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0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4月23日,江苏里高家具有限公司收到如皋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06820642)公司变更【2020】第04230011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完成了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由“江苏里高家具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恒康数控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倪张根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住所:如皋市丁堰镇陈草路89号

  经营范围:数控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装置研究、生产、销售;数控海绵仿形切割机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新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江苏皋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恒康数控资产总额208,953,795.11元,净资产141,502,804.80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5,825,618.86元,净利润56,492,607.38元。

  股本结构:倪张根占股77.10%,吴晓风占股11.52%,南通恒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占股11.38%。

  关联关系:鉴于倪张根先生持有恒康数控77.10%股权,为恒康数控实际控制人,而倪张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3.78%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恒康数控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恒康数控为公司关联人。

  2、利恒物业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建备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住所:如皋市丁堰镇鞠庄村十三组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及养护;室内外保洁;房屋出租;房屋维修、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新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52,234.07元,净资产147,068.64元,营业收入1,551,964.59元,净利润-12,767.65元。(注:数据未经审计)

  股本结构:南通利恒置业有限公司占股100%。

  关联关系:鉴于吴晓风先生为利恒物业监事,持有南通利恒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而吴晓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62%股权,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利恒物业为公司关联人。

  3、SOLACE SLEEP,LLC(以下简称“舒乐思”)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住所:51 Little Falls Drive, Wilmington, County of New Castle, Delaware 19808

  经营范围:家居用品(家用纺织品、软体家具、母婴用品、海绵制品)销售。

  最新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162,982美元,净资产-530,316美元,营业收入1,626,345美元,净利润-562,203美元。(注:数据未经审计)

  股本结构:Healthcare Group (HongKong) Co.,Limited(以下简称“恒康香港”)占股50.10%,AAG(USA)LLC占股49.90%。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康香港持有舒乐思50.10%的股权,但根据《舒乐思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规定,管理委员会(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由4名经理组成,恒康香港和AAG(USA)LLC各委派2名经理。因此恒康香港表决权未超过半数,对其生产经营决策及财务不具有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舒乐思为公司关联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前期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其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实际进程签署正式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根据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和优势互补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董事会依据公司日常经营实际做出的决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价格以公开、公平、公正、公允为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规律,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公平,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梦百合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生,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广发证券对公司本次审议的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公司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0-040

  转债代码:113520          转债简称:百合转债

  转股代码:191520          转股简称:百合转股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百合转债”自2019年5月1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278,305,000元“百合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8,230,557股。其中,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共有161,785,000元“百合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1,329,231股。本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由322,256,222股变更为333,585,453股。注册资本由322,256,222元变更为333,585,453元。

  自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2月4日期间,共有82,768,000元“百合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5,795,936股,公司总股本由333,585,453股变更为339,381,389股。注册资本由333,585,453元变更为339,381,389元。

  2020年2月5日,公司完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33万股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339,381,389股变更为339,711,389股。注册资本由339,381,389元变更为339,711,389元。

  自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3月2日期间,共有13,868,000元“百合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971,124股,公司总股本由339,711,389股变更为340,682,513股。注册资本由339,711,389元变更为340,682,513元。

  2020年3月3日,公司完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340,682,513股变更为340,591,513股。注册资本由340,682,513元变更为340,591,513元。

  自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共有8,559,000元“百合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599,334股,公司总股本由340,591,513股变更为341,190,847股。注册资本由340,591,513元变更为341,190,847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如下:

  ■

  根据2017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12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2018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1月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0-041

  转债代码:113520          转债简称:百合转债

  转股代码:191520          转股简称:百合转股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6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5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41元,共计募集资金92,4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583.3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7,876.6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于2016年9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14.8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6,661.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01号)。

  2.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8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认购不足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发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以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51,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债券发行登记费、审计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推介宣传费和验资费等合计134.91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49,865.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8〕415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1.2016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2.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2019年4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记忆绵床垫、枕头技改及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645.3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4月28日,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无余额并完成销户。注2:公司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中的28.52万元投入项目实施所致。

  注3:公司上市发行费用测算误差引起实际募集净额少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5.04万元及公司2017年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21.67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所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16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623.0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于2016年度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7977号)。

  根据公司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梦百合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金睡莲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梦百合家居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6月29日,公司、上海梦百合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方商城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16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综合研发实力,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目标提供技术保障,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实现的效益体现为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费用减少、净利润提高,实现的效益无法具体测算。

