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公司未达成业绩考核目标,解锁条件不成就,根据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561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854,56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锁期中,5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完全达标,该5名激励对象实际解除限售的数量为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90%,公司将对该5名激励对象本次不能解除限售的6,2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锁期中,2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对该2名激励对象本次不能解除限售的2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被解除劳动合同,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该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16,250股。
上述情况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970,816股。另外,2019年公司因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贝思特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新增股份共计70,874,796股。上述回购注销及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660,819,460股变更为1,719,723,440股,注册资本将从1,660,819,460元变更为1,719,723,440元。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股本、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