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 [2020]第ZA11581号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149,672.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430,315,517.71元,减去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 -4,583,311.02元, 2019年度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444,881,879.30元。因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546,610.43元尚未弥补,根据公司章程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百六十二条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中规定需达到“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故本期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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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以品牌经营和国际贸易为主营业务。自主品牌业务包括以三枪、ELSMORR、鹅牌、菊花、海螺、民光、皇后、凤凰、钟牌414等品牌为主的针织、服饰、家纺类产品的经营,合作品牌业务包括迪士尼、Navigare等。针织类产品主要包括针织内衣、家居系列、休闲系列、内裤、文胸和袜品;家纺类产品主要包括床单、被套、枕套、靠套、被芯、毛毯、毛巾等;服饰类产品包括衬衣、休闲裤、T恤、毛衫、夹克、羽绒棉褛、大衣等。
(二)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全渠道的经营模式,以自营销售为主,包括自营专卖店、大百货/超市专柜等渠道。同时,主要品牌都有线上销售业务,在各主流电商平台均有品牌店铺。另外,线上与线下均有加盟分销渠道。
公司外贸业务主要承接国际贸易订单,形成来料加工、来样订货和一般贸易三种模式,已经形成具有内贸的品牌优势与一定规模可控的生产基地,主要贸易市场为欧美、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地区等。同时,公司强化内外贸易联动,注重内外部资源共享,有效丰富产品线,为各品牌的渠道模式升级服务。
(三)行业情况
2019年,我国纺织行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纺织行业推动转型升级,努力化解各种风险矛盾。但在内外市场需求放缓、贸易环境更趋复杂、综合成本持续提升等多重压力下,企业投资增长动力偏弱,效益水平下滑,主要经济运行指标均呈现放缓态势。
2019年,我国纺织品服装内销市场增长速度有所放缓。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全国限额以上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为13517亿元,同比增长2.9%,增速较2018年放缓5.1个百分点;全国网上穿着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5.4%,继续保持两位数的良好增长水平,但较上年放缓6.6个百分点。
受外需减弱及贸易环境风险上升影响,纺织行业出口形势较为严峻。根据中国海关数据,2019年我国纺织品服装累计出口金额为2807亿美元,同比减少1.5%,增速低于上年5.3个百分点。从产品结构来看,纺织品出口金额为1272.5亿美元,同比增长1.4%;服装出口金额为1534.5亿元,同比减少3.7%。从市场结构来看,对新兴市场出口表现好于传统市场,2019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出口纺织品服装的金额同比增长3.7%,而同期对美国、日本和欧盟出口金额同比分别减少6.6%、4.6%和4.4%。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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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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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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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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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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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是公司强本固基、融合升级、提质增效的关键之年,公司各业务板块紧紧围绕“全球布局、跨国经营”发展战略,聚焦工作目标,积极应对内外部环境不断变化,努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在国际化战略推进、新模式与新渠道拓展、市场推广、目标和项目化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积极抵御了外部环境不利因素影响,保持了企业经济运行总体稳定。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一)线上线下渠道拓展有亮点
2019年,公司各品牌在线上线下存量渠道提质增效的同时,聚焦新渠道拓展,为培育能支撑起品牌未来快速发展的新模式做了积极的尝试。
1、快速拓展加盟批发业务
2019年,公司将三到五线城市的加盟批发业务作为重要的业务增量快速推进。事业部积极探索合伙人加盟制度,解决门店中人的积极性问题,在门店调整方面做了积极的尝试。批发业务方面,积极寻找品牌的战略合作伙伴,携手主攻地县级市场,打造“大客户批发+小客户55模式”。
2、积极拓展SHOPPINGMALL渠道
公司“三枪”品牌积极尝试进驻SHOPPINGMALL、改造社区旗舰店,利用新VI和符合目标人群需求的商品组合,试点培育打造线下渠道新模式。围绕核心人群K9(小学到初中)妈妈的场景所在地,在全国范围拓展SHOPPING MALL渠道模式,开设全新的Threegun Plus形象店铺9家。
3、打造“三枪”品牌首家千平大店
2019年公司打造了三枪品牌首家1000平方米的超级大店,坐落于三枪工业城的“三枪创新生活馆”是目前三枪品牌在全国面积最大、品类最齐全、功能体验最完善的门店。强化了场景化、一站式的购物体验,配备人脸识别、云货架、试衣魔镜、RFID感应、智能定制等诸多新零售设备,设计布局了品牌陈列展示区与儿童活动区,推进了“新零售模式”和互动体验在线下传统渠道的探索。
4、TB业务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
公司各事业部大力拓展团购市场,积极开拓销售新渠道、新客户,进口商品B2B批发业务也得到进一步拓展。同时,公司做强职业服行业内的专业口碑,公司时尚定制公司在2019中国十强职业服企业评选中荣获“中国职业服综合实力十强品牌”称号。
5、推进电商业务多渠道发展
2019年公司集成社会资源,采用陪跑式顾问团队全程参与的模式,进一步推进电商业务的多渠道发展。
面对“暖冬”,传统电商用户增速下降以及线上大盘流量碎片化的趋势,公司各品牌电商进一步推动分销渠道、垂直电商渠道、社交媒体渠道拓展,加速推进新兴线上渠道的布局。三枪成功在天猫渠道开设家居服旗舰店、三枪专卖店(纯棉店)、袜品旗舰店等分销店铺;童装新拓展天猫超市渠道,开设三枪针织专卖店及三枪童装outlets店,新开辟多个淘客渠道,利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开展推广和营销。
社交电商方面,三枪、童装、家纺电商除了做好唯品会、云集等老渠道以外,与多个国内主流TOP社交电商平台进行合作,新增了拼多多、环球捕手、好衣库、贝店等新平台,通过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商品结构,新拓展的社交电商平台累计实现零售额1200余万元。
6、集聚资源运营“东方名品汇”线上线下活动
2019年,公司积极探索新的营销模式,积极运用互联网优势,开辟新的销售渠道,在微信平台打造“东方名品汇商城”,集聚公司品牌优势,线上线下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公司新的增量业务。
(二)国际化战略推进有突破
2019年国际贸易业务遭遇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公司国际贸易事业部在“全球布局、跨国经营”的战略引领下,继续从自身经营实际和业务特点出发,从自营业务开拓、海外供应链构建、进口业务能级提升、推动品牌出海等重点工作着手,积极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1、积极打造自营业务的跨国产业链;2、深挖埃塞内销市场;3、越南品牌出海项目的落地;4、集聚资源推动进口业务发展。
(三)加强品牌宣传推广有创新
公司积极利用市场化资源,加强宣传推广投入,提升宣传推广方面的市场化运作能级,不断强化品牌在年轻消费群体中的展现,在跨界合作、跨界推广、时尚对接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尝试,进一步提升了品牌的形象。
(四)基础管理有成效