  2.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旨在通过项目的建设将有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综合楼建设项目实施目的为改善公司办公环境,为公司持续发展、业务快速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本项目实施后并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16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15,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梦百合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在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使用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分别于2016年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5,000万元,2017年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30,000万元,2019年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000万元,共产生理财收益516.82万元,本金及收益已全部转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2019年4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记忆绵床垫、枕头技改及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645.3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4月28日,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无余额并完成销户。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1-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6年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记忆绵床垫、枕头技改及扩产项目在母公司实施,本期建设阶段完成,公司在该项目上已经购置并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产生的效益,按照募集资金购置并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期末账面原值占母公司记忆绵床垫、枕头生产用机器设备期末原值总额比例乘以母公司记忆绵床垫、枕头相关产品产生的效益总额计算得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项目尚处于运营初期,尚不能以承诺的稳定运营期年利润对比实际效益评价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2: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项目刚完成建设阶段,尚不能以承诺的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利润对比实际效益评价是否达到预期效益。2018年及2019年盈利情况有所下降,主要系门店租金等相关费用、品牌推广费用等因素所致。

  附件2-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尚未完成项目建设,无需比较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0-042

  转债代码:113520      转债简称:百合转债

  转股代码:191520       转股简称:百合转股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功能家具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功能家具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8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认购不足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发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以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51,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债券发行登记费、审计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推介宣传费和验资费等合计134.91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49,865.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8〕415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根据2020年4月2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4509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在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功能家具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一年完成,即将完成时间从2020年6月调整至2021年6月。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功能家具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的原因为,一方面,基于公司业务模式及业务开展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严格规范采购流程、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各项支出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因此,前期在供应商遴选、评估、考察等环节时间较长;另一方面,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该项目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较原计划有所延缓,导致公司无法在原计划的建设期内完成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鉴于以上原因,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延长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该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已临时安排泰国工厂产能用于满足功能家居订单生产需求,上述延期事项对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功能家具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功能家具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功能家具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功能家具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梦百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广发证券对梦百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功能家具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0-043

  转债代码:113520             转债简称:百合转债

  转股代码:191520             转股简称:百合转股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对象共59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9,07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8%。(按照2020年3月31日总股本数据计算所得)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符启林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2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1月3日披露了《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权益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45,532,98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31日,除权(息)日为2019年6月3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9.5万股调整为220.35万股。

  6、2019年1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总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回购注销、预留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第一次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有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二、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

  三、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29,07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8%。(按照2020年3月31日总股本数据计算所得)

  单位:股

  ■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符合第一次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除3名激励对象因2019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B)良好,第一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外,其余获授限制性股票的56名激励对象第一次解除限售比例为100%,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为59名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629,070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考核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除限售的59名激励对象所在组织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根据公司和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梦百合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9名激励对象获授的629,07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

  3、梦百合以回购价格回购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680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3、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有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0-044

  转债代码:113520                    转债简称:百合转债

  转股代码:191520                    转股简称:百合转股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3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符启林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2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1月3日披露了《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权益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19年1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总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回购注销、预留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有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因3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B)良好,第一次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4,680股,占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2124%%,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4%。(按照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计算所得)

  3、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经公司2019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7.0385元/股。本次回购总金额为32,940.18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341,186,167股。

  单位:股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3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B)良好,第一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680股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038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B)良好,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公司将按照回购价格对前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回购价格对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根据公司和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梦百合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9名激励对象获授的629,07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

  3、梦百合以回购价格回购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680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3、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有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0-045

  转债代码:113520                    转债简称:百合转债

  转股代码:191520                    转股简称:百合转股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3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B)良好,第一次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0385元/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32,940.18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进行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可采取现场、邮寄和传真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梦百合家居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邮编:226521

  3、申报时间:2020年4月27日起45天内,8:3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电话:0513-68169482

  5、传真号码:0513-88568659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0-046

  转债代码:113520          转债简称:百合转债

  转股代码:191520          转股简称:百合转股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9日

  至2020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或信函)地点: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邮编:226521,传真号码:0513-88568659)

  (三)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2020年5月18日(9:30-11:30;14:00-16:00)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一切费用自理。

  (三)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

  联系电话:0513-68169482传真号码:0513-88568659

  邮编:226521联系人:付冬情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0-047

  转债代码:113520                    转债简称:百合转债

  转股代码:191520                    转股简称:百合转股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19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11日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19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将在线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0年5月11日(15:00—16:00)登陆“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二)同时欢迎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付冬情

  联系电话:0513-68169482

  传真号码:0513-88568659

  邮箱:hkfoam@hkfoam.com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