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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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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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90,549,83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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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室内外装饰为主,融合幕墙、建筑智能、机电、园林、新能源、物业管理等业务为一体的城乡建设综合服务商。公司主要承接办公楼、商业建筑、高档酒店、文教体卫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公共建筑和普通住宅、别墅等住宅建筑的装饰施工和设计业务。近年来,凭借着全面的业务资质和优秀的施工能力,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成功完成了一系列的代表性装饰工程项目。公司在全国装饰行业百强企业综合评价中的排名连续四年位列第八位,并获得“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3A企业”、广东省信用企业评价3A、广东省500强企业等荣誉;连续十七年获评“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公司具有多项业务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总承包资质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贰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专项甲级;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壹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音、视频工程企业资质特级;净化工程叁级;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承装类、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
(二)行业发展概况
2019年是中国经济平稳运行发展的一年,我国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我国综合国力增强、社会生产力提升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进一步推动,增强了区域发展活力,新型城镇化、实施老旧小区改造、 “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发展规划为建筑装饰行业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机遇。
1、行业主要特点
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建筑业中的建筑装饰业子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建筑装饰的类型,建筑装饰业划分为公共建筑装饰和装修、住宅装饰和装修以及建筑幕墙装饰和装修。与土木建筑业、设备安装业等一次性完成工程业务不同,每一建筑物在其完成后的使用的周期中,都需要进行多次装饰装修。因此,建筑装饰行业的市场容量具有乘数效应和市场需求的可持续性的特点。
2、行业发展现状
自2019年以来,国家提出要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文件指出:老旧小区改造涉及上亿居民,能够促进住户户内改造并带动消费,住建部公布的统计数据表明,全国有17万个老旧校区待改造,蕴含着万亿级别的市场。现阶段对于建筑装饰行业而言,有机遇也有挑战。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和“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各地区加快推进了住宅装修;国民生活质量与水平提高带来的消费升级,以及生活、交通、商业配套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将为建筑装饰行业提供新的发展动能。受国家的经济结构性改革和国家分类调控房地产政策变化的影响,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呈现较大的波动,房地产市场产生的波动对建筑装饰行业的业务造成了一定程度影响。建筑装饰行业的业务结构、新签订单、开工速度、回款速度等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整体来看,本公司所处的建筑装饰行业呈持续平稳发展的态势。
3、行业竞争格局
总体来看,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呈现出“大市场、小企业”的市场竞争状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数量较多,中小企业比重较高
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办、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研究分会承办的《2018中国建筑装饰蓝皮书》中显示:截止到2017年,中国建筑装饰市场的企业数量继续减少,从2011年的14.5万家减少到2017年的13万家,6年共有1.5万家企业退出了市场,其中中小企业数量比重占比较高。退出市场的主要是在库存严重、去库存前景不佳的三、四线城市以散户住宅装修装饰的小微企业。
(2)装饰行业市场空间广阔,但市场集中度较低
《2018中国建筑装饰蓝皮书》显示,2017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完成总产值3.94万亿元,比2016年增加2800亿元,增长率达7.6%,比全国GDP增长速度高出0.7个百分点。其中年产值超过百亿元的企业不到5家,市场集中度非常低。
(3)建筑装饰行业的并购重组将日益频繁,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政策的引导以及行业协会的规范,中国建筑装饰市场逐步成熟,过度分散的状况日渐改善,并逐渐涌现出一批资质高、规模大、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大中型企业。截止2017年,中国建筑装饰市场的企业数量继续减少,市场集中度持续提高。未来一段时期,上市装饰公司的规模优势、专业优势、资金优势、竞争优势将得以进一步凸显,从而将淘汰行业的落后产能,清除市场中的僵尸企业,促进行业市场的规范化,提高工程资源和市场保有的集中度,推动行业产业化跨越式发展。
4、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在承接业务及管理方面,逐步形成“强总部、大区域”的模式,通过区域营销中心的建设,将营销功能进一步向一线延伸,同时总部的工程管控功能也适度地下放至区域,为项目部的工程施工、管控提供强大的支持。
2019年公司贯彻落实行业领先的3080工程管控体系,改变了以往的管理习惯,从公司原有的制度管理模式发展到工作模块化、策略化,并通过强调执行力而把工作节点落实到每个人。利用各类表格管理工具将流程类工作具象化,完成原来偏向口语化管理思维向“铁三角”(营销、投标、施工)相融合经营模式的转变。
公司非常重视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国际质量管理标准并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GB/T5043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公司建立了由总裁、分管副总裁、质量安全部和项目经理组成的质量安全架构,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监督、验收、考核工作,并做好记录。公司质量控制活动贯穿于施工质量管理策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实施、竣工验收和保修服务等环节,形成了全过程、全流程的管理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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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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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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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2019年,是深化改革之年,也是践行十二字方针“固本强基、扬长补短、创新发展”的一年,在行业大环境不好的情况下,公司取得了一定成绩,也走了一些弯路,总结了不少经验与教训。总的来说,这一年,在立足主业、夯实基础的同时,全面推行企业深化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多项指标名列行业前茅,且获得了国优、省优等多项荣誉。
2019年,公司在工程设计与施工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与诸多荣誉。其中,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Ⅰ标段幕墙工程、政务服务基础设施改造升级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深圳湾科技生态园深圳湾万怡酒店精装修工程、宁波报业传媒大厦项目2#楼装修工程、马家龙创新大厦园区配套项目装修工程等5个项目获评中国建筑装饰协会“2018-2019年度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I标段幕墙工程、武汉天河机场交通中心装饰装修及连接廊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二标段等项目荣获“2018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奖”,中国移动深圳信息大厦、深圳大学学府医院、哈工大深圳校区等项目经中国建筑业协会复查、评审、审定及公示,荣获中国建筑最高奖项——2018 - 201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公司是建筑装饰行业少数几家资质全面的公司之一,与此同时,公司在全国装饰行业百强企业综合评价中的排名连续四年位列第八位;并荣获“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全装修产业诚信公约践行先进单位”、广东省500强企业、深圳行业领袖企业100强、深圳企业100强、“2019年度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深圳质量百强企业等荣誉;连续十七年获评“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十一年获评“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
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485,910.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2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760.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19%;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06,509.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8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9,309.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17%。2019年的经营状况较2018年相比持续改善,增速明显。
公司总体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各工程项目按合同计划有序施工,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出现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其他重大不利因素。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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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自2019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定。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详情见第十二节相关内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增加子、孙公司的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成立中装国际控股,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港币。公司对中装国际控股100%控股,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中装国际控股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成立中装国际工程,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新加坡币。公司对中装国际工程100%控股,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中装国际工程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2019年4月17日,本公司通过子公司中装园林收购控股孙公司中园建设,中装园林对中园建设100%控股,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中园建设自收购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成立中装智链,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中装智链100%控股,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中装智链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5、2019年6月5日,本公司通过子公司中装新能源收购运城风力发电,中装新能源对运城风力发电持股51%,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运城风力发电自收购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2019年7月12日,本公司收购中装科技幕墙。