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下一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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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热水器、厨电、清洁能源采暖、净水等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热水器产品包括太阳能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等;厨电产品包括吸油烟机、燃气灶具、集成灶、消毒柜、嵌入式电烤箱、蒸汽炉、微波炉、蒸烤一体机、洗碗机、垃圾处理器等;清洁能源产品包括太阳能采暖、空气能采暖、燃气壁挂炉及多能源互补供暖等。公司通过多种产品与品牌的组合为用户提供“个性化、集成化、智能化”家居家电解决方案和服务,同时进行太阳能热利用技术升级,为各类客户提供从热水到供热采暖的整体解决方案。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拥有完整的供应链模式,公司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对外采购工作,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确定最佳原材料、包装材料等物料的采购计划,通过采购订单管理、采购付款管理,合理控制采购库存,降低资金占用。通过对大宗物资供应链及产业链的深入研究,根据采购品种上、下游产业的价格分析,结合市场信息的采集与分析,实现专业集中招标管理,降低公司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传统的太阳能产品,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经营模式,按需生产,有效降低库存,减少资金占用,保证现金流,降低经营风险;厨电产品主要采用“备货式”的生产经营模式,综合考虑客户需求,安排生产,缩短生产周期,保证按时交货;空气能产品,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和备货相结合”的生产经营模式。
3.销售模式:传统的零售太阳能及空气能产品采用以线下经销商代理制为主、线上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线下公司通过将产品销售给全国各地的经销商,再由经销商以设立专卖店的形式进行批发或者零售,线上主要通过天猫、京东、苏宁等渠道销售;太阳能及空气能的工程项目,一般由工程代理商负责项目的履约,少量项目采用直单方式合作;厨电产品线上采用“公司直营+运营商模式”相结合、以直营为主的销售模式,线下采用“代理制+直营”相结合、以代理制为主的销售模式。
(三)行业情况说明
1.太阳能热利用行业
据《2019年度中国太阳能热利用行业发展报告》显示,家用热水系统销量继续下降,热水工程市场保持稳定增长,采暖规模总量呈加速扩大态势。
2.厨电行业
据奥维云网(AVC)全渠道推总数据显示,受地产后周期延续低迷及精装市场对传统零售挤压的影响,2019年中国厨电市场依旧处于下行通道。2019年全年油烟机零售额352.4亿,同比下滑7.5%;燃气灶零售额200.2亿,同比下滑4.1%。
3.空气能行业
根据《热泵产业资讯》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度,空气源热泵行业发展回暖,整体市场增长13.1% ,其中采暖市场占比50.8%,热水市场占比42.2%,烘干市场占比7.0%。采暖市场同比增长30.3%,热水市场同比增长2.7%,烘干市场同比增长16.8%。热泵采暖市场占有率已经超过热泵热水。
4.净水行业
受国内经济环境、房地产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净水器2019年市场遇冷,据奥维云网(AVC)全渠道推总数据显示,2019年净水器销售额同比略有下滑,存量市场竞争激烈。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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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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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总体稳定,实现营业收入3,366,098,722.5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581,503.57元,实现扭亏为盈。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合计43家,其中本年新增1家,本年减少5家,具体请阅“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31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通知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现场参会5人,以视频方式参会4人。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新建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2,581,503.5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6,105,129.4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46,635,438.15元,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104,300,555.26,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434,000.00,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27,846,367.55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5元(含税),共计派发5000.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徐新建先生自行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短期投资业务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部分经营业务需要按账期付款的特点,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同意公司利用经营资金短期闲置时间进行短期投资,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签署有关公司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具体如下:
1.授权投资业务范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短期投资,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投资产品:如货币基金,固定收益类的国债、国债逆回购、银行等金融机构中低风险、流动性保障型理财产品,单次短期投资品种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投资限额
单品种投资总余额不超过3亿元(结构化存款、国债逆回购产品除外),同一时点累计投资余额不超过6亿元,结构化存款、国债逆回购产品可单品种投资到最高授权额,在上述6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十七、会议听取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五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32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军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审阅《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没有发现参与 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2,581,503.5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6,105,129.4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46,635,438.15元,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104,300,555.26,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434,000.00,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27,846,367.55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5元(含税),共计派发5000.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短期投资业务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审阅《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八、议案十一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33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6号文《关于核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出东方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21.50 元,人民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22,422,351.9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77,648.05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5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072,288,504.65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46,365,338.07元,其中:用于投资购买理财产品存放于理财产品专户的余额344,080,000.00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072,288,504.65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60,796,078.93元,均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形成,其中:用于投资购买理财产品存放于理财产品专户的余额359,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执行本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0月,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题。除募投项目正常支出外,公司先后使用了部分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收购股权、缴纳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偿还银行贷款等(上述使用均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授权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在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等保本型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2019—021号)。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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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3.59亿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往年度公司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如下:
(一)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规模化效益,维护投资者利益,以尽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年4月10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将沈阳生产基地年产50万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由辽宁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实施变更为由四季沐歌(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由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变更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科技园区,并在2013年3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公告》(临时公告2013-008号)。
(二)公司分别于2014年1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年1月25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将公司“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连云港市瀛洲南路东侧”变更为“佛山市顺德西部产业园”,实施主体由“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截止变更日,该项目已投入4,965,687.55元。变更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对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由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并在2014年1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公告》(临时公告2014-005号)。
(三)因行业整体下滑,产能过剩,短期内太阳能热水器难以有大规模增长,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未来一段时间的需要,为避免产能扩张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之前谨慎的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年5月8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洛阳生产基地年产5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在2015年4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临时公告2015-014号)。
(四)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新业务的拓展,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5年8月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将公司“连云港生产基地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变更为 “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和“高效反渗透净水机项目”;将“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变更为“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并在2015年7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追加募投项目投资的公告》(临时公告2015-032号)。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日出东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日出东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日出东方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34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业务为公司正常经营性往来。因此,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出东方”)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新建先生对相关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全部同意。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连云港兴和泡沫制品有限公司、江苏赫尔斯镀膜技术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的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损益情况、资产情况和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3.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赫尔斯镀膜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宁工贸园
