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321,281.36元,本次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032,128.14 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43,661,176.73 元人民币。
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以实施本次(2019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名单,每10股派发现金2.8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40,245,346.40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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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软包装用油墨、复合用聚氨酯胶粘剂以及PCB电子油墨等产品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包装、饮料包装、药品包装、卷烟包装及PCB电子新材料制品领域。是长三角地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的油墨生产企业之一,在长三角乃至全国油墨市场占据重要的地位。
(二)经营模式
上市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全资控股两个子公司,一是位于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的的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为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生产销售基地,大部分人员和资产都集中在桐乡公司;二是位于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的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目前滕州公司建设项目正在积极有序推进当中,预计在2021年年底建成达产。
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围绕主营业务组织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和销售。全力推进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业务板块整体运营稳定,组织的整体运营效率和品牌的市场认可度不断提高。对于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等重要组织工作,具体介绍如下:
1、产品研发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技术管理办公室,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技术管理办公室下设技术研发一、二、三、四部和品控部、型式试验室。四大研发部门设四位技术总监,分别负责包装材料、复合材料、PCB电子材料和连接料产品的研发。品控部门负责原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检验。产品开发模式为:立项申报—审批确认—组织开发—产品小试—中试—确定配方和制造流程—组织会审验收—完成开发。 产品开发过程组织严密、管控有序;工程师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形成了较强的研发能力。
2、产品制造模式。公司实行的是“以销定产”的模式,控制适量产品库存储备(常规库存量为月总销售量的30-50%)。生产的指令首先由销售部门接到客户订单开始生成,公司设立三大生产车间,实行生产总监负责制。其中油墨车间负责包装油墨和油墨连接料产品的制造;胶粘剂车间负责复合材料产品制造;电子油墨车间负责PCB电子材料产品的制造。各制造车间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设备先进、人员齐整,形成了较强的常规生产能力和突击生产能力。
3、产品销售模式。公司产品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两大类,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直销模式中,公司直接与客户签订产品购销框架协议,形成常态化购销关系。客户根据生产计划向公司发送临时或固定的采购订单,公司按照客户订单组织采购、生产并向客户交货。经销模式下,经销商需首先取得公司资质认定,然后与公司签订经销协议,根据经销商采购需求向经销商供货。具体的销售发货流程,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下差别不大。 直销模式有利于与客户保持直接的沟通合作,保持公司对市场的快速反应,是为目前公司主要销售模式。
(三)行业情况说明
1、油墨行业
行业现状 油墨是印刷的基本要素之一,按版型划分,油墨主要可分为凸版油墨、平版油墨、凹版油墨、网孔版油墨和喷墨五大类。其中,凸版油墨主要应用于书刊、报纸、单据、画册等的印刷;平版油墨和凹印油墨分别适用于平板印刷和凹版印刷。我国市场上,食品和医药包装主要采用凹版印刷油墨进行印制。网孔版油墨适用于各类网孔版印刷的各种承印物。喷墨适用于非接触性涂布或印刷工艺;主要应用于数码打印、喷绘、无版印刷等领域。使用喷墨进行打印、喷绘或无版印刷的工艺,具有无需制版,单批次件数少,制品图文清晰靓丽等特点。
油墨的制造是一个复杂的化工工程,涉及力学、光学、彩色学和表面化学等各类学科,从产业链来看,油墨上游主要原料包括树脂连接料、填充物、稀释剂、爽滑剂、颜料和染料等,其中颜料决定了油墨的颜色和着色力,约占油墨成本构成的20~40%左右。油墨下游主要应用于出版物印刷和包装物印刷,如书刊印刷、报纸印刷和食品包装印刷等,此外,近年来在建筑装饰材料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应用。油墨行业发展与印刷业销售收入之间呈正向线性关系。在现代社会中,油墨可通过不同的工艺,涂布在纸张、金属、玻璃、塑料等各种基材之上,广泛应用于出版物印刷、包装印刷、商务印刷等诸多领域。
我国油墨产业的发展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初。改革开放以来,国内油墨市场得到快速发展,油墨广泛应用于纸张、金属、玻璃、塑料等多种媒介。近年来受环保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影响,部分化工原料价格上涨,我国油墨行业发展增速逐步趋缓。据公开资料整理,2017年中国油墨行业实现销售收入409.43亿元,同比增长2.6%。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油墨生产国,从近几年生产情况来看,我国油墨生产水平整体保持稳中略升的发展态势,2018年中国油墨产量达76.8万吨,同比2017年增长3.5%。
从产品结构来看,凹版油墨和平版油墨是目前我国油墨行业产量最大的两个细分品类。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对产品包装要求逐渐提高,印刷市场结构和需求发生变化,凹版印刷油墨开始崭露头角,产量占比逐步提升,2018年凹版油墨产量占比达42.5%。
目前油墨行业的竞争,主要集中体现在如何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性能、拓宽产品功能、环保化转型升级、持续改进客户服务体验等方面,籍此以获得下游的认可,从而占领更多的市场。不少大型生产企业,致力于研究并推出各种新型环保材料和新技术,力求与不断升级的印刷设备和工艺相适应,以便满足客户的各种个性化需求。当前油墨行业的市场竞争,已越来越转变为油墨制造商之间的一种综合实力的竞争。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印刷包装业的繁荣带动了油墨制造业的快速成长,使得我国在最近的十几年间迅速崛起成为世界油墨制造大国之一,目前国内油墨产业规模正以10%以上的速度持续快速增长。国内油墨行业发展到今天,溶剂油墨的量正在慢慢减少,而胶印油墨的市场份额也呈现出稳中略降的趋势。近两年,各种环境友好,更利于操作者健康的绿色油墨相继在市场上崛起,印刷产业链开始步入绿色转型的关键期。在一众环保型油墨中,以下一些油墨品种发展尤为迅速:
①UV油墨。UV油墨是一种在紫外线的照射下,利用不同波长的紫外光能量使墨膜迅速干燥的油墨。该类产品不含(或极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对大气环境友好;同时,印刷档次较高,且对设备的选择余地较大;可在胶印、凹印、丝印、柔印等多种设备上印刷。本世纪初UV油墨得到快速发展,经过几十年的自主研发,如今的UV油墨国内品牌大户,不仅能够满足内需、而且已开始进入国际市场,逐渐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基于UV油墨本身的光固化属性,其产品组成中不可避免含有光引发剂、残余单体等性能特殊的化学物质,在食品、医药、化妆品包装等领域的应用受到了一定的局限。
②水性油墨。水性油墨通常采用水作为油墨的分散介质,印刷性能好,挥发性有机溶剂相对较少,是环境友好型油墨的典型代表,受到了各方的青睐。水性油墨优势明显:不污染环境,降低印刷品表面残留毒物,节约成本等。近年来,水性油墨在食品、药品和婴幼儿用品包装等领域发展较快。基于水性油墨产品中,水分散介质的挥发热能、表面张力等物理特性,水性油墨的应用,对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要求有别于溶剂型性油墨;有的甚至需要进口高档设备才能印出精细效果,价格相当昂贵,一般印刷厂难以承受。目前,水性油墨的应用,还待进一步拓展。
