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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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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配套募集资金中用于支付给赛腾菱欧原三位股东交易对价6,300万元,支付重组费用80.42万元,余额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债券代码:110800           债券简称:赛腾定转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众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执业资质:众华所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并在美国PCAOB注册。

  众华所在北京、深圳、河南郑州、江苏南京、安徽合肥、广东广州、浙江杭州及浙江宁波、四川成都、云南昆明等地设立分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孙勇

  合伙人:41人

  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总人数1045人。

  2019年初注册会计师人数296人,新注册54人、转入25人、转出41人;

  目前有307名注册会计师可签字盖章证券类报告,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数698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45,620.19万元

  2018年净资产金额:3,048.62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数:59家

  2018年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5049.22万元

  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房地产业等

  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均值:60.97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22,170,779.21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

  1、 刑事处罚:无

  2、 行政处罚:

  1) 2019年5月27日,本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37号,所涉项目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

  2) 2019年10月28日,本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10号,所涉项目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上述行政处罚对事务所目前执业不构成影响。

  3、 行政监管措施:

  1) 2017年4月6日,本所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3 号,所涉项目为:重庆泰壹环保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

  2) 2017年8月14日,本所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49号,所涉项目为: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5年度审计。

  3) 2018年3月30日,本所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63 号,所涉项目为:北京市金龙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报审计。

  4) 2018年8月17日,本所收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8号,所涉项目为: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

  5) 2018年10月22日,本所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37号,所涉项目为: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

  6) 2019年3月26日,本所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1号,所涉项目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审计。

  上述监管措施对事务所目前执业不构成影响。

  4、 自律监管措施:无

  (二)项目人员信息

  1、 签字注册会计师1(项目合伙人)姓名:刘文华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1997年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先后负责华建集团(600629)、万业企业(600641)、亚通股份(600692)、安源煤业(600397)、赛腾股份(603283)、亿通科技(300211)等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有丰富的上市企业的审计实践经验,兼任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签字注册会计师2(项目合伙人)姓名:李明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 自2005年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为中建环能等拟上市公司提供IPO审计服务;先后为华平股份(300074)、中颖电子(300327)、金力泰(300325)、中建环能(300425)、双星新材(002585)、赛腾股份(603283)、安诺其(300067)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周敏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1992年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特别在企业改制上市、企业重组和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决算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先后担任光大嘉宝(600622)、赛腾股份(603283)、金力泰(300225)等上市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华、李明,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敏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拟支付财务审计费用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18年度支付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公司是按照众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天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向其支付服务费用。工作人数、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19年度审计工作量有所加大,所以费用有所上调。

  2020年度审计费用,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参照2019年费用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众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众华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众华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众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是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经对公司与众华历年的合作情况审核后认为:众华对本公司的经营情况比较了解,而且能坚持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审计工作比较认真、负责。续聘众华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众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参照2019年费用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债券代码:110800    债券简称:赛腾定转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执行上述通知,在报告期内对公司无影响。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该准则,在报告期内对公司无影响。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通知,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该准则,在报告期内对公司无影响。

  4、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1、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拆分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和调整利润表项目等。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拆为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本期余额0元,上期余额12,393,036.12元;应收账款本期余额412,420,104.43元,上期余额329,575,518.13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拆为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本期余额49,075,336.11元,上期余额68,426,754.06元;应付账款本期余额138,924,458.88元,上期余额138,922,843.28元。

  2、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3、公司将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新收入准则,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债券代码:110800    债券简称:赛腾定转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及必要性

  鉴于公司出口业务的美元、欧元、等外币交易金额日益增加, 现阶段美元等币种对人民币的市场汇率波动较大, 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境内外金融机构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

  二、 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1、外汇远期: 拟与金融机构按约定的外汇币种、数额、 汇率和交割时间,在约定的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条件完成交割的外汇交易。

  2、外汇掉期: 拟与金融机构约定以一种货币交换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进行反向的同等数量的货币买卖。

  3、外汇期权:拟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照约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4、结构性远期:拟对外汇远期、外汇期权等一般性远期产品在结构上进行组合,形成带有一定执行条件的外汇产品,以满足特定的保值需求。