公司对中装科技幕墙100%控股,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中装科技幕墙自收购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公司于2019年7月28日成立上海中装亚拓,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上海中装亚拓100%控股,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上海中装亚拓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8、公司于2019年8月8日成立上海中装慧谷,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上海中装慧谷100%控股,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上海慧谷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9、2019年11月6日,本公司通过子公司中装新能源投资设立河南许鑫风电,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中装新能源对河南许鑫风电100%控股,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河南许鑫风电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0、2019年11月12日,本公司通过孙公司河南许鑫风电投资设立许昌许瑞风力,注册资本100.00万元,河南许鑫风电对许昌许瑞风力100%控股,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许昌许瑞风力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1、2019年11月6日,本公司通过子公司中装智链投资设立上海装连,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中装智链对上海装连持股95%,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上海装连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2、2019年11月18日,本公司通过子中装建科投资设立深圳泛湾,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中装建科对深圳泛湾持股51%,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深圳泛湾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本期减少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南京卓佰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南京卓佰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并授权南京卓佰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清算、注销事宜,截至2019年11月29日,南京卓佰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已经完成了清算并办理完成了工商、税务注销。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8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鸿隆世纪广场A座五楼公司兰花厅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庄重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王庆刚先生、朱岩先生、高刚先生向董事会提交《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485,910.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2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760.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19%;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06,509.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8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9,309.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1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指标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2020年度的市场开拓情况,结合当前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的经营能力,预计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6.13亿元-63.45亿元,同比增长15%-30%;实现净利润2.85亿元-3.22亿元,同比增长15%-30%。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尚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变化、行业发展状况及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利润分配涉及的相关事项。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0]22921-1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及《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0]22921-3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
庄重、庄展诺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天职业字[2020]22921-2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 2019 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6名原激励对象李平、赫长旭、潘超、覃凌云、廖锦勇、张丽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50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3.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3 月26日公开发行了52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中装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25亿元,期限6年。中装转债于2019年4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9年10月8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0年3月30日,中装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中装债累计转股84,549,838股,因此,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90,549,838股。
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涉及的相关事项。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延期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公司的投资品种将不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述理财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人民币30,000.00万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本次用可转债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变更名称及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更名为深圳市中装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名称为准),注册资本拟由10080万元增至30000万元。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变更名称及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向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购买资产合称为“本次交易”)。
在本次交易实施进程中,为进一步明确本次交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公司与严勇等13名自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对本次交易中“超额业绩奖励”部分约定的计算口径进行了明确约定。
《关于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关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会议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83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五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佛秀丽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485,910.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2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760.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19%;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06,509.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8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9,309.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17%。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同意《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指标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2020年度的市场开拓情况,结合当前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的经营能力,预计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6.13亿元-63.45亿元,同比增长15%-30%;实现净利润2.85亿元-3.22亿元,同比增长15%-30%。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尚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变化、行业发展状况及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利润分配涉及的相关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同意《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的规定和要求,经对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认真阅读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22921-2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监事会认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9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现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李平、潘超、覃凌云、赫长旭、廖锦勇、张丽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相关的规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终止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公司终止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终止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公司的投资品种将不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述理财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流动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查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不存在通过计提大额资产减值进行盈余调节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向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购买资产合称为“本次交易”)。
