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分为四类业务:机械制造、供应链贸易、有色金属采选、农业信息化。从收入权重看,机械制造和供应链贸易居前;从资产权重看,机械制造和矿业占比高;从经营成果看,机械制造和矿业影响大。
机械制造是公司传统主业,产品主要分为非道路用发动机及终端产品、零部件三大类,包括:中小功率柴汽油发动机、发电机组、铸件、压铸件、金加工件等,产品主要用于农用机械、小型工程机械、小型动力、扫雪、清洗、园林机械等。该业务具备完整的研发、采购、制造和销售体系,汽油动力产品以OEM模式为主,基本出口,柴油动力产品市场包括国内外。
供应链贸易:为挖掘公司优势资源,增加业务规模,报告期内公司在现有出口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布局国内贸易。在该业务中公司定位于供应链的中间批发商,与拥有终端客户资源的第三方合作,根据客户资源需求开展供应链贸易。
有色金属采选位于西藏,矿山资源品种主要为铅、锌、铜等,产成品为铅精矿粉、锌精矿粉、铜精矿粉,含伴生银,现有业务流程为勘探-开采-选矿-销售。
农业信息化业务现阶段市场地域上集中于上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农业信息服务、生产管理系统、农用数据应用等。
在业绩驱动因素上,因从事的机械制造细分业务为充分竞争行业,且大部分产品终端市场位于海外,其业务特点决定了规模、原材料价格和汇率对公司业绩敏感性较高;有色金属业务盈利能力的敏感性因素为大宗商品价格,同时安全环保成本及政策不确定对业务的影响亦越来越明显;商品价格和风险控制则是供应链贸易的主要关注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自2019年11月1日起,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第四季度大额亏损的原因说明: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第八次会议和2019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第四季度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对明鑫煤炭和中凯矿业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形成大额损失。具体内容请查阅《关于出售闲置固定资产的公告》(2019-050)、《关于关停全资子公司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19-054)、《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2019-055)。
2、期末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需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相应计提减值准备,该项计提形成损失。具体内容请查阅《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公告》(2020-008)。
3、受本年宏观经济形势和中美贸易关系冲击,报告期内公司机械板块收入规模呈阶段性下降,同时公司资产梳理和管理优化仍在逐步推动过程中,毛利降低和管理成本的支出,再叠加煤炭等板块的持续亏损,造成公司本年度经营亏损。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中美贸易摩擦反复拉锯,世界贸易紧张局势加剧,地缘政治复杂多变。受内外多种因素影响,报告期公司实现总收入144,535.43万元,同比下降5.4%;其中:机械制造业务2019年收入规模102,180.36万元,同比下降26.76%;国外业务收入总额64,201.88万元,同比下降31.94%;国内业务实现总收入80,333.55万元,同比增长37.43%。
在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结构改革的背景下,国内行业发展水平呈分化态势。国内传统农机行业受市场需求不振、粮价走低、补贴拉动效应递减等影响,依然延续低速运行态势,市场销量持续下滑。公司机械制造国内业务目前仍与传统农机行业息息相关,报告期内销售规模亦随之下降。虽公司已实施新品战略,但目前尚未能完全弥补原业务下滑空间。国外业务中,受进口国政治波动、经济贸易政策变化,以及中美贸易关税,通机2018年提前备货等多方面影响,销售收入同比减少。在规模下行的同时,因经营负担重,关税成本增加,以及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公司内燃机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
公司有色金属在采矿山龙玛拉铅锌矿已进入开采尾声,充填费用加大,而经论证可采经济储量减少,矿权及相关资产需加速摊销,导致成本急遽上升,报告期内该业务虽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过半,仍形成亏损。
为充分调动现有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收益率,以及未来挖掘更多业务可能性,在紧扣风险控制的前提下,报告期公司开始涉足国内贸易,积累相关经验,并取得一定收益。
报告期,公司通过整合业务、清理资产、优化管理三大类措施,关停持续亏损的煤炭和农装业务,处置闲置无效资产,重塑管理体系,显著降低企业未来发展成本,明晰盈利路径,为下一年经营提质奠定基础。
2020年,面对外部不确定性加大,公司上下将践行“客户、品质、效率”的核心价值观,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坚持以减亏扭亏和效益提升为工作中心,对内进一步整合主业,提升管理水平,对外推动闲置资产处置和非主业剥离,切实推进产业结构、市场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进一步聚焦核心业务,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经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
(2)本公司经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
(3)本公司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决定自2019年11月1日起,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单位:元):
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
对母公司报表的影响:
■
(4)本公司经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6月1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5)本公司经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6月17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向志鹏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ST慧业 公告编号:2020-008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原因及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需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并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
经清查、测算,本次公司共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2,619.03万元,该金额不包括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计提的资产减值事项,本次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根据公司信用减值的会计政策,报告期公司计提信用减值924.48万元。
(2)存货跌价损失: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公司包括农装和柴油机等部分库存产品,对比公司实际销售案例,对存货按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可变现净值,发现存在减值迹象,从而根据测算结果计提相应存货跌价准备4,630.81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子公司账面净值2,232.93万元的27项资产,主要为进口设备,因国内已逐步出现替代产品导致设备价值下降。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华评报字[2019]第430号评估报告,该部分资产评估价值为1,224.57万元。
子公司账面净值2,001.25万元的6项机器设备,根据设备产能和实际生产情况,以及设备维修状况,经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800.50万元(苏华评报字[2020]第080号评估报告)。
据此,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2,154.71万元。
(4)无形资产损失: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基于聚焦战略,结合业务整合情况,公司对研发项目进行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对中止、收缩业务的研发项目,部分面临排放升级产品的研发项目,以及未来不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收益的研发项目计提减值4,773.43万元。
二、本次资产报废情况
