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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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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0)第4421号)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为 743,231,193.7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30,735,667.79元,按10%提取本年法定盈余公积73,073,566.78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315,190,282.98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5,065,576.00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1,743,054.10元。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基于2019年度经营成果、现金流情况,综合考虑2020年公司经营计划、重大投资计划等,拟定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章程》《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方案〉的议案》,本事项已经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64,2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7.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000,021.23元(含佣金等交易费用),扣除交易费用后视同2019年度现金分红9,998,497.44元。

  三、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19年9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所持有的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508,以下简称“思维列控”)股权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并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经审计后的2019年财务报表显示该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合计为6.89亿元,主要系会计核算方法变更所致,并非实际现金流入。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国内外经济环境波动剧烈且不明朗,因公司 2018 年度亏损,近两年处于经营能力的恢复期。故为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同时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19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继续调整和优化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优化组织管理效率,持续加强对国际业务的管理和整合,提高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努力不断创造价值回馈股东。

  其次,为应对疫情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的需要,拟定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事项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0-046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在担任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众华所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2019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150万元。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批准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众华所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执业资质:众华所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并在美国PCAOB注册。

  众华所在北京、深圳、河南郑州、江苏南京、安徽合肥、广东广州、浙江杭州及浙江宁波、四川成都、云南昆明等地设立分所。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孙勇

  合伙人:41人

  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总人数1045人。

  2019年初注册会计师人数296人,新注册54人、转入25人、转出41人;

  目前有307名注册会计师可签字盖章证券类报告,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数698人。

  (三)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45,620.19万元

  2018年净资产金额:3,048.62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数:59家

  2018年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5049.22万元

  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房地产业等

  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均值:60.97亿元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众华所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

  1、刑事处罚:无

  2、行政处罚:2次

  3、行政监管措施:6次

  4、自律监管措施:无

  (六)项目成员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1(项目合伙人)姓名:凌松梅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199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在企业改制上市、企业重组和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决算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负责及签字的项目主要有五洲交通(600368)、银基发展(000511)、兴森科技(002436)、众生药业(002317)、威创股份(002308)、光一科技(300356)、麦捷科技(300319)、中潜股份(300526)、天沃科技(002564)、贵州轮胎(000589)、远望谷(002161)、科安达(002972)等。

  2、签字注册会计师2姓名:龚小寒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从2011年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企业集团的审计工作,特别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企业重组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负责及签字的项目主要有科安达(002972)、远望谷(002161)、新视野(833828)、泰为股份(872481)等。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严臻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年度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担任华建集团(600629)、万业企业(600641)、浦东金桥(600639)、海得控制(002184)、汇丽B(900939)、西藏珠峰(600338)、上海凤凰(600679)等。做过的质控项目有:亚通股份(600692)、焦点科技(002315)、黔轮胎(000589)、远望谷(002161)、闻泰科技(600745)等上市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4、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凌松梅、龚小寒,质量控制复核人严臻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众华所已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对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所2019年度审计工作做出了总体评价:

  众华所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了审计报告或专项审核说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表示满意。

  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继续聘请众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众华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了解众华所的基本情况及其执业历史,并结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评价,独立董事认为:众华所在审计工作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深入理解公司经营状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该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实施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相关资质条件和执业能力。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0-047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暨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坚持“内生和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基本发展模式,在主营业务和对外投资业务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公司亦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鉴于公司董事长陈光珠女士在成都普什信息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普什”)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0.1.3条、10.1.6条的相关规定,成都普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高级副总裁成世毅先生曾在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维列控”)担任董事职务,2019年9月25日,思维列控披露了《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成世毅先生向思维列控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思维列控非独立董事职务,不再担任思维列控任何职务。根据《上市规则》10.1.3条、10.1.6条的相关规定。于成世毅先生不再担任思维列控董事职务后的十二个月内,思维列控仍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光珠女士、徐超洋先生已对本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规则》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进行确认,并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公司与思维列控存在销售产品、商品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与成都普什存在销售产品、商品及采购产品、接受服务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合理预计,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1,290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说明: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19年度与思维列控、成都普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及履约能力分析

  1、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2、成都普什信息自动化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3、履约能力分析

  思维列控和成都普什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及支付能力,在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0年度,公司与思维列控、成都普什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按照日常经营需要进行业务往来,交易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具体销售产品类型、数量、价格、结算方式、回款期限等具体事项,交易双方将在业务发生时,签署相关协议进行约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均为正常商业往来,交易公允、合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营。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0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对本事项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2019年度已发生和2020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符合公司经营策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条件合理定价,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聘任方晓涛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方晓涛先生的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方晓涛,男,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广东同益电器有限公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方晓涛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经查询,方晓涛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

