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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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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7年9月31日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宇专汽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28.51万元。已完成107工房和科研办公楼的建设,完成厂区部分道路改造建筑面积约2970平方米。完成35台套设备的合同签订,且已到货并安装完成。

  ⑥ 特品研发条件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方滨海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780.79万元。本项目围绕公司承担的智能化弹药产品研发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设计与工艺技术难点、加工与试验测试瓶颈,重点开展了科研开发、信息化、数字化生产等三方面条件的建设,已完成部分科研生产急需工艺设备、生产线等软硬件设施建设。

  ⑦ 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方滨海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292.57万元。已完成部分生产工房及工艺设备的购置安装,其中关键设备智能激光切割机、行走机构焊接系统已安装完成并陆续投入使用,结构件智能制造生产线、轻型工字梁自动化生产线已初具规模。

  ⑧ 研发生产条件建设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江机特种已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351万元。完成了主厂区、火工区物流中心建设,完成了购置数字化基础支撑机床联网与数字采集系统、制造执行系统、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和精密机加超精密车床、数控线切割机床、壳体座体柔性自动化生产线以及环境试验条件高低温低气压湿热试验箱、电动振动试验系统、产品结构观测系统、冲压自动化单元、高速摄影各类设备42台套,其中:机床联网与数字采集系统、制造执行系统、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高速摄影系统、电动振动试验系统等26台(套)已投入运行使用。

  ⑨飞机零部件及高端防爆器材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江机特种已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885.35万元。完成新建表面处理一期、二期工房及辅助办公用房建设,完成购置精密机加、热表处理和检测等工艺设备53台套,其中立式加工中心、数控车床、卧式镗铣加工中心、表面处理一期铬酸阳极氧化线、喷漆线、耐蚀钢钝化生产线、荧光渗透检测线等4条生产线和热处理磷化皂化生产线和悬吊臂等31台(套)设备已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并投入使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同意将“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中南钻石“年产12万克拉高温高压法宝石级培育金刚石生产线建设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了项目设备主要备件的招投标工作。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0-16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各子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发生的采购和销售燃料、动力、原材料、半成品、劳务、服务;租赁房产、设备等经营日常业务,以及接受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提供的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

  公司与兵器集团附属企业的购销业务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军方价格审核后确定并执行,交易双方对定价原则没有决定权。公司与各关联方非军品业务的采购及销售业务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结算。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之规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陈建华、魏军、杨守杰、扈乃祥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5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西安现代控制技术研究所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0年,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332,220万元,其中: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为123,000万元,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为209,220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19年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6,133万元,其中,与财务公司的贷款金融服务业务为14,500万元,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为111,633万元。其中: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关联方为兵器集团、豫西集团及附属企业,且关联交易多为国家要求保密的军品业务。民品业务关联方均为公司多年的合作对象,履约能力强,从未发生未向公司支付款项而形成坏账的情况;供应能力充足,能够有效满足公司对生产用备件、劳务的需求。根据关联方经营状况以及与公司合作的经验来看,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军品关联购销业务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军方价格审核后确定并执行,成交价格相对稳定但交易双方对定价原则没有决定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的产品或接受的劳务以及提供给关联方的劳务等,均按照国家物价关联部门规定的价格进行结算;若无国家物价关联部门规定的价格,则比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获取办法为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其他方采购或销售价格;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价格或按协议价结算,价格与其向第三方销售(采购)价格相同,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军品价格则由军方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从上述关联方购买产品、接受劳务以及销售商品给其他关联方是基于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长期合作,是合理、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在今后年度可能持续与上述关联方保持交易。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进行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交易可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各项交易价格确保不高于同类其他非关联交易的价格,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如获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日常经营业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0-17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综合授信的公告

