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905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21,381.00万元(含税)。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须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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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是国内大气污染治理领域的领军企业,专注于大气污染控制领域环保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营,主营除尘、脱硫、脱硝、电控装置、物料输送等五大系列产品。凭借全过程装备制造和系统集成能力,对上下游污染物治理进行协同提效,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汞等多污染物的协同控制,为国内乃至国际少数可以提供工业烟气多污染物治理全方位解决方案的企业之一。
本公司的产品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产品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广泛应用于电力、建材、冶金、化工和轻工等行业。2019年,公司以生态环保全领域进军的发展战略,积极拓展垃圾发电运营、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业废水处理、VOCs治理、生态修复、智慧环保等新业务,EPC工程项目合同持续突破,运营资产不断充盈,在新领域方向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为公司的可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9年公司出资收购德长环保垃圾发电业务,投资设立龙净能源、龙净水环境等子公司。全力拓展固废危废业务运营类资产的投资,公司在经营模式上也逐步形成“高端装备制造+EPC工程服务+公用设施运营”三驾马车驱动的新模式。在保持原有工程EPC业务规模持续增长的目标前提下,增加运营资产的投资,将公司营收及利润的整体规模提升至新的台阶,并在未来可能面对的多种经营风险下,获得可持续的经营收益及利润,为公司未来的健康良性快速增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经营管理模式
本公司以“净化环境、造福人类”为企业宗旨、以“创新”为核心发展理念、以“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生态环保企业”为发展战略,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龙净文化凝聚团队,形成了一套具有龙净特色的经营管理模式。
1、群雄并起,推行事业部制的经营管理模式“以事业部为主体、公共平台为支撑”,进行内部市场化管理。公司每年年初按照“更加充分地信任、更加充分地授权、更加充分地激励、更加有效地监管”的原则与各事业部(子公司)签订经济责任制,力求“管出利润、管住成本、管出活力和动力、管出健康和良性”;年终对照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与激励,促进各事业部(子公司)之间“比、学、赶、超”,持续“大雄领军壮大,小雄异军突起”的局面。
2、技高一筹,以“创新”为核心发展理念“技高一筹”是公司的立身之本和不断发展的根本支撑。把技术创新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不断抢占污染减排治理技术的最高点,使得公司始终站在行业技术进步的最前沿。为技术创新提供国家级创新平台和科研实验条件、组建优秀的创新团队并赋予极具活力的创新机制。在“技高一筹”战略引导下,研发出一大批高水平的新产品和新技术,不断填补国内空白,并在部分领域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
3、追随人才,以“以人为本”为企业文化核心龙净企业文化以“每个龙净人都应得到尊重”、“一切皆有可能”、“上不封顶”为口号,体现“所有龙净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公司“为有能力的人提供释放能量的平台,让人才有机会脱颖而出”,并“让价值创造者获得相应的财富”。整合全球环保技术与人才资料,形成一支以业内顶级专家和海归博士为领军,年轻英才为中坚的科研技术团队。
(四)行业情况说明
1、烟气治理市场中,煤电市场困难、非电市场持续向好。烟气治理市场重心继续转向非电,钢铁、水泥、化工等非电领域市场需求将持续释放,行业超低排放进一步实施,烟气污染治理将持续深化、细化。
2、国家环保政策覆盖面不断扩大,环保政策密集出台,要求及标准提高,管控愈趋严格。在非气环保领域方面,市场机会和挑战并存,诸多行业的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市场需求释放,部分领域和地区废水零排放也逐渐开始实施。固废危废处置、土壤和场地修复、以山水林田湖草为试点的生态保护市场将进一步启动。
3、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5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投资总额为2518.4亿元,市场前景良好。随着低价竞标现象的减少、垃圾分类政策的逐步推进、技术进步带来单位发电量提升,垃圾焚烧发电公用设施盈利情况将不断改善。同时,随着环保监察力度加大,工业危废存量和增量市场持续暴露,东北、华东等地的处置产能严重不足,出现较好的机遇期,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工业危废产量增速远高于一般工业固废产量增速,危废处置行业在未来3-5年依然处于高景气周期。
三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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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518,521.51元,承兑汇票的(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净增加704,063,423.89元。因承兑汇票不纳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故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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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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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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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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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环保行业环境和竞争格局持续变化,龙净环保奋勇拼搏,公司业绩逆势而上,烟气治理市场份额遥遥领先,垃圾发电、危废处置、工业废水、VOCs治理、土壤修复、生态修复等业务全面展开。2019全年实现新增合同148.40亿元、营业收入109.3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51亿元的历史最好水平。2019末公司尚有未执行的在手合同194.80亿元,为公司后续发展及持续规模性盈利打下坚实基础。
1、大气治理业务底盘更加坚实,以干法为杰出代表的各业务团队在非电领域市场开拓展现出规模优势,牢牢把握行业技术和市场制高点,捍卫行业领军地位。
2019年,公司传统大气业务取得令人鼓舞佳绩,干法业绩一骑绝尘,夯实公司业绩底盘,各路中雄、小雄以出色的表现共同支撑起龙净环保年度亮丽业绩。干法团队按照“更精更强、更广更高”工作方针,奋发有为,闪耀群雄,依托雄厚的技术优势和精准营销打法,展现出强劲核心竞争力,持续发力,市场开拓和整体业绩一马当先。西矿环保在水泥尘硫硝、钢铁干法除尘和SCR脱硝继续保持强劲市场势头。电除尘在新建煤电、有色烟羽、国际市场等领域表现出色,持续开展VOCs点对点和园区治理、污泥干化等市场,有望成为新的增长点。电袋与管带事业部保持一贯的优秀,管带市场开拓显现规模突破,在巩固和提升公司电袋业务优势基础上,大力推进金属超净电袋在新的细分领域业绩突破,有望成为公司在非电领域烟气治理又一项重要技术和产品。电控业务继续稳固公司中雄地位,开展窄脉冲一系列技术研发,进一步提升电控优势。武汉工程、上海脱硫、新大陆环保、武汉科技、物料输送、冶金、工业炉窑等业务团队也有较好的市场开拓表现,进一步提升公司传统业务优势。
2、运营资产不断丰富,运营+工程双轮驱动已初见规模。
公司确定以运营+工程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在保持新疆两个脱硫BOT稳定运营基础上,完成收购德长环保平湖及乐清垃圾发电项目接管和运营,临港能源垃圾发电新建项目建设高效推进,将于2020年投运。干法脱硫以坚实技术为依托,成功获得莱芜钢铁烧结、球团两个BOO项目,“技高一筹+绿色金融+运营服务”模式为公司运营业务探索新的业务发展方向。收购晋开水处理BOT项目,收益和市场展现成绩,迈出水处理运营项目发展步伐。
龙净环保经过两年的战略提升,从仅仅只有两台火电厂脱硫BOT运营项目,发展到拥有总装机1360MW的新疆脱硫BOT群;莱芜钢铁烧结、球团两个BOO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2300吨的德长环保垃圾发电项目;处置规模6万吨/年的陈庄固废处置项目及处置规模6万吨/年中滨环保固体废物综合处置项目。现有项目完全投运后,将助力龙净环保利润规模再上新台阶。
3、业务上下游产品延伸速度加快,水务、新兴业务扬帆起航,值得期待。
管带智能输送、抑尘处理、污泥干化等上下游延伸速度加快,管带年度新增合同超过8个亿,为规模性发展开辟新窗口。
水务事业部积极探索市场及发展模式,动态调整业务发展方向,明晰着力路径。稳固拓展电力脱硫废水零排放市场,引进航天炉气化灰水处理技术,加快推广气化炉灰水市场,收购晋开BOT项目,挖掘优质市场项目,晋开BOT运营初见成效。积极推进福欣钢铁废水治理工程建设,大力拓展钢铁行业废水市场。奋力开拓其他业务领域,成功在煤矿矿井水、微电子废水、煤电全厂废水零排、脱硫废水旋转雾化、MBR一体化、MPC、气化灰水处理等领域取得一定突破。
新兴事业部重点推进技术研发、人才培育、蓄力前行,市场聚焦“场地修复、垃圾填埋场整治+修复、矿山修复”三大核心细分领域,按照高标准、严要求,推进连城“山水林田湖草”标杆示范项目建设,全力打造市场和客户参观基地,有望成为目前我国最大的“山水林田湖草”最大示范工程。
生态修复、土壤修复、VOC治理等新培植业务不断取得突破,随着公司在技术、市场、人才等方面持续补强,未来公司在新业务发展方面值得期待。
4、公司科技创新成果显现,品牌价值持续提升,综合实力上新台阶。
2019年,公司坚持“技高一筹”战略,科技创新硕果累累,涌现出一大批重要成果,并获多项奖项和荣誉。
公司参与完成“火电厂污染防治关键技术与集成优化”技术获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干法脱硫“烧结(球团)烟气多污染物干式协同净化技术及装置”获环境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武汉工程参与完成“超低排放协同控制技术”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西矿环保“转炉煤气HLG干法深度净化与烟尘原位回用集成技术与应用”获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参与完成“工业烟气多污染物高效协同控制关系技术与应用”获环境技术进步奖特等奖,“HEF型高温超净电袋复合除尘器”入选“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新产品”,被认定为“国内首套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电除尘智慧环保岛优化控制系统获“工业互联网应用与实践”最佳应用奖,新大陆环保“工业大型臭氧发生器”获环境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臭氧发生器荣获“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高温超净电袋复合除尘技术”经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填补国内外空白,成为公司非电领域烟气超低排放的又一把利器。“重大烟尘治理装备模拟仿真关键技术开发与工程应用”通过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中标中央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制造供应商项目,是福建省年度唯一入选项目。国家环境保护电力工业烟尘治理工程技术中心通过验收。
