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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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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及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为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研发、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全球用户提供“无线你的生活”及“智造游戏快乐”的产品服务,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公司品牌RAPOO在海内外市场上业已积累一定的口碑与影响力;同时在制造业产业升级、科技进步和人工红利逐渐衰退的背景下,公司凭借着此前在制造领域多年的沉淀,为商业客户提供工业自动化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

  ①游戏V系列,主要为游戏玩家及爱好者提供无线游戏、电子竞技游戏产品;涵盖游戏鼠标、游戏键盘、游戏耳机、游戏手柄等多个品类产品,研发定制游戏外设专属芯片、轴体、微动等部件;践行用中国“智”造为玩家打造游戏快乐。

  ②无线系列,秉承无线概念碰撞未来生活需求的理念,以技术创新及细节制胜的产品风格向全球用户提供覆盖鼠标、键盘、音箱、耳机、手柄与移动周边各类产品,其中多模产品,满足用户“手机平板电脑电视,一键切换操控”,致力打造一个有趣友好的用户体验。

  ③自动化和集成应用服务是基于商业客户的需求,为其定制化工厂智能化综合方案,并予以实施落地,项目包括:智能物流解决方案,智能仓储解决方案等。

  2.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营销策略采取以销定产、订单驱动的经营模式,销售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采购、研发、生产围绕销售展开。

  ①销售渠道

  公司销售工作采用线上线下联动营销,多渠道销售模式。公司RAPOO品牌成立初期,稳扎线下渠道布局全球市场;随着电子商务和物流管理行业的发展,公司以满足终端客户消费习惯转变为出发点,较早的同步了线上渠道,形成线上线下互补以增加客户的忠诚度以及消费的便易性。

  ■

  ②供应链管理模式

  公司采购管理工作主要分为三大步骤:供应商承认导入、采购执行,供应商后续管理。采购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求,进行市场供应商筛选,通过包括招标等多种方式进行供应商集中式认证导入;再依据销售部门的订单需求,执行采购工作;后续期间会周期性的通过质量、价格评估等多维度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管理。

  ③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工作以自主研发结合委外合作研究的方式,根据市场消费者需求、行业技术发展方向以及竞争策略的分析,引导公司进行技术储备和产品开发。

  3.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的驱动因素主要为产业需求及公司自身优势。

  ①产业需求

  公司主营业务外设产品为消费电子行业,下游为PC及移动设备产品用户。近年来,随着电子竞技产业的蓬勃发展及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市场的爆发式增长,相应地催生并拉动了其周边产品消费电子细分行业的增长态势;同时应用于日常办公场景下的外设产品需求,随着智能办公时代的到来,优化办公效率聚焦设备的革新升级,使得其仍保有一定的增量市场。

  ②自身优势

  公司于2007年成立自有品牌,并于2008年迅速在国内市场铺开销售渠道;上市以后,坚持以自主创新和品牌全球化为发展核心,逐步搭建全球营销渠道。截至到报告期末,公司前期的品牌推广工作,业已取得良好成效,雷柏(RAPOO)品牌在国内外已树立一定的知名度,并在五十多个国家及地区铺设了一套结合线上线下完整的销售体系。得益于此,公司可进一步释放品牌效应及渠道积累优势,探索在消费电子行业的多元拓展的可能性,实现公司业绩的稳步上升。

  (二)报告期内消费电子行业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报告期内消费电子行业发展阶段

  ①游戏及电竞行业的发展催生的产业需求

  电子游戏以及电子竞技行业稳步增长态势,持续催生着PC端游戏外设产品市场的增量空间。根据Newzoo于2019年底发布的调整2019年度全球游戏市场报告显示,其预估2019年度全球游戏收入1,488亿美元,同比上一年度增加7.2%;其中PC端游戏收入接近706亿美元;同时预测2022年度全球游戏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896亿美元。另Newzoo于2020年2月份发布了《2020年全球电竞市场报告》预计全球电竞产业收入将由2019年的9.51亿美元跃增至2020年的11亿美元,年同比增长15.7%;2020年,电竞爱好者人数则将达到2.23亿,同比增长10.8%,其中中国将凭借3.85亿美元的总收入成为收入最高的电竞市场,比2019年的3.26亿美元增长了18.0%;其次是北美(总收入为2.53亿美元)和西欧(总收入为2.01亿美元)。游戏与电竞行业的发展衍生出对周边硬件的需求,进一步推动外设产品的市场的扩张。公司于2008年就开始推出游戏外设产品,旗下囊括电竞VT与游戏V两大品牌系列,涉及无线游戏与电竞游戏两大领域,涵盖游戏鼠标、游戏键盘、游戏耳机、游戏手柄等多个品类产品,研发定制游戏外设专属芯片、轴体、微动等部件,深受市场和用户的认可与好评。

