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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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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适用 √ 不适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47,653,6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端智能厨电、卫浴产品、定制家具等业务,主要产品涵盖吸油烟机、灶具、热水器、壁挂炉、洗碗机、消毒柜、蒸烤一体机、电蒸箱、电烤箱、微波炉、集成灶等厨卫电器产品,以及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环境电器产品,厨柜、衣柜、电视柜等全屋定制产品。

  2、行业的发展情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情况

  2019年度,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调整,厨电行业也面临调整。根据奥维云网数据,2019年度国内主要厨电品类零售市场规模及同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

  吸油烟机、灶具、燃气热水器等主要品类整体均呈下降趋势,但线上渠道表现优异,在整体下降的情况下仍保持同比增长。洗碗机作为新兴品类则呈高速增长趋势。

  (2)所处行业地位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品牌沉淀,公司已发展为厨电行业的高端领军品牌之一,在品牌知名度、研发设计、营销网络等方面竞争优势明显,市场影响力较强。公司吸油烟机、灶具销售额连续十九年位于行业前三,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洗碗机、消毒柜、嵌入式电蒸箱、嵌入式电烤箱、嵌入式微波炉均为行业前十,多款畅销产品进入行业TOP10。根据奥维云网零售监测数据,2019年度,公司吸油烟机线下渠道、线上渠道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分别为8.9%、7.6%;灶具线下渠道、线上渠道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0.6%、9.1%;燃气热水器线下渠道、线上渠道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分别为4.8%、4.9%;洗碗机线下渠道、线上渠道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1%、2.0%。(奥维云网线下渠道零售检测数据以KA渠道为主,未覆盖公司品牌旗舰店、专卖店等自主渠道。)

  公司作为行业内唯一一家同时担任吸油烟机和灶具国家标准的主笔单位,主导参与灶具强制性国家标准、GB16410-202x家用燃气灶具国标和GB17713-2011吸油烟机国标等共77项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起草修订,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同时凭借专业的燃气具研发优势,公司成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祥云火炬独家供应商,承担了包括武汉军运会、新加坡青奥会等在内的25个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运动会的火炬研发和制造任务。2019年度,公司获得“年度风云品牌”、“广东省燃气具行业诚信质量企业”、“洗碗机行业五强品牌”、“储水式电热水器行业十强品牌”、“2019中国蒸烤箱杰出品牌”等荣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经济进入了新周期,新产业、新消费、新技术层出不穷。面对新时代下的机遇与挑战,公司及时调整营销策略,积极开展文化布局、人才布局、管理布局、产品布局、产业布局,围绕“聚焦创新、细化管理、强化执行力、强化品质、提升服务、提高效率、优化人才”年度经营主题开展工作。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48亿元,同比下降5.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8亿元,同比增长10.46%,业绩稳健,整体盈利水平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品牌营销多点开花,品牌影响力日益凸显

  报告期内,公司以“智能”和“时尚”作为发力点,运用“品销一体”策略,通过品牌调性的塑造更好地实现与年轻一代消费人群的沟通,以积极应对疲软的市场环境。2019年度,公司荣获“年度影响力品牌”。

  2、销售渠道自我变革,结构调整提升盈利能力

  (1)优化线下渠道模式,加快零售转型,积极拥抱新零售

  公司坚持代理制,聚焦零售,营销管理深入一线,实行全员销售促使经销商结构扁平化,提升终端整体运营效率,创新开展社区营销、微信爆破等营销方式,推动线下渠道零售转型。

  公司积极入驻以红星美凯龙、居然之家为代表的建材渠道,截至2019年末,公司已入驻358家建材渠道门店。公司积极拥抱新零售渠道,优先利用新通道占据市场份额。截至2019年末,公司已进驻新零售渠道门店9160家。

  (2)电商渠道精准营销,贡献率提升

  公司电商运营团队按模块专业分工,采取精准化营销策略,强调产品输出,提升广告转化率。2019年电商渠道逆势增长,销售占比进一步扩大。

  (3)变革工程渠道,提升渠道质量

  公司以自营与代理相结合的模式加速工程渠道的发展。截至2019年,公司已签约41家工程代理商,已与32家房地产开发商达成合作,2019年度B标及以上项目数量占比达70%以上。