2019年,福建省唯一一家企业上榜“中国机械工业百强企业,居41位”,上榜“2019福建制造业企业100强,列35位”,荣获“中国能源企业500强”和“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公司连续七年获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授予的最高等级AAA企业信用评价,展现高等级信用水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2018年度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等产业信息,公司超净电袋、低低温电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等8项产品名列行业第一、5项名列前三,彰显公司作为中国环保产业领军企业的综合实力和行业地位。公司牵头组建全国首个生态环保产业创新中心,提升生态环保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首获“优秀”等级评价,在全国1593个国家技术中心中排名第54位。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成绩优秀,排名福建省第一。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成功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次复核认定,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获得肯定。
5、授权专利突破1000,专利数量行业领先,技术实力再上新台阶。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龙净环保拥有的授权专利已超过1000项。在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发布的A股环保上市公司营收前20企业,以及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环境企业50强中,龙净拥有的环保技术类授权专利均排名第一,充分体现了公司强大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丰硕的专利成果。
创新是龙净的核心理念,公司始终坚持“技高一筹”战略,持续深入推进技术创新工作。截止2020年3月,共组织实施了超过200项重点研发课题、超过100项国家和省市科技创新项目,开发了一大批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先后获得4项国家科技进步奖,59项国家、省部级和行业科学技术奖,完成了113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公司“技高一筹”战略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3月底,公司获有效授权专利1023项,比2015年增长了155.75%,专利数量稳居行业领先地位,发明专利占比也从18.5%提升至22.8%,累计获中国专利优秀奖4项,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从技术涉及领域来看,不仅在大气污染治理领域专利领先,在VOCs、水污染、固废、污泥、垃圾焚烧等领域也拥有众多专利,并逐步覆盖全环保领域。
(二)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同时,本公司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五)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包括30家子公司和16家孙公司,与上年相比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减少1家子公司,新增13家子(孙)公司,子公司或孙公司的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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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2020-028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具体实施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25.12%,主要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业绩、股东回报以及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净利润860,842,998.3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1,029,698.37元,母公司净利润550,522,914.84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55,052,291.48元,加上母公司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377,307,908.55元,减去2019年初会计政策变更影响58,980,530.04元,减去2019年支付2018年现金股利181,738,500.00元,2019年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632,059,501.87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905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21,381万元(含税)。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须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1,029,698.37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13,81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环保行业属于典型的政策驱动产业,产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及上下游产业的景气度密切相关。 2020年初,受新冠疫情爆发影响,国家及地方政府更加重视生态环境治理,驱动水处理、危废医废行业的发展,推动环保行业相关产业的投资发展机会。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上市以来累计分红19.60亿元(含本年)。新时期下,公司确立了布局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及危险废弃物处置业务,向生态环保重点领域进军的战略举措。随着大气、固废、水务等环保领域的优质运营资产的业务开拓和投资布局,公司将形成以大气治理业务为龙头,固废(含工业危废)无害化、资源化处置业务为重要增长极,涵盖VOCs治理、工业废水处理、土壤生态修复等重点业务的生态环保格局。公司在经营模式上也将逐步形成“高端装备制造+EPC工程服务+公用设施运营”三驾马车驱动的新模式。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35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51亿元。2020年,公司董事会同意出资建设陈庄工业园固废处置中心项目及山东中滨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两个项目总投资16.88亿元。未来公司仍将继续积极拓展固废、危废行业的投资,进一步夯实公司综合实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公司2020年经营发展需要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以及主业发展的资本开支,该部分资金的运用将有助于公司优化债务结构,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确保运营现金流稳定,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17、2018、2019年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78.13%。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已经满足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需要和股东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临2020-034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次关联交易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回避表决事宜:董事何媚女士、吕建波先生、林贻辉先生、林冰女士、廖剑锋先生回避表决。
为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单位、合营企业、其他关联方预计将发生的存款、借款类资金往来、采购销售、租赁办公场地厂房等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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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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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金额为每会计年度的预计金额,预计期限为3年,具体发生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一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福建龙净科瑞环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州工业园民园路42号
法定代表人:黄星
注册资本:4,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日
经营范围:陶瓷纤维复合过滤器材研发、生产、销售及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527.73万元,净资产2,325.44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6.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35.74万元。
2、关联关系:科瑞环保属于公司的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科瑞环保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及子公司与科瑞环保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二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杨树浦路1058号阳光控股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林腾蛟