1、本次资产报废原因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经营效率,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配合公司业务整合,公司持续对机械制造基地进行资源整合和资产梳理。根据梳理结果,继续将因业务、产线搬迁而无法随之搬迁,或因业务规模/状况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使用价值,毁损且无修理价值以及面临淘汰的机器设备等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予以报废处置。
2、本次资产报废金额
本次予以报废的资产账面净值合计人民币1,446.05万元,报废资产分别由公司及子公司持有。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报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及资产报废合计减少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14,065.08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减少利润总额12,619.03万元,资产报废减少利润总额1,446.05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报废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报废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和资产报废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相关资产报废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和报废依据合理、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报废事项的决策程序有效,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报废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对相关资产予以报废,依据充分,符合审慎性原则,决策程序合法,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得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ST慧业 公告编号:2020-010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4日,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合作多年,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9年报审计报酬为120万元,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40万元。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业务范围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相关鉴证报告、专项审核报告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业务工作量、执业水平和市场行情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业务资质: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同时天职国际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6亿元。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天职国际及下属分所为一体化经营,一并加入全球排名前十的国际会计网络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作为其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成员所。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国际上海分所(以下简称“上海分所”)具体承办。上海分所于2004年成立,负责人为胡建军,注册地址为上海静安区恒丰路600号(1-5)幢2001-8室。上海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从业人员超过5,000 人,其中合伙人55人、注册会计师1,208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 人。
3.业务信息
天职国际2018 年度业务收入16.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3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76亿元。2018年承接审计公司家数超过7,200家,其中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39家。天职国际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天职国际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海龙,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6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垚,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周薇英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天职国际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郭海龙、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垚、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该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具有良好的执业水平。鉴于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有效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认为聘其为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审计质量,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此,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5.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基本信息。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ST慧业 公告编号:2020-009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1、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证公司2020年度融资计划的实施,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在该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具体分配如下:
■
2、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担保额6亿元为最高担保额,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项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的江苏江淮动力有限公司、江苏江动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江苏江动柴油机制造有限公司皆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三家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2、被担保的三家子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担保内容
公司在担保额度内为子公司在有效期内(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申请的融资提供担保,无需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实际担保发生时,担保协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授权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由公司授权代理人根据融资需要和风险评估综合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确保其业务的顺利开展。被担保人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或借款无法偿还情形。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股东的利益。
