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5011320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电源、新能源储能、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涵盖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三大品类。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分为自主品牌模式和ODM模式,ODM模式由公司根据客户的规格和要求,设计和生产产品,销售的产品使用客户指定合法的品牌商标。报告期内,公司在一直努力推行自主品牌发展战略。公司在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为通讯、电动交通工具、储能、电力、UPS、IDC数据中心等行业领域的客户,提供完善的电源产品应用与技术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进程的加快,电源企业已形成民营、国有、外资、合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格局,并呈现优胜劣汰趋势。企业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无论是在体制还是在机制上,都更加市场化,专业化,地域性规模企业逐步形成并壮大。铅蓄电池方面,铅蓄电池行业铅污染较为严重,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严格执行、行业准入等相关政策的贯彻和实施,铅酸蓄电池行业的环保投入将进一步加大,成熟、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新技术、新工艺将被推广。只有实力雄厚、研发能力强、产品质量稳定、同时也具有较好的环保治理能力的企业,才能得到稳固的市场地位。因此,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环保政策压力,铅酸蓄电池行业整合、兼并重组的过程将进一步加快,骨干企业的规模将不断扩张,小型企业将因无法承担较高的环保投入以及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投入而逐步被兼并、淘汰。

  对锂电池行业而言,消费类电子产品锂电池在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后增速趋缓,但整体还是锂电池市场的主要消费领域;近几年,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的大力推广,动力锂电池成为增长最快的锂电池消费领域;在储能方面,国内5G通信基站的大量新建和智能电网、微网的兴起等扩大了锂电池在储能业务上的应用。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继续升温,动力锂电池的需求量还将持续增加,市场在短期内仍为卖方市场。

  燃料电池方面,就我国国内企业具体情况来看,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处于萌芽初创期,参与企业数量较少,技术、成本和规模是进入的主要门槛,产业链相关企业大多处于不盈利状态,致力于在行业发展初期提前布局、建立竞争优势,为燃料电池领域的爆发式增长储备技术、资源等。

  报告期内,基于铅酸电池产品逐渐被锂电池产品取代的时代背景,公司会主动引导原有的铅酸需求用户向锂电池方向转移,但是铅酸目前作为为公司提供最大收入的业务板块,公司依旧会牢牢把握铅酸电池业务。锂电池业务作为公司近年来的利润主要增长点,公司一直在大力开拓锂电池下游新客户,除部分客户为原有铅酸电池业务客户转化外,锂电池板块绝大部分收入来自新开拓的客户。未来公司将在稳定原有铅酸业务板块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拓展公司锂电池业务板块的产品及客户资源,为公司未来业务增长提供动力。

  氢燃料电池方面,目前公司建成标准实验与检测中心1座,合作产业内研究机构3家,参与多项氢燃料电池研发项目。同时,公司已经在低载铂量催化剂、膜电极、铝制氢等各个领域自行投入研发,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司已开发出应用于交通领域的45kW、61kW等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并通过了国家强制性检验,作为动力源分别应用于8.5米、10.5米、12米公交车,其中,8.5米和10.5米公交车已经在武汉和大同两地开始示范运营。公司下属子公司武汉氢雄、大同氢雄已分别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同市开发区建成一条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组装线。公司目前的技术和设备能够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同时,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燃料电池领域的研发和生产能力,以满足未来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目前公司已与国内各大知名整车企业合作,取得工信部整车公告18款。此外,雄韬氢雄已经完成特别针对船舶开发的180kW系统的设计。装载公司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70辆氢能源公交车已展开示范运营,运营规模为全国前列。公司在上海设立了产品监控中心,提供车辆运行监控、信息管理、数据分析、能耗管理等全面的氢燃料电池产品售后维保与远程运维支持服务2019年12月,位于深圳大鹏雄韬科技园的全自动电堆生产线正式投产发布,此投产线为华南地区首条氢燃料电池电堆全自动化生产线,该自动化生产线具备多功能气密性检测,整线MES系统管控,所有数据可记录可追溯;机器人上下料,CCD精确定位等,同时公司自主研发的第一代氢燃料电池电堆已在该自动化生产线上小批量试产,性能完全满足车载要求,公司第二代氢燃料电池电堆也设计、制作,测试结果通过鉴定,目前正在进行更多更详细的装车验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经济金融环境复杂多变、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成本上升,有一定的压力和挑战。面对严峻的内外环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坚持企业经营发展理念不动摇,努力把握发展机遇;全体干部员工紧密围绕公司2019年度方针目标,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外抓市场、内抓管理,保证了公司的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 ,实现营业收入2,931,820,343.81元,同比增长-0.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1,268,584.15元,同比增长81.77%。主要原因系2019年,公司氢燃料电池投资建设初显成效,在2019年4季度预计呈现较好的利润收益。锂离子电池方面,公司锂离子电池业务销售额及利润大幅度增长。在中美贸易摩擦的环境下,越南工厂订单饱满,销售额和利润大幅度提高努力降低公司产品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从而获得较大的利润增长空间。同时,公司开展系列的开源节流工作,费用支出减少。公司通过转让前期股权投资项目的部分股权,获得投资收益。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符合条件的相关政府补助项目,获得了政府补助资金。公司以上原因影响了公司利润,公司净利润较2018年有较大提升,随着新能源市场不断成熟,公司新能源产品逐步量产,未来前景乐观。本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9年度,公司整体工作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实施

  1、股份回购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4日和2018年11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06)。