注册资本: 405,007.33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1年8月12日
经营范围::对外贸易(不含国家禁止、限制的商品和技术);电力生产,代购代销电力产品和设备;电子通信技术开发,生物技术产品开发,农业及综合技术开发;基础设施开发、房地产开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百货,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重油(不含成品油)、润滑油、燃料油(不含成品油)、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化肥的销售;对医疗健康行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0,755,188.3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674,442.19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6,104,937.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02,017.39万元。
2、关联关系:公司与阳光城实际控制人均为吴洁女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阳光城为关联方,公司与其开展的业务属于关联交易。
(三)关联人三
公司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注册资本:207.74亿元
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兴业银行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67,116.5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4,659.53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82.8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06.20亿元。
因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关联关系人林腾蛟先生同时担任兴业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兴业银行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定价政策为: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产品没有市场价格可以依据的,由交易双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对于执行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应随时收集交易商品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检查,并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调整,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将带来积极影响,相关协议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该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2020-029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施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9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14年10月10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分十期实施,自2014年度始至2023年度止。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按照相关规定拟定,将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以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奖励基金。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成本计量和核算。计提的奖励基金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费用。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85,102,969.84元。
二、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由公司授权的管理方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
三、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况及份额分配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包括公司在职董事、职工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骨干员工。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第七期参与员工共计532人。其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名,公司及子公司骨干员工512名。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85,102,969.84元,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份额23,679,135.43元;其他骨干员工持有份额61,423,834.41元。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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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每个员工预期获得股票数=当期员工持股计划转登记及购买的股票总数×该员工的当期预分配比例。
四、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和锁定期
1、存续期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
2、锁定期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锁定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2020-030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预计情况:公司本次授权担保额度合计为520,350.00万元,均为公司母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
截止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64,570.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1%,全部为公司内部母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止本信息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内容
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提供如下综合授信担保:
(一)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此次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14,000万元,申请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公司间接控股公司江苏龙净科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盐城城中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和保函,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其母公司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三)本公司控股孙公司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此次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35,000万元,申请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龙净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申请该授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乐清支行申请10,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湖市支行申请4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申请3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此次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75,000万元,该授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平湖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申请4,35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八)公司拟继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集团授信额度2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在该授信事项下向兴业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1、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子公司福建龙净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为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岩龙净环保机械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浦发银行龙岩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相关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广场B座7层。
法定代表人:陈贵福。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除尘器、袋除尘器及其成套设备、烟气脱硫、脱硝成套设备、零配件的开发、设计、制造、安装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改造;起重运输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风机、通用机械、环保成套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改造、安装与技术咨询、服务;新型建筑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百货、纺织品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20,270.79万元、负债总额为181,784.38万元、净资产为38,486.41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9,825.29万元、净利润9,511.30万元。
