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参见本报告“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的相关内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冰箱、冰柜的生产及销售业务、金融科技业务。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9,250.7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28.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2.8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6.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0.95%,具体分析如下:
1、冰箱制造和销售领域
报告期内,奥马冰箱实现销量954.09万台,奥马冰箱合并报表范围实现营业收入718,082.06万元, 同比增长4.99%;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56,196.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21%。
2、金融科技领域
公司金融科技板块分为三大板块业务:
(1)金融和产业股权投资,包括投资长治银行、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股权投资方面,长治银行业务发展稳健,资产质量良好,利润增长迅速,给上市公司带来稳定的分红收益。因政策原因,近期互联网小贷公司已经暂停新设审批,上市公司控股的互联网小贷公司的价值凸显。产业股权投资方面,也有较好表现,多家被投企业又获得了新一轮的战略投资,助力其发展。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同比增长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69.31万元, 同比增长-169.84%。
(2)产品及技术服务。一方面,公司自主设计、研发及运营的智能POS项目,已经在市场上布放数十万台POS台,拥有大量的商户使用群体,为商户提供多种方式收银、移动支付、自助点单、团购验证、外卖订单的操作服务;另一方面,公司开发的计算机云平台项目,已与多家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未来将持续拓展更多的客户。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029.15万元,同比下降34.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8,947.42万元, 同比增长-115.94%。
(3)助贷业务。2019年度工作重点为对2018年客户逾期现象开展存量资产回收。实现营业收入878.79万元,同比下降89.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32,184.63万元, 同比增长18.48%。
报告期内,受金融政策和金融行业整体环境的影响,公司金融板块业务收入持续下滑。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升公司质量及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报告期内将中融金 100%股权出售。金融科技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1,168.69万元,同比下降78.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50,867.71万元, 同比增长77.45%。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发生营业收 739,250.75 万元,较上期780,288.07万元,减少5.26%,未发生重大变化;
(2)本期发生营业成本550,672.15 万元,较上期541,647.71万元,增加1.67%,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427.83万元,较上期-190,254.56万元,存在重大变化,该变化主要系,上期计提了大额的坏账损失、商誉减值损失、贷款减值损失所致。具体见下表:
单位:元
■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单位:元
■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赵国栋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0-020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王建新先生、朱登凯先生及张枫宜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19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新)》、《2019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登凯)》以及《2019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枫宜)》。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决算情况如下:
■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审字【2020】第1017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42,195,437.07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3,288,549.27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288,549.2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38,476,324.8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85,187,775.56元。
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如下: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 2020 年度经营预算,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告编号:2020-022)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以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0-023)。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2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以及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
(2)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已履行相关审批、披露程序,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如下:公司通过内部控制自查,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有效保证公司经营有序开展,公司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 2020 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拟开展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0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3亿欧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拟自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银行金融工具对现在或未来的外汇资产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保值增值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已就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3、报告期内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严格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操作过程合法、合规。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2020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有足够的运营资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拟向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美元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业务占用的额度)。各公司可根据银行具体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6)。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自本议案获得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
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促进下属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充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7)。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授权有效期内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并制定了专门的《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能够合理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2、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方向均为国债等低风险产品品种,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风险较低,收益比较固定;3、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8)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 年度审计费用170万元(含下属成员企业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勤万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9)、《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全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时为推动公司国际化的发展规划,便于公司与境外人士的交流,公司拟将英文全称由“Guangdong Homa Appliances Co., Ltd.”变更为“Guangdong Homa Group Co.,Ltd. ”。
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英文简称、中文全称及中文简称的变更,也不涉及公司的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的变更。公司将根据前述变更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全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0-030)。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20-031)。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定于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开展 2020 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 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全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32)。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5、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6、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0-021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展鹏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决算情况如下: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9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审字【2020】第1017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42,195,437.07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3,288,549.27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288,549.2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38,476,324.8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85,187,775.56元。
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告编号:2020-022)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0-023)。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2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和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2019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或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审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 2020 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拟开展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0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3亿欧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拟自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 2020 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拟向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美元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业务占用的额度)。各公司可根据银行具体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6)。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授权有效期内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就委托理财事项,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8)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 年度审计费用170万元(含下属成员企业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勤万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鉴证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9)、《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全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英文全称由“Guangdong Homa Appliances Co., Ltd.”变更为“Guangdong Homa Group Co.,Ltd. ”,公司根据前述变更对现行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全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0-03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20-03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4、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0-02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审字【2020】第1017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42,195,437.07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3,288,549.27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288,549.2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38,476,324.8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85,187,775.56元。
一、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19 年度经营情况及 2020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预案尚须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预计2020 年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较大,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2020年经营预算及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决定,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19 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 2020 年度经营预算,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0-024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8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向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定增22号资产管理计划、西藏金梅花投资有限公司、刘展成、平潭融金核心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融金核心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庐岩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东源基石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8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61,603,652 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0.91元。截至2017年1月2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904,168,999.98元,扣除发行费用14,07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890,098,999.98元。
截至2017年1月2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7]00005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期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0,951,889.04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金额958,120,0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
注1:因涉及诉讼或贷款到期,被银行或法院强制划转610,555,759.00元,明细如下:
■
注2:代付或通过转账其他公司用于偿还贷款的金额924,271,274.18元,明细如下:
■
注3:代付或通过转账其他往来客户用于偿还往来款项的金额94,319,981.82元,明细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已完成销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7年2月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由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钱包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包金服”)、钱包智能(平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包智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两个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向全资子公司钱包金服、钱包智能进行出资及增资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2017年3月1日,公司已将相关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出资及增资至钱包金服及钱包智能分别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与相关方就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履行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等职责。
2017年3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8,419,400.0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1112 号《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本页无正文)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表:
■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0-025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0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2020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拟开展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0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3亿欧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拟自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本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目前公司部分产品出口欧美等国外市场,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业务。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二)2020年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额度和投入资金
1、预计交易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自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掉期外汇买卖等衍生交易总规模: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0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3亿欧元。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2019 年度,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收汇预测进行交易。
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进出口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时,如果远期结售汇汇率已远远偏离实际收付时的汇率,公司将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为防止客户支付违约,影响远期合约的交割,公司高度关注应收账款的变动,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预测金额的85%,且不得超过前12个月实际收汇金额,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相匹配。
六、授权
根据《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银行金融工具对现在或未来的外汇资产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保值增值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3、报告期内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严格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操作过程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0-026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向以下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美元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业务占用的额度)。各公司可根据银行具体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滚动使用,具体如下:
■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涉外信用证、商业票据贴现、人民币/外币贷款、国内外贸易融资业务(进出口押汇、保理、提货担保/提单背书及国内、减免保证金开证、福费廷、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出口票据贴现、出口打包放款、订单融资、出口信保、银行保函、跨境融资等业务)、资金交易业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此外,为确保公司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美元0.5亿元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金额。
待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0-027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 4 月 27日,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确保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高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融资能力,董事会同意自本议案获得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额外币,具体如下:
1、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 及其它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保理、供应链金融等业务,下同)提供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下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互提供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合计须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额外币,该担保额度占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的比例为 156.66%,占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5.5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供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系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前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截 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除上述目前已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外,公司将在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也为包括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2020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前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额外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可有力地保证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就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均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促进下属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充分。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5亿元,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3.71%。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表: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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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0-028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授权有效期内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本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 投资目的: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稳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2、授权额度: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3、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投资品种: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理财产品,此类理财产品具备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强等特点,一般投资于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0-023
(下转B27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