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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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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其中傅安平董事、陈锦光董事委托陶以平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

  普通股股息派发预案:拟以总股本20,774,190,751股为基数,每10股普通股派发现金股利7.62元(含税)。

  优先股股息支付预案:拟支付优先股股息合计25.49亿元。其中,“兴业优1”优先股总面值130亿元,第一个计息周期的票面股息率为6%,自2019年12月8日起,“兴业优1”第二个计息周期的票面股息率调整为5.55%,“兴业优1”拟支付2019年度股息共7.76亿元;“兴业优2”优先股总面值130亿元,拟支付2019年度股息7.02亿元(年股息率5.40%);“兴业优3”优先股总面值300亿元,2019年度发行“兴业优3”计息期间为2019年4月10日至12月31日,拟支付2019年度股息10.71亿元(年股息率4.90%)。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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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2007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

  公司主要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秉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己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多元、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求新、稳中求精”的工作总基调,积极稳发展、补短板、促改革,坚定推进经营转型,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动态调整业务结构,全面加强风险管控,扎实做好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响应市场和经营决策的效率,推动各项业务稳健、高质量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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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

  3、2019年6月30日起,公司不再将收回已核销资产相关损益划分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往期相关损益及收益类指标已重述。

  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发行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560亿元股息不可累积的优先股(兴业优1、兴业优2和兴业优3),2019年度优先股股息尚未发放,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发放。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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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本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计算。

  3.4 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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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表数据为并表前口径,均不包含子公司数据。

  2、本表数据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计算。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前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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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1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稳中求进、稳中求新、稳中求精”工作总基调,积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深入实施发展战略,加大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各项业务保持良好发展,转型发展迈上新台阶,经营业绩和经营质量稳步提升。

  (1)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71,456.8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47%;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7,590.6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79%;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4,414.5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29%。

  (2)盈利能力保持较好水平。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813.08亿元,同比增长14.54%,其中,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96.79亿元,同比增长15.5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8.68亿元,同比增长8.6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02%,同比下降0.25个百分点;总资产收益率0.96%,同比提高0.03个百分点。

  (3)资产质量总体可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余额530.2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8.82亿元;不良贷款率1.54%,较上年末下降0.03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共计提拨备580.96亿元,同比增长25.20%;期末拨贷比为3.07%,拨备覆盖率为199.13%。

  1.2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其说明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主要项目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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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资产负债表分析

  2.1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71,456.8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47%;其中贷款(不含应计利息)较上年末增加5,073.69亿元,增长17.29%,各类投资净额较上年末减少1,912.82亿元,降低6.61%,下表列示公司资产总额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1)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类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2)包括贵金属、衍生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资产。

  贷款情况如下:

  (1)贷款类型划分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贷款占比52.19%,较上年末下降2.62个百分点,个人贷款占比42.12%,较上年末上升2.37个百分点,票据贴现占比5.69%,较上年末上升0.25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顺应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势,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要求,合理优化信贷结构,积极改善对新增长点的金融服务,重点满足零售信贷、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等领域的融资需求。

  投资情况如下:

  (1)对外投资总体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净额27,009.34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912.82亿元,降低6.61%。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① 按会计科目分类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② 按发行主体分类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投资资产结构,债券和同业存单等标准化投资规模保持稳定,同时主动压缩非标资产规模,非标投资规模有所减少。

  2.2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负债65,960.2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569.56亿元,增长5.72%。

  下表列示公司负债总额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计负债、其他负债。

  客户存款的具体构成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客户存款(不含应计利息)余额37,590.6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555.51亿元,增长13.79%。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不含应计利息)余额12,278.46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170.37亿元,降低8.70%。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不含应计利息)余额1,930.55亿元,较上年末减少375.14亿元,降低16.27%。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 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生息资产日均规模平稳增长,净息差同比上升,非息净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成本收入比保持在较低水平;各类拨备计提充足;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8.68亿元,同比增长8.66%。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1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1,029.88亿元,同比增加73.31亿元,增长7.66%,剔除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入列示影响后增长14.32%。公司各项业务平稳增长,净息差同比提高11个BP。具体构成如下: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公司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的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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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非利息净收入783.20亿元,同比增加156.90亿元,增长25.05%,剔除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入列示影响后增长14.89%。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报告期内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96.79亿元,同比增加67.01亿元,增长15.59%。投资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等项目之间存在高度关联,合并后整体损益274.65亿元,同比增加93.62亿元,增长原因一是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列示要求,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净收入在投资收益中列示;二是债券行情向好,与债券相关的金融资产收益增加。