2019年公司以目标为导向,以项目化管理为手段,做好22个重点项目的推进实现,确保工作目标的达成。报告期,公司进一步加强存货管控,切实做好压库工作,提高企业运行质量。公司重视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把市场需求、技术创新和生产销售三者结合起来,搭建品牌创新技术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为品牌的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提供支持。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受国内外不稳定因素增多、市场复杂多变的大环境影响,公司面临服装零售行业竞争加剧、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出口贸易,对品牌销售和国际贸易业务影响较大。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95亿元,同比下降6%,其中品牌业务实现销售17.25亿元同比增长6%,外贸业务实现销售18.07亿元同比下降23%。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15万元,同比下降49%,每股收益0.05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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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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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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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董事长:王卫民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0-008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对议案审议的董事9名,实际对议案审议的董事9名。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了对议案的审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2019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2019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2019年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2019年财务决算及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2019年提取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1581号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44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10万元,影响当期损益1,254万元。其中:报告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7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5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七、《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 [2020]第ZA11581号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149,672.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0,315,517.71元,减去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 -4,583,311.02元,2019年度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444,881,879.30元。因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546,610.43元尚未弥补,根据公司章程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百六十二条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中规定需达到“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故本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2019年年报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2019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关于公司2020年预计对外扶贫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于2020年2月1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议案》,向战斗在湖北省抗击疫情防控一线的相关单位和工作者,定向捐赠了价值不超过5000万元的公司产品(贴身衣物等公司产品)。除上述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捐赠产品外,同意公司2020年度后续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需要情况及精准扶贫工作的战略部署,2020年预计对外捐赠及扶贫事项:1、同意拟继续向新冠疫情防控中需要帮助的相关人员,捐赠价值不超过150万元的公司产品(贴身衣物等公司产品);2、根据精准扶贫相关帮扶协议,同意拟继续向帮扶地区捐赠市场价值6万元左右的公司产品;3、同意公司拟向街道及敬老院捐赠价值不超过15万元左右的防疫物资。
十二、《关于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 公告编号2020-009。
十三、《关于申请2020年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计划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控制在29亿元以内。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四、《关于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 公告编号2020-010。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五、《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 公告编号2020-011。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六、《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19年度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联董事邵峰先生、胡宏春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 公告编号2020-012。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七、《关于2020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 公告编号2020-013。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八、《关于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 公告编号2020-014。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 公告编号2020-015。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关于制造局路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联董事邵峰先生、胡宏春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 公告编号2020-016。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十一、《关于公司高管层2019年度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十二、《关于高管层薪酬分配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2020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四、《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上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会议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并发布2019年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上述二、三、五、七、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议案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0-009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2017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作为境内上市公司于2020年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0-010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概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三枪集团”及“针织九厂”在年度预算范围内的56,000万元综合授信进行担保;为“龙头进出口”在年度预算范围内的40,500万元综合授信进行担保;为“龙港实业”年度预算范围内的500万美元折合3,500万人民币综合授信进行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战略的实施,加快主业发展并控制担保风险,根据2019年末银行借款余额和2020年预算目标,拟在2020年度综合银行授信额度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上海针织九厂、上海龙头进出口有限公司、龙港实业发展(香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584号4号楼二层
注册资本:37,6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卫民
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枪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44,275万元,负债总额 184,01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0,256万元,2019年利润总额 1,6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45万元,资产负债率75.33 %。