在本次交易实施进程中,为进一步明确本次交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公司与严勇等13名自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对本次交易中“超额业绩奖励”部分约定的计算口径进行了明确约定。
《关于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关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84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公司对截至2019年末的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债权投资、其他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跌价,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1,249.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即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709.07万元的67.33%。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11,249.88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46.27%,将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11,249.88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3.90%。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2、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在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保证了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报告期资产的价值,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通过计提大额资产减值进行盈余调节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以,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查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不存在通过计提大额资产减值进行盈余调节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85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1号”文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7,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218,015.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6,031,984.0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 16751号验资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11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52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52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693,113.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306,886.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8233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9年度使用资金情况为: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年度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系7,884.60万元,实际转出金额合计系8,410.2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本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产生差异的原因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述三个募集资金户在以前年度购买理财产品所产生的收益及账户利息,于本年度随着募投项目改变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9年度使用资金情况为: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以上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苑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上述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已于2017年度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已于2019年度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在银行开立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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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3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9,472.9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置换完成。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2019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不存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2019年8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9,706.32 万元,到期日为2020年8月27日,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提前将合计 9,706.32 万元资金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公司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构建设计中心、研发中心和支持管理中心三个功能部门。公司已完成该项目场地投入的投资内容,但基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谨慎性原则,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计划投入金额有所节余。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34,794,946.9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偿还2019年6月20日到期的交通银行的短期借款5,000万元,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偿还。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7年1月16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2016年12月29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本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2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2018年1月19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本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2019年3月14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本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的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9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13笔保本型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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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4月2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本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的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9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35笔保本型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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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偿还2019年6月20日到期的交通银行的短期借款5,000万元,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偿还;公司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调整至1,279.80万元并延期至2019年度内完成,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86.18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公司终止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将节余资金244.07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将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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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86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发展战略的需求,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终止和延期部分募投项目。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1号”文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每股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7,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218,015.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6,031,984.0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6751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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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中各项数据加总数与总计数存在小数点后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和终止的具体情况
(一) 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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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608.58万元,项目投入进度65.95%。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地质问题,需要对主体工程进行设计变更,加上基础施工过程适逢雨季,故而工期有所延长,公司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实施进度较慢,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公司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决定将募投项目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终止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拟通过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管理系统建设,打造涵盖项目管理、采购管理、投标管理、系统办公平台、工程现场管理、设计管理、财务管理、远程监控和视频会议的9大管理系统。
