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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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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35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558,391.35元,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3,185,621.37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结合目前的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任何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同时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公司近年来重视发放现金股利回报投资者,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已超过30%,且2020年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多个新项目投资计划。目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受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波动剧烈,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留存资本金有利于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因此,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在公司战略转型阶段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提升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促进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各项业务的运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并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资金安排提出的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当前外部形势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39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

  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2020年度公司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有担保需求的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相互提供担保,该等形式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25亿元(包括以前年度发生但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

  2、上述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3、为提高工作效率,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担保有关的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予以分配和调整。具体的担保合同内容,以实际签署时为准。

  4、2019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的执行情况:

  单位:元

  ■

  5、2020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

  单位:元

  ■

  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包括以前年度发生但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有担保需求的公司,如在上述担保有效期内,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发生变化,公司为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则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

  本公司及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有担保需求的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光洋股份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常州新北区汉江路52号

  3、法定代表人:李树华

  4、注册资本:46886.1076万元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250847503H

  7、成立日期:1995年04月22日

  8、经营范围:轴承、汽车配件、金属加工机械、工具、模具、机械零部件的制造,销售;汽车的销售;轴承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比例: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9.61%的股份。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光洋机械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常州光洋机械有限公司

  2、住所:常州市河海东路9号

  3、法定代表人:程上楠

  4、注册资本:8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2670130605F

  7、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1日

  8、经营范围:轴承及其零配件的制造、销售。

  9、股权比例:公司持有光洋机械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天海同步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5号

  3、法定代表人:吴朝阳

  4、注册资本:10,845.9227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744036049A

  7、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0日

  8、经营范围:汽车、机电一体化、传动系、自动化设备、金属加工机械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汽车同步器总成、转向机变扭器、变速齿条、传动系电子系统、自动化设备、金属加工机械设计、研发、制造、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比例:公司持有天海同步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天宏机械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住所: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武城村

  3、法定代表人:程上楠

  4、注册资本:3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2752715017C

  7、成立日期:2003年7月29日

  8、经营范围:金属切削机床,机械零部件制造、加工;金属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比例:公司持有天宏机械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天海精锻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天海精密锻造有限公司

  2、住所:天津静海国际商贸物流园东兴道北段10号

  3、法定代表人:张建钢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770625672P

  7、成立日期:2005年3月9日

  8、经营范围:精密锻造;精密冲压件加工;金属材料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进出口的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9、股权比例:公司子公司天海同步持有天海精锻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此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由于各担保方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决策全资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因此全资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本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该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告前,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余额为人民币20,638.38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4.5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上述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44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当代科技于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4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4,649,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172%。本次权益变动后,当代科技持有公司股份23,442,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注:合计减持价格为合计减持收益除以减持数量取得。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情况

  1、本次当代科技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未违反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当代科技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38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同步”)及公司孙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精锻”)需与关联方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集团”)、天津中德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德传动”)发生销售产品、资产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光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机械”)需与关联方常州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车辆”)、常州佳卓特种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卓特种”)发生资产租赁、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进行销售产品、资产租赁等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7,438,549.39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程上楠先生、郭达先生回避对本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

  注:2019年度预计金额已于2019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详见《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号)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天津中德传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北环工业区振兴道13增1号

  法定代表人:吕中森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变速箱、减速机、汽车车桥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吕超的亲属吕中森、邢爱珍合计持股100%的天津同步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80%),因此,中德传动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二)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天津静海北环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吕超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向企业项目投资,企业管理机构商务咨询服务;金属材料、化工材料(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纺织服装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进出口的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因此天海集团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三)常州车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常州市青龙街39号

  法定代表人:程上楠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农用运输车及其配件,解放、东风型汽车驾驶室及零部件、普通机械配件、汽车配件的制造、销售;汽车的销售;二类汽车维修(大型货车);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股东、董事程上楠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因此常州车辆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四)常州佳卓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常州市青龙西路3号

  法定代表人:程上楠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载马挂车、旅居挂车、运马车、旅居车及厢式结构专用汽车、特种结构专用汽车的制造与销售;汽车配件、机械配件的制造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股东、董事程上楠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因此佳卓特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五)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租赁关联方资产,各关联方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系公司合作多年的交易方,具备履约保障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向关联方销售产品、资产租赁等,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在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前提下进行,与对方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和公允的交易金额,达成交易前与关联方签订相应的交易合同或者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并且与各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说明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查阅了以往的交易记录。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但提请公司董事会在今后的关联交易预计过程中审慎评判,尽量避免大额差异。

  2020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允,是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程上楠先生、郭达先生应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程上楠先生、郭达先生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36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相关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事务所另行协商确定(费用依据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已加入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13家境外成员所(共计56个办公室)。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目前在 International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19位。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 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勇,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晓晓,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44,6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9,700万元。

  截至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70个(含港股),其中,A股项目289个、H股项目13个,A+H项目9个,A+B项目4个,B股项目1个,港股项目(不含H股)54个。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6、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王勇、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汪洋、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勇、晓晓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和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王勇先生,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汪洋先生,注册会计师,于1995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安排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晓晓女士,注册会计师,于2007年至今参与或负责过数家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业务。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相关资质、审计工作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宜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了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完全具备承担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条件和能力。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若干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32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根据相关规定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根据相关规定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根据相关规定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财会〔2019〕16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新的报表格式及颁布的新准则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其中,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执行新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对合并及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而进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41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朝阳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郑伟强先生,独立董事牛辉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股票代码:002708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16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股份”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光洋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中涉及的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作如下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当代科技股权结构情况如下图所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当代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光洋股份外,当代科技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当代科技直接持有当代明诚13.66%的股份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当代明诚31.27%的股份;

  当代集团直接持有三特索道4.98%的股份并与全资子公司当代城建发合计持有三特索道25.07%的股份,当代集团一致行动人罗德胜持有三特索道0.58%股权,因此,当代集团实际控制三特索道25.65%的股份;

  当代科技通过华茂集团间接持有华茂股份17.06%的股东权益。当代科技持有华茂集团36.77%股权,华茂集团为华茂股份的控股股东,持有华茂股份46.40%的股份。

  当代科技直接持有天风证券2.89%的股份,当代明诚、人福医药、三特索道、上海天阖分别持有天风证券0.96%、10.20%、0.50%、1.98%的股份,因此当代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天风证券16.54%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基于补充流动资金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20年1月11日披露了股份减持计划,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以及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8,092,7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17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继续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后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具体情况如下:

  ■

  注:合计减持价格为合计减持收益除以减持数量取得。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光洋股份28,092,759股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比例为5.9917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光洋股份23,442,975股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比例为4.99998%。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当代科技持有上市公司23,442,975股,占公司股本比例的4.99998%,累计质押13,653,749股,质权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光洋股份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光洋股份4,675,370股无限售流通股,平均交易价格为7.94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汉生

  2020年4月2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汉生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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