③数字印刷油墨(喷墨)。目前,数字印刷已成为国内外包装和广告印制领域一种新的发展潮流,国内也进口了相当数量的数字印刷机。为了使数字印刷机既适应高速印刷的要求,又能达到良好的印刷质量,数字印刷油墨相当重要。但是国内开发和生产的数字印刷油墨产品还寥寥无几,如天津油墨公司和其它一些公司虽然早已研制喷印油墨;但目前,数码打印、无版印刷等领域,所使的高端数字印刷油墨(喷墨),基本仍被国际上一些知名品牌所占据。国内数字印刷油墨,还有待广大油墨行业从业者进一步发展和推广。
2、复合聚氨酯胶粘剂行业
我国复合聚氨酯胶粘剂行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最初仅有少量企业进行聚氨酯胶粘剂的研发和生产,国内需求主要依赖进口。90年代以后,国内企业在聚氨酯胶粘剂的研发上取得突破,逐渐打破国外化工巨头垄断的局面。2000年以后,受益于国民经济稳步发展,复合聚氨酯胶粘剂行业也迎来高速成长期,持续增长势头迅猛。目前,我国复合聚氨酯胶粘剂行业已经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但中小规模生产企业仍是行业主体,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且拥有自主技术的企业仍然较少。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主要归纳有以下两点:(1)复合聚氨酯胶粘剂作为高分子新材料,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不断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国家规划文件把复合聚氨酯胶粘剂作为国家重点支持产品来发展,这将极大地促进复合聚氨酯胶粘剂行业发展。(2)随着下游需求领域对材料的要求越来越高,复合聚氨酯胶粘剂作为高分子新材料,在提高产品性能、降低成本和环保节能等方面作用突出。随着下游产业范围的不断扩大,传统适用范围稳定增长和新兴应用领域快速增长,带动了复合聚氨酯胶粘剂需求容量快速增长。在总结有利因素的同时,也应重视行业的不利因素,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跨国企业凭借着先进的生产技术,成熟的营销体系,完善的服务流程抢占市场份额。虽然少数国内先进企业通过自身技术改进、提高服务质量等手段在部分领域与跨国企业展开竞争,但高昂的研发投入和逐渐提高的人力成本也使得国内企业竞争压力不断加剧。
复合聚氨酯胶粘剂大型生产企业技术水平处于国内企业中高端领域。复合聚氨酯胶粘剂的阻隔性和实用性良好,产品蒸煮时间、剥离强度,以及蒸煮前后剥离强度变化基本达到国际大型化工企业水平,部分产品已能在高端产品市场中与国际巨头展开竞争。总体来看,我国复合聚氨酯胶粘剂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但国内先进企业,与国际大型企业的技术差距在不断缩小。
随着复合聚氨酯胶粘剂的传统应用领域和新兴应用领域范围不断扩大,该类型产品在家用电器、建筑材料、交通运输、新能源、安全防护、烟包用镀铝膜等方面的应用,进一步推广和拓宽,复合聚氨酯胶粘剂市场容量扩容速度将会加快。基于复合聚氨酯胶粘剂生产技术标准不断提高,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成熟,国内企业技术水平与国际龙头差距不断缩小,部分国产高端复合聚氨酯胶粘剂产品与国际巨头展开竞争,呈现进口替代效应。当下中国社会对食品和食品包装卫生问题越来越重视,胶粘剂等包装用材料需要,在符合食品包装功能要求的情况下,兼顾卫生法律法规。未来,对人体无危害、对环境无污染的绿色环保型胶粘剂市场前景广阔。
3、PCB电子油墨行业
PCB电子油墨的生产,涉及化学、物理学、材料科学、电气工程等多个学科,横跨精细化工和电子信息两大领域,是技术密集型产业。PCB电子油墨新产品的研发对企业跨领域研究创新能力具有相当高的要求。由于PCB电子油墨具有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专业属性,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构成了PCB电子油墨生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新兴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下游新兴领域需求的增长,传统PCB产品(单双面板)的市场需求减弱,而将刚性电路板(PCB)和柔性电路板(FPC)通过压合而制成的软硬结合电路板——刚挠结合板逐渐成为行业的发展趋势。刚挠结合板改变了传统的平面式的设计概念,扩大到立体的三维空间概念,给产品设计带来巨大的便利。设计者可以利用单个组件替代由多个连接器、多条线缆和带状电缆连接成的复合印刷电路板,性能更强,稳定性也越高,同时也将设计的范围限制在一个组件内,通过弯曲、折叠线路来优化可用空间,具有使产品的性能更强、稳定性更高、重量更轻、体积更小的优势。在手机摄像头、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医疗、军用、航空等产品中得到广泛应用。
根据相关行业报告预测,2016年至2021年中国PCB产业各细分产品产值增速均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尤其表现在多层电路板、HDI板以及刚挠结合板等各类高技术含量PCB产品。此外,针对PCB下游行业,国家亦多次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集成电路行业、智能硬件产业创新发展。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集成电路、第五代移动通信、飞机发动机、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未来多层板、HDI板以及刚挠结合板等产品将在政策的持续支持和下游新兴市场需求的推动下,具备较大的增长潜力,传统的PCB产品市场将面临更多压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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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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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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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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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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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271.9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5.17%,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
润5,252.84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60.16%,每股收益0.37元,较上年增加60.87%,扣非经营性
损益后每股收益0.32元,较上年增加77.7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23%,同比增加3.03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价格下跌所致。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和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110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0-022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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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樊黎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经出席会议全体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9年度报告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9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编号:2020-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董事会决定,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名单,每10股派发现金2.8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40,245,346.40元(含税)。本次不实施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编号:2020-02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了确认意见: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编号:2020-032)。