2、被担保人:上海针织九厂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梧路555号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天剑
上海针织九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针织九厂”)为三枪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1,118万元,负债总额30,27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0,847万元,2019年利润总额55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021万元,资产负债率33.22%。
3、被担保人:上海龙头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湘路345号1316-2室
注册资本:6,7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谭明
上海龙头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头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9,714万元,负债总额31,8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864万元,2019年利润总额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万元,资产负债率80.2%。
4、被担保人:龙港实业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338号北海中心17楼F室
注册资本:50万港币
龙港实业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港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 7,378万元,负债总额7,1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万元,2019年利润总额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2万元,资产负债率97.26%。
三、担保内容
公司2020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综合授信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00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80%。具体情况如下:
1、为三枪集团及针织九厂2020年度计划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在56,000万元人民币以内;
2、为龙头进出口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在40,500万元人民币以内;
3、为龙港公司2020年度计划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在500万美元折合3,500万人民币内。
公司全资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开展信贷、贸易融资、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在其授信额度内依据资金需求向相关银行提出申请,并与本公司协商后办理担保手续。公司作为担保主体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即保证)担保方式,具体期限与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综上,综合授信担保总额100,000万元授权公司总经理按相关规定签署担保协议。
上述综合授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的决议作出之日起,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主业发展,有效规范担保审批程序,控制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针织九厂、上海龙头进出口有限公司以及龙港实业发展(香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为其担保将有利于公司主业的发展。公司本次的担保是依据2020年预算目标,在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及贷款预算额度内进行的担保,因此风险是可控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0-011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赵敏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 翟树得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刘桢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本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合计16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0-01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是公司为关联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采购和销售业务,这些交易均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且对本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19年度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邵峰先生、胡宏春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汇报,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无异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
1、2019年实际完成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单位:万元
■
2019年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2,636万元,占年度关联采购预算30,000万元的9%。报告期内累计接受关联方劳务322万元,占年度接受劳务预算1000万元的32%。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1,325万元,占年度关联销售预算30,000万元的4%。
2、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0年日常关联采购预算为30,000万元,日常接受关联方劳务预算为1,000万元。2020年度日常关联销售、提供劳务为30,000万元。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经营和代理纺织品、服装等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经营技术进出口业务和轻纺、服装行业的国外工程承包业务、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承办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产权经纪,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9年底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6,762,091万元,2019年1-12月的营业收入10,710,738万元,归母净利润 82,001万元,资产负债率59.88%,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2020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东方国际集团或其直接或间接控制法人发生的购买和销售商品的交易。东方国际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与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
■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与东方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形成,由于东方国际集团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和经营状况分析,预计其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4、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的采购与销售业务,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符合公司发展和客户利益需求。
5、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以上关联采购业务,是基于专业化合作关系,在质量、服务等方面为公司业务带来支撑与保障;公司通过关联单位的营销渠道,有助于我司内、外贸经营与市场发展。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6、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0-013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贸事业部外销业务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因此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会产生一定影响。为了规避美元收入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有效降低主营业务收入的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以下两类:
1、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由于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所以这种方法能够消除外汇风险。