(二)江苏龙净科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盐城亭湖区环保科技城凤翔路198号(28)。
法定代表人:邓立锋。
注册资本:7,000万元。
经营范围: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技术研究、技术检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环境监测仪器、机电一体化产品、检测仪器和仪表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与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再生、处置、利用SCR脱硝催化剂;脱硝催化剂及配件、钨酸钠、钛白粉、粗钛粉、钛钨粉、钢材的批发、零售;钢结构制作、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9年 12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3,807.92万元、负债总额 为32,564.06万元、净资产为1,243.86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033.44万元、净利润-2,267.89万元。
(三)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林冰。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环境保护产品的研究、设计;现代紫外C消毒设备、臭氧发生器、有害气体光化学处理设备、压载水处理设备的生产、服务;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省级生活污水、医院污水、有毒有害废气(含恶臭)专项设计、施工;环保工程咨询等。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截止 2019年 12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1,504.14万元、负债总额为34,167.41万元、净资产为7,336.7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396.39万元、净利润3,313.48万元。
(四)福建龙净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大道7#创新园二期17号楼3层332室。
法定代表人:罗如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投资;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的投资;水资源管理;引水、提水设施管理服务;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水利设施管理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水环境保护咨询服务;节水管理与技术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水利工程研究服务;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其他未列明污染治理服务;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未列明技术推广服务;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9年 12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00万元、负债总额为5.65万元、净资产为-0.65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65万元。
(五)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乐清市柳市镇蟾河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施健。
注册资本:36,740万元。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的焚烧发电;对环保的投资;环境工程咨询;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及其工艺设计。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 2019年 12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1,645.26元,负债合计30,022.91万元,净资产合计41,622.35万元;2019年并表后实现营业收入5,041.68万元,净利润1,024.74万元。
(六)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独山港镇乍全公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刘正刚。
注册资本:31,300万元。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飞灰的填埋、处置;一般性工业废物的填埋、处置及技术开发;供热;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垃圾、烟气、污水处理技术的开发与服务。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截止 2019年 12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9,107.10万元、负债总额为54,241.16万元、净资产为24,865.94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10.78万元。
(七)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
法定代表人:何媚。
注册资本:106,905万元。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节能工程、环保工程、生态保护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的设计、施工;节能技术、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咨询;生物质能发电;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物料搬运设备、连续搬运设备制造;装卸搬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市政设施、环境卫生管理;土地整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对外贸易。
截止 2019年 12月 31 日,母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846,010.29万元、负债总额为1,372,693.30万元、净资产为473,316.99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42,430.73万元、净利润55,052.29万元。
(八)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信息光电园林后路399号7层A座
法定代表人:林春源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经营范围:大气污染治理包括脱除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有毒、有害气体或固体的工程和技术的研究开发,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大气污染治理相关设备成套,技术咨询与服务;上述项目工程施工的技术支持;环保仪表仪器销售;机电设备安装;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 2019年 12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84,323.71 万元、负债总额为136,493.58 万元、净资产为47,830.1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0,972.21万元、净利润26,063.06万元。
(八)龙岩龙净环保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龙岩市工业西路68号(福建龙州工业园核心区2-4、2-5、2-6地块)
法定代表人:林东飘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烟气脱硫设备、输送设备、除尘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的制造、设计、销售及安装;金属屋面、钢结构制造及安装;钢材的批发、零售;铝、铜、镍及其他有色金属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 2019年 12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5,622.59万元、负债总额为145,351.77万元、净资产为10,270.82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399.18万元、净利润740.70 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授信担保,其经营活动由公司统一管理,经营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64,570.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1%,全部为公司内部母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2020-031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09年5月25日)进行如下修订:
原:“第六条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的个数,如公司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数过少等原因拟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的,应事先征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
修改为:“第六条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原:“第七条公司财务部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两个星期内,负责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证券部负责在签订后 2 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银行每月向公司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
(三)公司1次或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的净额的20%的,要及时通知保荐人;