  邮 编:518052

  电子邮箱:stock@invengo.cn

  联系电话:0755-26711735

  传 真:0755-26711693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聘任陈艳女士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陈艳女士简历如下:

  陈艳,女,1987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获取中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证书。曾任职于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4月入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部经理,为审计部门负责人。

  陈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陈艳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0-051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昆山远望谷产业园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望谷”或“公司”)拟向昆山远望谷物联网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远望谷”)购买其在昆山产业园建设的工业厂房。本次公司拟购买的厂房建筑为昆山远望谷产业园F栋和G栋(以下简称“标的厂房”)。

  本次交易对方昆山远望谷为深圳市远望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望谷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持有远望谷集团8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昆山远望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昆山远望谷产业园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光珠女士及徐超洋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标的厂房的交易价格拟先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众华”)出具的《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昆山远望谷物联网产业园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地产建成后的房地产价值估值报告》(沪众评报字[2020]第0017号)(以下简称“《估值报告》”)的估值结果作为依据。本次购买标的厂房的交易金额约为1.3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6.45%,小于1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相关审批部门批准。

  二、交易背景和目的

  (一)背景

  2011年,远望谷有意在华东地区进行产业布局,与昆山市周庄镇人民政府达成合作意向,由远望谷在周庄建设物联网产业园及相关配套设施,并在建成后推动集聚物联网各行业应用研发中心,孵化中小物联网企业,承接物联网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引进各类物联网高科技企业等相关工作。

  2012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昆山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亿元设立昆山远望谷。2012年6月25日,昆山远望谷设立完成,并开展物联网产业园建设等相关工作。

  2019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昆山远望谷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基于整体发展战略和投资规划,聚焦公司主营业务,为优化资产配置,增强资产的流动性,公司将从事地产开发业务的昆山远望谷100%股权出让给远望谷集团。本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与远望谷集团和昆山远望谷签署《股权出售及资产购买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资产购买协议》”),根据约定,股权出售的交易对价分二期支付,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期:于本协议生效后【15】日内,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标的股权交易对价的 51%,即 10,869.5229 万元。

  (2)第二期:标的股权交割日(含当日)起【6】个月内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因本次股权出售完成后丙方将成为乙方的全资子公司,甲方应向丙方支付购买昆山远望谷物联网产业园部分房产相关款项,在完成不动产权交割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将标的股权交易对价的 49%,即 10,443.2671 万元向甲方进行支付。若根据最终签订的正式购房协议,标的房产价值不足以支付乙方剩余应向甲方支付的标的股权交易对价,则乙方应于标的房产过户当日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补足。

  2019年11月,昆山远望谷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截至2020年4月26日,远望谷集团已向公司支付完成全部昆山远望谷股权转让款。

  根据《资产购买协议》,远望谷拟向昆山远望谷购买其在昆山产业园建设的部分工业厂房作为远望谷在华东区域的总部基地。

  (二)目的

  1、区域布局

  目前,公司主要的生产基地在深圳光明,属于珠三角经济区。在辐射全国尤其是中部、北部地区存在地理劣势。昆山是国内物联网产业的前沿阵地,具有深厚的产业基础和完整的产业链条。本次拟在昆山建立华东区域的总部基地,可以促使公司完成在长三角经济区的区域布局,为中部及北部地区市场延伸的支撑。

  2、技术和产能储备

  随着近几年物联网产业发展,物联网技术已经在越来越多的行业中得到普及。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2019年物联网行业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19-2022年复合增长率为9%左右;预计到2022年,中国物联网产业规模将超过2万亿元;预计到2022年,中国物联网连接规模将达70亿。公司通过在昆山建设华东区域的总部基地,通过全面升级生产技术、设备和扩大产能,保证公司可以满足国内物联网产业规模逐年增长的市场需求。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昆山远望谷物联网产业园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    所:周庄镇园区大道北侧、大桥路东侧

  4、法定代表人:陈长安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59860254X6

  7、成立时间:2012年6月25日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联网产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实业投资;工程承包和工程管理咨询;电子通讯设备、自动识别设备销售;自有房屋租赁。

  9、股权结构:

  ■

  10、实际控制人:徐玉锁

  11、关联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2、关联关系说明:昆山远望谷为远望谷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持有远望谷集团85%股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昆山远望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昆山远望谷物联网产业园二期F栋和G栋

  2、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位    置:位于昆山市周庄镇崇远路333号

  4、权    属:标的厂房不存在抵押、质押和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仲裁、查封、冻结等事项。

  5、总建筑面:22,480.00平方米,其中F栋10,380.00平方米;G栋厂房建筑面积为12,100.00平方米(含建筑物7,700.00平方米、地库4,000.00平方米和连廊800.00平方米)。

  6、预计交付时间:2021年9月(以实际情况为准)

  7、销售价格:标的厂房合计售价为13,927.18万元,其中:F栋售价为6,913.08万元,G栋售价为7,014.10万元。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标的厂房的价格将先根据上海众华出具的《估值报告》的估值结果作为依据,以2021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厂房的估值为13,927.18万元(以下简称“估值结果”)。其中F栋厂房建筑面积约为10,380平方米(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最终以验收测绘部门实测载明面积为准,下同),销售价格约为人民币6,913.08万元;G栋厂房建筑面积为12,100平方米(含建筑物7,700平方米、地库4,000平方米和连廊800平方米),销售价格约为人民币7,014.10万元。因标的厂房尚未建设完成,待标的厂房获得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竣工许可证后,再对由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结果(以下简称“评估结果”)与估值结果进行比较,最终将以《资产估值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中较低的价格作为最终交易价格。本次购买厂房主要为建立公司在华东区域的总部基地,用于生产、研发、产品和形象展示、产业孵化和办公等。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标的厂房转让合同分为F栋合同和G栋合同(相同部分不再单独列示)。

  (一)交易双方情况

  1、转让方(甲方):昆山远望谷物联网产业园有限公司

  2、受让方(乙方):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标的厂房

  F栋合同:

  本标的工业厂房位于昆山市周庄镇崇远路333号,公安编号为 20 幢,用途为研发办公,该厂房建筑面积10,380平方米,占地面积3,260平方米(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最终以验收测绘部门实测载明面积为准),属框架结构,该幢厂房总建筑层数3层。

  G栋合同:

  本标的工业厂房位于昆山市周庄镇崇远路333号,公安编号为21幢,用途为研发办公,该厂房建筑面积7,700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地库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最终以验收测绘部门实测载明面积为准),属框架结构,该幢厂房总建筑层数3层。

  (三)定价方案与价款支付

  3.1 定价方案

  甲、乙双方同意先以上海众华出具的《估值报告》中的估值结果作为初步定价依据,待标的厂房获得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竣工许可证后,再对由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与估值结果进行比较,最终将取《资产估值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中较低的价格作为最终交易价格。

  3.2 价款支付

  F栋合同:

  总价款为人民币陆仟玖佰壹拾叁万零捌佰元(小写:¥69,130,800.00元;本合同列明以外的、应有和或有的对价与费金等未计入)。

  1)首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估值结果的49%作为首笔款项,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叁佰捌拾柒万肆仟零玖拾贰元(小写:¥33,874,092.00元);

  2)尾款:在标的厂房得到竣工许可证,并取得《资产评估报告》后,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合同3.1的定价方案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乙方按照最终交易价格与首款间的差价向甲方支付尾款。

  G栋合同:

  总价款为人民币柒仟零壹拾肆万壹仟元(小写:¥70,141,000.00元;本合同列明以外的、应有和或有的对价与费金等未计入)。

  1)首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估值结果的49%作为首笔款项,金额为人民币叁仟肆佰叁拾陆万玖仟零玖拾元(小写:¥34,369,090.00元);

  2)尾款:在标的厂房得到竣工许可证,并取得《资产评估报告》后,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合同3.1的定价方案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乙方按照最终交易价格与首款间的差价向甲方支付尾款。

  (四)标的资产的交割

  厂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付清全部房款及相关费用后,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在交付日届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交付接收厂房,乙方应按该通知所指定的时限办理接收。双方进行交付验收交接时,应签署厂房及或有的设施设备交接清单。

  七、本次交易的影响

  (一)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出资约人民币1.39亿购买工业厂房,当期总资产不会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化,但流动资产减少,固定资产增加,非流动资产比重加大,对公司短期经营性现金流有一定影响。另外,每年的房产折旧对公司资产将会产生影响,但公司总资产较大,每年房产折旧计提额度对总资产影响不大。

