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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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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5,298.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地板和人造板的生产销售业务。地板业务主要产品有“圣象”强化木地板、三层实木地板、多层实木地板,“圣象”地板因产品质量稳定、花色品种众多、健康环保等特点而被广泛用于住宅、酒店、办公楼等房屋装修和装饰。人造板业务主要产品有“大亚”中高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主要用于地板基材、家具板、橱柜板、门板、装修板、包装板、电子线路板、鞋跟板等,也可用于音响制作、列车内装饰等其它行业。

  2019年度,公司继续坚持绿色产业链的发展目标,坚持走品牌化和可持续发展之路,打造绿色、环保、健康的产品原料、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供应链体系。在原材料采购上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强化采购过程控制,集采降本,切实做好资源保障工作;在产品生产上开展精益化管理,不断优化生产管理体系,加大技术创新和新品开发力度;在产品销售上,主要采取自主品牌的经营模式,通过直销模式、经销商模式、网络销售模式及新零售模式,不断提高公司“大亚”人造板和“圣象”地板的品牌价值,提高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创造更多的品牌溢价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包括木地板行业和人造板行业。

  1、木地板行业

  我国木地板行业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已建成了一个从原材料供应、产品加工生产到成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完整体系,并在部分地区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集群的行业。目前,整个行业的木地板生产和产品销售规模均居于世界首位。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部分高端需求开始释放,消费者对地板的健康环保、外观设计及功能用途方面的需求不断提升,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实木地板、地暖地板的销量增长。消费升级的驱动将成为粗放型木地板生产的中小规模企业的软肋,从而加速木地板企业品牌集中度,呈现优胜劣汰的局面。同时,房地产调控政策变化频繁,导致我国木地板行业销售有所波动。在环保的倡导下和政策的导向下,给木地板行业存在的生产企业众多、产品同质化问题较为严重、行业竞争较为激烈等问题带来了平衡点,同时给公司带来了更多的挑战及机遇,助推公司以硬实力破局与突围。公司的“圣象”地板在技术研发、装备水平、企业管理、资金实力、营销网络和品牌知名度等方面都具备行业优势,在中国木地板中高端消费市场已形成良好品牌形象与较高市场美誉度,多次获得“全国同类产品销量第一名”、“消费者最信赖品牌”、“中国木地板十大品牌”等称号,充分展现出圣象品牌的行业地位。

  2、人造板行业

  报告期内,我国人造板行业需求和供给增量放缓,进入相对平衡发展期;产业结构调整加速,落后设备逐步淘汰,高装备产品市场相对平稳;产量集中的华东区域竞争仍较为激烈,产能分布呈现区域集中特征。同时,不断提高的环境保护要求影响着中国人造板行业发展的格局,绿色环保已成为主打概念。公司的大亚人造板致力于以满足消费者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为根本出发点,通过不断升级制造系统、布局全球战略、强化品牌塑造、创新消费体验,打造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继续引领中国人造板产业转型发展。作为中国人造板产业的龙头企业,一直以来,大亚人造板提供“优质、环保、健康”的板材作为对客户和消费者的承诺。公司将健康、自然与绿色环保完美融合,坚持绿色产业战略,生产绿色产品,引导绿色消费,创造绿色生活,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戴品哎女士和陈建军先生之间持股情况变化:戴品哎女士将其持有的丹阳市意博瑞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博瑞特”)31.525%的股权转让给陈建军先生,转让后,陈建军先生持有意博瑞特37.9%的股权,戴品哎女士持有意博瑞特0.35%的股权。该项变更已办理工商备案登记。(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间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度,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中美持续贸易摩擦,国内经济下行,而行业竞争强度不减。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在广大股东的关心支持下,公司董事会带领全体员工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以高质量发展为前提,聚焦主业,全面优化业务结构,加强精细化管理,资产质量和运营能力显著提升。

  地板产业不断加强品牌建设和推广,提出品牌新口号“圣象·家的向心力”和品牌新主张“让每一个家更亲近”,以环保为原则,以爱为核心驱动力,积极面对广大消费者;加大创新力度和新品研发,成功开发了无醛三层、无醛多层、EB、PVC高分子无醛地板、隔声降噪保温木质地板、“V槽”防渗透强化地板等;并继续加大广告投放力度,在保持央视、高铁、机场等主流传统媒体广告投放的同时,加大公众号、今日头条、社群、快手、抖音等新媒体广告投放;同时加大产品营销推广,推出“大宅”系列、“大木工匠”系列、“印橡”系列、“新奢派”系列、“真我无界”系列等,积极开展315创享会、圣象力量615、圣象力量1115等大型营销活动;并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与运营管控、进一步优化销售结构等措施,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人造板产业继续加强采购、研发、生产、营销等各环节管控,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和管理、完善考核机制;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加大客户开发力度,增大优质客户拥有量;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和研发投入,成功开发了无醛刨花板、无醛镂铣板等产品,并与地板产业联合开发了地暖地板基材和无醛芯等,不断提升“大亚”人造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此外,2019年大亚人造板荣获中国林产工业协会颁发的首批无醛人造板及其制品认定单位。

