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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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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民、副董事长总经理郑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桂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窦晓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委托贷款项目的议案》,拟委托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向安庆盛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1亿元,委托贷款期2年,委托贷款预计年化收益率为6.4%,按季付息;安徽省皖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已于2020年3月完成放款。

  2.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99,999,998.99元参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增资扩股事项,按1.361元/股的增资价格,认购民生证券73,475,385股份,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持有民生证券股份约占其总股本的0.64%(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并全额支付股份认购款,民生证券的股东资格备案及工商登记等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20-016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从2020年4月17日起以传真、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王民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于2019年5月16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规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20-017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一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从2020年4月17日起以传真、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振球主持,经过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应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审核程序严格保密,遵循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于2019年5月16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规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20-018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概况(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20-019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收益的追溯调整。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3.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2)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计算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分摊依据中,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2.《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3.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20-020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中央及安徽省文化产业各类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聘请的2019年度审计机构统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共计获得中央及安徽省文化产业各类补助资金2970.30万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332.05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2638.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确定上述事项,并划分补贴类型。其中,1345.72万元计入当期损益,1624.58万元计入递延收益,最终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551                           公司简称:时代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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