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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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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0-03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晓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海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海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1)应收账款报告期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机械制造业务应收款增加;

  (2)应付票据报告期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机械业务采购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3)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较期初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上年末计提的员工绩效工资。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1)其他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2)投资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联营公司亏损增加;

  (3)营业外支出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担保损失增加;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上期有收回项目投资;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归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较上年同期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被其占用。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31日、11月16日、12月4日、2019年1月4日、2月2日、3月2日、4月2日、5月6日、6月1日、6月29日、7月29日、8月29日、9月28日、10月28日、11月28日、12月28日、2020年1月23日、2月22日、3月21日、4月21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18-105)、《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说明公告》(2018-11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2018-122)及《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2019-001、007、016、025、050、059、069、072、078、082、088、100、108、2020-007、010、019、028)。

  2、2019年4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及其下属3家子公司分别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并于4月28日收到金华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分别裁定受理了新光集团及其下属3家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已根据法律程序指定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4日及4月30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申请重整的公告》及《关于法院裁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进行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048)。2019年8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对《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处置方案》、《债权人会议非现场表决方案》、《债权人委员会组织方案及议事规则》进行了表决,并选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2019年11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以共益债务形式新增借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3日、11月8日及11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控股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及《关于控股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095、099)。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晓光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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