7、审议通过《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樊黎黎、庄盛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编号:2020-02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计划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银行、农业银行桐乡市支行等银行进行了洽谈并达成意向,同意为公司办理2020年度总额不超过46,720万元的授信。提请本次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予以调整银行间的具体授信额度,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决定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编号:2020-03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事会任期已于2020年3月30日结束,经换届提名和选举,由樊黎黎、庄盛鑫、周其华、王岳法、王秀玲、李素珍六位同志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由范宏、刘翰林、王秩龙三位同志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三年。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2020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非独立董事、高管:自2020年4月起,6名在任非独立董事除领取岗位薪酬外,另领取董事津贴4000元/月。
2、独立董事:自2020年4月份起,3名独立董事均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6000元/月。
3、以上薪酬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董事、高管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交通、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编号:2020-02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编号:2020-03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计划于2020年5月20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桐乡市崇福大道2320号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编号:2020-033)。
三、备查文件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10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0-023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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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樊家骅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反应了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监事会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如下: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反应了2019年1-12月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如下:本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反应了2020年1-3月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意见如下: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该交易为公司日常开展业务所需,交易价格也在遵循市场定价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协商确定,合理、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意见如下:同意2020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符合公司当期发展需要,有利于充分运用金融机构的资金来为公司发展服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至本次监事会召开之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0年3月30日结束,经换届提名和选举,由樊家骅、曾广锋、汪昕三位同志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经本次会议审议,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自2020年4月起,3位在任监事除领取岗位薪酬外,另领取监事津贴4000元/月。以上薪酬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交通、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健全的,在设计与执行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并且能够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意见如下:在保障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最高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三、备查文件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10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0-025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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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本次不实施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的《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名单,每10股派发现金2.8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40,245,346.40元。本次不实施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东方材料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0,321,281.36元,本次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32,128.14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43,661,176.73元人民币。
公司经营稳定,盈利能力稳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现状,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增强股东对公司的发展信心,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
1、经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经审议,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存在可能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10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0-02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拟发生金额为:以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朱法君租赁房屋,租金不超过20万元/年。
●2020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台州市嘉合包装有限公司以市场公允价格采购包装桶,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500万元。
●关联董事樊黎黎、庄盛鑫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四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确认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向关联方朱法君租赁房屋,用于办事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为1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关联交易已按照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临时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一)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拟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1、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协议,2020年期间,公司向关联方朱法君以市场公允价格租赁房屋,用于办事处(仓库),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0万元/年。
