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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0年度,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80,15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9,15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1,0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担保有效期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文件。为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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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8年05月22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坪山大道6047号101
4、法定代表人:张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塑胶制品及技术开发,建筑及道路建设配套用的新型材料、新型产品的技术研究、开发;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
7、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8、主要财务状况: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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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8月21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999号
4、法定代表人:王杰军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80万元整
6、主营业务:大口径塑料管材的制造、加工及销售,管材管件及配件、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品业务。(以上范围凡需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7、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8、主要财务状况: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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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11月05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经济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卢震宇
5、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圆整
6、经营范围:各类塑料管材、管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窨井盖、塑料托盘、日用塑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建筑五金产品、PVC片材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建材燃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产品及相关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8、主要财务状况: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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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海公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公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5日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西里路55号833B室
4、法定代表人:张航媛
5、注册资本:人民币550万元整
6、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日用塑胶制品、塑料管、塑料管子接头、塑料异型材、塑料板材、塑料棒材、塑胶阀门、塑料窨井盖、塑胶密封垫圈、水暖管道零件、塑料成型设备、模具、橡胶制品、防水涂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紧固件制品、铜制品、五金交电、塑料原材料的销售,管道设计,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8、主要财务状况: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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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年1月15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区四海路
4、法定代表人:陈云清
5、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电池硅片、太阳能电池硅棒、太阳能电池硅锭、太阳能灯具、太阳能光电设备、太阳能光电系统集成、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产品、移动电源、逆变器、泵、太阳能水泵控制器、电光源、塑料制品、铝制品制造、加工、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研发、设计、安装(依法须经过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8、主要财务状况: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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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天津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2月11日
3、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彩云东街58号
4、法定代表人:卢震宇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塑料管道及管件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8、主要财务状况: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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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浙江公元电器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公元电器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01月15日
3、注册地址: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888号
4、法定代表人:卢彩芬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6、经营范围:电器开关、插座、低压小家电、照明器具、接线盒、智能控制系统制造、销售,电线电缆销售,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8、主要财务状况: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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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重庆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02月16日
3、注册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2408号
4、法定代表人:卢震宇
5、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伍千万元整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日用塑胶制品、塑料管、塑料管子接头、塑料异型材、塑料板材、塑料棒材、塑胶阀门、塑料窖井盖、保温容器、橡胶密封垫圈、模具、水暖管道零件、金属坚固件、逆变器、铁法兰、PPR剪刀、PPR熔接器;各种管道设计、安装及售后服务。
7、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8、主要财务状况: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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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均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且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5,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38,247.09万元的比例为4.43%。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09,650万元(其中,公司为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1,000万元,为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0万元,为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6,000万元,为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8,150万元,为上海公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1,000万元,为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6,000万元,为天津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保8,000万元,为重庆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为浙江公元电器有限公司担保1,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38,247.09万元的比例为29.46%。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24,6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38,247.09万元的比例为36.85%。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没有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项。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此次大会依据2020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予以召开。公司董事会确保本次大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下午15:00。
②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0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永高双浦新厂区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五)《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七)《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关于预计2020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一)《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九项议案时,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第九项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已披露于2020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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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永高双浦新厂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和持股证书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4)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5、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4277186
传真号码:0576-84277383-1
联系人及其邮箱:陈志国 zqb@yonggao.com
任燕清 zqb@yonggao.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永高双浦新厂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8020
(2)大会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
4、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股票代码 “362641”,投票简称“永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 至 2020年5月20日下午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永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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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如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则 1-12 分议案无需再重复投票;
2、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填上对应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5日下午16时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20年4月14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递交。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宏辉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核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永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团队力量雄厚,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职,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核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永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为规范监事会及其成员的组织和行为,保证监事会议事程序及其决议的合法性,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监督力度,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拟进一步规范监事会议事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对2019年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19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1,762,537.21元,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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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计量的会计处理及依据
1、信用减值计量的会计处理及依据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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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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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减值计量的会计处理及依据
(1)存货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1,762,537.21元,将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762,537.21元,相应减少2019年末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1,762,537.21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 [2017]22 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主要变更的内容如下:
1、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企业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已于2020年4月28日公布,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永安先生、董事会秘书陈志国先生、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保荐代表王一鸣女士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元集团”)关于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止本次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累计如下:
■
注:(1)卢彩芬、张炜、卢震宇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董事、高管锁定股。
(2)张建均和卢彩芬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元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建均持有公元集团 75%股权,卢彩芬持有公元集团 25%股权),张炜为张建均之弟,王宇萍为张炜之妻,卢震宇为卢彩芬之弟,卢彩玲为卢彩芬之妹,郑超与卢彩玲为夫妇,张航媛为张建均、卢彩芬之女,张翌晨为张建均、卢彩芬之子,故以上人员构成一致行动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元集团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
(2)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信息
■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要表了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此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产
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5日,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现就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拟以江口街道黄椒路1118号的部分房产、土地等资产,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2,388万元(贰亿贰仟叁佰捌拾捌万元整)的授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2%。起止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到2022年4月28日,本次抵押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一、公司位于江口街道黄椒路1118号的工业用房
■
二 、公司位于江口街道黄椒路1118号的工业用地
■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次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总计为18,329.45万元,评估抵押价值总计为31,983万元(叁亿壹仟玖佰捌拾叁万元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授信合同,最终实际签订的合同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本次抵押资产为公司正常银行融资所需,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