  2019年,公司改革创新,精细运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规范、高效、科学运行,以保障公司规范、健康的运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9,801.15万元,同比增加0.51%;实现营业利润85,960.98万元,同比减少4.60%;实现利润总额85,471.39万元,同比减少5.21%;实现净利润73,703.08万元,同比减少3.6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960.71万元,同比减少0.72%。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会计政策变化情况

  ■

  2、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增加福建华宇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圣象家居有限公司、济南圣象家居有限公司的合并,减少上海圣象木业有限公司和西安圣象木业有限公司的合并。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陈晓龙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0—005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0年4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四)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晓龙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3名独立董事(段亚林、黄兵兵、张立海)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巨潮资讯网ht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1,337,211.28元,2019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24,085,488.83元。

  经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 金的前提下,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298.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1,887,725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并披露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

  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安排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同时聘请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年度,公司需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支付,不计入财务审计费内。(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向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销售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晓龙、陈建军、眭敏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木业(江苏)有限公司向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销售刨花板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晓龙、陈建军、眭敏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木门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晓龙、陈建军、眭敏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衣柜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晓龙、陈建军、眭敏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向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供应蒸汽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晓龙、陈建军、眭敏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向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供应蒸汽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晓龙、陈建军、眭敏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向江苏大亚滤嘴材料有限公司供应蒸汽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晓龙、陈建军、眭敏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和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向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仓库和场地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晓龙、陈建军、眭敏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强化地板分公司向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租赁厂房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晓龙、陈建军、眭敏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向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租赁展厅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晓龙、陈建军、眭敏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公司向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办公房屋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晓龙、陈建军、眭敏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易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装饰装修服务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晓龙、陈建军、眭敏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晓龙、陈建军、眭敏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晓龙、陈建军、眭敏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

  1、公司为圣象集团有限公司26,3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为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4,2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的经营现状,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年度终了时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对收购所形成的商誉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234万元,计入2019年度损益,导致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223万元(已经审计)。(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18、商誉”)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晓龙、眭敏、陈钢、陈建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确认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上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逐项表决方式进行。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八届董事会选举产生,方自动卸任。

  该议案表决情况:

  1、陈晓龙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眭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陈钢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陈建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杰、冯萌、张立海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确认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上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逐项表决方式进行。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产生,方自动卸任。

  该议案表决情况:

  1、刘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冯萌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张立海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向第八届独立董事支付固定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税后)。除此之外,公司不再给予独立董事其他的利益。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费用据实报销。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对上述(五)、(八)、(九)、(十)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并对上述(四)、(五)、(六)、(八)、(九)、(十)、(十二)、(十三)、(十四)、(十五)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一)、(二)、(三)、(四)、(五)、(七)、(十一)、(十四)、(十五)、(十六)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晓龙先生:男,1976年出生,本科经济学学士、英国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2年至2005年任大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6年至2011年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11年5月至今任江苏绿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7月至2019年8月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2015年7月至今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圣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陈晓龙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陈晓龙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陈建军先生、董事眭敏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

  眭敏先生:男,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2002年10月至2014年7月历任丹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丹阳市驻沪办主任等职务;2014年7月至2016年5月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助理;2016年5月至今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15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眭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眭敏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巧玲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长陈晓龙先生、董事陈建军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

  陈钢先生:男,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江苏鼎信咨询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监、公司独立董事、审计部部长、董事;2008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陈钢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公司股份46万股;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

  陈建军先生:男,1972年出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镇江市对外贸易公司、丹阳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曾任公司董事、圣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5年7月至今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陈建军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陈建军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长陈晓龙先生、董事眭敏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股;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

  

  附件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杰先生:男,1963 年出生,同济大学工业自动化学士和硕士、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博士后。1987年7月至1995年9月在同济大学任职,历任团委学生会秘书长及经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1995年 9月至1997年9月在复旦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995年1月至2004年6月在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历任副总经理、董事;1997年9月至2004年4月在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任职,历任副教授、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并兼任新丰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杰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

  冯萌先生:男,1977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博士在读期间赴国家财政部从事新会计准则研究及制定工作。2005年8月至2007年6月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审计员;2007年8月至2009年1月在上海立信锐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任合伙人;2009年2月至今在上海阅洲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创始合伙人、首席专家顾问。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CICS)持证人。上海交通大学海外学院特聘专家师资。

