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于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要宝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报告期生产经营情况
进入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的突然爆发和快速蔓延,给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经营带来短期明显冲击。国际油价暴跌又陡增压力,不可避免地给公司所在的海洋油气工程行业带来不利影响。面对异常严峻复杂的形势,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行业防控要求和地方政府防控要求,公司上下勠力同心,攻坚克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疫情防控实现“零感染”防控成果,工程项目平稳运行,市场开发新签合同98.6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3.02亿元。
(一)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展开疫情防控应对,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制定了全面周密的防控方案和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广大员工积极支持、密切配合,持续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公司无1人感染,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工程项目平稳运行
疫情给公司人员复岗、设计、采办、设备交付、项目施工多方面工作带来不同程度影响,部分工程项目进度因此受到拖累。面对严峻挑战,公司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不断为复工复产解决困难、创造条件,在2月下旬基本实现自有员工满员复工。
公司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分包商复工复产,提供强有力项目支持保障,有力推动了项目实施。流花16-2、流花29-1、旅大21-2/16-3、渤中19-6、陵水17-2等“10+1项目”(即2020年拟建成投产的10个海上油气田项目加上陵水17-2深水气田项目)安全平稳运行。一季度建造业务完成钢材加工量3.33万结构吨,安装等海上作业投入约2800船天。
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进度(截至报告期末)列示如下:
■
(三)积极开拓市场,订单同比增长93%
公司紧紧抓住中国海油国内油气增储上产“七年行动计划”和国家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历史机遇,大力进行市场开发。第一季度新签合同金额98.68亿元,较去年同期51.14亿元增长93%,其中来自中国市场的金额为98.60亿元。主要新签项目为陆丰油田群区域项目和香港海上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公司订单较快增长,为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全力降本提质增效,应对低油价挑战
公司降本增效打出组合拳,着力压降分包费、船舶租赁费、材料费、燃料费等重点外取资源成本;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考核评估管理,加强目标成本管控;进一步优化船舶资源管理,推进资源最大化利用;压降财务费用,争取财税优惠,提高资金管理效益。
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亿元。截止一季度末,公司总资产307.8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3.41亿元,资产负债率27%。
展望未来,尽管疫情和低油价对公司经营带来了很大压力,但我们将全力应对,力争完成2020年全年生产经营目标。公司将继续按照国家要求和规范做好疫情防控,不断强化提质增效和成本管控,加强生产组织,努力赶工,将疫情对公司的影响降到最低,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
3.2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利润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原因分析: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08亿元,增长28.33%,主要原因是海上安装工作量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24.0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0亿元,增长22.37%,主要原因是随着工作量和收入规模增长,成本相应增加。
销售费用0.0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03亿元,增长63.56%,主要原因是公司调整原有管理人员结构,加大市场开发人员配置,市场开发费用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1.8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8亿元,增长373.85%,主要原因是依托工程科研投入加大,陵水17-2项目、垦利3-2项目和渤中19-6项目科研依托费用增加,本年已累计1.68亿元。
财务费用-0.1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30亿元,减少189.94%,主要原因是年初至3月末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由6.9762升至7.0851,实现汇兑净收益0.17亿元,而去年同期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由6.8632降至6.7335,产生汇兑净损失0.16亿元,两方面因素综合使得财务费用减少。
其他收益0.1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04亿元,增长42.83%,主要原因是本年深圳子公司取得2019年工业增加值奖励项目拨款。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亏损0.44亿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一季度由于疫情原因在建项目进度滞后,导致建造工作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以及船舶和设备待机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资产负债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原因分析:
预付款项5.3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98亿元,增长58.49%,主要原因是预付材料、工程款增长所致。
存货7.07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4.22亿元,减少86.21%,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原存货中自制半成品转至合同资产科目列示。
预收账款0.29亿元,较上年末减少8.68亿元,减少96.8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原工程项目预收款项从预收账款转至合同负债科目列示。
应付职工薪酬0.78亿元,较上年末减少0.60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期缴纳企业年金,导致应付职工薪酬减少。
其他综合收益0.40亿元,较上年末减少0.29亿元,减少41.44%,主要是持有的蓝科高新股票股价波动的税后影响-0.17亿元以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0.12亿元综合影响所致。
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原因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1亿元,较上年同期流出增加4.84亿元,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收款滞后,经营活动流入较上年同期仅增加1.62亿元;二是随着项目的稳步推进,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6.46亿元,两方面原因使得现金流量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03亿元,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1)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0.75亿元;(2)本期净收回银行理财产品7.00亿元,上年同期净增加银行理财产品投资2.90亿元,该项使得现金净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9.90亿元,两因素相抵消后现金净流入增加9.15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9万元,主要是因为本期偿付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拨付2.20亿元委托贷款的一季度利息24.39万元,上年同期无相关事项。
3.3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于毅
日期 2020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600583 股票简称:海油工程 编号:临2020-009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送出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4月24日,公司以电话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毅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位,实到董事7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中金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油工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公司章程详细修订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油工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进行修订完善。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第二条
原条款为:
第二条董事会的职权
除《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董事会职权外,董事会还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拟订董事、监事报酬的标准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三)拟订公司募集资金投向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四)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另有规定外,审议批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司发生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条所规定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3、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五)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六)审议批准单笔金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含10%)的贷款。如单笔贷款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当年累计贷款总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的,也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审议批准应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行为。
(八)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九)决定公司的年度发展计划;
(十)审议批准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推荐其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的侯选人;
(十一)决定设立相应的董事会工作机构。
董事会聘任公司管理人员时,党组织对董事会或总裁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裁推荐提名人选。
董事会决定公司改革发展方向、主要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安排等重大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党组织的意见。
公司投委会对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年度对外投资预算额度内或最多不超过该额度10%的对外投资有权审查、批准。超过该金额的,须经公司投委会审查后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就上述事项的审批权限,若公司投委会的审批权限与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确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发生冲突的,应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拟修改为:
第二条董事会的职权