担保协议签订后,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为6亿元,皆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占公司2019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27.72%。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ST慧业 公告编号:2020-016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永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控制,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审慎性原则,决策程序合法,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核销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坏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意见: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经审阅陈建华先生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见附件),监事会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监事履职所需的能力,同意提名陈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杨爱女士与被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监事杨爱女士与被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监事杨爱女士与被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建华先生:本科,曾任大连东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业务经理,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主管,本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现任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管理总监。
陈建华先生就职于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ST慧业 公告编号:2020-012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2、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3、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自2019年6月1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2、自2019年6月17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3、自2020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企业对2020年1月1日后产生的收入确认,按此准则执行,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首次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新债务重组准则,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2、本公司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后产生的收入确认,按此准则执行,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最新会计准则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ST慧业 公告编号:2020-013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4日,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96,306,912.30元,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796,306,912.30元,公司实收股本1,418,803,318.00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经营方面
2013年,公司全面实施“退城进区”,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上冈产业园区分别投资兴建新厂区。2014年初,公司完成“退城进区”,机械制造业完成整体搬迁,同时往农机产业链下游扩展。搬迁后生产场地扩大,设备更新,研发支出增加,财务费用和经营费用提高,再加上新业务投入,成本负担显著加大。而行业和市场方面,在2014年以后农机行业出现拐点,增速放缓,甚至出现“断崖式”下滑。两方面因素造成公司机械制造板块盈利能力扭转。同时煤炭业务因多种原因近年持续处于停产亏损状况。鉴于此,公司整体经营成果近年下滑,形成亏损。
2、整合成本
为改善经营,公司持续进行整合,从资产、业务、组织等方面寻求更合适的
模式,将不具备盈利能力的业务关停,闲置和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逐步处置,
并配置与现有业务模式、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架构。前述措施的实施给公司造成较大的成本支出,使得公司业绩形成阶段性亏损。
三、应对措施
公司现阶段的工作围绕“提升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开展。
1、增强机械制造利润水平
机械制造业务是公司收入规模主要来源,也是公司基柱业务。经过整合,公司中止了持续大额亏损业务,剥离了部分闲置和无使用价值资产,并从经营效率出发重建了管理架构,经过整合降低了经营成本费用,使之与现有经营状况更相匹配。对外,公司拟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和新市场开拓,逐步弥补收缩业务原有规模,以求通过内降成本、外扩规模,逐步提高毛利率水平和销售净利率。
2、提高矿业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审慎论证现有有色金属采矿权的建设、开采,评估测试开采方案,关注有色金属价格波动趋势,努力提高矿业持续盈利能力。
3、开拓新业务补充利润来源
合理梳理公司资源,以公司现有优势资源为依托,谨慎评估,推动新业务的发展,以风险控制为前提,以利润保障为基础,将其打造为公司利润来源之一。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ST慧业 公告编号:2020-014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摘要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权益合计不超过2,91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1,880.33万股的2.05%。其中首次授予2,83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97.25%,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1,880.33万股的1.99%;预留8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2.75%,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1,880.33万股的0.06%。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34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1,880.33万股的1.65%。其中首次授予2,28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97.44%,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1,880.33万股的1.61%;预留6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2.56%,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1,880.33万股的0.04%。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行权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70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1,880.33万股的0.40%。其中首次授予5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6.49%,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1,880.33万股的0.39%;预留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51%,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1,880.33万股的0.01%。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8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但若公司因价格调整导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低于1元/股,则行权价格和/或授予价格仍为1元/股。
五、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73人,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一、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失效。预留部分须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
十二、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第一章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ST慧业 公告编号:2020-007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