  ■

  2020年4月24日,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0年度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拟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地方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借款及开具承兑汇票业务,其中,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2.3亿元,交通银行南阳分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3.1亿元,光大银行南阳分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中国银行中牟支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建行吉林江北支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成都银行城西支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之规定,关联董事陈建华、魏军、杨守杰、扈乃祥回避表决;关联监事杨世平、郭长吉回避表决。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0-18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24日,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2020年度,为保证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时筹措到资金,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在不同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为6亿元,其中: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3亿元,交通银行南阳分行1.1亿元,招商银行郑州分行3,000万元,中国银行中牟支行3,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之规定,关联董事陈建华、魏军、李晓颖、扈乃祥回避表决;关联监事杨世平、郭长吉回避表决。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1358384344X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5日

  住所:南召县皇后乡红阳厂区

  法定代表人:马金海

  注册资本:29,143.379429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光电、机械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与销售;工模具和非标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与维修;金属制品的加工与销售;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废旧弹药拆分利用销毁及爆炸性废物的销毁处理和回收利用及民用爆炸物品(限原材料:梯恩梯、黑索金、太安)销售(仅限分支机构)**(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0,864万元,总负债61,411万元,净资产49,45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543万元,净利润-7,232万元。

  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16935187097

  成立日期:2009年8月11日

  住所:南召县云阳镇(向东厂区)

  法定代表人:辛景平

  注册资本:25,664.047008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光电、机械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与销售;工模具与非标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维修,金属制品的加工与销售,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凡涉及行政许可凭许可经营,未获得许可不得经营)。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7,222万元,总负债24,644万元,净资产42,578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473万元,净利润6,482万元。

  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南阳北方红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阳北方红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南召县留山镇红宇厂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16871314444

  成立日期:2009年4月8日

  法定代表人:徐金锁

  注册资本:5,691.491978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光电、机械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与销售;工模具与非标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维修;金属制品的加工与销售;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309万元,总负债9,685万元,净资产1,624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72万元,净利润-3,906万元。

  南阳北方红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22737448694F

  成立日期:2002年4月26日

  住所:中牟县城关镇建设南路32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国

  注册资本:16,168.303356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改装汽车、爆破器材存储和运输装置的制造、销售及服务;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安防系统、环卫设备的制造、销售及安装;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3,327万元,总负债17,040万元,净资产6,28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370万元,净利润-1,824万元。

  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成都银河动力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银河动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4567167928R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9日

  住所:成都市新都区龙桥镇普文村

  法定代表人:温志高

  注册资本:16,542.39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内燃机配件、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工矿机械配件、机器设备;动力机械及相关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研发、销售(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994万元,总负债10,566万元,净资产9,428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78万元,净利润-3,181万元。

  成都银河动力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各子公司与上述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协议时,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在不同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被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1,715.74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2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0-19

  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兵红箭”)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机特种”)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6]307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16年12月29日向8名发行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68,804,01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2.13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47,592,689.8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6,281,347.4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1,311,342.33元。截至2016年12月2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124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扣除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交易对方支付的本次并购交易中的15%现金对价共计361,869,233.75元,剩余1,629,442,108.58元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可使用金额。

  二、江机特种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本次重组所募集的配套资金对“研发生产条件建设项目”和“飞机零部件及高端防爆器材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等九个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全资子公司增资162,944.21万元,其中用于对江机特种“研发生产条件建设项目”和“飞机零部件及高端防爆器材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增资的募集资金54,130.32万元。该增资事项于2017年5月16日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8月11日完成募集配套资金的增资事宜,领取了由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为规范公司及江机特种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江机特种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江北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驻吉化公司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江机特种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闲置募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13日全部归还并存入江机特种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4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江机特种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11日全部归还并存入江机特种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机特种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25日全部归还并存入江机特种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江机特种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江机特种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现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预计节约财务费用435万元。

  (二)导致江机特种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江机特种由于军品配套链条长,级次多,产品结算多集中在年末等原因,生产投入资金占用总量大,造成流动资金阶段性缺口。

  (三)江机特种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江机特种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在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江机特种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均仅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从事高风险投资,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等情形,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已及时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出现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的情形。