  冯萌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

  张立海先生:男,1975年出生,本科经济学学士。1999年7月至2003年5月任广东TCL 集团电器销售公司销售总监;2003年6月至2010年8月任深圳京基集团副总裁;2010年8月至今任天津京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立海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0---006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0年4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勋先生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工作认真负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2019年,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也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实际投资项目没有发生变更。

  4、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1,337,211.28元,2019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24,085,488.83元。

  经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 金的前提下,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298.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1,887,725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9年,公司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商标使用许可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利益,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字号使用许可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利益,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利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的经营现状,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年度终了时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对收购所形成的商誉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234万元,计入2019年度损益,导致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223万元(已经审计)。(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18、商誉”)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告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同意王勋、王勇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上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逐项表决方式进行。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海燕作为公司职工代表出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八届监事会选举产生,方自动卸任。

  该议案表决情况:

  1、王勋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王勇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一)、(二)、(三)、(四)、(九)、(十二)项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勋先生:男,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1989年8月至2003年1月,任扬州大学历史系、旅游管理系办公室主任,艺术系副主任,人文学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艺术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2003年2月至2004年10月任中国福利会出版社办公室主任;2004年11月至2005年4月筹建海南大学三亚学院;2005年5月至今任惠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政府关系总监;目前兼任上海中小企业品牌促进中心副主任;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王勋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勇先生:男,1978年出生,大专学历。1999年3月至2004年2月任公司财务主管;2004年2月至2012年7月任公司资金主管;2012年7月至2016年6月任公司资金部总经理助理;2016年6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资金部副总经理;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资金部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王勇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张海燕女士:女,1966年出生,大学文化,工程师。2003年2月至2006年5月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2006年5月至2010年2月任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质保部部长;2010年3月至2017年2月任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2月至今任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副总经理;200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张海燕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0—007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同时聘请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同时聘请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年度,公司需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支付,不计入财务审计费内。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8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肖厚祥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王涛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何卫明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在查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且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请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请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请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同时聘请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年度,公司需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支付,不计入财务审计费内。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0—008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

  1、董事会召开时间、届次及表决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全部参与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获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陈晓龙、陈建军、眭敏。

  3、上述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建松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防火门、木质门窗、木质门窗套及其木制品、木质门窗配套用五金件的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等。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大亚木业园

  截止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6,636万元,净资产43,4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137万元,净利润-18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97%。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足够的支付能力。

  (二)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曹刚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柜体、移门、板式家具制造、销售、安装,五金件销售等。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大亚木业工业园

  截止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5,729万元,净资产26,82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327万元,净利润-210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 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97%。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郑晖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轮毂、变速器、汽车发动机缸盖、减震器、专用高强度紧固件及其他配件等产品设计、开发、生产。

  住所: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大亚产业园大亚路6号

  截止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7,339万元,净资产20,06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213万元,净利润-2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4%的控股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97%。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四)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建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包装装潢材料、食品包装材料和药品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铝箔复合材料、直接镀铝材料、铝转移材料的制造,包装装潢印刷等。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齐梁路99号

  截止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5,963万元,净资产39,16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556万元,净利润435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97%。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五)江苏大亚滤嘴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朱网云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滤嘴棒、烟用丝束,化纤制品、塑料制品、纸塑包装制品的制造,滤嘴棒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等。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大亚工业园

  截止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4,427万元,净资产51,49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099万元,净利润4,272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大亚滤嘴材料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97%。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大亚滤嘴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六)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建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工业及自动化产品、通信产品、电子产品、家电、通讯产品及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光电子通讯为主的信息技术、信息工程及激光印刷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生产销售铝箔及制品、化学纤维品、多层共挤膜、烟用滤嘴材料、有色金属压铸件、摩托车汽车轮毂;各类家具的制造、加工;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普通货物的仓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公司自营进出口业务等。

  住所: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内

  截止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01,431万元,净资产701,64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9,546万元,净利润-4,782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97%。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因本次交易为向关联方租赁,不存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形。

  (七)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曹刚

  注册资本:14,800万美元

  主营业务:木质产品深加工及其制品(含防火门)的生产等。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大亚木业工业园

  截止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8,217万元,净资产76,5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561万元,净利润-108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97%。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足够的支付能力。因本次交易为向关联方租赁,不存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销售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的关联交易

  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产品销售协议》,大亚木业(江苏)有限公司(甲方)与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产品销售协议》。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经双方协商,价格应根据乙方所在地的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予以确定。

  (2)交易价格:实际发生额×具体价款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A、乙方应就甲方提供的产品按季度向甲方支付一笔费用;B、甲方应于每季度完结之后的1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前项所述款项的具体金额,并提供充分及合理的依据。乙方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15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C、乙方对甲方提交的产品费用如有疑问,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15日内提出,乙方有权审核并协商确定最终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签署日期:2020年4月26日

  (2)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受托销售木门、衣柜的关联交易

  圣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分别与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产品销售协议》。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A、不得违反下列原则: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推定价格(推定价格是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实际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构成)。

