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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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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云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霍恩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注:其中中路集团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7,300,000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12月30日,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6.5亿元的整体估值出让所持有的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英内物联)部分股权的议案,其中,以人民币6,500 万元向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出让所持有的10%股权,2020年1月8日双方签署《英内物联股份转让协议》,1月13日收到全部转让款6,500万元并于1月16日完成股东名册变更;以人民币1979.45万元向上海澍临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协议出让所持有的3.05%股权,2020 年 2 月 15 日双方签署《英内物联股份转让协议》,2月19日、20日分别收到全部转让款1979.45万元并完成了股东名册变更。此次交易全部完成后,公司持有的英内物联股权比例下调至15%。(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1月2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001)、2020年1月18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出售资产事宜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20-014)、2020年2月18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17)

  2、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收益,适度进行多元化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路实业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设立莱迪科斯(安庆)靹米皮有限公司(以下称安庆莱迪科斯),用于专门从事莱迪科斯靹米皮的生产加工、销售等。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后,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 5,000万元认购安庆莱迪科斯 1,250 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安庆莱迪科斯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250 万元,其中中路实业的持股比例为 80%,同安招商基金持股 20%。2020 年 1 月 2 日经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1月4日,收到上海中路实业有限公司和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增资款 5,000 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12月21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9-043)、2020年1月4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莱迪科斯(安庆)靹米皮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07))

  3、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进行自筹资金建设高空风能发电站绩溪项目等各项工作,积极细化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项目的具体设计方案,委托设计院进行工程设计,公司八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意对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分步增资并分期建设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站项目,拟首期建设装机容量为10兆瓦,投资概算为0.93亿元,首期10兆瓦高空风能发电站已在安徽省绩溪县开工建设。2019年4月16日,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同意对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项目进行追加增资,首期建设装机容量为10兆瓦的高空风能发电站项目投资概算从0.93亿元追加至 1.75 亿元。2020年4月16日,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续建高空风能发电站绩溪项目等一揽子决议。目前,公司正在接受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积极准备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材料,公司将于2020年5月8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续建高空风能发电站绩溪项目。(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4月16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9-013) 、2020年4月18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20-020)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20-028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职能部门办公地址搬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部分职能部门近日逐步搬迁至公司自有物业永久1940园区办公,现将搬迁后的办公地址公告如下:

  搬迁前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六公路818号。

  搬迁后办公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真大路560号永久1940园区A3栋1号。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工商登记的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和公司网址均保持不变,详情如下: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六公路818号

  联系电话:021-61181898

  传真:021-61181899

  邮箱:600818@zhonglu.com.cn

  公司网址:www.600818.cn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不变,详情如下: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路 832 号

  邮政编码:201204

  投资者联系电话:021-52860258

  电子邮箱:600818@zhonglu.com.cn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818                           公司简称:中路股份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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