2、2020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台州市嘉合包装有限公司以市场公允价格采购包装桶,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500万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因自身业务所需,向朱法军租赁房屋,该房屋位于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大道旁中心市场十五幢的房屋,用作公司在该地区经营活动的办事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市场公允价格向台州市嘉合包装有限公司采购包装桶,用于公司产品油墨和胶粘剂的包装。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1、朱法君关联关系说明
■
2、台州市嘉合包装有限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
(四)定价政策及决策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价格是在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采用公允价值的原则来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在潮州潮安地区建立办事处使用,是为公司在该地区发展业务所需。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包装桶,系自身日常经营所需。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关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审查,有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允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上述关联交易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的,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监事会四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开展业务所需,交易价格也在遵循市场定价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协商确定,合理、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公司2019年度实际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关联方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关决议合法、有效。保荐机构对东方材料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东方材料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东方材料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0-033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2020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收入产销情况如下:
■
二、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不含税)
■
三、报告期内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为行业性的销售淡季,另外,受到众所周知的客观原因影响,公司主要产
品产量和销量同比下降约22.5%,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约20.7%(参考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目前,虽然客观原因的影响暂时还未消除,但公司主要产品所处的软包装印刷行业与食品药品等消费品息息相关,受到该类行业的间接影响较大,公司预计在2020年第二季度末能恢复到去年正常的产销量水平。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0-028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2019年1-12月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收入产销情况如下:
■
二、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不含税)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受益于上游原材料降价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取得较大幅度的增长。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0-029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7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4元,共计募集资金33,469.3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301.8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167.4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于2017年10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31.7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735.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8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9,568.1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54.88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51.71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53.7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719.8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08.62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8,324.5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于2017年10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油墨)注入资金21,173.74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万吨无溶剂胶粘剂项目”、“年产5千吨环保型包装油墨、年产5千吨PCB电子油墨、年产5千吨光纤着色油墨涂层新材料项目”的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根据《管理办法》,新东方油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于2017年10月1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9年6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中“年产5千吨环保型包装油墨”的实施主体调整为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州新材料”),合并在滕州新材料“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中实施;终止实施“年产5000吨光纤着色油墨涂层”项目;原“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由新东方油墨继续实施。同意减少原使用募集资金对新东方油墨进行增资部分的注册资本1亿,并使用募集资金以注资方式向滕州新材料注入资金10,000.00万元。根据《管理办法》,滕州新材料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于2019年8月16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新东方油墨连同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于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注销而终止。