(四)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五)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的违约责任。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保荐人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两个星期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在新的协议签订后 2 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修改为:“第七条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负责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证券部负责在签订后 2 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银行每月向公司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
(三)公司1次或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的净额的20%的,要及时通知保荐人;
(四)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五)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的违约责任。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保荐人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两个星期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在新的协议签订后 2 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原:“第十五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6 个月;
(四)已归还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在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金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修改为:“第十五条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四)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在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上市公司应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原第十五条后增加:“第十六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第十七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及投资计划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四)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后续条款序号顺延。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2020-032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公司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2018年12月18日,注册地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A区14楼a单元19室,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共有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上一年净增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总计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8,157.19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2018年承担110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11,245.3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工程地产(含环保)、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73.48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3年,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2017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除此之外,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仕谦,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业务超过20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拟):李玉梅,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6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张秋美,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0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19年度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根据2020年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本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事先将续聘会计师事项与我们沟通,经审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我们同意将续聘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2020年计划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履行充分、恰当。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2020-033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同时,本公司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2020-040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暨利润分配方案说明会预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5月6日-5月7日通过本公告中的联系人邮箱提出希望了解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龙净环保《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8日召开龙净环保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暨利润分配方案说明会,对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网址: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cnstock.com/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何媚女士、财务总监冯婉如女士,董事会秘书廖剑锋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0年5月8日下午15:00-16:00登陆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2、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5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通过本公告中的联系人邮箱提出希望了解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邓勇强
电话:0597-2210288
传真:0597-2237446
电子邮箱:longkinghb@163.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2020-035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00,000.00万元。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号)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0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9,582,334.9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30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361Z001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表中列示的“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分别投入的15,263.64万元、2,415.51万元系此次募资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情况如下:
■
三、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计划
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按照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临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20,0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按照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临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的额度从不超过2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0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意见
1、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
2、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龙净环保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0-036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龙净环保工业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控股股东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直行动人西藏阳光泓瑞工贸有限公司、西藏阳光瑞泽实业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19年5月21日上午11:00点前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时间为准),出席会议时需验看原件;
(二)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传真:0597-2237446