  (4)海外渠道迎来发展窗口,逐步尝试推广自主品牌

  公司积极把握海外市场机会,大力开拓海外市场,截至报告期末,产品畅销全球126个国家,同时逐步尝试推广自主品牌,提升产品附加价值,以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3、技术持续创新,多品类矩阵日渐完善

  公司坚持“以技术引领市场、以技术支持市场”的技术理念,不断加大研发投入,2019年研发投入同比增长6.06%。

  (1)烟灶产品平台化、标准化、通用化初显成效,凸显差异化卖点

  公司大力落实产品开发平台化、标准化、通用化,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创新应用手势、WIFI、屏显、联动、语音等智能化技术。报告期内,公司打造全新的烟机侧吸产品线,实现行业首创差异化技术卖点;完善灶具聚能产品线,强化大气灶、聚能灶的差异化卖点。

  (2)热水器、壁挂炉产品线形成逐档竞争优势

  公司精心规划和调整热水器、壁挂炉产品线。2019年,热水器方面,公司重点打造具有明显差异化的零冷水平台及核心技术;壁挂炉方面,创新应用分段燃烧技术、稳火燃烧技术、超静音燃烧技术等技术。

  (3)洗碗机、蒸烤一体机嵌入式产品加快发展

  根据奥维云网线下零售监测数据,2019年,公司洗碗机销售额市场占有率为1.1%,排名上升至第6位,嵌入式电蒸箱销售额市场占有率为1.3%,排名第4位,嵌入式电烤箱销售额市场占有率为4.2%,排名上升至第4位。

  (4)走向大家居创新,布局智能家居蓝图

  2019年,公司净水和定制家居业务通过人才、技术的储备、产品的开发、渠道的扩展、营销方式的完善创新实现高速增长,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262.56%、74.94%。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厨电行业首个智能化全场景控制系统—VCOO华帝智慧家智能管理系统,助力公司从“单品厨电”向“系统厨电”、从“智慧厨电”向“智慧厨房”不断演变,逐步走向大家居创新,打造智慧家居生态。

  4、生产加速信息化、自动化,品质控制精益求精

  公司通过信息化和自动化技术持续升级改造生产系统。一方面加强对订单的交期承诺,进一步约束优化生产计划,提升排产效率;另一方面,加大自动化生产设备建设。

  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品控体系建设,创新应用5WHY改善、VDA6.3过程审核等质量工具,加强对开发、制造、供应商、销售等全方位的品质监控。

  5、完善服务网络,提升服务竞争力

  2019年,公司以用户至上为原则,深度挖掘用户运营,搭建品牌服务商管理下沉、第三方服务商管理细化、社会化服务商持续引入三位一体的创新服务平台,实施不同管理对象的端到端管控,建设新服务品牌Vdo服务终端门店。

  6、持续推动降本增效

  公司持续推进流程变革与组织变革,通过在产品开发、营销、采购等多方面变革优化。

  7、多品牌运作,品牌矩阵趋向牢固完善

  2019年,面对低迷的厨卫市场,公司坚定不移推进多品牌战略。百得明确“全球专业厨卫”的全新品牌定位,积极打造符合全球专业厨卫调性的品牌形象。2019年,百得为集团贡献收入14.09亿元,净利润0.92亿元。

  报告期内,华帝家居完成从橱柜品类向全屋定制的华丽升级。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务报表列报

  2019年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了调整。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18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项目:无

  2018年度受影响的母公司利润表项目:无

  2018年度受影响的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无

  2018年度受影响的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无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情况如下:

  合并报表:

  ■

  母公司报表:

  ■

  (3)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和财会〔2019〕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和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决议通过,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子公司上海粤华厨卫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注销,其业务纳入公司范围。

