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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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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332版)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相关审计服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

  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19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

  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4 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4 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二、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4 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22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 2020 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5,116,654.4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05,235,152.34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10,523,515.23元之后,减去2018年度派发的现金股利32,832,000.00元,加之期初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479,130,263.61元,因会计政策变更追溯前期调整增加未分配利润16,446,304.84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57,456,205.56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06,534,564.35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议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019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040万股为基准预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2019年度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283.20万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发展阶段相适应,董事会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秉承做大做强公司的愿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分红,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遵循了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月 2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25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及适当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2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适当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将增加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适当延长项目建设完成期。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不属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78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0,273,584.9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286号《验资报告》。公司依据《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哈尔斯实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9月6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19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募投项目有关调整事项的具体情况

  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募投项目是“年产800万只SIGG高端杯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前后的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

  (一)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根据《募集说明书》要求,募投项目“年产800万只SIGG高端杯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杭州哈尔斯”,实施地点为杭州市临安青山湖科技园横畈产业区块。

  为充分利用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永康市(它有“中国口杯之都”、“中国五金之都”之称)的产业集群优势、产业链配套优势,更好地整合公司和产业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本公司为“年产800万只SIGG高端杯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增加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1号、哈尔斯东路2号6号、金都路968号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建立一流的自动化高端杯生产线,对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进行升级,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自动化水平和自主产能,使公司产品更功能化、品质化、个性化及时尚化,从而提升公司在高端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同时,为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和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该募投项目的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适当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期

  基于“年产800万只SIGG高端杯生产线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公司需对新增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募投项目的规划与布局,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为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质量,合理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实现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该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期由2020年12月31日适当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好投资节奏,有效合理推进项目实施,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本次募投项目有关事项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适当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同时,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制度的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适当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适当延期的事项。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不属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适当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适当延期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适当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适当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拟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适当延期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变更是根据公司管理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哈尔斯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拟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适当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适当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26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027.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8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659.94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8.21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909.2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杭州哈尔斯实业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8月2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杭州哈尔斯、安信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9年11月11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杭州哈尔斯使用总金额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27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拟续聘的天健会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

  (二)人员信息

  ■

  (三)业务信息

  ■

  (四)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五)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天健会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天健会所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据此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28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修订通知》及其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修订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准则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有关时间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先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

  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相关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

  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 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会计准则变更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溯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

  的信息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公司不重溯2019年末可比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29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杭州哈尔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哈尔斯”)、浙江强远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强远”)提供对外担保,分别为15,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拟为杭州哈尔斯、浙江强远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分别为15,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哈尔斯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横畈产业区块

  法定代表人:吕丽妃

  注册资本:34,9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不锈钢真空器皿、真空电器、不锈钢制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纳米发热膜材料及器件、家用电器、商用电器、家用及商用电器组件(主控线路板、线圈盘);销售:玻璃陶瓷制品;货物进出口。

  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851,871,536.95元,净资产182,955,439.40元,负债668,916,097.55元,营业收入245,970,727.53元,净利润-39,964,677.68元,资产负债率78.5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2、浙江强远数控机床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江南街道翁埠村666号二号厂房第二层

  法定代表人:欧阳波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数控机床及配件制造、销售、修理

  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 30,154,743.14元,净资产6,048,297.03元,负债24,106,446.11元,营业收入17,663,803.36元,净利润-2,157,033.34元,资产负债率79.94%。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70%股权。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为杭州哈尔斯、浙江强远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分别为15,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本担保计划是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在本次审批额度内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杭州哈尔斯、浙江强远是公司控股型子公司,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本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拟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批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合理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该事项将其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连同本次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1亿元人民币,均为公司给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4.7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30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境外子公司HAERS HK LIMITED(简称“哈尔斯香港”)、SIGG Switzerland Bottles AG(简称“瑞士希格”)、SIGG Deutschland GmbH(简称“德国希格”)提供内保外贷,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一年。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为境外子公司HAERS HK LIMITED(简称“哈尔斯香港”)、SIGG Switzerland Bottles AG(简称“瑞士希格”)、SIGG Deutschland GmbH(简称“德国希格”)提供内保外贷,担保合计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现因境外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再为哈尔斯香港、瑞士希格、德国希格等境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HAERS HK LIMITED

  哈尔斯香港为公司100%持股的平台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哈尔斯香港总资产为151,421,298.88元,净资产为1,767,340.66元,资产负债率为98.83%,实现营业收入46,616,022.60元,净利润为7,301,099.04元。

  2、SIGG Switzerland Bottles AG

  瑞士希格为哈尔斯香港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境外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瑞士希格总资产为105,804,962.71元,净资产为19,035,233.30元,资产负债率为82.01%,实现营业收入132,465,711.16元,净利润为4,600,423.49元。

  3、SIGG Deutschland GmbH

  德国希格为瑞士希格公司在德国注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德国希格总资产为15,340,267.30元,净资产为-4,005,673.46元,资产负债率126.11%%,实现营业收入47,081,157.43元,净利润为1,086,024.08元。

  三、本次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向境内银行为境外子公司申请内保外贷的业务,为境外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即公司向境内银行申请保函额度,由境内银行向其在境外的对应合作银行开立融资性保函或备付信用证,并由公司境外子公司基于该融资性保函或备付信用证向境内银行对应的境外合作银行申请贷款。公司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可循环滚动操作,担保期限为一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吕强先生根据董事会决议及相关权限签署与此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公司承担。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稳步拓展海外市场。上述公司均为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境外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且此次内保外贷业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连同本次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1亿元人民币,均为公司给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4.7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31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在合理有效安排公司资金安全使用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充分发挥公司自 有资金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1、投资目的

  有效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7、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及经营计划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地实施,但投资理财的未来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负责人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和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核实。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公司经营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应及时了解公司日常资金流动需求状况、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内部管理风险主要体现在内部管理人员对不同类型的产品风险性与收益性认识不足,造成投资亏损。投资理财小组成员将加强对各种低风险固定收益产品的研究与分析,合理确定公司投资的产品类型,为公司的投资提供合理化的建议。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适度地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32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拟开展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长交割期限不超过12个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的国际贸易收入占收入的50%以上,美元、欧元是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结算币种。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汇率、利率的波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和财务费用,将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此,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利率的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金融衍生品工具可以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证券、指数、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及预计占用资金来源

  经预测,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拟开展不超过1亿美元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长交割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和选择合作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管理情况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公司衍生品投资事务。财务部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等专业人员拟定衍生品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财务部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

  五、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金融衍生品投资合约汇率和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和利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

  2、信用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一方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延期交割风险: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以及回款期进行收汇预测。实际经营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该公司业务规模、回款期和预测有偏差,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交易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1、公司应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2、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产品,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流程和审批权限,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遵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管理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及时制订应对方案。

  6、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7、为防止衍生品交易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衍生品交易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8、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衍生品交易业务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9、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衍生品投资进行合规性审计。

  七、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国外销售占50%以上,美元、欧元是公司的主要结算货币。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汇率和利率的波动产生的汇兑和利率损失,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从长期来看,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减少因人民币汇率和利率波动频繁带来的汇兑损失和财务费用,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将该事项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36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0年5月20日(周三)下午15:00至17:00在“哈尔斯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哈尔斯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哈尔斯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裁郭峻峰先生、独立董事孙大建先生、董事会秘书彭敏女士、首席财务官吴汝来先生、保荐代表人刘溪女士,公司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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