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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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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金额为288,384,258.08元,公司共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1: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账号3401712158003于2016年10月1日变更为847580290000322。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编制单位: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但由于外部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由于产业配套、人才资源等因素影响,目前产能尚未充分释放。

  注2: 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17年8月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4,366.96万元(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已转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

  注3: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于2017年8月追加预算4,500万元,变更后项目预算为13,5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811.23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剩余5,340.97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尾款),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2,574.66万元,剩余的待付尾款后续将会以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已于2019年4月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0.53万元已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注4: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智能家居电器项目、健康美容电器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故暂无法计算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注5: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834.90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剩余6,503.33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尾款),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652.86万元,剩余的待付尾款后续将会以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19年4月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0.65万元已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注6: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同时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研发体系的改造升级,将增强公司对核心技术的掌控能力,提高研发效率与产能、增强本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提高产品设计有效性,从而增强公司的订单吸附力,提高公司效益。另外,本项目完成后,将建立多元化小家电产业技术服务体系,使公司业务模式增添灵活多样化的服务组合,产品设计有效性将有质的飞跃,进而降低产品研发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公司产品品质稳定性和品质标准,有效减少人力成本和劣质成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029号《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82,229,800.00 元,并于2014年3月3日予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82,229,8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82,229,800.00元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新宝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471号《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1,148,195.19 元,并于2017年4月27日予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1,148,195.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1,148,195.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新宝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4,366.96万元(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转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同时注销存放上述两个结项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和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意见,同意上述公司将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的事项;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出具了对上述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

  因上述事项仅涉及“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增加“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且无其他例外事项,故未编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和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0)019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19日下午2点15分在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2点15分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2点15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建刚先生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

  会议出席对象:

  截至 2020年5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会议审议事项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第13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至13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19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

  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0年5月18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22,信函请注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景山、黄浩晖

  联系电话:0757-25337360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邮箱:investor@donlim.com

  联系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回执。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代码为“362705”,投票简称为“新宝投票”。

  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请股东在提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为单选,多选无效;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参会回执

  参会回执

  致: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下午2点15分举行的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0年5月18日17:30分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0)005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20年4月16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所有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亚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20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810,769,804.3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1,076,980.4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01,922,739.68元,减去2019年派发2018年度现金红利 280,515,509.75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851,100,053.80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01,472,88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320,589,154.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中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子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追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原因造成的预付账款坏账进行清理,予以核销。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人民币13,550.00元,预付账款人民币438,954.39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2020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2020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监事李亚平先生、康杏庄女士、万爱民先生回避表决,上述3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过半数,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关于2020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0)014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新报表格式”),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新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按照上述财会[2017]22号、财会[2019]16号文件规定,新收入准则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执行新报表格式。

  (三)变更前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报表格式。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一)《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及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从而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确认和计量企业的收入。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将执行财会[2019]1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主要变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

  (1)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等行项目;

  (2)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3)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利润表

  (1)将“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填列;

  (3)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增加了“专项储备”列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可比数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13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810,769,804.3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1,076,980.4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01,922,739.68元,减去2019年派发2018年度现金红利 280,515,509.75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851,100,053.80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01,472,88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320,589,154.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19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96,500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140,556.10元(不含交易费用),纳入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真审查,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2019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使用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通过认真审阅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2019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现状、未来规划等情况,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0)017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

  和分配方案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规定,2019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9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按照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计提 4,000万元激励基金,向 132名符合规定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分配。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管理办法的决策程序

  1、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管理办法》。同时,该方案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董事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属于该方案的受益人,审议该议案回避表决。

  2、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管理办法》,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54,624,3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8日及2019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二、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条件及激励对象符合获受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条件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同时达到以下条件的,方可计提年度业绩激励基金:

  1、当年考核净利润(考核净利润=当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年业绩激励基金预提金额×(1-所得税税率15%)),以2018年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5.03亿元为基准,2019-2021年考核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含)15%、30%、45%,即2019-2021年考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含)5.78亿元、6.54亿元、7.29亿元。

  2、激励考核年度的国内主营业务收入,以2018年公司经审计的国内主营业务收入11.11亿元为基准,2019-2021年国内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含)20%、40%、60%,即2019-2021年国内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不低于(含)13.33亿元、15.55亿元、17.78亿元。