  3.3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费用支出465.57亿元,同比增加44.93亿元,增长10.68%。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稳中求进、转型创新”的财务资源配置原则,加大核心负债拓展、业务转型等重点领域的费用支出,营业费用有所增长,成本收入比26.03%,保持在较低水平。

  3.4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减值损失580.96亿元,同比增加116.92亿元,增长25.20%。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贷款减值损失466.92亿元,同比增加86.25亿元。主要是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基于客户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等风险量化参数,结合宏观前瞻性调整,充足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4 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5 业务分析

  5.1客户条线

  企业金融业务

  公司企业金融资产负债规模稳步提升,客户经营体系逐步完善。截至报告期末,各项对公存款余额30,971.3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242.27亿元;各项对公贷款余额19,961.3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249.52亿元;企业金融客户78.39万户,较上年末增加8.34万户;企金价值及核心客户10.38万户,较上年末增加1.03万户。重点业务领域持续发力,构建供应链金融产品生态圈,完善“兴享票据池” “U+保理” “兴财通”三大交易平台建设,本外币跨境结算量突破2,000亿美元。与贵州、浙江等九个省区签订绿色金融总对总战略合作协议,绿色金融融资余额10,108.97亿元,绿色金融客户数14,764户,提前实现“两个一万”目标。

  零售金融业务

  公司零售核心价值客户迅速增长,零售客户综合金融资产规模稳步提升,零售净营运收入占比大幅提高。截至报告期末,零售银行客户(含信用卡)7,792.46万户,较上年末增加935.24万户;零售客户综合金融资产余额20,83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124亿元;个人存款余额6,646.0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334.42亿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6,068.3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486.49亿元;个人贷款(不含信用卡)余额10,659.7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2.00%,报告期内累计发放个人贷款4,524.09亿元,同比增长26.54%。报告期内实现零售银行业务营业净收入543.67亿元,同比增长28.30%。

  同业金融业务

  公司围绕“金融机构综合服务商”和“金融市场综合运营商”定位,基于同业合作开展金融市场业务,坚持“服务同业客户、服务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和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的经营策略,充分发挥“客户+产品+联动”的一体化综合经营管理体系和人才队伍优势,持续推动业务纵深发展和价值提升,同业金融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截至报告期末,银银平台各项业务合作法人机构2,022家,同比增长6.09%;累计与372家商业银行建立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合作关系,其中已实施上线226家;中小金融机构类客户同业存单余额6,175.0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9.35%。代理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网联平台、超级网银系统交易规模35,143.25亿元,同比增长30.91%。互联网财富管理平台“钱大掌柜”累计引入54家合作银行的理财产品,注册客户1,437.07万。银银平台各项金融产品销售规模7,843.70亿元。

  5.2公共产品条线

  投资银行业务

  努力践行“商行+投行”战略布局,继续推动投资银行业务向“融资+融智”方向转型,实现业务平稳发展。截至报告期末,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规模5,209.65亿元,公司参与承销的境外债券发行规模417.42亿美元,发行四期企业资产证券化及两期住房贷款支持证券规模合计465.02亿元。非金债券承销规模及只数蝉联市场第一。

  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核心能力建设持续提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理财产品余额(不含结构性存款)13,372.3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68%;公司非保本理财产品规模13,292.33亿元,同比增长8.53%,在理财中的占比提升至99.40%;净值型产品规模7,483.58亿元,同比增长23.18%,在理财中的占比提升至55.96%;大零售渠道理财产品余额10,942.85亿元,同比增长7.58%,在理财中的占比提升至81.83%。

  资金业务

  公司在债券银行方面,深入推进投承、投销、投研一体化建设,积极借鉴研究成果,围绕重点行业持续推动客群构建和资产布局,适时优化投资交易策略,提升集团整体效益。FICC银行方面,继续强化汇率类、利率类避险业务、债券借贷产品体系,巩固利润基础;结合市场需求,加快推进新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创新,抓住汇率、利率、黄金市场的波动机会,创设顺应市场需求的新型产品;加大柜台债券销售推动力度,成功为北京、上海、浙江等六省市发行柜台地方债。

  资产托管业务

  资产托管业务在调整中保持稳健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线托管产品26,585只,继续保持行业第一位。资产托管业务规模123,840.4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774.62亿元,增长6.70%,其中信托和券商资管托管规模继续保持全行业第二位。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估值类产品规模占比持续提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规模11,784.5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820.18亿元;行外净值理财托管规模1,815.6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80.89%。

  6 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余额530.2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8.82亿元,不良贷款率1.54%,较上年末下降0.03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613.6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3.19亿元,关注类贷款占比1.78%,较上年末下降0.27个百分点。报告期内,由于宏观经济去杠杆、产业结构深入调整等因素影响,个别地区个别行业信用风险持续释放,公司不良贷款和关注类贷款余额有所增加。但公司强化资产质量管控,建立对潜在风险项目的资产质量管控体系,前瞻性处置风险,整体不良率和关注率有所下降,资产质量保持稳定。