  在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江机特种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从事高风险投资,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督促各相关子公司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江机特种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意见。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江机特种使用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江机特种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江机特种此次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江机特种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江机特种使用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江机特种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江机特种此次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江机特种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履行程序完备、合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更能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八、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6.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2020-05)。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0-20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等的公告

  ■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等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钻石”)承担的前次(201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和“精密加工用高品级聚晶立方氮化硼复合片(PCBN)、聚晶金刚石复合片(PCD)系列刀具材料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复合片项目”)的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3]101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13年11月27日向9名发行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3,671.590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68元。截至2013年11月28日,共募集资金1,323,409,999.1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53,421,987.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269,988,011.39元。截至2013年11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3]00033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091万元,完成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49.69%;复合片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127万元,完成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100%。

  二、研发中心项目情况

  (一)本次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原因

  1.项目加工生产线设备根据技术进步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项目研发设备选型根据技术进步情况进行相应调整。项目原设备选型时间较早,随着超硬材料行业前沿技术的发展和高端研发装备的不断涌现,项目部分原选型的研发设备先进性优势已不明显,与中南钻石当前科技创新对研发设备更高、更精、更尖的要求不符,不利于中南钻石研发进程的加快和更好效果的取得,不利于中南钻石整体研发能力的提升。项目结合科技进步和中南钻石当前研发实际需求情况进行必要的设备选型调整,重新选型更高端、更先进的研发设备,在减少设备总台(套)数的同时,满足前沿技术研发需求,如设计新增微波等离子CVD设备能有效促进新产品的研发进程;新增扫描电子显微镜、X射线荧光光谱仪等高端检测设备能有效提升中南钻石整体检验检测水平。

  2.根据合理生产布局和完善配套设施需要增加部分建筑面积

  项目原设计在中南钻石南阳厂区新建综合科研楼及实验工房用于布置研发设备。后结合新选型研发设备使用效果的需要,部分研发实验设备结合公司产品厂区分布特点和研发便利需要,临生产、实验现场布局,更有利于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更有利于科研开发迅速、便捷指导生产;同时中南钻石充分结合现有科研开发条件,重点将“中南钻石有限公司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与“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相整合、融合,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及创新平台建设,发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平台现有优势,计划有效综合利用方城县厂区现有空余建筑面积,进行适应性改造后作为科研、实验场所和科技成果展示使用,进一步增强研发基础设施水平和品牌宣传能力。原项目设计的综合科研楼及实验工房计划不再进行建设,从而减少了项目投资。

  (二)本次项目拟调整情况

  1.投资规模

  项目原计划总投资为19,000万元,调整后总投资15,000万元,调减部分全部为中南钻石自筹资金。

  2.主要建设内容

  土建方面,原方案为新增建筑面积13,444平方米。调整后方案为不新增建设面积,改造现有建设面积6,948.28平方米,利用现有面积2,232.4平方米,布置检测技术研究室、合成技术试验基地、CVD金刚石技术研究室、超硬复合材料技术研究室、石墨材料技术试验基地和科技成果展示厅。

  工艺设备购置方面,原方案为新增产品检测、试验工艺设备及软件、公用工程设备共398台/套,其中新增检测、试验等工艺设备及软件336台/套,公用工程设备62台/套。调整后方案为新增X射线荧光光谱仪、3D 成形激光切割机、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研发设备、仪器326台/套。

  3.建设地点

  项目原实施地点为中南钻石南阳厂区,方案调整后,原设计综合科研楼及实验工房计划不再进行建设,拟利用中南钻石方城厂区现有空余建筑面积,进行适应性改造后作为科研、实验场所和科技成果展示使用。

  4.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拟由2020年12月调整至2021年6月。

  综上,本次在建设目标不变的情况下,中南钻石研发中心项目充分利用现有厂房和部分设备,节约了建设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本次调整将有效改善产品质量、提高技术研发水平,为中南钻石增强核心竞争力、保持市场领先地位、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三、复合片项目情况

