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09 公司简称:山西汾酒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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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李秋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忠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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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司收购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山西杏花村义泉涌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宝泉福利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以及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汾青酒厂100%股权,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牌系列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宝泉涌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对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019年,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财会[2015]19号】计算了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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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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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3、应付票据减少主要系疫情期间支付的材料款项减少所致;
4、合同负债减少主要系本期预收的货款减少所致;
5、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本期上缴上年度缓交税金所致;
6、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系本期应付未付的市场费用增加所致;
7、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主要系由于疫情影响,本期商品酒产量减少,母公司销售收入减少,应缴纳消费税等其他税费减少所致;
8、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整合汾酒集团酒类业务后职工人数增加,工资福利费用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变动主要系收到的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10、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收回部分应收账款,相应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1、投资收益变动主要系按照新准则要求,票据贴现利息在投资收益项目列报,本期票据贴现同比减少所致;
12、少数股东损益减少主要系2019年12月内收购汾酒集团公司所持汾酒销售公司10%股权、竹叶青营销公司10%股权所致;
13、净利润增加主要是由于疫情影响,本期商品酒产量减少,相应缴纳消费税等税费减少所致;
14、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加,同时,由于2019年12月收购汾酒集团公司所持汾酒销售公司10%股权、竹叶青营销公司10%股权,少数股东损益减少所致;
15、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主要系本期票据贴现减少所致;
16、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度年终绩效薪酬所致;
1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市场费同比减少所致;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票据贴现减少所致;
19、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主要系本期收到到期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20、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的结构性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20、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主要系购买结构性存款减少所致;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购买结构性存款减少所致;
22、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汾酒集团公司资产转让款所致。
按产品类别、销售渠道、地区收入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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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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