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受双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健康产业公司2019年开展农、工业产品购销业务采购和制药板块血栓通产量增长的双重影响,本期采购金额大幅增长是合理的。
会计师意见:
在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我们对公司应付账款及采购业务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对应付账款及采购业务内部控制流程的了解和测试;(2)获取或编制应付账款明细表及重要供应商交易明细,结合采购业务对应付账款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3)获取重要供应商信息,包括购货合同等;获取公司与其供应商之间的对账单,并将对账单和公司财务记录之间的差异进行调节(如在途款项、在途货物、付款折扣、未记录的负债等),查找有无未入账的应付账款,确定应付账款金额的准确性;(4)结合销售费用审计,检查大额劳务采购情况;(5)检查债务形成的相关原始凭证,如供应商发票、验收报告或入库单等,检查有无未及时入账的应付账款,确定应付账款金额的准确性;(6)选择应付账款的重要项目函证其余额和交易条款,特别对部分应付市场推广费供应商的全年发生额及余额进行函证,对未回函的再次发函或实施替代的检查程序(检查原始凭单,如合同、发票、验收单,核实应付账款的真实性);(7)复核财务报告对应付账款及采购业务的披露。
我们认为,公司应付账款和采购业务内部控制设计有效并有效执行,公司应付账款和采购业务的核算列报符合公司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上述关于应付账款和采购事项的回复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一致。
问题8.年报披露,其他应付款期末账面价值2.05亿元,其中保证金1.73亿元,占比84.39%。请公司结合行业情况、交易惯例,补充披露该保证金的具体情况、相关协议安排及对公司经营销售业务的具体影响。
公司回复:
根据同行业目前已经披露的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上海医药、复星医药、华润三九和昆药集团等公司其他应付款中均包含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分别为27.63亿元、5.34亿元、4.98亿元和2.26亿元,所以公司收取保证金是医药行业交易惯例。公司收取保证金,主要是公司各类产品销售渠道及网络已覆盖全国各省市,具体范围涵括15,000余家各级医疗机构,为维护全国范围的产品销售市场秩序,防止各类产品销售无序竞争等,公司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公司收取的保证金,大部分在收取前,会与相关方就具体事项进行商谈,并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及安排:1.协议主体:公司及销售服务商;2.对方主要义务:协助公司做好现有销售渠道的管理、市场秩序的维护、空白市场的拓展、产品后续跟踪管理等;3.违约责任:如对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使公司企业形象、产品形象、市场状况等受到负面影响,则公司有权按实际损失程度要求对方赔偿,并可直接从其保证金中进行扣除;4.协议期限:壹年;5.争议解决: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问题9.年报披露,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其他减少金额2.30 亿元,制药新基地三期(粉针剂车间(三期)及固体制剂车间(二期)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100%,同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该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进度22.97%。请公司补充披露:(1)重要在建工程本期其他减少金额的具体情况、对应项目、是否涉及自筹项目调整及调整原因;(2)制药新基地三期(粉针剂车间(三期)及固体制剂车间(二期)项目)目前累计投入进度及实际进展情况,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否存在转固障碍。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重要在建工程本期其他减少金额的具体情况、对应项目、是否涉及自筹项目调整及调整原因;
重要在建工程本期其他减少主要为自筹项目的在建工程结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所致。重要在建工程本期其他减少的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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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射用血栓通产业化项目原为公司募投项目,因该项目拟生产新规格药品的批文未能取得,无法继续实施,公司于2017年进行了募投项目变更,注射用血栓通产业化项目不再实施,2019年公司为盘活现有资产,将注射用血栓通产业化项目已经建成的部分车间、仓库等建筑物进行出租,出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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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公司将相应的在建工程结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具体结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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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将注射用血栓通产业化项目部分租赁车间仓库共223,954,150.92元结转到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导致在建工程其他减少223,954,150.92元。
公司南宁产业园主出入门楼原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多转入436.86元,本次相应调减在建工程其他减少436.86元。注射用血栓通产业化项目在建工程本期其他减少合计为223,953,714.06元。
2.新药科研开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为公司募投项目之一,截止2019年末,该项目投资进度为44.40%,因排污设施、水电工程、消防设施验收手续等办理尚未完成,公司尚未将该研发中心投入使用,为充分利用闲置资产,公司将该项目建设完成的宿舍进行出租,出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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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公司将相应的在建工程结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具体结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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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把新药科研开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部分租赁宿舍共5,523,191.47元结转到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导致在建工程其他减少5,523,191.47元。
3.中恒肇庆高新区工程为公司自筹建设项目,因部分未安装使用的机器设备不再满足本项目需求,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将相关设备出售给母公司梧州制药使用,处置的资产账面价值为612,820.51元,导致本项目在建工程其他减少612,820.51元。
上述项目合计导致在建工程本期其他减少2.30亿元。
(2)制药新基地三期(粉针剂车间(三期)及固体制剂车间(二期)项目)目前累计投入进度及实际进展情况,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否存在转固障碍。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制药新基地三期(粉针剂车间(三期)及固体制剂车间(二期)项目)的投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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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项目的建设分成三个部分,截止2019年末,建设进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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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粉针剂车间(三期)项目原计划建设4条生产线,该项目分两期进行,第一期2条生产线,已完成工程建设、生产线设备调试、试产等前期工作,并已取得了药品生产许可证,于2019年12月投产;因中药注射剂市场受行业政策影响较大,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量,目前血栓通产量基本满足市场需求,故第二期2条生产线尚未投入,使得该项目整体投资进度放缓。