  (二)折旧对利润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该标的厂房按年度进行折旧,折旧年限为30年,按照标的厂房购买价格1.39亿元,每年会对公司产生约460多万资产折旧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对公司每年收益产生同等额度影响。

  (三)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实施公司战略意图,在华东设立总部基地满足公司业务长期发展的需要,提升区域内企业影响力,有利于远望谷整体能力的提升,有利于公司产能的合理分布,对快速拓宽公司国内市场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昆山远望谷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的总金额为0 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定价将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为依据,评估机构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购买昆山远望谷产业园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本次交易价格拟先根据上海众华出具的《估值报告》的估值结果作为依据,评估机构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陈光珠女士及徐超洋先生对本提案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上述情况,同意公司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0-052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实现国际子公司集约式管理,建立专业化的运营体制,最终实现压缩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提高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拟在中国香港新设立全资子公司Invengo Hongkong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子公司”),拟注册资金为1,000.00元港币。本次设立香港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设立香港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1)英文名:Invengo Hongkong Holdings Limited,(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中文名:远望谷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3、可发行股份价值:1,000.00元港币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4、股票数量:1,000股

  5、股票面值:1元/股

  6、经营范围:电子通讯设备、自动识别产品、射频识别系统及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其应用网络产品、移动手持终端产品的研发、销售及相关业务咨询;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7、投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对外投资的目的

  通过设立香港子公司,并逐步将国际业务总部的职能向香港子公司进行转移,一方面拉近了与深圳总部和国际业务总部在地域上的距离,便于沟通和管理;另一方面,通过对香港子公司实施集约化管理,集合人、财、物和管理等生产要素,进行统一配置,有助于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进而为公司创造更多的收益。

  三、对外投资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的香港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设立香港子公司是为了调整搭建国际业务总部架构,短期尚不需要出资。由于尚处于拟设立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期来看,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有积极的助推作用。

  四、主要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

  1、法律和政策风险

  香港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内地存在较大区别,公司在香港设立子公司,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香港的商业和文化环境,这将给香港子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尚需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和批复,由此,本次对外投资也存在未能获得批准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守香港当地法律和政府政策,依法合规开展子公司设立工作和后续的经营活动,从而避免违反香港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给公司带来的影响。

  2、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近几年也存在人才流失的情况,公司国际业务总部成员均为高级管理人才,如出现人员流失的情况对公司国际业务总部的管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公司目前人才流失属于正常范围,针对高级管理人才也会做好沟通和协调,提高稳定性,减少因人才流失对公司管理带来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0-053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正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9年度年审工作过程中发现存在调整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及更正。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财务数据更正的原因

  2019年公司对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维列控”)失去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变更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前,公司对思维列控股权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列报,按权益法进行计量;变更后,公司对思维列控股权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入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财务人员在编制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时认为该事项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是由于会计核算方法转换产生的,并非处置股权取得的实际收益,在对思维列控股权长期持有的情况下,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一般不确认相关的所得税费用影响。针对该事项,公司财务人员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深入沟通,经双方解读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认真讨论后一致认为:基于谨慎性原则,该事项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

  二、本次更正的会计处理

  按转换日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

  三、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更正前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项目的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合并报告期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母公司报告期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五)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六)母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四、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及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更正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更正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更正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 望 谷                       公告编号:2020-054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光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晨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

  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高新投签订〈反担保抵押合同〉的议案》和《关于与高新投签订〈保证金质押协议〉的议案》。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结合自身具体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增强本次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将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为保证上述担保顺利完成,公司根据《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和保证金质押担保。

  (二)其他事项

  1、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进一步巩固并加速核心业务海外布局,公司拟以自有

  资金对公司在新加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Invengo Technology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远望谷”)增资 625 万新币(或等值金额的外币)。

  2、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 Invengo Ventures Pte. Ltd.49%股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 新加坡远望谷收购 Invengo Ventures Pte. Ltd.(以下简称“IVP")的股东 IOT Ventures Limited所持有的 49%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新加坡远望谷持有 IVP 公司的股权将从51%增至 100%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方案》(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2、2019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方案〉的议案》。为严格为严格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对《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方案》作出修订。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本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64,2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7.39元/股,最低为7.1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000,021.23元(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 报告期内公司与投资者通过网络互动平台沟通交流情况

  ■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0-056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通过同花顺网上路演互动平台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投资者可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 https://board.10jqka.com.cn/ir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陈光珠女士,独立董事蔡敬侠女士,财务总监兼财务负责人宋晨曦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马琳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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