  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鉴于证券市场及公司股价等情况的积极变化,公司当前股价超过原《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中约定的回购价格13元/股,为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宜的顺利实施,并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市值等方面的发展信心,公司将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1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

  2019年6月4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先后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2019-006,2019-016、2019-023、2019-034、2019-058、2019-073、2019-084、2019-086。)

  截至2019年8月12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64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其中最高成交价为20.69元/股,最低成交价17.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3,017,85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2、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一)2019年10月2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并公司内部公示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1月2日。在公示的时限内,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2019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公告》

  (二)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按照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乔惠平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召开的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三)2019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9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15日,授予数量为1,643,900股,股票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通过投资整合,完善落实公司战略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用人民币10,500万元向 BD TECHNOLOGY LIMITED收购参股公司江山宝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7.4%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江山宝源 62.4%的股权。江山宝源的现有业务能够对公司储能、燃料电池等业务的开展提供多元化的资金支持,有利于协同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可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3,000万元转让参股公司深圳易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信科技”)5.00%股权给深圳韬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易信科技 5.7143%的股权。本次交易有助于充足公司经营流动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经营流动性,优化财务结构,提高盈利水平,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深圳氢雄出资人民币 5,800万元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恒运”)出资人民币出资2,200 万元,在广东省广州开发区设立合资公司广州雄韬氢恒科技有限公司。2019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氢雄与广州恒运及华南理工大学签署《关于设立广州雄韬氢恒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备忘录》。在此背景下,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氢雄与广州恒运在广州开发区合作成立项目公司——广州雄韬氢恒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氢燃料电池电堆和发动机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年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人民币 3,000 万元转让控股子公司浙江氢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氢途”)15%股权给深圳韬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浙江氢途 38.4167%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公司增加货币资金,提高公司流动比率,增强偿债能力,降低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不超99,500.00 万元。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即不超过 70,022,641 股。公司把氢燃料电池作为重要的战略发展方向,通过股权投资与合资办厂等多种方式,实现了在氢能产业链上制氢、膜电极、燃料电池电堆、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整车运营等关键环节的卡位布局,旨在打造氢能产业平台,整合和拓展氢能产业链的相关资源。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是公司氢燃料电池战略布局的重要一步,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随着相关项目的逐步建成运营,公司经营规模将继续扩大,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也相应增加。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缓解中短期的经营性现金流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已于2020年3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3 号),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按计划进行中。

  三、加强技术研发,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对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扩产、燃料电池电堆、锂离子梯次利用等项目的研发投入。加强与核心客户的深度合作。公司结合下游行业的需求及变化,不断进行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努力提升现有产品的品质和技术,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夯实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基础。

  四、优化公司治理,增强公司内管风控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战略发展目标,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公司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以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为标准,对子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建设,强化公司内部管控能力,消除制约公司发展的制度障碍和缺陷,提升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健康规范运营。

  五、提升信披质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公证和及时,努力提高公司信披质量,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①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②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③本公司持有的某些理财产品、股权收益权等,其收益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率,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其合同现金流量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其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④本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该等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类别,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3)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①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

  ②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

  4)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①合并财务报表层面

  ■

  ①母公司财务报表层面

  ■

  5)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节表①合并财务报表层面

  ■

  ②母公司财务报表层面

  ■

  6)对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①合并财务报表层面

  ■

  ②母公司财务报表层面

  ■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续上表)

  ■

  (2)其他合并范围的增加

  ■

  (3)其他合并范围的减少

  ■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财务概况

  公司聘请专业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1,268,584.1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349,045.5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5,376,434.06元。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鉴于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状况较好,业绩符合预期,现金流充足,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拟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350,113,2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87,528,301.7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特别提示: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原则及规定。

  (二)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9年,电池行业竞争激烈,新能源市场发展迅猛,公司经营发展充满机遇和挑战。公司紧密围绕贴近终端客户需求并提供最优解决方案的经营思路,扎实做好生产经营,收入持续增长。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31,820,343.81元,同比增长-0.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1,268,584.15元,同比增长81.77%。2019年,公司氢燃料电池投资建设初显成效,在2019年4季度呈现较好的利润收益。锂离子电池方面,公司锂离子电池业务销售额及利润大幅度增长。在中美贸易摩擦的环境下,越南工厂订单饱满,销售额和利润大幅度提高努力降低公司产品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从而获得较大的利润增长空间。同时,公司开展系列的开源节流工作,费用支出减少。公司通过转让前期股权投资项目的部分股权,获得投资收益。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符合条件的相关政府补助项目,获得了政府补助资金。以上因素增加了公司利润,公司净利润较2018年有较大提升,随着新能源市场不断成熟,公司新能源产品逐步量产,未来前景乐观。本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未发现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89号”文件许可,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6元,共募集资金44,744.00万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将余款41,444.00万元于2014年11月27日汇入公司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账户为1750293898募集资金专户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开设的账户为338130100100039889募集资金专户。

  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的承销及保荐费35,000,000.00元和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2,654,720.87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785,279.1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14】第1044号《验资报告》。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9号”文件许可,公司于2016年8月5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113,20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0元,共募集资金935,199,988.40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将余款919,699,988.40元于2016年8月25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51067643817募集资金专户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4250100004200000265募集资金专户。

  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的承销及保荐费18,000,000.00元和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534,11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5,665,875.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964,195.09元,合计人民币916,630,070.2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1112号《验资报告》。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为各个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各家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0元。

  证券代码:002733                           证券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