除《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董事会职权外,董事会还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拟订董事、监事报酬的标准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三)拟订公司募集资金投向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四)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另有规定外,审议批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司发生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条所规定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3、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五)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六)审议批准单笔金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含10%)的贷款。如单笔贷款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当年累计贷款总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的,也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审议批准应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行为。
(八)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九)决定公司的年度发展计划;
(十)决定设立相应的董事会工作机构。
董事会聘任公司管理人员时,党组织对董事会或总裁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裁推荐提名人选。
董事会决定公司改革发展方向、主要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安排等重大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党组织的意见。
●修订第三条
原条款为:
第三条董事长的职权
除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董事长职权外,董事长还行使下列职权:
(一)与公司各股东、董事及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进行协商及沟通;
(二)必要时,列席总裁办公会议;
(三)向公司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等工作机构了解有关情况并提出有关课题;
(四)审定年度经济责任制、公司内部改革方案、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拟修改为:
第三条董事长的职权
除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董事长职权外,董事长还行使下列职权:
(一)与公司各股东、董事及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进行协商及沟通;
(二)必要时,列席总裁办公会议;
(三)向公司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等工作机构了解有关情况并提出有关课题;
(四)审定年度经济责任制、公司内部改革方案、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审查、批准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的新设或注销分、子公司、增加或减少子公司注册资本金(含二级公司以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转增股本)项目申请报告。
(六)审查、批准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出售单项项目申请报告。
●修订第五条
原条款为:
第五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根据其自身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在董事会下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以及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两名,并由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当然委员及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指定的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系董事会设立的常设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作为董事会决策的参考。
公司将另行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以规范其议事方式。
拟修改为:
第五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根据其自身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在董事会下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以及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两名,并由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当然委员及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指定的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系董事会设立的常设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作为董事会决策的参考。
公司将另行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以规范其议事方式。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通过的上述第(三)、(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制:临2020-010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8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8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80号)核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31,914,8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384.00元,扣除承销费27,123,995.07元后的募集资金3,472,875,388.93元已于2013年9月27日存入本公司在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772,875,388.93元,存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天津滨海分行海洋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700,000,000.00元。另外,本公司累计发生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需支付的律师及会计师服务费及登记费用等1,379,191.48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以及本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1,496,197.45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3A7012号《验资报告》,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及投资主体
根据本公司201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13年3月11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
上述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子公司”或“珠海公司”)实施。
2015年8月,珠海公司以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为依托与福陆有限公司签订中外合资经营合同,拟共同出资9.996亿美元成立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其中珠海公司以珠海深水基地土地使用权、实物资产及部分现金出资5.098亿美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1%。设立合资公司相关事项已经2015年8月19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临2015-020)。
相应地,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由珠海公司独立实施,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由珠海公司与美国福陆(Fluor)公司旗下福陆有限公司(Fluor Limited)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实施该项目,该事项已经2015年8月19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的公告》(临2015-021)。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等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与变更前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而是通过合资经营的方式引入福陆(Fluor)公司,有利于该项目的建设以及建成后更好的发挥作用、实现效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
注:收回理财产品收益为截止2020年一季度末累计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实际到账-现金流口径)。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5.80亿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5.8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8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文件,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为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核查结论为: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8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8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
综上所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保荐机构对海油工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0-011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17日修订并发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本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 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0-012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送出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2020年4月24日,公司以电话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邬汉明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一季报”)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
1.一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2020-013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十五路199号海油工程A座办公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3月24日和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0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09)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07)?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二) 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5月13日和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 登记地点: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十五路199号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A1106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李国鹏
联系电话:022-59898033 传真:022-59898800
(二) 会议费用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583 公司简称:海油工程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