2、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两笔币种、金额、期限一致,买卖方向相反的人民币对外币的买卖交易,到期时按照合同约定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根据公司日常业务往来,拟选择在经批准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货币种类和业务规模
1、交易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2、资金投入。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计划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美元,年累计签约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投入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潜在风险
远期结售汇等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 同时,远期结售汇等业务操作也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等业务的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即期市场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019年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汇率市场波动较大,为及时锁定业务利润,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570万美元,平均锁定汇率6.81,有效规避了汇率波动风险。
操作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未来收入可控范围内,及早锁定未来入帐美元的汇率,将能有效规避汇率下跌风险。但一旦美元未来发生大幅度贬值,公司将停止开展远期结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2、公司建立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鉴于公司开展以上业务的目的,目前所选取的均为低风险金融产品,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进行交易。
4、仅以外贸业务开展中锁定业务风险敞口为目标,不从事任何形式或实质上的投资业务。
5、具体业务操作中,由专门团队独立操作,并形成业务定期汇报机制。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公司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指公司从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和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2020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符合有关制度和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0-014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原经营范围:纺织品生产及经营;实业投资;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业务,金属矿产品、食品流通;商务咨询;仓储;房地产开发和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互联网上网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纺织品生产及经营;实业投资;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业务,金属矿产品、食品流通;商务咨询;仓储;房地产开发和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互联网上网业务);电子商务、网上零售、劳防用品、办公用品、农副产品、家用电器、宠物用品、宠物食品、I级II级医疗用品及器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消毒产品、母婴用品、化妆品、玩具、卫生用品、花卉苗木、工艺礼品、工艺美术品、厨房用品及电器、五金工具、五金交电、汽车及汽车零配件、日用百货、体育用品器材、金银珠宝首饰、电子产品、健身器材及服务、保洁服务、广告设计、图书报刊、音响制品、电子出版物的销售批发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上述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经营范围将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0-015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现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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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0-016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造局路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公司拟将上海星海时尚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租赁到期的本公司上海市制造局路584号房屋(沿街专卖店除外)出租给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承租方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方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两名董事回避、并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达到《上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条规定的标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本次拟出租的房屋(房地产权利人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为制造局路584号A、B、C、D、F楼,合计建筑面积为22073.88平方米(其中无证房屋以经实测的交付面积为准)。租赁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39年12月31日止,共计20年。起始租金单价为4元/平方米·天,租金单价每三年在上一合同年租金单价上递增5%。租赁合同免租期共计为9个月,第一、第二、第六合同年每年免租金一个月,第三、第四、第五合同年每年免租金两个月。2020年租金总计3222.7865万元,扣除免租金期一个月的实际年租金2954.2209万元。上述交易事项交易金额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每三年重新审议协议内容,并履行相关披露程序。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MA1FPH195T
公司住所:上海市制造局路584号6幢1层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路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1月15日
主要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健康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发展、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商务咨询,会展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代理(专利服务除外),物业管理。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发展健康事业新成立的公司。目前公司处于初始成立阶段,业务尚未实质性开展。
2、关联关系说明
承租方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84.51%股权,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0.08%的股权,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经营和代理纺织品、服装等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经营技术进出口业务和轻纺、服装行业的国外工程承包业务、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承办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产权经纪,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9年底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6,762,091万元,2019年1-12月的营业收入10,710,738万元,归母净利润 82,001万元,资产负债率59.88%,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制造局路584号A、B、C、D、F楼,合计建筑面积为22073.88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租赁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评估所出具的东洲评字【2020】第0059号《资产评估报告》(详细内容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参考依据,双方在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定,按照协议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出租方: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房屋租赁期限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39年12月31日止
