mini LED倒装封装与特种封装的产线开发,与客户合作开发小间距倒装芯片新产品;白光方面新开发的灯丝产品获客户认可;应用照明方面则进一步拓宽产品研发领域,积极参与教育灯系统、智慧路灯的开发应用。
2、物联业务
报告期内,信达物联实现RFID电子标签新生产基地的建设投产,打造RFID应用技术系统集成服务团队,积极布局智慧城市业务,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全年主营业务发展良好,实现营业收入2.32亿元。
生产方面:随着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信达物联RFID电子标签生产规模稳步提升。全年产量首次突破8亿片,同比涨幅28%,位居行业前列。在产能升级的同时,公司强化对生产环节的供应端管理,利用规模优势提高采购议价能力,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销售方面:报告期内,信达物联持续拓展新行业及新区域市场,渠道建设工作颇具成效。公司新增多名规模级客户,先后中标若干大型鞋服企业RFID集成项目订单,全年实现电子标签销售7.92亿片,同比增幅达52%。公司积极布局智慧城市业务,下属山东物联子公司的铁路道口无人执守集中控制项目、梁山县数字城管项目等已顺利完成,北京、广东等地的多个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研发方面:信达物联坚持创新与研发,在RFID标签、读写设备和系统软件产品的研发等方面均有突破。公司联手业内企业共同发起的国产UHF RFID芯片研发项目被厦门市科技局列为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公司全年共获得实用新型专利7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发明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3项,完成各类新产品和快销品开发近300款。信达物联在中国时尚行业CIO协会的年度评选中蝉联“中国时尚行业信息化——优秀解决方案奖”,在中国智慧零售行业年度评选中获评“2018‘智慧之星’十年领军品牌”,在中国(国际)物联网博览会组委会组织的中国国际物联网产业大奖中获评“2019中国国际物联网领军品牌奖”,公司的互动式镜面读写器获“2018‘智慧之星’年度最佳创新产品”及“最受欢迎智慧门店解决方案”等多项荣誉,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二)汽车经销业务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环保标准提升等多重因素影响,国内汽车市场持续下滑,新车销售价格下跌,行业进入需求调整的理性期。面对严峻市场环境带来的挑战,汽车集团直面压力,加速推进业务发展、薪酬绩效和组织优化三大战略落地实施,强管理促融合,扎实推进经营工作。
汽车集团对内进一步优化管控架构、精简人员,利用整合后的规模优势全面加强对精品统采、仓储物流、信息系统、市场营销等业务节点的集约化管理;对外推进优质品牌授权申请,创新服务模式,持续完善经销网络布局。公司重视4S店业务与增值业务的协同发展,不断丰富汽车后市场的生态链服务项目。年内相继布局二手车交易及出口业务,建设了首个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前期着力培育的融资租赁、道路救援、平行进口等业务经营规模亦稳步提升。
2019年汽车集团新车销售达4.18万台,同比增长7.46%。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揽获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颁发的“2019中国汽车流通行业核心竞争力企业”和“2019中国汽车流通行业诚信企业”奖项,入选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的2019年汽车经销商集团100强(第45名),位列福建省第一,并荣膺“区域龙头经销商集团”称号。
(三)供应链业务
公司坚持以产品归核化为导向,专注打造以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为核心的供应链业务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精简供应链事业部组织架构,形成有色事业部、矿产事业部和钢铁事业部三个专业部门;加大异地平台与海外渠道的建设力度,引入优质战略合作伙伴,为未来的转型发展奠定基础。公司重视风控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对于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风险事项及时反应、妥善处置。全年供应链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44.63亿元,但因部分业务出现逾期及涉诉事项,公司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和预计负债,产生了亏损,详见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十九、其他重大事项。
此外,公司位于镇江丹阳市的“香堤国际”房产项目,受当地车位需求不足、市场价格下降的影响,地下停车位计提跌价准备1.13亿元,公司将以积极的营销及价格策略促进销售,加速现金回笼。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7.98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29.06%;营业利润-21.51亿元,利润总额-23.8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3亿元,利润指标同比大幅下降。
(2)报告期内影响营业收入的主要因素:公司供应链板块对内以产品为维度,优化业务结构,推动团队建设;对外与相关领域主流客户结成战略伙伴关系,向产业链纵深拓展,不断做强做优以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为核心的主营产品。2019年公司供应链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44.63亿元,同比增长34.18%。
(3)报告期内影响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因素:受LED行业发展状况不佳、部分供应链业务出现逾期及涉诉事项、房地产存货跌价等因素影响,公司确认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和预计负债约20.75亿元,导致全年业绩出现较大亏损。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不适用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9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并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估计—10、金融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的衔接规定,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产生的累计影响调整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
3、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准则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详见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不适用
1、本期新增合并单位8家,原因为:通过新设方式增加厦门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信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福州信达嘉金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天下达融资租赁(厦门)有限公司、天下达汽车服务(厦门)有限公司、厦门信达南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增加厦门信达信息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并更名为厦门信达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全资子公司厦门智图传媒有限公司同时纳入合并范围。
2、本期减少合并单位5家,原因为:通过注销减少芜湖信达贸易有限公司、信达(厦门)石油有限公司、厦门信达知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国贸交通运输有限公司;通过转让方式减少成都信达诺投资有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曾挺毅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1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挺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二〇一九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9,442.78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40,661.31万元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二〇二〇年度预算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二〇二〇年经营收入预算为450亿元,公司实施滚动预算,预算调整提交预算委员会审议。财务决算情况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报告》,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1,120.49万元,加上上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3,051.26万元、其它转入0.00万元、本年度分配2018年度普通股股利528.60万元和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11,042.38万元后,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179,640.20万元。
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二〇二〇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九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九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于2020年5月17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曾挺毅、王明成、郭聪明、杜少华、傅本生、陈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各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于2020年5月17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郑学军、刘大进、程文文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各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郑学军、刘大进、程文文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1-5、10-11项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曾挺毅,男,1973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厦门市思明区第八届政协常委,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东电化(厦门)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助理,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宝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农商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特别说明:曾挺毅先生现任控股股东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王明成先生,男,1969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曾任厦门国贸中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郭聪明先生,男,1965年12月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国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特别说明:郭聪明先生现任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杜少华先生,男,1961年10月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临夏州厦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董事,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东电化(厦门)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等。
特别说明:杜少华先生现任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傅本生先生,男,1978年2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审计师。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东电化(厦门)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公司监事,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职工监事,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资金部副总经理、高级经理等。