  7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有关公司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8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9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20-010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7日在福州市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8名,实际出席监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云明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中期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第一、二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2019年度反洗钱合规管理情况报告》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情况的报告》两项报告。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20-011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8日在福州市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其中傅安平董事、陈锦光董事委托陶以平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5名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临时负责人陶以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期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监管部门有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2019年度拟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一般准备48.33亿元,支付优先股股息25.49亿元,以总股本20,774,190,75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62元(税前),共分配现金股利158.30亿元。详见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19年度资本管理情况及2020年度资本管理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2019年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2019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2020年集团风险偏好实施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2019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核销单笔损失大于1亿元呆账项目的议案(2020年第二批);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2020年度房产购置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在2020年6月30日前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做好会议筹备各项工作(包括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等),然后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陶以平、陈锦光、陈信健三位执行董事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三、七项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2019年度反洗钱合规管理情况报告》《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和《2019年特殊资产债转股工作情况报告》等三项报告。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20-012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6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

  综合考虑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加强资本积累,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支持公司发展战略实施,提升股东长期回报。本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58.30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4.03%。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母公司税后利润为准,2019年度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622.99亿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2019年末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已经达到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不再提取。

  (二)提取一般准备。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48.33亿元。

  (三)支付优先股股息人民币25.49亿元。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三期人民币优先股,合计560亿元,2019年度应付优先股股息人民币25.49亿元。

  (四)分配普通股股利,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8.30亿元。

  根据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拟以普通股总股本20,774,190,751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62元(税前),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58.30亿元。2019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4.03%。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8.68亿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58.30亿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4.03%,主要考虑因素具体如下:

  1. 外部经营环境影响商业银行内生资本积累

  受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国内经济增速延续下行趋势,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等外部宏观环境影响,商业银行面临业务增速放缓、盈利空间缩小和资产质量下滑等挑战持续加大。

  2. 资本监管要求提高

  巴塞尔协议Ⅲ不断加强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要求。2019年末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就《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商业银行面临的资本充足率指标要求不断提高。

  3. 保障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的确定,要在符合中长期资本规划、保证业务发展资本需求的同时,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有效支持公司发展战略实施。在盈利增长的情况下,使全体股东能够分享公司的经营发展成果。

  综上,为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使公司在把握未来增长机会的同时保持财务灵活性,董事会制定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公司加强资本积累,支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股东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分配顺序合法,股利发放政策在满足监管部门有关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各类别投资者的诉求,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中期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

  四、相关风险提示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20-013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收入会计政策于2020年1月1日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不重大。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要求于2020年初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自2020年一季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影响不重大。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案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监事会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20-014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经营范围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

  毕马威华振目前在上海、广州、深圳、成都、厦门、青岛、佛山、沈阳、南京、杭州、天津和西安设有12家分所。毕马威华振自1992年成立至今,未进行过任何合并或分立,所有分所均为自行设立。

  毕马威华振已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并在技术标准、质量控制、人力资源、财务、业务和信息管理等各个方面实施总分所实质性一体化管理,总所及所有分所资源统一调配。

  毕马威华振具备的业务资质包括: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99649382G)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编号:11000241)

  ?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等

  毕马威华振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其中从事的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共有33家。

  此外,毕马威华振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毕马威是一个由专业成员所组成的全球网络,于2019年12月,毕马威成员所遍布全球147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专业人员超过219,000名,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15年4月1日以来未发生变动。

  于2019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从业人员总数为5,393人,其中合伙人149人,较2018年12月31日合伙人净增加14人。

  于2019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注册会计师869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00人。注册会计师较2018年12月31日净增加83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经审计最近一年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2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约为5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约为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约11亿元)。毕马威华振年末净资产超过人民币4亿元。审计公司家数约4,000家,其中从事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共33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40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金融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资产均值为人民币13,862.33亿元。毕马威华振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在行业具有过往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总所统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保费,涵盖北京总所和所有分所。因以前年度已计提足额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且每年购买了职业保险, 故2019年度无需新增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满足相关监管法规要求。

  毕马威华振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受到2次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8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4号,上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主要项目组成员信息如下:

  (1)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史剑,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史剑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审计业务合伙人,具备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

  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思杰,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思杰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审计业务合伙人,具备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

  (2) 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宋晨阳,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宋晨阳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审计业务合伙人,具备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上述相关人员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0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803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加了5%。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认为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公司治理相关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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