  2、2019年8月8日,本公司与子公司中山德乾领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陈健峰、韩建昊、唐峰、潘浩标、黄志峰、曾燕、吴刚、王永红共同成立广东德乾领航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公司直接持股45.45%,通过子公司中山德乾领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36%,共计持股46.81%,并子公司中山德乾领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领航一号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通过对领航一号的经营决策享有可变回报,对领航一号具有控制权,故将其纳入本期合并范围。

  3、2019年3月28日,本公司认缴出资3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山华帝厨卫有限公司从事家庭厨房用品销售业务,将其纳入本期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为5,748,057,618.6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7,765,364.19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19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590,870,655.41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59,087,065.54元,扣除当年分配上年分红258,013,925.40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273,769,664.47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085,566,591.54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359,336,256.01元。

  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69,230,324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1,576,706股后的股本847,653,6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4,296,085.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当时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批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该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该议案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69,230,324股扣减截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1,576,706股后的股本847,653,6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4,296,085.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其他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侧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 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的有关要求,公司须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须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 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准则的有关要求,公司须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准则的有关要求,公司须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

  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3、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新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2019年及以前年度公司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执行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执行《债务重组》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2019年及以前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事项,执行财会[2019]9 号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华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中审华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依法公正执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状况,出色完成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华于2000年9月19日成立,前身天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是新中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成立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天津市规模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90年代末,事务所脱钩改制。2000年7月,组建成为全国第一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于2000年9月19日取得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4、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5、业务资质:1994年取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特许从业资质;2000年7月,经天津市财政局以财会协(2000)34号文件批准组建成为全国第一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于2000年9月19日取得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截止2019年,中审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86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4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2008年加入全球排名14的国际会计网络—浩信国际。

  (二)人员信息

  中审华首席合伙人为方文森先生,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委员。中审华共有合伙人9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79人、从业人员总数1941人。近一年新增注册会计师36人、转入81人、转出85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的人数293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如下:

  ■

  (三)业务信息

  中审华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7.45亿元,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14亿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2家,A股市场收费总额3664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农林牧渔业、采掘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技术业、房地产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资产均值为93.99亿元。

  (四)执业信息

  中审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经历、执业资质、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等情况说明如下:

  ■

  因此,中审华及相关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中审华近三年来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十次,无其他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具有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中审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中审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审华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审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19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77,454,145.23元,占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36%。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均拟计入公司2019年度报告期。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据和原因说明

  1、应收款项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对于应收款项,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2019年度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为75,324,456.33元,其他应收款转回坏账准备为2,952,113.71元,合计计提坏账准备为72,372,342.62元。

  2、应收票据

  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未计提损失准备。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公司2019年度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为3,542,158.38元。

  3、存货

  对于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过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结合各业务的实际情况,认真评估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2019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1,539,644.23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为77,454,145.23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19年度损益,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导致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减少77,116,022.22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的价值。

  四、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相关资产的预期可回收状况、存货实际状况及可变现情况等资料,对各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测算和资产减值准备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审批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9:3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独立董事丁云龙、孔繁敏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年度报告》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章节。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丁云龙、孔繁敏、周谊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748,057,618.60元,同比下降5.69%;利润总额844,313,598.86元,同比增长4.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7,765,364.19元,同比增长1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为5,748,057,618.6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7,765,364.19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19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590,870,655.41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59,087,065.54元,扣除当年分配上年分红258,013,925.40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273,769,664.47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085,566,591.54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359,336,256.01元。

  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69,230,324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1,576,706股后的股本847,653,6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4,296,085.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关于公司在股东、职工、供应商、客户、经销商等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社会公益等方面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报告全文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没有董事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10、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及《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4)。

  三、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及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至2020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7已经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三)特别提示和说明

  议案6-8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议案8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及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王钊召

  联系电话:0760-22839258

  传真号码:0760-22839256(传真请注明“华帝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邮件进行登记,信函、传真、邮件须在2020年5月14日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邮件方式至公司(请注明“华帝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5”,投票简称为“华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9:3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细妹女士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举手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748,057,618.60元,同比下降5.69%;利润总额844,313,598.86元,同比增长4.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7,765,364.19元,同比增长1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69,230,324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1,576,706股后的股本847,653,6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4,296,085.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审批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监事签署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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