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6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2,4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研发、生产及销售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运动相机、智能驾驶、智能家居、VR/AR等配套的光学镜头、摄像模组及触控显示一体化等关键光学、光电子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发起设立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投资集成电路产业,是江西省电子信息重点企业和南昌市重点企业。

  (一)光学产业

  报告期内,在车载镜头领域,继续强化与国际知名高级汽车辅助安全驾驶方案公司Mobileye、Nvidia等的战略合作,已有十多款车载镜头通过了Mobileye的认证,与其EyeQ3、EyeQ4、EyeQ5配套。已有多款车载镜头获得了国际知名汽车电子厂商Valeo、Conti等的认可,并量产出货。Tesla车载镜头稳定量产出货中。

  手机镜头和手机影像模组领域,已经具有华勤、闻泰、龙旗等国内重要的手机ODM客户,以及中兴、联想等品牌手机客户。手机镜头和手机影像模组的出货量较前一年有较大的增长。研制的玻塑混合手机镜头已量产出货,应用于国内著名品牌手机中。研制的屏下光学指纹镜头已大量出货,应用于世界知名品牌手机中。

  在高清广角镜头和高清广角影像模组领域,服务于运动相机、警用监控、IP监控等国内外知名客户,出货量较前一年有较大增长。尤其全景摄像镜头和影像模组增长更为迅速。

  (二)触控显示产业

  报告期,公司继续紧紧围绕京东方集团等上游资源客户的战略布局开展深入合作,扩大了触控显示一体化产品规模,提升了产品技术水平;全面屏(含打孔屏、刘海屏、水滴屏)、窄边框全贴合均可全方位对应;积极开拓平板电脑、智能家电、智能家居等产品领域,在质与量上均取得较大突破。报告期,公司在国内外一线品牌手机、平板、智能家居等客户的渗透率快速提升。

  (三)集成电路芯片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发起设立了江西联创硅谷天堂集成电路产业基金,通过产业基金投资入股韩国美法思株式会社,并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占其15.43%的股份。通过产业基金与韩国美法思株式会社在南昌合资设立了江西联智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顺利承接了韩国美法思株式会社集成电路模拟芯片综测生产线的转移,并通过了三星公司的工厂审核。报告期,江西联智集中优势资源将无线充电芯片作为其核心拳头产品线进行开发,继续研发更高功率和迭代多功能的无线充电专用芯片。在产品研制与开发方面,公司完成了20W迭代升级的无线充电接收和发射芯片、5W级无线充电专用接收芯片,20W无线充电发射芯片CWQ1001和接收芯片CWQ2000是一对高集成、高效率的单芯片中功率无线充电IC,均通过了WPC Qi标准认证,同时也兼容各种私有协议,CWQ2100是一款5W级无线充电专用接收芯片,广泛应用于TWS耳机、智能手表、电动牙刷、电动剃须刀等小功率电子电器市场。目前,这些芯片已在大批量供应,特别是在一些重点大品牌客户项目上取得突破,如韩国全球一线品牌手表项目已在量产供应阶段,另外在一些全球一线手机/小家电品牌客户项目上也取得突破,预计2020年2季度可以实现量产供应。为了布局未来中高功率高端无线充电芯片市场,江西联智将加大投入,研发30W级以上高端无线充电芯片,预计很快将推向市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18联创债:2019年6月21日披露了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主体及“18联创债”2019年度跟踪评级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全球宏观经济增长乏力,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消费电子行业出现周期性下滑。据国际调研机构IDC的统计数据,2019年全球智能手机销量为13.71亿部,同比下降2.3%,全球智能手机行业出货量已连续三年同比下滑,行业竞争愈发激烈。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公司紧紧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积极贯彻落实各项经营计划,准确把握行业发展机会,促进公司快速发展。公司全年完成销售收入60.82亿元,比上年上升26.6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7亿元,比上年上升8.81%。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完成控股股东金冠国际股份协议转让,顺利引入国资

  金冠国际与国金投资于2019年7月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金冠国际将其持有公司总股本的10%转让给国金投资。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9年10月16日办理完毕,金冠国际仍持有公司1.35%的股份,国金投资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10%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江西鑫盛和金冠国际;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韩盛龙、陈伟。

  (二)实施股权激励,增强员工的凝聚力

  报告期,为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公司实施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19年6月6日授予登记完成,股票期权实际授予人数为137人,实际授予数量为236万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人数为133人,实际授予数量为283万股。本次股权激励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提升公司的经营水平。

  (三)完成了公司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2019年12月27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211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本次发行人民币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000,000张,按面值发行,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6000万颗高端智能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276号文核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4月1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联创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01”。本次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有力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四)提升手机镜头和手机影像模组的研发制造能力和产业规模

  公司在手机镜头和手机影像模组领域已经拥有华勤、闻泰等手机ODM客户,也拥有中兴、联想等国内手机品牌客户,研发的玻塑混合手机镜头已量产出货,应用于国内著名品牌手机中。研制的屏下光学指纹镜头已大量出货,应用于世界知名品牌手机中。

  将进一步夯实手机镜头和手机影像模组的研发制造能力,扩大产业规模,着力开发国内外知名手机品牌客户,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五)扩大车载镜头的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高级汽车辅助安全驾驶应用的车载镜头的客户开发、产品研发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到目前为止,已经与国际知名高级汽车辅助安全驾驶方案公司Mobileye、Nvidia等形成了战略合作,十多款车载镜头通过了这些方案公司的认证。已有十多款车载镜头获得了国际知名汽车电子厂商Valeo、Conti等的认可,并已量产出货。未来仍将着力于车载镜头在世界知名汽车电子厂商的推广应用、扩大市场占有率。