  ②全球消费电子行业的稳步发展

  近年来,基于消费电子产品制造技术的迭代发展以及移动互联网应用的普及,以智能手机、平板和笔记本电脑为代表的全球移动设备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消费者群体持续扩大。根据Newzoo发布的2019年度《全球移动市场报告》中显示,全球智能手机用户数量将在2019年达到32亿(同比增长8.3%),其中来自中国的用户达到了四分之一以上。随着全球移动设备行业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消费者对移动设备产品使用程度与依赖程度不断上升,带动了移动设备周边产品细分行业快速发展,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公司自成立品牌以来始终坚持无线概念碰撞未来生活需求的理念,以技术创新及细节制胜的产品风格向全球用户提供覆盖高端无线鼠标、键盘、智能音箱、无线耳机、移动电源与其他移动周边产品。

  2.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目前现金流业务主要集中在键盘鼠标这两大类型产品之上,根据ZDC《电竞大趋势2019键鼠行业ZDC研究报告》表明2019年键鼠产品在技术发展和电竞热潮的推动下,还是朝着无线化、电竞化的方向大步飞驰着。公司品牌在市场关注度上位列前三,其中鼠标排名第三,键盘排名第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经营概况

  2019年,基于游戏产业与全球移动设备市场不断增长所催生的消费电子行业增量空间,公司积极进行内部革新,:①进一步释放前期累积的品牌效应、渠道优势,探索在消费电子领域多元化发展的可能;②调整制造模式:广泛挖掘市场资源,积极引入能够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且具备短时间产出交付的外协生产供应商,加快市场反应速度,将生产委外,集中精力于产品市场端与开发端。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968万元,同比下降5.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87万元,同比下降2,254.96%。主要原因为:①公司聚焦品牌化,整合外部资源,采用外协生产的方式,导致产生较多的闲置资产,为盘活资产且更加公允的展现公司财务数据,对前部分资产进行处置及进行资产减值处理,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②公司变更制造模式过渡期间,短期产能受到制约,无法满足订单所需,叠加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收入及毛利有所下降,以及因上述事项,公司展开员工安置工作,涉及员工经济补偿,期间管理费用增加;③本期确认政府补助同比减少。

  2.经营回顾

  ①品牌赋能,推进产品多元化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游戏以及移动设备市场增长带来的产业机会,进一步释放品牌效应及渠道资源优势,延续上一年度内部规划进一步推动在消费电子行业多元化拓展的工作,全面推进委外生产业务,加快产品布局,从PC端扩展至移动端周边,逐步进行包括无线耳机、TWS耳机、移动电源、拓展坞、无线音箱等多品类的产品储备工作,以满足市场消费者的多样需求。

  ②内部革新,变更制造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对委外生产业务进行多番探讨,并从经济效益,市场响应速度以及公司发展规划等多个维度进行考量;逐步突破原有坚持的产品全部自研、自行制造的方式,在“工匠精神”与“经济效益”之间找寻新的平衡点,进一步弱化自有产品自行制造的生产模式,广泛挖掘市场资源,积极引入能够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且具备短时间产出交付的外协生产供应商,加速 PC 端周边产品升级,并从 PC 端周边延伸到对移动端周边、甚至更多元化的应用场景下的产品布局,以减少机会成本,集中精力、资源强化产品开发,进行市场扩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业已初步完成制造外协与关闭自有产线所涉的相关事项。

  ③提升资产运营质量

  因公司转变制造模式,整合市场资源引入委外加工生产商,关闭自有制造生产线,导致产生大量闲置资产,为盘活资产,提升资产运营质量,并且更加真实反映公司财务数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完成对就关闭自有工厂所涉及的资产处置工作,对保留资产基于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经营业务已无使用价值资产根据实际资产情况、市场行情进行清理;同时将闲置厂房予以对外出租,实现资产效益最大化。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等四项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前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②本公司于 2019 年 10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1月2日,雷柏(香港)有限公司与Robert Johan Blankert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RAPOO Europe B.V.100%股权转让给Robert Johan Blankert,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相关股权转让手续已完成并自完成股权转让手续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因Rapoo Europe BV股权处置不纳入合并范围,相应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Rapoo Deutschland GmbH自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3、2019年5月29日,Zero Tech USA LIMITED完成了在当地所有公众机关的注销手续,自Zero Tech USA LIMITED完成所有注销手续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20年4月14日向各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5人,实际出席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3人:因疫情原因董事长曾浩先生、董事余欣女士及董事俞熔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曾浩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之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九节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第三、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勉先生、冯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及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预案》。

  2019年度,依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意见,按照薪酬与业绩挂钩的方式,并比对市场行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为年薪12.47-48.61 万元人民币(含税)之间,独董津贴为12万元人民币/年(税后)。

  2020年度,依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董事会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独立董事:冯东先生、李勉先生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各1万元/月(税后)。非独立董事未有董事津贴。

  职工监事颜莉丽女士,薪酬人民币1.335万元/月;监事郑贤成先生,薪酬人民币2.43万元/月;监事李丹女士,薪酬人民币1.06万元/月(监事依据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的薪酬,未有额外监事津贴)。

  总经理曾浩先生,薪酬人民币3.035万元/月;副总经理余欣女士,薪酬人民币2.005万元/月;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谢海波先生,薪酬人民币5.312万元/月;财务总监谢艳女士,薪酬人民币2.36万元/月;

