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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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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执业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等。

  2、人员信息

  上会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会事务所证券从业人员总数1130人,其中合伙人57人,注册会计师382人。

  3、业务规模

  上会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3.62亿元,净资产金额为0.30亿元。

  2018年度上会事务所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9家,收费总额0.40亿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22家)、批发和零售业(5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家)、房地产业(2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家),资产均值为115.92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会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30,076.64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2018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6、项目组成员信息

  ⑴ 项目合伙人:巢序,注册会计师,1991年至1999年曾先后就职于上海市审计局、上海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至2013年就职于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至今就职于上会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兼职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⑵ 签字注册会计师:国秀琪,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2013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3年加入上会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⑶ 质量控制复核人:江燕,质控控制部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澳洲注册会计师。 199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相关工作经历。

  7、审计业务收费情况

  2020年度审计费用(包括对控股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人民币15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三、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并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0年度审计费用(包括对控股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人民币150万元,并同意将续聘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并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因此,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费用(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审计报告)为人民币150万元。

  4、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能力胜任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表决票数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外部审计机构。

  5、监事会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能力胜任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0年度审计费用(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审计报告)为人民币150万元。

  6、其他尚需履行程序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5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73,649,165.33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273,649,165.33元,公司实收股本2,198,122,95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一、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亏损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商誉涉及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预测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公司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615,202,993.88元,从而导致未分配利润为-1,273,649,165.33元。

  二、应对措施

  1、公司将持有的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以14.20亿元价格出售给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收益确认在2020年一季度;此外,本次交易所获部分资金已偿还公司前期发行的中期票据,降低了资产负债率及财务费用。公司一季度末的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已上升到-6.15亿元。

  2、将CMO业务作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MAH制度、药品带量采购等医改政策的实施,给以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德药业”)为代表的委托加工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会。2019年以来公司加大改造、提升生产加工能力及质量管理体系,努力发展CMO业务,为研发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闭环的研发辅助、中试生产、加工生产服务。

  3、提升营销服务能力,打造专业的CSO公司。公司启动以“整合资源、终端下沉”为目标的销售改革,成立集团营销管理中心,整合现有优势营销资源,将子公司的销售队伍整合为一支销售队伍,以省为单位精细化管理。营销改革不仅提升了公司自有产品和原有代理产品的营销能力,而且能与普德药业的CMO业务对接,为客户提供CMO+CSO一体化服务。

  4、公司参股公司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抗PD-1全人创新抗体药GLS-010注射液新药上市申请已获得受理,未来有望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及利润增长点。

  5、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3.43亿元,未来可用于弥补公司累计亏损。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6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7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㈠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

  3、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4、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

  5、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㈡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㈢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财会〔2017〕7号、财会〔2017〕8号、财会〔2017〕9号、财会〔2017〕14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㈣ 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㈠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㈡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2、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

  3、2019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新金融工具准则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

  ㈢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的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㈣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㈤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7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7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额度在金融机构购买中等或中等以下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概述

  ㈠ 委托理财目的: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㈡ 委托理财额度: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进行投资。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㈢ 委托理财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购买一年以内(含一年)的理财产品;理财交易的标的为中等(中等风险指:不提供本金保证,但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或中等以下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产品和利率情况择优办理。

  ㈣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㈤ 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㈥ 委托理财授权: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㈦ 委托理财授权: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负责委托理财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在委托理财期限内,累计发生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委托理财,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因此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对于投资事项的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状况和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情况,审慎开展委托理财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㈠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㈡ 公司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8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㈠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4月27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业务需要,公司子公司拟向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制药”)及其下属公司销售药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朱吉满先生、王东绪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经董事会批准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㈡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㈢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对方为信邦制药及其下属公司。信邦制药基本情况如下:

  1、法定代表人:安怀略;

  2、注册资本: 166,722.8611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医疗服务、医药流通、医药工业等;

  4、住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龙坪镇信邦大道48号;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10,259,339,563.2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81,211,593.79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018,161,620.5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154,514.75元(2019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7、履约能力分析:信邦制药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与其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形成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为公司或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药品。本次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审批执行。合同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销售药品按贵州省医药招标平台上的统一招标价格的基础上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均按照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因此,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1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7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㈠ 股东大会会议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㈡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㈢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㈣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

  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30-11:30,13:00-15:00;

  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15-15:00间的任意时间。

  ㈤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B区裕华路融慧园28号楼一层会议室。

  ㈥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㈦ 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

  ㈧ 会议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

  ㈨ 参会人员:

  1、2020年5月11日15:00点结束交易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6、《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确认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1、《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① 选举朱吉满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② 选举王东绪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③ 选举王禹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④ 选举刁秀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

  12、《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① 选举董琦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② 选举薛挥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③ 选举杨华蓉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独立董事3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3、《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① 选举郝秉元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② 选举曾莉莉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该议案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股东代表监事2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议案4、5、6、8、9、10、11、12、13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19年度工作进行述职,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㈠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㈡ 登记时间: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9:00-12:00,13:00-17:00。

  ㈢ 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B区裕华路融慧园28号楼。

  ㈣ 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王禹、白雪龙;

  2、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B区裕华路融慧园28号楼;

  3、电话号码:010-80479607、010-68002437-8018;

  4、传真号码:010-68002438-607;

  5、电子邮箱:irm@gloria.cc。

  ㈤ 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 投票代码:362437。

  ㈡ 投票简称:誉衡投票。

  ㈢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累积投票提案需另外填报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㈣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 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㈡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㈠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㈡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如委托人对议案有明确同意、反对或弃权授权,请注明。如委托人未对本次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可按个人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二〇二〇年      月      日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请在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4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17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短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

  2020年4月27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蒋宇飞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的《2019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能力胜任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0年度审计费用(包括对控股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为人民币1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均按照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监事会研究和审核,认为公司2019年度监事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2019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1、关于蒋宇飞先生薪酬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蒋宇飞先生已回避表决。

  2、关于张苏梅女士薪酬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张苏梅女士已回避表决。

  3、关于曾莉莉女士薪酬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曾莉莉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研究,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如下: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9月届满,现由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监事会拟提前换届。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郝秉元先生、曾莉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拟新聘任的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监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当选的2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郝秉元先生:出生于1967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现就职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郝秉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吉满先生、白莉惠女士存在关联关系,为白莉惠女士之妹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曾莉莉女士:出生于1987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自2012年起,任职于公司财务部。现任公司财务经理。

  曾莉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5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的法人治理建设、资本运作情况、财务管理及成本控制情况、重大事项决策等情况进行了适时有效的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回顾

  ㈠ 认真审议议案、履行监督职能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累计审议12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监事会成员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听取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㈡ 发表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行,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在履行职务时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出具的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关联交易事项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均按照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5、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后续报备工作。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未发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违规的情形。

  6、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

  7、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证监会的监管精神及公司章程规定,监督公司实施利润分配事项,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8、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二、2020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规范性、合法性,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内部控制措施的有效执行,降低和防范公司风险,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6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张大勇先生辞职并聘任

  隆万程先生为新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7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总经理张大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张大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及各下属子公司职务,辞职完成后,张大勇先生不再担任任何公司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大勇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大勇先生持有307,800股公司股票。张大勇先生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张大勇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营销改革做出的重要贡献和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隆万程先生担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隆万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隆万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张大勇先生辞呈。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隆万程先生简历

  隆万程先生,出生于1972年10月,EMBA,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公司营销中心负责人。现任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隆万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隆万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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