  5、利率掉期:拟与金融机构约定将目前外币借款浮动利率锁定为固定利率,

  并在约定时间内以约定利率完成利息交割。

  6、货币互换:拟与金融机构约定将公司目前外币借款本金及浮动利率锁定为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固定利率,并在约定时间根据锁定的汇率及利率进行交

  割。

  三、 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

  开展以上外汇衍生品交易需进行相关的交易额度设置及审批、预计占用资金管理:

  1、交易额度设置、期限及审批程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此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四、 开始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及应对策略

  1、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 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及负债为依据, 公司将结合外汇收支实际及计划, 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 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为前提。 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因此,公司选择的对手均应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公司将审

  慎审查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五、 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14 号),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将依据上述会计政策执行和核算。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预计未来一年内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其他等价外汇),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 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发展的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该交易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本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债券代码:110800    债券简称:赛腾定转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经反复调研论证,决定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26号”《关于核准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6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后,余额由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共计25,600万元,另外,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944.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24,655.77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2月19日到位,并由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众会字(2017)第647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前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19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9年3月调整为2020年5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外部环境因素,经审慎评估,决定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如下: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主要原因系公司募投项目涉及的基建施工、规划设计、招投标等事项周期较长,审批流程较为复杂及外部环境的影响所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虽然公司延长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但该等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不变。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目前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产后的预期产能和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四)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赛腾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赛腾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债券代码:110800    债券简称:赛腾定转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26号”《关于核准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不含税)2,944.23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2月19日到位,并由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众会字(2017)第647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募投实施主体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通过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求适当以自筹资金进行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 募集资金使用与闲置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25,601.0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25,600.00万元,利息收入1.0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2,590.74万元,其中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投入9,198.67万元、新建研发中心项目投入3,392.07万元;支付发行费用944.23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1,000万元;理财产品收益362.33万元;累计利息收入91.78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结余1,519.14万元。

  三、 本次拟使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去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2020年04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认为赛腾股份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赛腾股份计划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债券代码:110800           债券简称:赛腾定转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苏州赛众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赛众”)、苏州迈智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智特”)、无锡昌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昌鼎”)、昆山赛腾平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腾平成”)、苏州赛腾菱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欧科技”)、Optima株式会社等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并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等。该议案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苏州赛众提供人民币1.3亿元担保,为迈智特提供人民币0.0918亿元担保,为菱欧科技提供人民币0.25亿元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专项贷款、票据承兑、外币贷款、保函等,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等。

  如银行要求,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土地、房产为有关业务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等,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就该等债务提供保证担保等、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等(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董事孙丰先生及总经理曾慧女士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有效。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苏州赛众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赛众成立于2014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4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丰。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组装、销售:自动化设备及其零配件;销售:半导体组装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苏州赛众资产总额23,443.09万元,负债总额3,268.21万元,净资产20,174.88万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2,403.50万元,净利润-1,095.34万元。

  2、苏州迈智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迈智特成立于2015年6月17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丰。经营范围:从事智能电子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加工、销售:智能电子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机电设备、工艺品、办公用品;动漫软件设计;图文设计、制作;网上销售:智能硬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迈智特资产总额15,108.02万元,负债总额7,344.74万元,净资产总额7,763.28万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6,786.51万元,净利润1,126.55万元。

  3、无锡昌鼎电子有限公司

  无锡昌鼎成立于2014年07月07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刘芳。

  经营范围:电子器件、电子元件、自动化设备、电气设备、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及保养服务;灯具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的设计、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无锡昌鼎资产总额4,624.66万元,负债总额2,187.13万元,净资产总额2,437.53万元。2019年1月-12月,营业收入4,913.18万元,净利润1,263.95万元。

  4、昆山赛腾平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赛腾平成成立于2005年03月25日,注册资本7,400.44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丰。

  经营范围:生产电子专用设备、测试仪器、工模具制造;精密在线测试仪器、设备的开发与制造以及维护;塑料合成板的加工制造;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电子线材组装;接插件及金属加工;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墨水、胶水、化学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商业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山平成资产总额16,299.76万元,负债总额4,314.81 万元,净资产总额11,984.95万元。2019年1月-12月,营业收入28,480.05万元,净利润3,279.30万元。