  (一)本次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原因

  项目原设备选型时间较早,复合片加工生产线拟采用的多为自制机械加工设备,后随着技术的进步,市场上新型加工设备不断涌现,比之前选型的设备工艺更先进、加工效率和精度更高。项目结合技术进步情况进行调整,对项目的机械加工设备进行了重新选型,计划采购新型的自动化加工设备以提高加工效率和精度。如设计新增电火花磨片机替代自制研磨机,采用新的工艺方法,单位加工成本可大幅降低;设计新增数控平面磨床替代普通平面磨床,可成倍提高加工效率,减少采购数量即可满足项目需求,能有效节约投资;新增新型精密激光切割机替代普通激光切割机,能大幅提高复合片产品的加工精度,有效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使公司复合片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本次项目拟调整情况

  1.投资规模

  项目原计划总投资为21,470万元,调整后总投资19,732万元,调减部分全部为中南钻石自筹资金。

  2.主要建设内容

  原方案为新增主要复合片合成设备、原材料预处理设备、零部件设备、磨切设备、检验设备等生产设备863台/套(其中合成压机100台)。调整后方案为新增工艺设备265台/套(其中合成压机100台,其他配套仪器设备165台/套)。

  3.建设地点

  原方案为中南钻石南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现方案为在现有中南钻石南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内项目建设内容的基础上,利用方城县厂区闲置厂房布置部分辅助加工设备。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等的议案》,同意对“研发中心项目”和“复合片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中南钻石对“研发中心项目”和“复合片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是基于项目实施的外部环境以及中南钻石内部技术和工艺进步情况的变化而进行的,有利于规避项目盲目扩大发展带来的投资风险,与中南钻石未来发展方向一致。

  本次对中南钻石“研发中心项目”和“复合片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该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研发中心项目”和“复合片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中南钻石对“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和“复合片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是基于项目实施的外部环境以及中南钻石内部技术和工艺进步情况的变化而进行的,有利于规避项目盲目扩大发展带来的投资风险,与中南钻石未来发展方向一致。

  本次对中南钻石“研发中心项目”和“复合片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该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研发中心项目”和“复合片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等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且公司将就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本次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等的事项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更能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等的事项无异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等的核查意见》。

  五、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等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0-21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6]307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16年12月29日向8名发行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68,804,01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2.13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47,592,689.8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6,281,347.4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1,311,342.33元。截止2016年12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124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1、智能化弹药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北方红阳“智能化弹药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累计完成募集资金投资1046.67万元,累计完成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额的4.64%。主要完成了数控车床、四轴加工中心、自动数控带锯机等设备的购置安装。

  2、智能化弹药研发条件建设项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北方红阳“智能化弹药研发条件建设项目”累计完成募集资金投资625万元,累计完成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额的9.51%。主要完成了协同应用系统、安全保密系统、机械系统动力学自动分析软件、战斗部专家设计系统、遥测设备等设备及软件的购置安装。

  3、系列化产品生产能力扩充建设项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北方向东系列化产品生产能力扩充建设项目累计完成募集资金投资2693.37万元,完成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额的15.72%。已完成供电改,数控深孔镗、装药生产线、装配生产线和热处理生产线已完成采购,部分设备已安装;部分工房主体结构施工完成。

  4、机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北方红宇公司“机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累计完成募集资金投资2630.41万元,累计完成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额的83.73%。完成了包括原五车间工房改造和84台套设备的购置等投资内容,绝大部分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成。

  5、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北方滨海“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累计投入6292.57万元,完成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额的34.81%。项目主要进行了部分生产工房及主要产能设备基本改造、购置,其中关键设备智能激光切割机、行走机构焊接系统已安装完成并陆续投入使用,结构件智能制造生产线、轻型工字梁自动化生产线已初具规模。