  2020年度薪酬预案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总额-25,773.76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总额为-15,208.36万元,公司2019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考虑到公司的持续发展、经营状况等,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9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预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近3年(不含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①2016年度: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总额为-11,081.54万元,每股收益0.06元,低于0.1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需具备的条件之一为:“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因此公司在2016年度不具备派发现金红利的前提条件。根据前述规定、制度,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方案业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②2017年度: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总额为-9,193.97万元,每股收益0.07元,低于0.1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需具备的条件之一为:“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因此公司在2017年度不具备派发现金红利的前提条件。根据前述规定、制度,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方案业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③2018年度: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总额为-8,387.15万元,每股收益为0.03元,低于0.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需具备的条件之一为“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因此2018年度公司无法派发现金分红,同时考虑到公司的持续发展、经营状况等,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赠股本;此方案业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公司2016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当期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0.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1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 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1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以 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以 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1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 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案》

  《〈公司章程〉修订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2020年4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且此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票代理人)所持表决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以 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召开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并听取独立董事向大会作述职报告。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雷柏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19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清理资产的议案》

  2.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及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预案》

  7.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审议《〈公司章程〉修订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提案1业经公司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0年1月20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上述提案2、4、5、6、7、8、9、10业经公司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3业经公司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票代理人)所持表决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所有提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22,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电话:0755-28328808。

  3.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

  联系人:李海燕、张媛媛

  联系电话:0755-2858 8566

  传真号码:0755-2832 8808

  邮件地址:board@rapoo.com

  4.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7”,投票简称为“雷柏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在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召开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总议案、单一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累积投票议案请在空白框中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可能纳入会议的临时议案【 】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不得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20年5月1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20年4月14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委托出席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莉丽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监事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4,96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亏损17,387万元。《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总额-25,773.76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总额为-15,208.36万元,公司2019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考虑到公司的持续发展、经营状况等,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信息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1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1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适时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较好的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1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柏科技”、“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

  ■

  2.人员信息

  ■

  3.业务信息

  ■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5.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其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19年度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胜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其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续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过程中,董事会召集、召开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

  公司已就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决议;

  6.天健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柏科技”、“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会计政策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 年7月5日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规则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企业应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适时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债券、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固定收益型金融衍生品及其他较低风险的产品,不投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6.1.2款所规定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权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等风险投资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产品,有利于增加闲置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期限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此期限内授权额度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投资品种:

  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债券、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固定收益型金融衍生品及其他较低风险的产品。

  不投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6.1.2款所规定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权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等风险投资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冗余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1)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冗余情况拟定购置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投资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的意见,向董事会汇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五、公司前期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1.2019年03月20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根据合约约定,公司将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购买中国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0347)。详见刊登于2019年03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该产品已到期。

  2.公司基于2019年02月12日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签订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协议》,向其提交了《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申请》,于2019年5月16日收到东亚银行出具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确认书》,根据前述文件,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购买东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详见刊登于2019年05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该产品已到期。

  3.公司基于2019年02月12日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签署的《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协议》,向东亚银行提交了《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申请》,于2019年06月12日收到东亚银行出具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确认书》,根据前述文件,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8亿元(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购买东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详见刊登于2019年06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该产品已到期。

  4.公司基于2019年02月12日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签署的《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协议》,向东亚银行提交了《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申请》,于2019年06月12日收到东亚银行出具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确认书》,根据前述文件,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8亿元(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购买东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详见刊登于2019年06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该产品已到期。

  5. 2019年7月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根据合约约定,公司将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购买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146D)。详见刊登于2019年07月0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该产品已到期。

  6. 公司基于2019年02月12日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签署的《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协议》,向东亚银行提交了《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申请》,于2019年09月12日收到东亚银行出具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确认书》,根据前述文件,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8亿元(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购买东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详见刊登于2019年09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该产品已到期。

  7.2019年10月10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根据合约约定,公司将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购买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211)。详见刊登于2019年10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该产品已到期。

  8. 公司基于2019年02月12日与东亚银行签署的《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协议》,向东亚银行提交了《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申请》,于2019年12月17日收到东亚银行出具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确认书》,根据前述文件,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8亿元(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购买东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详见刊登于2019年12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该产品已到期。

  9. 2020年1月10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根据合约约定,公司将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购买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200047)。详见刊登于2020年1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该产品已到期。

  10.公司基于2019年02月12日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签署的《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协议》,向东亚银行提交了《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申请》,于2020年3月18日收到东亚银行出具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确认书》,根据前述文件,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8亿元(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购买东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详见刊登于2020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该产品尚未到期。

  11. 2020年4月1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根据合约约定,公司将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购买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201025D)。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该产品尚未到期。

  12. 2020年4月23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提交了《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申请书》,并于当日收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交易申请确认表》。根据条约约定,公司将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3千万元(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购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六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TH000847)。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该产品尚未到期。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适时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的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适时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的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公司章程》修订案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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