  5、苏州赛腾菱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菱欧科技成立于2004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丰。

  经营范围:数控自动化工业设备、数控低压配电系统及控制系统、机电设备的设计、生产、加工、销售、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销售:电器元器件、建筑材料、办公用品、塑胶制品、纺织原料、电子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菱欧科技资产总额10,331.21万元,负债总额4,722.96万元,净资产总额5,608.25万元。2019年1月-12月,营业收入16,917.57万元,净利润1,806.40万元。

  6、Optima株式会社

  Optima株式会社成立于2015年2月3日,总部地址位于神奈川县川崎市麻生区栗木二丁目8番18号,公司主要经营半导体检查设备和曝光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以及服务业务;半导体检查设备和曝光设备的相关消耗品的销售业务;电子元器件等的销售相关的咨询业务;电子元器件等的销售相关的市场营销业务;研磨材料的销售和进出口;投资业务;健康/美容仪器的开发和销售;附随于前述各款或与前述各款相关的所有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Optima株式会社资产总额19,872.01万元,负债总额19,636.04万元,净资产总额235.97万元。2019年8月-12月,营业收入8,582.31万元,净利润1,181.22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为公司拟申请的总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具体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综合授信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单位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专项贷款、票据承兑、外币贷款等,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等。

  本次董事孙丰先生及总经理曾慧女士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等,在提请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运营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中董事及总经理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董事会作出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的决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418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93%,除前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债券代码:110800       债券简称:赛腾定转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31,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 2018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权小锋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 2018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起在公司公示栏公布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22日,已超过10天。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或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 2018年3月28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18年5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 2018年5月31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6月2日披露了公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人数为348人、授予价格14.49元、授予数量为 2,763,900股。

  7、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此次解锁101.73万股股票。

  8、 2019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本次回购注销237,750股股票。

  9、 2020年4月26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本次回购注销31,500股股票。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1、 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激励对象继续保留截止该情况发生之日因考核合格而获准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余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目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故其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

  2、 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李小林、刘宏祥等12名员工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500股。

  3、 回购价格

  根据《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和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里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故本次回购涉及权益分派分红部分不做调整。则本次涉及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4.49元/股。

  三、 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按目前公司股本总数将由176,090,417股变更为176,058,917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四、 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 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审议程序、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导致其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李小林、刘宏祥等12名人员已离职,根据《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原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同意公司对李小林、刘宏祥等12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1,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七、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律师意见,认为:赛腾股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均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事宜所引致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履行减资、股份注销登记等相关法定程序。

  八、 备查文件

  1、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债券代码:110800       债券简称:赛腾定转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2人因离职的原因,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500股,回购价格为14.49元/股。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上述31,500股限制性股票。如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31,500元。

  十、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效力,公司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债务,并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可按如下要求向公司申报: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东吴南路4号

  申报时间:2020年4月28日起45天内

  8:3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 系 人:刘言维、刘长艳

  联系电话:0512-65648619 传 真:0512-65648619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债券代码:110800           债券简称:赛腾定转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就上述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债券代码:110800           债券简称:赛腾定转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

  ●公司拟按照2019年末总股本176,090,417股,扣减公司拟回购注销股份31,500股,即以176,058,9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98,592,993.52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418,621.78元,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263,063,595.19元,本年度提取盈余公积13,642,513.35 元,分配现金股利50,375,015.5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21,464,688.12元。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6,090,417股,扣减公司拟回购注销股份31,500股,即以176,058,91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98,592,993.52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拟回购注销的31,5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同时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

  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与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能力相适应,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有利于更好地回报股东。监事会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未来的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债券代码:110800    债券简称:赛腾定转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东吴南路4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披露时间:2020年4月28日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9、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孙丰先生、曾慧女士、苏州赛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1日(9:00至11:00,14:00至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东吴南路4号证券部办公室。

  3、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2、联系人:公司证券办公室刘言维

  电话:0512-65648619

  传真:0512-65648619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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