  B、在上述原则的指导下,经协商,价格应在产品成本价的基础上上浮5%—10%。

  (2)交易价格:实际发生额×具体价款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A、甲方应就乙方提供的产品按季度向乙方支付一笔费用;B、乙方应于每季度完结之后的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前项所述款项的具体金额,并提供充分及合理的依据。甲方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15日内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C、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费用如有疑问,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15日内提出,甲方有权审核并协商确定最终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签署日期:2020年4月26日

  (2)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三)向关联人供应蒸汽的关联交易

  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甲方)分别与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大亚滤嘴材料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蒸汽供应协议》。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经双方协商,价格应根据乙方所在地的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予以确定。

  (2)交易价格:实际发生额×具体价款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乙方应就甲方提供的蒸汽按季度向甲方支付费用;甲方应于每季度完结之后的1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前项所述款项的具体金额,并提供充分及合理的依据。乙方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15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乙方对甲方提交的蒸汽费用如有疑问,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15日内提出,乙方有权审核并协商确定最终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签署日期:2020年4月26日

  (2)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四)向关联人租赁场地的关联交易

  1、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分别与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租赁协议》,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强化地板分公司(甲方)与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租赁协议》,圣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租赁协议》。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①定价原则和依据:租赁面积以实际租用面积为准,租金参照丹阳市当地同等条件租赁标准,按年度收费。

  ②交易价格:实际租用面积×具体单价

  ③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度支付,每年12月底之前甲方向乙方付清当年全部租金。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①协议签署日期:2020年4月26日

  ②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③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共3年。

  2、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本公司(乙方)签署的《办公房屋租赁合同》。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①定价原则和依据:租赁面积以实际租用面积为准,租金参照丹阳市当地同等条件租赁标准。

  ②交易价格:租赁面积共计6,239.02m2,租金按照2.2元/平方米/日计算,该费用含水、电、气、管理费用等,含9%的增值税,租赁期年租金为5,009,933.06元。

  ③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应于每年4月30日前缴纳当年的租金。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①协议签署日期:2020年4月26日

  ②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③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五)向关联人提供装饰装修服务的关联交易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上海易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以具体业务决算价为最终支付价款。

  (2)交易价格:具体业务决算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具体业务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如甲、乙双方未对某一项具体业务的付款时间作出约定的,甲方应在相关业务完结后的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费用。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签署日期:2020年4月26日

  (2)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共1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销售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选择与关联方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进行交易主要是因地理条件的优势及产品质量稳定的优势,有效降低了的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了双方的经济效益。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此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无损害本公司利益行为,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和大亚木业(江苏)有限公司向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和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销售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等产品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预计将持续此交易。且此类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二)受托销售木门、衣柜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选择与关联方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和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是考虑到上述两家公司产品质量稳定、价格合理,同时利用圣象集团有限公司现有的销售网络,不断扩大“圣象”品牌效应,提高了双方的经济效益。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此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无损害本公司利益行为,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和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分别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木门、衣柜等产品用于其日常销售,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预计将持续此交易。且此类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三)供应蒸汽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选择与关联方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大亚滤嘴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是因地理条件的优势,有效降低了双方的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此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无损害本公司利益行为,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向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大亚滤嘴材料有限公司供应蒸汽,保证了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大亚滤嘴材料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将持续此交易。且此类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租赁场地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选择与关联方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是上述关联方与本公司同属一个工业园区,因地理条件的优势,有效降低了双方的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此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无损害本公司利益行为,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强化地板分公司以及本公司分别向关联方租赁仓库、厂房、展厅以及办公房屋,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将持续此交易。且此类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提供装饰装修服务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选择与关联方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是促进上海易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增加公司的收入。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此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无损害本公司利益行为,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海易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装饰装修服务,满足其对装饰装修等劳务服务的需求,预计将持续此交易。且此类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3名独立董事(段亚林、黄兵兵、张立海)仔细审阅了公司事前提供的有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客观必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意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3名独立董事(段亚林、黄兵兵、张立海)就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在董事会审议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详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核查了各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并对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后,现就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因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而导致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专项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3名独立董事(段亚林、黄兵兵、张立海)现就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的差异进行了核查,发表以下专项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年初预计产生一定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受市场需求波动以及关联方业务调整等因素影响,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和独立董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0—009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0年4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象集团”)分别与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雅木门”)和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诗家居”)在江苏省丹阳市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合雅木门和美诗家居在产品生产、销售、服务等经营活动中使用圣象集团的“圣象”牌注册商标(包括“圣象”、“POWER DEKOR”及文字和图形的组合商标),并按使用该授权商标的产品年销售收入总额的0.1%计收商标许可使用费。

  2、合雅木门和美诗家居为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下属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0-004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35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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