联系人:卢珍丽、邓勇强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2020-037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龙净环保工业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总裁、财务总监、监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905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21,381万元(含税)。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须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何媚、廖剑锋为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均参与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同时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2020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续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5亿元(含等值外币),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拟申请授信金融机构如下:
(一)申请授信情况表:
单位:亿元
■
(二)在办理以上授信业务时给予如下授权:
1、最终授信额度及具体授信品种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为准,有关上述债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
2、同一家银行总额度可分给本公司指定的子公司(以下称指定子公司,是由本公司另外出具书面指定书并由本决议被委托的有权签字人在指定书上签字确认的子公司)使用,被指定的子公司使用的额度未用足部分仍可由本公司使用,以上额度经具体经办行同意,由本公司在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3、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代表公司、授权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各子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提供如下综合授信担保:
(一)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此次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14,000万元,申请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公司间接控股公司江苏龙净科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盐城城中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和保函,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其母公司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三)本公司控股孙公司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此次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35,000万元,申请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龙净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申请该授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乐清支行申请10,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湖市支行申请4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申请3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此次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75,000万元,该授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平湖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申请4,35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八)公司拟继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集团授信额度2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在该授信事项下向兴业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1、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子公司福建龙净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为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岩龙净环保机械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浦发银行龙岩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相关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该议案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控手册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升公司风险防范能力,贯彻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于2012年度启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经对公司原有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制度的全面梳理,2012年底形成《内部控制手册》初稿,2013年度开始实际运行,并在运行过程中补充和修订。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部控制手册》。开始运行后的每一年度根据运行情况进行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现公司根据2019年度实际运行情况对《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了新的修订,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公司《内部控制手册》。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公司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9年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何媚女士、吕建波先生、林贻辉先生、林冰女士、廖剑锋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均参与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同时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授权公司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时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一次或分次滚动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超短融”)、不超过20亿元的中期票据(“中票”)(即在前述授权期限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发行的处于有效存续期内的超短融本金余额不超过15亿元、中票本金余额不超过20亿元),用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各次发行的超短融、中票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超短融、中票的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实施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于授权公司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2020-038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龙净环保工业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文辉先生主持。本次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廖伟先生为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该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其余2名监事均参与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名单及预分配比例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廖伟先生为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该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其余2名监事均参与表决。
监事会对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名单及预分配比例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名单及预分配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影响,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2019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2019财务决算报告》、《2019度利润分配议案》、《关于实施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2020-039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陶红亮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陶红亮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其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兼法务总监职务。
前述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陶红亮先生离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陶红亮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388 公司简称:龙净环保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