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为2,283.15万元,具体投资金额及比例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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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结合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的客观需求,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调整至1,279.80万元并延期至2019年度内完成,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85.15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的项目投资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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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投项目终止原因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042.52万元,投资进度81.46%。目前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基本软硬件的投资内容已基本满足使用需求,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计划投入金额有所节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公司经营和发展,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拟终止本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44.07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不会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慎重决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四、公司相关说明与承诺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1 年;
2、本次终止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事项能够有效调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终止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公司终止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终止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装建设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终止和延期事项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万联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终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87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数量: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共计12.5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81%
2、回购价格: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价格
3、回购股份性质: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出的但未解除限售的部分股份
2020年4月27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上述原因涉及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处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披露情况
1、2019年8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年8月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9年8月19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的资格和条件、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并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日等相关事项。
4、2019年9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原激励对象庄俊兴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彭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放弃获授相应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9人调整为57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600万股,上述两人的限制性股票由名单中的其他激励对象予以认购,授予价格为3.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19年9月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同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7名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元/股,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6、2019年9月20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李平、潘超、赫长旭、廖锦勇、覃凌云、张丽等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条件,需对其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50万股应予以回购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3.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2.50万股,应支付回购款46.25万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所需审批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了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特别决议议案。
四、 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预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总股本由690,549,838股减少至690,424,838股,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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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股份总数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中,李平、潘超、赫长旭、覃凌云、廖锦勇、张丽等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25,000股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5,000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李平、潘超、覃凌云、赫长旭、廖锦勇、张丽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相关的规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但本次回购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88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2019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22921号审计报告,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7,609,110.28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34,787,365.42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以201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478,736.54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02,063,434.21元,减去2019年度现金分红18,000,000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5,372,063.09元。
(二)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2、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89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的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办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方式如下:
1、时间:2019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2、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庄重先生、董事会秘书于桂添先生、财务总监曾凡伟先生、独立董事王庆刚先生、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蒋序全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90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
变更名称及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变更名称及增加注册资本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园林”)更名为深圳市中装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名称为准),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9,920万元增资中装园林。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中装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资金:人民币10080万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4楼408
5、经营范围:农产品种植、养殖的技术研发;谷物、豆类、薯类、蔬菜、食用菌、中药材、水果、花卉的种植(限分支机构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苗木的销售;园林景观设计;造林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筑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防水工程施工;地质治理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园林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100%
7、最近一年基本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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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增资及更名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项旨在增强中装园林的资本金实力及经营能力,满足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的需求,符合公司的中长期规划及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及更名后中装园林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因市场、行业、内部控制等因素仍可能引致不确定性风险。对此公司将充分关注行业及市场的变化,发挥自身优势,采取一系列措施规避和控制可能面临的风险,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来降低经营和市场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91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 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911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52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5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512,30.69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8233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次可转债方案,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运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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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2,245.3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51,230.69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706.32万元(已于2020年4月14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度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720.99万元。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未来12个月内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若因募集资金项目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程。