  (六)努力使高清广角影像模组成为新的产业增长点

  基于高清广角镜头的行业地位,近些年来已将产品线扩展到了全景相机影像模组和视频会议影像模组等领域。未来几年,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夯实研发制造基础,巩固高清广角影像模组在全景相机、视频会议系统领域的行业地位,开发高清广角影像模组在安防监控系统、机器视觉等领域的产品系列和客户群。

  (七)稳健有序发展触控显示产品领域

  报告期,公司紧紧围绕智能终端产品升级、逐步向一线品牌客户集中的趋势,继续联合上游的战略合作伙伴,扩充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产能。公司子公司重庆两江联创电子三期年产3000万片新一代触控显示一体化产品产业化项目(COF结构及AMOLED)于1月开工建设,于年底一期工程主厂房封顶,建设进度按计划推进中。印度联创电子年产3000万片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第一阶段于11月中旬开始投产逐步放量。公司打孔屏生产线建成通过试产验证。公司智能家电、智能家居、平板电脑等中尺寸产品得到多家品牌客户认可,上量迅速。

  (八)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和运作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参股的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培育,在全国声学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是我国军用电声器件的定点单位和主要供应商,被南昌市金融办列为南昌市拟上市企业,争取早日走上资本市场。

  公司发起设立的江西联创硅谷天堂集成电路产业基金联合韩国美法思株式会社合资设立的江西联智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重点发展无线充电芯片,通过三年的强投入,产品研发、生产组织、市场推广,已建成5-20W低功率到中功率无线充电全覆盖产品线,把握芯片国产替代化趋势,变危为机,趁势而上,迅速取代进口芯片,占领市场,开发服务好国内外一批优质客户群,成为手机及外设、可穿戴产品、小家电等国内无线充电接收、发射芯片主要供应商,推动无线充电芯片快速上量上规模,进一步增强在我国无线快充领域的影响力。

  (九)公司积极争取省、市、区各级政府部门对优强企业和重大项目的政策扶持

  江西省、市、区及重庆市等各级政府部门出台多项政策,从资金、服务等方面对属地优强企业、重大项目予以重点倾斜,加快“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降成本、优环境、促发展”等惠企政策兑现,在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研发专项、融资贴息、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提供无息低息资金扶持或补助以降低财务成本,加快技术升级、技术改造步伐,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更说明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拆分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和调整部分利润表项目等。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

  注1:本公司孙公司联创香港持有韩国Kolen公司股票8,152,664.57元,准备短期持有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减少1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盛龙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1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盛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其中董事3人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公司独立董事包新民先生(已离任)、李宁先生、张金隆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7,330,115.3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494,698.88元,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254,835,416.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55,364,079.65元,减去2018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计24,675,626.83元,减去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318,844.95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84,205,024.32元。

  2019年度以回购股份方式现金分红金额为22,007,432.80元。

  拟定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未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2,4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授权有效期自本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为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继续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及本公司为其担保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和重庆两江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拟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外币),上述融资额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继续为其参股子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公司副总裁罗顺根在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关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继续为其参股子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并顺利开展2020年报审计工作,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在合理的基础上与其商谈确定审计费用。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卢国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卢国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

  邮政编码:330096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电子邮箱:gq_lu@lcetron.com

  十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和逐项论证,认为公司已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条件,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控制的金融产品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含本数)。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或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14,587,432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并编制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拟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存储账户,实行专户管理,该专项存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并拟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开户银行、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具体认购办法以及与发行定价方式有关的其他事项;

  2、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及有关部门对具体方案及相关申请文件、配套文件的要求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3、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项,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4、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介机构相关协议、股票认购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5、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设立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管理和使用;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9、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上市等有关的其它事项;

  12、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

  13、办理除上述授权以外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4、上述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南昌经开区金开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暨调整投资实施年产2.6亿颗高端光学镜头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关于终止与南昌经开区金开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暨调整投资实施年产2.6亿颗高端光学镜头产业化项目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入股韩国美法思的议案。

  美法思拟定向增发股份进行融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2300万元人民币认购其部分增发股份。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拟增资入股韩国美法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2:30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刊登于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简历:

  卢国清,男,1975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

  卢国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卢国清先生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2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其中监事1人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7,330,115.3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494,698.88元,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254,835,416.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55,364,079.65元,减去2018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计24,675,626.83元,减去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318,844.95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84,205,024.32元。

  2019年度以回购股份方式现金分红金额为22,007,432.80元。

  拟定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未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2,4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正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19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得以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正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薪酬方案》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和逐项论证,认为公司已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条件,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控制的金融产品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含本数)。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或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14,587,432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十)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并编制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拟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存储账户,实行专户管理,该专项存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并拟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开户银行、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5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正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于2020年4月24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7,330,115.3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494,698.88元,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254,835,416.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55,364,079.65元,减去2018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计24,675,626.83元,减去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318,844.95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84,205,024.32元。

  ■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11日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016,600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2,007,432.80元(含交易费用),纳入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201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中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7,330,115.33元。鉴于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该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现金分红情况,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6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范围和总金额

  作为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

  经测算,公司2019年度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2,578,112.00元,其中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72,223,531.33元,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损失354,580.67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2,578,112.00元,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72,578,112.00元,减少公司2019年度所有者权益61,691,395.20元。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7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为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继续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及本公司为其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实际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括现有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拟向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等业务,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75,000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股东应回避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有效期限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可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操作,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期限和担保额度内,签署和办理具体的担保事项,其中流动资金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3年内有效,项目贷款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6年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8月18日

  注册资本:5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韩盛龙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加工贸易、商品贸易;从事光电子元器件、电声器件、触摸屏及液晶显示模组、激光半导体器件、光学元件、摄像头模组、手机及计算机等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等(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除外)。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西联创电子股权结构如下:

  ■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3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下转B367版)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