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和新东方油墨、滕州新材料共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和新东方油墨、滕州新材料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合计为155,000,000.00元,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市场战略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公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4130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东方材料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东方材料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经核查,发行人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方材料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方材料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项目尚在建设期。
[注2]:项目尚在建设期
[注3]:项目陆续投入中,不单独产生效益。
[注4]:2020年3月1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和市场战略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项目尚未正式开始
[注2]:2020年3月1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和市场战略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0-030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工作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从业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我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认真履职严格审查把关,一致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自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同意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其执业资质、胜任能力和服务水平,董事会相关续聘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四届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监事会四届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自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外部审计工作,拟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决定其酬金。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0-031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增厚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四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前期已使用的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具体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目的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资金充足,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目前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目前已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余额为5,000万元,购买产品为“华宝-宝洛丰盈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理财期限为60个月。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8日披露了《东方材料关于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编号:2018-030)、2018年5月10日披露了《东方材料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编号:2018-031)、2019年5月8日披露了《东方材料关于延长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的公告》(编号:2019-026)。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投资存续期间,华宝-宝洛丰盈信托资金用于QDII产品及股权收益权投资以间接参与普洛斯私有化项目,底层资产清晰且稳定,理财产品管理人每季度发布运营报告,目前信托计划运营正常,上一投资年度分红将在信托审计工作完成后由管理人进行分配,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且该项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三、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以及其他类型产品(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
(二)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前期已使用的5,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委托代理人在该项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
1、额度内资金购买不超过12个月、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理财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和保值增值、谨慎投资、防范风险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前期已使用的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意见如下:在保障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最高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含前期已使用的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七、备查文件
1、《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四届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0-033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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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崇福大道2320号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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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四届二次、监事会四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 2020 年 4月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述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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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576-84275888,0373-88360999/0576-84275888(传真)。
电子邮箱:aabb3012@qq.com
3、联系人:曾先生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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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110 公司简称:东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