陈弘先生,男,1982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曾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截至公告日,上述各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除特别说明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十一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学军,男,1962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证券研究所所长,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客座教授,兼任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讲师,厦门源益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湖滨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北路营业部总经理等。
刘大进,男,1965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管理系主任,移动互联(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升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纵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监事,厦门市会计学会高等教育分会副会长。曾任集美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副院长。
程文文,男,1964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学副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独立董事。曾任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截至公告日,上述各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上述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条件。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1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九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二〇一九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2月31日完成使用。截至2019年3月29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全部注销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展公告》,刊载于2019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下报告内容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2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6名特定对象共发行了95,729,01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3.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999,996.5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8,147,028.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26日到账,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2016】京会兴验字第6200000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
注1:补充流动资金中已使用金额超出初始存放金额部分的55.00元系支付银行账户管理费形成,存储余额22,112.67元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已于2020年1月31日前全部转至一般账户使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6年1月9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3月16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22,112.67元。
单位:元
■
注2: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存储余额22,112.67元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截至2020年1月31日,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全部注销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5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自2015年6月9日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33,375,554.36元,具体情况为:(1)信达光电LED显示屏封装产品扩产项目30,615,566.35元;(2)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2,759,988.01元。2016年7月21日,董事会会议审议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33,375,554.36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已置换完毕。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二〇一九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上述节余募集资金21,586.90万元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转至一般账户使用。本次使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剩余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2.2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五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原计划投资于“信达光电LED封装及应用产品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为61,814.70万元。为了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和加快公司LED封装产能升级,进一步增强公司LED封装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将“信达光电LED封装及应用产品扩产项目”中的新建厂房和LED白光封装及应用产品生产线扩产项目变更为扩建4条LED封装产品生产线与新建LED产品综合实验室项目。项目名称由原“信达光电LED封装及应用产品扩产项目”变更为“信达光电LED封装扩产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总计61,814.70万元,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净额的48.36%。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原计划于“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为了提升公司RFID电子标签产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将“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的扩产,项目名称由原“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变更为“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二期扩建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总计14,983.99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总金额的11.52%。
3、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适应LED封装市场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布局并扩大高端产品市场,提升募集资金投入设备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信达光电LED封装扩产项目”部分已投产设备租借给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该部分设备原值共计6,666.38万元,租赁期两年,租金为55.56万元/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总金额的5.1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九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有关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二〇一九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差额部分的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时含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利息。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1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二〇二〇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二〇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二〇二〇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相关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30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中审众环在北京设立有管理总部,并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
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9、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具体承办。厦门分所于2018年成立,厦门分所已取得由厦门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3502】)负责人为陈英贤,注册地址为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幢四层A区,目前拥有从业人员93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8人。厦门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人员信息
2019年末,中审众环有合伙人130人,注册会计师1,350人,从业人员3,695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三)业务信息
中审众环2018年总收入为116,260.0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0,897.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6,515.17万元。2018年审计公司13,022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5家,截至2020年3月1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59家。
中审众环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磊、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谢峰、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颜惠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拟任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磊从业经历
韩磊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业务19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谢峰从业经历
谢峰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注协资深会员,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业务工作27年,曾任证监会第十二届发审委员,现为武汉质控中心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任签字会计师颜惠钟从业经历