  三、调整项目实施进度原因说明

  1、智能化弹药研发条件建设项目

  进入“十三五”以来,智能化弹药产品市场发生了积极的变化,需求较为强劲。北方红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调结构、促转型,实现军品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积极履行强军首责。部分型号智能化弹药科研项目取得重要进展,但由于智能化弹药产品从研制到批产,有着严格的研制流程,研制周期比较长。当前该项目确定目标的多个型号智能化弹药研制进度均有不同程度的推迟,项目工艺试制条件和产品试验条件的设备设施还不具备实施条件,为降低投资风险,北方红阳放缓了智能化弹药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建设进度。下一步北方红阳将继续加大智能化弹药产品的研制力度,同时结合科研项目的进度逐步有序的投入募集资金,以实现更好的投资收益,回馈股东。

  2、智能化弹药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近年来,军方对智能化弹药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产品工艺要求更高,生产难度加大。另一方面,随着《中国制造2025》的提出,中国制造业发生了更为积极的变化,行业可提供更高性价比的设备和生产线,为提升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减少火工生产工序人员,提高生产线本质安全度,提升部分工序加工精度,北方红阳需对部分建设内容进行方案优化和论证,基于投资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北方红阳放缓了生产能力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的柔性加工生产线等内容暂未实施。下一步,北方红阳将加快产品研发力度,增加高精度加工设备和智能化生产线的建设投入,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智能化弹药产品的市场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逐步有序的投入募集资金,以实现更好的投资收益,回馈股东。

  3、系列化产品生产能力扩充建设项目

  近年来,军方对智能化弹药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北方向东紧缩了系列化产品部分老型号产品的生产投入,加大对新型号研制力度,受制于智能化弹药产品研制严格的流程,产品研制生产周期较长,产品尚未设计定型,暂时不能批量生产,为更好地服务用户,做好新产品研制生产工作,北方向东放缓了募投项目建设速度,目前产品高端机械加工条件,热处理、产品装配条件,特品库房等尚未建设完成。下一步,北方向东将加大新产品研制、高端机加生产能力、产品装配等内容的投资,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积极开拓新研发领域,确保项目投入达到预期效果。

  4、机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机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所形成的生产纲领受军品市场环境制约较为严重。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军方近两年大幅度减少了两种常规型号产品的订货量,北方红宇目前已形成的生产能力暂可满足生产需求,另一方面,随着军方对高新武器装备的需求不断增加,新型号产品对加工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国际先进制造加工技术的不断进步,北方红宇将对高端加工设备进行进一步的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因此按照募投资金使用中股东收益最大的原则,北方红宇结合其长远发展目标及军品订货等情况,不断补充完善办公自动化、新产品机加生产能力等条件,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积极开拓新研发领域,切实把募集资金用好、用到位。

  5、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

  受市场环境制约,近年来美国对国内出口产品加征关税的影响,北方滨海与美国Wabash公司间新产品开发处于放缓的状态,出口美国产品受关税利润大幅下降。汽车底盘市场的增长速度未达到项目编制时的发展预期,基于规避市场风险,谨慎投资的考虑,北方滨海放缓了后续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线投资和建设进度。

  未来,北方滨海将积极开拓欧洲和国内汽车部件市场,继续加大市场开拓、技术研究和人才储备,随着汽车底盘市场需求增长和产能增加,迅速占领市场,进一步加快项目后续配套设施建设,确保项目实际建设效果,获得较大收益。

  四、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结果

  鉴于以上情况,为保证项目更为稳健的投入,逐步释放效益,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公司拟延长项目建设周期,调整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明细表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提升公司整体实力,促进公司稳步发展。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智能化弹药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智能化弹药研发条件建设项目”、“系列化产品生产能力扩充建设项目”、“机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实施进度的的调整,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项目质量,本次调整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实施,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对上述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智能化弹药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智能化弹药研发条件建设项目”、“系列化产品生产能力扩充建设项目”、“机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实施进度的的调整,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项目质量,本次调整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实施,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对上述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履行程序完备、合规。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更能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0-22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更加真实反映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审慎判断各项资产可变现净值及款项可收回性等,经过充分评估,确定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并按规定足额计提各项减值损失。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经测试,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7,475.3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转回4,546.76万元,应收票据计提2,145.57万元,其他应收款转回1,227.34万元,存货计提11,103.87万元,其他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