(三)收费标准及支付(不含税)
1、租金:起始租金单价为4元/平方米·天,租金单价每三年在上一合同年租金单价上递增5%。租赁合同免租期共计为9个月,第一、第二、第六合同年每年免租金一个月,第三、第四、第五合同年每年免租金两个月。2020年租金总计3222.7865万元,扣除免租金期一个月的实际年租金2954.2209万元。
2、支付方式:承租方以人民币转账的方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开具的应收租金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壹个月租金。承租方若逾期支付租金,则每逾期一周,承租方应按日租金的千分之一向出租方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
3、物业服务费:承租方可自行管理承租的物业。
4、其他费用及税项:承租方自行负责缴纳一切按国家有关规定租户需负责支付的费用及税项,但不承担租赁所发生的税费。
(四)违约责任:租赁期间,除本合同另行规定外,出租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租赁房屋的,出租方应在合同解除后的七日内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但尚未履行部分的租金,并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3倍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承租方实际损失的,出租方还应负责赔偿。承租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退回租赁房屋的,承租方应按提前退回天数的租金的3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抵付出租方实际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负责赔偿。承租方已支付的所有租金(包括保证金)不予退还,但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可以相应抵扣承租方应支付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双方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土地资产管理、提高公司土地资产使用效率,有利于开展更有效的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以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不含本次)。
八、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本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其所代表的一票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因此,在关联方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2名董事邵峰先生、胡宏春先生回避表决。经审议,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独立董事在会前出具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意见,投票表决均投了同意票并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本次房屋的交易租赁定价参考了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房屋租赁价格充分参考了房屋所在地市场价,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本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认为龙头股份本次与关联方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有利于优化公司土地资产管理、提高公司土地资产使用效率,有利于开展更有效的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房屋租赁价格充分参考了房屋所在地市场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东洲评字【2020】第0059号《资产评估报告》;
4、房屋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0-017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3位监事,实到3位监事。
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查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及2020年财务预算》;
二、《审查公司2019年提取资产减值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1581号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存货跌价准备744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10万元,影响当期损益1,254万元。其中:报告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7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53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44万元。公司监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审查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 [2020]第ZA11581号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149,672.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0,315,517.71元,减去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 -4,583,311.02元,2019年度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444,881,879.30元。因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546,610.43元尚未弥补,根据公司章程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百六十二条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中规定需达到“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故本期不进行利润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但同时也希望公司增强子公司主业盈利能力,尽快弥补亏损,恢复利润分配能力。
四、《审查公司2019年年报及年报摘要》;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审查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审查公司2019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关联交易中按合同或协议公平交易,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七、《审查公司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是落实和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
八、《审查公司制造局路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制造局路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有利于优化公司土地资产管理、提高公司土地资产使用效率,有利于开展更有效的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房屋租赁价格充分参考了房屋所在地市场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审查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2020-018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服装》、《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报告期,公司依据“针织品”、“家用纺织品”、“服装服饰”进行品牌分类统计,同一商品大类无法细分(本公告牵涉内容统计口径相同,以下不再重复),具体情况如下:
1. 报告期内实体门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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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内各品牌的盈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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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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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告期内直营店和加盟店的盈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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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内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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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630 公司简称:龙头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