法定代表人:胡张顺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1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镀膜技术研发;太阳能选择性吸热材料、太阳能高透材料、太阳能采暖板、太阳能集热器及部件、纳米非金属材料、纳米石墨烯材料及相关产品的研发、(不含危化品)生产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3. 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二)连云港兴和泡沫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连云港市东辛农场场部南
法定代表人:何仲米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24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泡沫产品、包装产品制造;泡沫产品、包装产品、模具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价格按照合同签署时标的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及市场竞争力,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交易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35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6号文《关于核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出东方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21.5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2,422,351.9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77,648.05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57号”《验资报告》审验。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执行本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0年4月2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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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0月,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题。除募投项目正常支出外,公司先后使用了部分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收购股权、缴纳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偿还银行贷款等(上述使用均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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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0年4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072,288,504.65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65,955,543.28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均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形成,其中:用于投资购买理财产品存放于理财产品专户的余额365,000,000.00元。
三、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注重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节约了项目建设资金。
(二)因太阳能零售行业整体下滑,产能过剩,为避免产能扩张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集项目的实施,节余了资金。
(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短期的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增加了现金管理收益。
四、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一)剩余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365,955,543.28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前期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安排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授权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在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等保本型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合计3.65亿元。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及理财帐户中的理财本金及收益到期后统一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及时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此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积极推动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设,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日出东方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日出东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日出东方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日出东方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日出东方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36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出东方”)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以抵押、担保、信用等方式向商业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综合授信,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 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以上额度仅为公司与银行初步沟通结果,最终授信额度及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37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出东方”)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计提减值准备状况概述
单位:元
■
坏账准备为按照信用风险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主要为公司对部分滞销的净水机产品等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净水产业相关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计入当期损益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以上减值准备共计减少公司2019年利润总额为31,716,510.50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2.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出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38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为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对上述收入准则进行修订。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同时,公司将在2020年定期报告的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与原规定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告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依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更为科学合理,有利于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日出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39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年4月28日,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 RSM 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2016年7月12日,注册地址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圆融时代广场24栋B区302单元307-308室,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共有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上一年净增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总计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8,157.19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2018年承担110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11,245.3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工程地产(含环保)、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73.48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3年,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2017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除此之外,未受到其他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本期签字会计师:潘汝彬,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0年9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3366)、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002930)、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453)、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398)、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002384)、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358)、张家港中环海陆特锻股份有限公司(833879)、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9830)、浙江千吉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870975)、湖北阿泰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6264)等上市公司、IPO 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詹秉英,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7年开始从事质量控制部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业务20余年。无兼职。
本期签字会计师:马云峰,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11年8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000055)、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3366)、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SZ.002930)、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Z 300623)、江苏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SH.603018)、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86)、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SH.603056)、湖北阿泰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6264.OC)、张家港中环海陆特锻股份有限公司(833879.OC)等上市公司、IPO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为本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90.00万元,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30.00万元,合计120.00万元(含税)。2019年度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事前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拟聘请的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情况,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验丰富,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 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本公司财务、 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并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报酬事宜;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40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7,846,367.55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5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60.55%。
(二)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意见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及战略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分配预案没有违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41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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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8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 199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8日
至2020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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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另行刊登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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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25日(9:00—11:00、14:00—16:00)。
(三) 登记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 199 号.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959992
联系传真:0518-85807993
联系地址: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 邮编:222243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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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366 公司简称:日出东方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