同时,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公司将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风险投资行为。
4、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根据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在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需提前归还时,公司有能力归还。
3、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4、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万联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9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公司的投资品种将不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购买额度自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在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1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2,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52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693,113.20元,人民币512,306,886.80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8233号《验资报告》,该次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1日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理财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的投资品种将不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述理财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提出理财额度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机构、制定理财计划、筹措理财资金、实施理财计划等;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购买额度自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在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购买额度自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在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流动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规范自有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万联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93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3 月26日公开发行了52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中装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25亿元,期限6年。中装转债于2019年4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9年10月8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0年3月30日,中装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中装债累计转股84,549,838股,因此,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90,549,838股。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需对《公司章程》如下条款进行修改: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94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
说明和提别提示: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上述议案9、10、11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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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0年5月19日16:00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邮编:518001,电话:0755-83598225,传真:0755-8356719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琳
2、联系电话:0755-83598225
3、传真号码:0755-83567197
4、电子邮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8、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2”,投票简称为“中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0年5月15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为限进行投票;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95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关于标的资产业绩
承诺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拟向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购买资产合称为“本次交易”)。
2020年2月12日,公司与严勇等13名交易对方签署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之补偿协议》(下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和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20年4月27日,公司与严勇等13名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对本次交易中“超额业绩奖励”部分约定的计算口径进行了明确约定如下:
一、《业绩承诺补偿协议》部分条款的修订:
双方同意对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一)调整前:
“第四条 超额业绩奖励
各方同意,若标的公司2020年度至2022年度业绩承诺期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过三年业绩承诺约定的累计净利润金额,则甲方应当将超出业绩承诺累计净利润以上部分的50%作为奖金奖励给届时仍在标的公司任职的包括但不限于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在内的相关主体,具体奖励对象由业绩承诺方自行协商确定,上市公司对奖励方案有权提出合理建议。超额业绩奖励的上限为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总额的20%,相关税费由奖励对象自行承担。
上市公司应当于标的公司2022年度专项审计/审核结果出具后,根据2020年度至2022年度各年度专项审计/审核结果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情况,按照业绩承诺方拟定的奖励方案进行奖励。”
调整后:
“第一条《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中第四条“超额业绩奖励”修改为:
各方同意,若标的公司2020年度至2022年度业绩承诺期三年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超过三年业绩承诺约定的累计净利润金额,则甲方应当将超出业绩承诺累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以上部分的50%作为奖金奖励给届时仍在标的公司任职的包括但不限于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在内的相关主体,具体奖励对象由业绩承诺方自行协商确定,上市公司对奖励方案有权提出合理建议。超额业绩奖励的上限为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总额的20%,相关税费由奖励对象自行承担。
上市公司应当于标的公司2022年度专项审计/审核结果出具后,根据2020年度至2022年度各年度专项审计/审核结果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情况,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按照业绩承诺方拟定的奖励方案进行奖励。”
二、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97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资产重组相关进程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严勇等13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特”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资产重组”)主要进程如下:
2019年10月13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2020年2月2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20】第2号〕,根据深交所《重组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
2020年3月3日,公司公告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方案及相关议案,详见2020年3月19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4)等相关公告文件。
2020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0536),详见2020年3月31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8)。
2020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536号),详见2020年4月18日《中装建设: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0)。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组织分析与核查。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受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本着对社会和员工负责的态度,各相关单位均采取了一定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本次资产重组加期审计工作无法按期开展,主要有以下方面原因:
1、标的公司到岗人员不足,财务数据更新工作无法如期进行
标的公司需自外地返岗人员较多,导致标的公司实际到岗人员比例不足。标的公司财务数据更新需多部门协调配合,受标的公司到岗人员不足的影响,财务数据更新工作无法如期进行。
2、标的公司客户和供应商延期复工,更新财务数据所需审计工作无法如期开展
与标的公司有业务联系的企业遍布全国多个区域,财务数据更新需中介机构对其客户和供应商履行核查程序。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标的公司客户和供应商延期复工,中介机构的现场审计、函证核查等核查程序无法如期开展。
3、中介机构人员行动受限,无法开展工作
从本次疫情开展全国范围的防控措施以来,中介机构人员前往标的公司及其省外分(子)公司需要进行人员隔离,往返交通出行受限,本次交易更新财务数据所需审计工作无法如期开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据此,特申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计报告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申请延期至2020年5月31日。
三、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的影响
1、本次重组标的位于深圳,在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办公受限,标的公司员工及中介机构人员通过远程办公形式,推进财务资料更新工作,但是现场及外部核查程序无法得到有效执行。预计疫情会对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的财务资料更新工作造成一定影响。截止申请日,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故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评估报告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本次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竭尽全力与各中介机构落实相关工作,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96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