颜惠钟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参与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业务两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到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5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磊和颜惠钟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二〇二〇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二〇二〇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二〇二〇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二〇二〇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关于公司续聘二〇二〇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保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于公司续聘二〇二〇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四、报备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〇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复印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2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惠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9,442.78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40,661.31万元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财务决算情况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报告》,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1,120.49万元,加上上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3,051.26万元、其它转入0.00万元、本年度分配2018年度普通股股利528.60万元和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11,042.38万元后,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179,640.20万元。
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二〇二〇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九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九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1-5项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书;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2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2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5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公司二〇一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二〇二〇年度预算案》;
5、审议《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二〇二〇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审议)
(1)选举曾挺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选举王明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选举郭聪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选举杜少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选举傅本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选举陈弘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审议)
(1)选举郑学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选举刘大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选举程文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二〇一九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8项提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第7-8项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第7项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第8项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邮编:361016
联系人:张凌君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否则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2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真实反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经测试,公司2019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81,828.08万元(前三季度各类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详见公司2019—45、71、89号公告),2020年第一季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6,149.79万元,2019年第四季度核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456.16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二〇一九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同意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19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181,828.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公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公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单位:万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2019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181,828.08万元,其中对青海华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华鹏”)和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格尔木胜华”)应收款项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合计90,256.91万元。各项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坏账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对其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18,140.43万元。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86,162.61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12,285.45万元。
单位:万元
■
①单项金额重大的青海华鹏等公司应收账款193,911.64万元,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基于单项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或预计无法收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计提坏账准备84,058.06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99,517.68万元。
②单项金额不重大的深圳路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应收账款8,638.10万元,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基于单项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或预计无法收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计提坏账准备995.09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8,607.31万元。
③应收账款150,014.17万元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109.46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4,160.46万元。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本期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31,471.86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95,859.79万元。
单位:万元
■
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本期计提坏账准备-232.85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51.05万元。处于第三阶段的格尔木胜华等公司其他应收款本期计提坏账准备31,704.71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95,608.74万元。
(3)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和应收保理款坏账准备
本期计提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和应收保理款坏账准备金额479.52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848.07万元。
(4)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于商业承兑汇票,根据其风险特征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票据原值5,287.00万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26.44万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26.44万元。
(5)关于青海华鹏和格尔木胜华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2019年对青海华鹏和格尔木胜华应收款项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30%且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①账面价值和坏账准备计提原因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青海华鹏和格尔木胜华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合计为197,036.41万元。其中,公司对青海华鹏应收账款为157,903.02万元,主要为青海华鹏未履约逾期货款;对格尔木胜华其他应收款为39,133.39万元,主要包括格尔木胜华未履约逾期款项33,698.44万元和应交货矿产品转入其他应收款5,434.95万元。
报告期内,青海华鹏因经营状况不佳,与公司间的贸易业务未能依约支付货款,陆续出现逾期;格尔木胜华因其矿山产能问题,未能依约按期向公司交货。公司已停止与前述主体间的业务往来,并通过函件催告、协商谈判等方式推进业务回款问题的解决,但前述主体仍未能在合理的商业宽限期内履行合同义务向公司支付货款及交付货物。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11月发布的执行信息,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于(2019)宁0106执3922号执行案件中,依法将格尔木胜华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另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格尔木胜华持有的部分股权类资产已被法院依法拍卖。基于前述情势变化,公司认为相关方的还款能力下降。