(2)因前期技术交流、项目考察以及立项等原因,固体制剂车间〔二期〕项目尚未进入项目实施阶段,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上述项目的实施,预期将于2021年9月建设完成。
整体来看,公司有多个项目在投资建设,公司根据经营需求安排各项目的具体资金投资计划,制药新基地三期(粉针剂车间(三期)及固体制剂车间(二期)项目)是公司的募投项目之一,其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血栓通冻干粉针剂的13号楼粉针剂车间和生产包括中药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茶剂、中药散剂等的14号楼固体试剂车间。血栓通冻干粉针剂是公司的主打产品,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和市场需求,先行投资了粉针剂车间(三期)2条生产线,后续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将逐步开展粉针剂车间(三期)剩余2条生产线、固体制剂车间(二期)及项目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
对于制药新基地三期(粉针剂车间(三期)及固体制剂车间(二期)项目,公司募集资金准备充足,并正积极有序推进该项目的实施,预期该项目不存在转固障碍。
会计师意见:
在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我们对公司在建工程及投资性房地产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对投资性房地产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对投资性房地产内部控制流程的了解和测试;(2)获取投资性房地产明细表并复核,与公司讨论以确定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3)确定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存在,期末余额是否正确,获取相应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检查本期增加的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是否正确。(4)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分析性复核,重新计算投资性房地产本期摊销是否正确;(5)复核财务报告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披露。
2.对在建工程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对在建工程内部控制流程的了解和测试;(2)获取或编制在建工程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和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3)实施分析程序,基于对公司及其环境的了解,进行以下比较,并考虑有关数据间关系的影响,建立有关数据的期望值;(4)检查在建工程的本期增加。①询问管理层当年在建工程的增加情况,并与获取或编制的在建工程的明细表进行核对;②查阅公司资本支出预算、公司相关会议决议等,检查本年度增加的在建工程是否全部得到记录;③检查本年度增加的在建工程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如立项申请、工程借款合同、施工合同、发票、工程物资请购申请、付款单据、建设合同、运单、验收报告等是否完整,计价是否正确。(5)检查在建工程的本期减少。①了解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的政策,并结合固定资产审计,检查在建工程转销额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将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挂列在建工程而少计折旧的情形。 ②检查在建工程其他减少的情况,主要是结转到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依据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6)实施在建工程实地检查程序;(7)结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募集资金投入进度是否与在建工程建设进度相符;(8)检查在建工程减值准备;(9)复核财务报告对在建工程的披露。
我们认为,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和在建工程内部控制设计有效并有效执行,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和在建工程的核算列报符合公司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上述关于在建工程减少及制药新基地三期(粉针剂车间(三期)及固体制剂车间(二期)项目)目前累计投入进度及实际进展情况的回复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一致。
保荐机构意见:
中恒集团重要在建工程本期其他减少2.30亿元涉及自筹项目的调整,主要为自筹项目的在建工程结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所致,中恒集团对自筹项目进行调整是为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升公司资金流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中恒集团制药新基地三期(粉针剂车间(三期)及固体制剂车间(二期)项目累计投资进度为22.97%,其中粉针剂车间(三期)的2条生产线已经竣工投产,粉针剂车间(三期)剩余2条生产线、固体制剂车间(二期)及项目配套设施尚未投资建设,中恒集团正在积极推进上述项目的实施,预期将于2021年9月建设完成,不存在转固障碍。
问题10.年报披露,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583.97万元,期初395.88万元,上期末2,860.88万元,主要是本期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按预期信用减值法计提坏账准备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从2018年期末调整至2019年期初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计算过程,包括历史坏账计提比例、账龄迁徙率、预期信用损失率等;(2)结合会计准则变化、往期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往期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从2018年期末调整至2019年期初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计算过程,包括历史坏账计提比例、账龄迁徙率、预期信用损失率等;
公司2019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通过对历史信用损失率的计算,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以款项账龄作为风险特征。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采用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对照表根据应收款项在预计还款期内观察所得的历史违约率确定,并就前瞻性估计进行调整。观察所得的历史违约率于每个报告日期进行更新,并对前瞻性估算的变动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1.对年初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追踪分析该等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在本期的回收率情况。
2.考虑前瞻性信息,分析与回收率相关的关键驱动因素(如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发展等)的主要变化。
公司基于上述在无须付出不当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及可支持的有关信息判断,计算出预期信用损失率。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上述会计政策,计算各个单位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以公司本部(不包括房地产分公司,下同)为例说明从2018年期末调整至2019年期初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计算过程,具体如下:
1.2018年年末按旧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计算的其他应收款的数据如下:
人民币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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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迁徙率计算过程
(1)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人民币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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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上述数据计算账龄迁徙率、预期损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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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对2018年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重新计算的坏账准备
人民币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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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会计准则变化、往期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往期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版,下称旧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版,下称新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因此,旧准则的“账龄分析法”,本质上就是一种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只不过旧准则规定要以过去的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并结合现实情况去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比率。而新准则五十八条:“企业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应当反映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更加强调坏账准备的确认,要结合未来情况预测。
公司2018年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人民币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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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9年初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人民币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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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8年年末调整至2019年年初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019年年初比2018年年末增加坏账准备24,649,991.20元,主要是新准则下按账龄迁徙率计算的预期损失率与旧准则下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比例存在差异所致,本公司严格按新准则规定进行调整符合新旧准则衔接调整规定;其中,公司本部对客商“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 在新旧准则下2019年初和2018年末计提的坏账准备产生的差异就有21,433,519.31元;主要差异原因是客商“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2018年末的账龄为3至4年,在新准则下按账龄迁徙率计算的预期损失率为100%,旧准则下按“账龄分析法”并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其他应收款3至4年的坏账计提比例为40%。
由于本公司2018年末主要其他应收款是应收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的诉讼款项,其他款项余额较少,所以与其他同行业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不具有可比性。
综上,公司在往期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是充分的,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
会计师意见:
在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我们对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对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内部控制流程的了解和测试;(2)检查管理层对于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3)对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损失的其他应收款,我们抽样复核了管理层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市场环境、历史还款情况等对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4)对于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我们评估了管理层对于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的划分,抽样检查了其他应收款账龄、复核了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历史信用损失率及前瞻性考虑因素对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和计算过程;(5)复核财务报告对其他应收款及坏账准备的披露。
我们认为,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确认和计提内部控制设计有效并有效执行,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提符合公司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上述关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确认和计提的回复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一致。
问题11.年报披露,公司本期投资收益1.37亿元,同比增加415.08%,主要是本期收到资管计划产品的赎回收益影响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相关资管计划产品的具体项目、投资金额、收益情况及赎回的会计处理,是否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履行了临时报告披露义务。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本期投资收益1.37亿元。一是资管计划产品赎回确认投资收益1.22亿元;二是权益性投资收到分红确认投资收益0.15亿元,其中广西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242.00万元、国海证券241.51万元、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37.49万元。本期赎回资管计划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资管计划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的资管计划产品为2017年委托广发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的一项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合同名称《广发资管中恒集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编号【DX-2017GFZH01】)。主要投资类型有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券、公司债、中央银行票据等)、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大额可转让存单、债券回购等)及金融产品。投资项目风险低,资金安全性高。
2.投资收益及赎回情况
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8亿元,总投资收益金额为人民币1.22亿元,投资期两年,年化收益率约7.63%。公司在2019年赎回上述资管计划产品时,收到银行存款9.22亿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将超出本金部分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确认投资收益。赎回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方:银行存款 9.22亿元