  3、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激励考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当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满足以上条件时,可以提取业绩激励基金。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金额=(当年实现的考核净利润-2018年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03亿元)×30%,单一年度计提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实际提取额度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由管理层提出。

  (二)董事会关于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获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对照前述《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条件,公司  2019年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1、经董事会审核,根据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734.27万元,2019年考核净利润= 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734.27万元+当年业绩激励基金预提金额4,000万元×(1-所得税税率15%)=72,134.27万元,大于57,800万元。

  2、经董事会审核,根据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9年度国内主营业务收入167,924.33万元,大于133,300万元

  3、经董事会审核,根据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显示,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4、经董事会审核,本次激励对象未出现《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和本次业绩激励对象均达成《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获授条件,公司2019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和分配的条件已经成就。

  三、2019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金额及分配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金额

  鉴于《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业绩激励基金计提的获授条件已成就,根据《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当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满足以上条件时,可以提取业绩激励基金。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金额=(当年实现的考核净利润-2018年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03亿元)×30%,单一年度计提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实际提取额度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由管理层提出。

  根据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734.27万元计算,公司2019年度可计提激励基金=(当年实现的考核净利润72,134.27万元-2018年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03亿元)×30%=6,550.28万元,大于最高限额4,000万元。

  公司2019年度实际计提激励基金4,000万元,用于对132名激励对象进行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2019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关于激励对象及分配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管理层提出,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19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

  2019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方案由公司总裁办与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后10日内实施。

  四、本次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方案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019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已在公司经审计的 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中计提,本次计提和分配不会对公司2019年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的条件已经达成,激励对象符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的2019年度业绩激励基金4,000万元符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分配金额考虑了激励对象在任职岗位、任职时间、业绩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多方面因素。本次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和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和技术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实现股东、公司和经营管理团队三方利益的有效结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董事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属于该方案的受益人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19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0)008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可,并在董事会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佛山市顺德区金晖顺电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晖顺”),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的姐姐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郑振桐;注册资本:43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众涌村众裕北路52号;经营范围:

  制造、销售:发热管、发热盘、金属制品、日用电器、塑料制品(不含泡沫塑料的发泡、成型、印片压花)、照明电器、五金产品、压铸产品、模具;模具加工。

  广东凯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华股份”),公司联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麦志荣;注册资本:3,10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上涌工业区龙洲路段以北;经营范围:制造:新型橡胶功能材料及制品,电线插头,电缆,电器开关,日用电器及配件;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必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佛山市顺德区虹峰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峰电器”),公司实际控制人姐姐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叶伟浩;注册资本:35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众涌村众富路13号;经营范围:制造:硅胶配件、五金制品、日用电器、照明电器、电工器材。

  佛山市顺德区凯宝纸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宝纸品”),公司联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黄华钊;注册资本:1,572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江村工业区;经营范围:制造:纸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佛山市顺德区赛莱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莱彩印”),公司董事郭建强配偶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范结雯;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裕源村清源工业区二路13号;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

  中山东菱威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力电器”),公司实际控制人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郭建刚;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广东省中山市阜沙镇阜沙工业园;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家用电器(包括智能化洗衣机、电视机、智能化空调器、智能型微波炉、制冷电器产品等)及以上产品的零散件、零配件(不含电镀工序),塑料制品,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产品境内外销售。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晖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的亲属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公司持有凯华股份38.45%的股份,且公司副董事长郭建强先生担任凯华股份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虹峰电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建刚先生姐姐的亲属控制的企业,出于谨慎性原则,视同公司关联法人。

  凯宝纸品是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持有凯宝纸品48.98%的股份,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凯宝纸品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赛莱彩印是公司副董事长郭建强先生配偶的亲属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威力电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建刚先生间接持股且担任董事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一直以来能按时交付产品、支付货款,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签订的主要关联交易协议内容如下:

  1、公司与金晖顺、凯华股份、虹峰电器、凯宝纸品、赛莱彩印签订的采购《合作合同》(格式合同)

  (1)合同的标准物:

  ①金晖顺: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甲方)向金晖顺(乙方)采购电热材料等配件产品。甲乙双方所有产品采购交易,产品具体的品种、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品牌、质量等级、原材料产地、商标等以《价格确认书》、《采购订单》以及其他补充性文件为准。

  ②凯华股份: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甲方)向凯华股份(含合并范围子公司)(乙方)采购电源线等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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