公司根据内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诉讼策略、成本等因素,经审慎决策,已就部分逾期合同先行起诉,同时持续与各相关方进行沟通,共同商讨整体债务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5)。上述案件目前尚在法院审理之中。
鉴于格尔木胜华名下矿山具备一定潜在价值,未来公司拟与格尔木胜华原股东共同引入多名外部投资者,通过新设合资公司或组建基金等形式新设合作企业,盘活矿山价值。在确认矿山价值的基础上,公司计划以对青海华鹏和格尔木胜华的部分债权参与合作,推动债务问题解决。
因格尔木矿山的价值及外部投资者尚未确认,公司计划进行的债务重组方案尚在磋商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对青海华鹏和格尔木胜华的应收款项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并计提坏账准备。
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根据现有可获取的信息、相关质押担保情况、格尔木胜华名下矿山的预计价值、公司对上述各方之诉讼案件的审理情况以及后续可能发生的其他债务解决方案等情况,单项评估测算报告期末青海华鹏和格尔木胜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
②资产可收回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青海华鹏应收账款预计可回收金额85,571.49万元,对格尔木胜华其他应收款预计可回收金额21,207.34万元。
③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和计算依据
考虑到格尔木胜华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为上述逾期款项相关合同的履约提供了质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等增信措施,上述逾期款项的可回收金额将基于格尔木胜华可偿债资产价值和相关担保资产进行计算。
格尔木胜华现拥有一项采矿权及三项探矿权。其中,采矿权矿区面积1.0074平方公里,主要出产铜精矿、锌精矿、铅精矿等(受疫情影响,目前尚未恢复正常生产),三项探矿权证合计勘查面积145.50平方公里。因此,格尔木胜华名下矿山具备一定潜在价值,系上述款项实现资产回收、债务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关键性基础。结合中介机构和公司管理层的会计估计,格尔木胜华名下矿山的评估价值约57,373.80万元。同时,考虑到格尔木胜华另有用于矿山开发的固定资产净值25,382.40万元,扣除格尔木胜华目前可确认的债务金额21,105.97万元,格尔木胜华可偿债资产价值约61,650.23万元。另外,针对其他担保资产,公司根据对资产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分析,预计其他担保可偿债资产价值约45,128.60万元。因此,青海华鹏和格尔木胜华应收款项预计可收回金额共计106,778.83万元。根据青海华鹏和格尔木胜华逾期应收款项的比例,公司对青海华鹏的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为85,571.49万元,对格尔木胜华其他应收款预计可收回金额为21,207.34万元。
④本次计提金额
结合资产账面价值和预计可回收金额,公司本期对青海华鹏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72,330.86万元,对格尔木胜华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7,926.05万元。
2、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2)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54,753.38万元。按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固定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本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4,702.49万元。
单位:万元
■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无形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本年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739.88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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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在建工程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本年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金额为44.35万元。
单位:万元
■
6、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财务预算为基础的现金流量来确定,其后年度采用稳定的净现金流量。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市场发展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
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公司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447.56万元,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190.65万元。
单位:万元
■
(四)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影响本期利润总额为-178,778.10万元,影响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6,543.67万元。
二、二〇二〇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3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同意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途物资等市场价格下跌,原值共计125,007.16万元,第一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149.79万元,转回22.75万元,影响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6,127.03万元。
(二)公司计提资产价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计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6,127.03万元。
三、二〇一九年第四季度核销部分资产情况
二〇一九年第四季度,公司对部分明确表明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核销,合计金额为1,456.16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总额。
1、核销子公司对重庆超硅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原值129.66万元,经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后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款项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账款,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129.66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总额,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2、核销子公司对深圳市大眼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原值184.14万元,经法院裁定终结深圳市大眼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扣除债权追加分配款后的余款经律师多次追讨无回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账款,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184.14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总额,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3、核销子公司对福州同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厦门聚海源物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原值共计165.66万元,上述两家客户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已注销,追款无回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款项,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165.66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总额,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4、核销子公司对深圳市科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凯立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煦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原值共计16.44万元,律师多次追款无回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款项,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16.44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总额,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5、核销子公司对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原值29.98万元,子公司与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在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支付约定款项后,对剩余款项进行豁免,余款29.98万元无法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款项,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29.98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总额,予以核销。
6、核销子公司对AL Khamar General Trading LLC、SHOWROOM DE FABRICAS COMERCIO DE PRODUTOS IMPORTADOS EIRELI、P.T.JANIKE、RETRO GUVENLIK SISTEMLERI、JSMJ IMPORTACAO E EXPORTACAO DE PRODUTOS ELETRONICOS EIRELI-ME及HI-FOCUS ELECTRONICS INDIA PVT LTD公司的应收账款,原值共计156.97万元。上述应收账款为尾款或信保已赔付,余款经多次追款无回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款项,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156.97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总额,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7、核销子公司对上海融道实业有限公司、宁德国贸中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张珍林其他应收款,原值共计773.32万元。经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后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款项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款项,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773.32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总额,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2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时间
1、变更原因
(1)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及2019年9月19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会〔2019〕16号通知”的变更仅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新收入准则修订
财政部对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中的衔接规定,公司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