  备注:本期核销坏账准备为子公司核销经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一)应收款项

  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减值的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及时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具体方法如下:

  (1)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2)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

  (3)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划分

  ①应收票据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②应收账款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③其他应收款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按照上述方法,2019年,公司累计转回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628.53万元,影响当期损益金额3,628.53万元。

  (二)存货

  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以期末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成本、费用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为基础确定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上述方法,2019年,公司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103.87万元,其中,原材料计提238.43万元,产成品计提2,707.64万元,影响当期损益金额11,103.87万元。

  (三)其他资产

  对于其他资产,公司在年底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减值测试,有确切证据证明已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者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表明该项资产发生减值。对于确定已发生减值的资产,以该项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减去预计处置相关税费后的净额两项差额作为确定其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并计入当期损益。除按照规定可以转回的减值准备外,其他资产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

  按照上述方法,2019年,公司其他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不会对当期经营利润产生影响。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19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7,475.34万元,影响2019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475.34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9.29%。

  四、独立董事意见

  2019年度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2019年度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六、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0-23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坏账核销的公告

  ■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为夯实资产管理基础,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对经营过程中形成的长期挂账、催收无果的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一、本次坏账核销情况

  本次核销坏账共计6,184,988.89元。长期以来,公司积极通过法律诉讼等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部分案件已胜诉,但因涉及被执行单位无可供执行财产等客观因素,上述款项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预计后期无法收回。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在前期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采用相关政策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坏账核销不会对本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坏账核销后的管理

  本次坏账核销后,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采取账销案存的方法进行管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并保留对款项的追索权,并通过落实责任人员等方式,及时掌握被执行人偿债能力情况,发现对方具备偿债能力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对方履行清偿责任。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六、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0-2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部分资产报废处理的公告

  ■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全资子公司成都银河动力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做好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决算审计工作,真实反映企业资产情况和价值创造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银河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动力”)于2019年底对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盘点清查。在盘点清查过程中,银河动力发现部分房屋、建筑物等基建类资产及其附属物由于年久失修,已不能适应目前工艺技术要求和生产经营的需要,经其资产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鉴定,已不具备任何使用价值,故申请将上述资产予以报废处理。。

  二、该部分资产报废处理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拟报废资产账面原值1263.28万元,已累计计提折旧500.05万元,账面净值763.23万元。上述资产的报废不产生现金流,影响到公司2019年度利润763.23万元。

  本次银河动力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不会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其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报废核销银河动力部分资产后,使得其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成都银河动力有限公司年久失修且不具备任何使用价值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银河动力部分资产报废处理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成都银河动力有限公司年久失修且不具备任何使用价值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银河动力部分资产报废处理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五、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0-25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红宇机电有限公司拟购买

  生产经营相关资产的公告

  ■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红宇机电有限公司拟购买生产经营相关资产的议案》。为落实好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红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红宇”)厂区规划,统筹谋划公司军品布局,拓展未来发展空间,同时解决北方红宇长期租赁南阳红宇机电公司(以下简称“南阳红宇”)部分经营性资产的问题,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对南阳红宇在北方红宇厂区内所有的土地及建筑物、构筑物现状进行了系统梳理。经与南阳红宇进行充分的谈判、协商、沟通,拟由北方红宇出资购买南阳红宇在北方红宇厂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共计92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南阳红宇厂区内部分土地及建筑物基本情况