贷方:其他流动资产 8亿元
投资收益 1.22亿元
上述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具体收益结算情况如下:
(1)各期投资按业绩基准计算的收益额:
人民币单位:万元
■
(2)超额投资收益情况表
人民币单位:万元
■
备注:超额收益=委托资产的净值-存续期各期本金之和-存续期各期委托资产的业绩报酬计提标准(7.00%),若资管计划终止,还应剔除清算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这里是指实际可分配收益减去业绩基准收益。
总投资收益额=11,232.01+930.17=12,162.18(万元)
3.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于2017年3月28日、4月25日分别召开了中恒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中恒集团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2017年度投资资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在委托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资产管理计划期限在三年内(含三年)。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和6月14日分别披露了《中恒集团关于2017年度投资资管计划的的公告》《中恒集团关于投资资管计划的进展公告》,1.22亿元投资收益是基于上述资管计划产生的分红影响所致,在2019年相应的定期报告中对投资收益变动情况进行了说明。由于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理解不充分,在获得上述投资收益时没有以临时公告的形式进行披露。公司以后会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法规及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会计师意见:
在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我们对公司处置资产管理计划取得的投资收益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对投资收益内部控制流程的了解与测试;(2)获取处置资产管理计划取得的投资收益明细表和相关资管计划合同投资文件及相关投资收益结算文件,确定投资收益的金额是否正确;(3)结合投资和银行存款等的审计,确定投资收益被记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我们认为,投资收益内部控制设计有效并有效执行,公司对处置资管计划取得的投资收益的处理符合公司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上述关于处置资管计划收益会计处理的回复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一致。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对上述部分事项发表的专项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和《招商证券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20-4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及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核,由于2019年年报中披露的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的统计口径只纳入了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以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现对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 2.收入和成本分析 (4).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内容进行更正,以下更正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造成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7,100.3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2.3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68.3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2%。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659.2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1.0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62.3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15%。
更正后: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1,995.4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3.6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4,165.3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7.0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其他内容已根据《关于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329号)回复作出相应补充,本次更正及补充后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恒集团2019年年度报告(修订版)》,敬请投资者查阅。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2020-49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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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中恒集团(南宁基地)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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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焦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恒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5人,独立董事李中军先生、王洪亮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锋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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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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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资管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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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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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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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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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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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其中:议案6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宋志、陈昌松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