  2006年12月,河南红宇机械厂整体关闭破产,南阳红宇出资收购了河南红宇机械厂的土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2009年,由河南北方红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阳集团”)出资1300万元,南阳红宇出资1250万元(以部分资产作价)组建北方红宇,部分建筑物、构筑物未进入北方红宇,该部分经营相关资产由北方红宇以租赁形式使用。2011年红阳集团更名为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西集团”),并承接了红阳集团持有的北方红宇的股份,2015年豫西集团出资收购了南阳红宇持有的北方红宇的所有股份,北方红宇成为豫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2016年,豫西集团将部分由其所有的国有划拨土地办理了出让手续划转至北方红宇名下。截至目前,上述由北方红宇租赁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经营性资产仍由南阳红宇所有。

  二、北方红宇购买南阳红宇部分经营性资产的必要性

  有利于解决北方红宇长期租赁南阳红宇部分经营性资产的问题,预计每年能够节约租赁费用100万元。

  三、拟实施方案

  南阳红宇聘请北京中源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在北方红宇厂区内的土地及建筑物、构筑物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其中北方红宇土地范围内南阳红宇资产评估值为1207.63万元。经多次谈判协商一致,南阳红宇同意以评估值为参考,给予适当折让后将其在北方红宇厂区的92项建筑物、构筑物资产转让给北方红宇, 北方红宇出资765万元购买建筑物、构筑物共92项资产,其中房屋建筑物76项,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16项。

  四、南阳红宇机电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阳红宇机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7942977654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31日

  住所:南阳市高新区银丰街268号

  法定代表人:刘犇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机电产品技术研究开发,二三类机电销售;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南阳红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009.26万元,总负债6193.23万元,净资产816.0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5.24万元,净利润8.59万元。

  南阳红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红宇机电有限公司拟购买南阳红宇机电有限公司在其厂区内相关生产经营相关资产,有利于解决其长期租赁部分经营相关资产的问题,为其统筹谋划军品布局、拓展未来发展空间提供条件。本次拟购买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北方红宇购买部分生产经营相关资产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红宇机电有限公司拟购买南阳红宇机电有限公司在其厂区内相关生产经营相关资产,有利于解决其长期租赁部分经营相关资产的问题,为其统筹谋划军品布局、拓展未来发展空间提供条件。本次拟购买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北方红宇购买部分生产经营相关资产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七、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0-26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拟处置在北京相关房产的公告

  ■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拟处置在北京相关房产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红阳”)于2002年至2007年先后在北京购买五套房屋,分别位于丰台区西局欣园南区4号楼3层2单元301室(建筑面积118.53平方米)、302室(建筑面积118.05平方米);丰台区西四环南路46号19层2201室(建筑面积173.69平方米)、2209室(建筑面积159.06平方米)、2210室(建筑面积79.04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648.73平方米,用作其在北京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及住宿所用,并满足临时出差人员住宿的需求。

  根据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驻京办事机构专项清理的相关要求,北方红阳于2019年10月28日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在对《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驻京办事机构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兵办字〔2019〕58号)中的进场交易公开处置、委托租赁、无偿划转等三种房产处置方式进行了研究,确定以进场交易的方式公开处置在京5套房产,并上报了上级有权国资管理机构审批。

  截至目前,北方红阳已取得上级有权国资管理机构的审批。按照国资管理及资产处置的相关要求,北方红阳通过在网上进行比质比价,选聘了北京中源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5套房产进行了评估,上述房产评估价值为2,656.87万元,并已完成评估资产的公示和备案手续。

  后续北方红阳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将上述五套房产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的手续,并就上述房产处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0-27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规定执行。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规定执行。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规定执行。

  4.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关 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企业可不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变更的影响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修改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货币性资产的定义,明确了准则适用范围,明确了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丰富了列报的披露内容等。

  公司执行该准则对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3.债务重组准则变更的影响

  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和准则适用范围,针对不同还债方式做出了不同的计量规定;丰富了列报的披露内容等。

  公司执行该准则对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4.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的影响

  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通知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仅对资产负债表项目列报产生影响,主要影响为: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0-28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不可撤销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告

  ■

  2020年4月24日,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不可撤销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目前,公司持有符合金融工具确认条件的股权投资共5项,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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