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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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976,0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608,000.00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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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的设计、施工及预拌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构件、装配式建筑等的生产、销售。
2、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多年来公司建筑主业形成了以“大市场、大业主、大项目”为主的目标市场经营策略及总承包业务和专业分包业务相互配合的横向营销体系。公司通过成功实施一大批富有影响力的“高、大、精、尖”项目强化精品理念,提升品牌优势,进行品牌经营,巩固深耕宁波本地及周边市场,拓展外地市场,逐步实现大区域发展。生产经营方面,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工程项目中标签约之后,在公司各级职能管理部门管控、指导和支持下,由各子、分公司成立工程项目部负责具体项目履约过程中各项事务(合约、成本、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等)的策划、实施、管理与综合协调,完成各项工程任务。
3、行业情况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在拉动经济增长、保障就业、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地产投资情况与建筑业发展密切相关,2019年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60874亿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51478亿元,增长5.4%。分区域看,东部地区投资比上年增长4.1%,中部地区投资增长9.5%,西部地区投资增长5.6%,东北地区投资下降3.0%。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32194亿元,比上年增长9.9%。其中住宅投资97071亿元,增长13.9%;办公楼投资6163亿元,增长2.8%;商业营业用房投资13226亿元,下降6.7%(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9年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70904亿元,比上年增长5.6%。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利润8381亿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国有控股企业2585亿元,增长14.5%(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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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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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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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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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57.69亿元,同比增长8.08%,所有者权益32.52亿元,同比增长7.2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5.55亿元,同比增长19.39%;实现净利润2.52亿元,同比增长15.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40亿元,同比增长9.4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企业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重新分类,并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
本公司具体会计政策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中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2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此项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经营成果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将实际控制的所有分、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合并范围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中的“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20-021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现场出席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2票,关联监事吴文奎、张艳、陈楷升回避了表决,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20-020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现场出席9名,独立董事梅晓鹏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张叶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蔡先凤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黄惠琴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周杰、徐文卫、姚晔、张朝君、吴植勇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5月18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0-022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本公司2019年末期现金红利每股现金人民币0.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2020 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实际有权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53,822,936.6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275,854.68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0,123,908.81元,拟以总股本976,0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608,000.00元,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62%。
公司总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以总股本976,08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应付2019年普通股股利97,608,000.00元,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20-023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合计为人民币166.1亿元担保(含本外币贷款、信用证开证、票据承兑及贴现、保函、内保外贷、供应链融资等)额度。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50,260.00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76.95%,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的规范性要求,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对公司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的银行授信及担保总额相关事项拟安排如下:
1、银行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宁波建工母公司拟安排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外币贷款额度不超过33亿元,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不超过25亿元。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银行贷款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余额拟不超过80亿元。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3、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事项
公司子公司拟对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4、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额度,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1)对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0亿元的担保。
2)对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5亿元的担保。
3)对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8亿元的担保。
4)对浙江广天构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
5)对宁波普利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
6)对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
7)对宁波建工钢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的担保。
8)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兴物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
9)对宁波建工广天构件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
10)对宁波广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
11)对宁波甬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
12)对宁波东兴沥青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
13)对宁波新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
14)对江油甬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5亿元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20,000万元,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工程总承包,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设备及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钢结构件制作安装。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678,841.85万元,负债总额504,714.41万元,净资产174,127.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35%。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2,921.81万元,净利润13,206.53万元。
2)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5,050万元,公司持股95%,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主要业务: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及其他建筑工程施工,园林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施工。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450,272.19万元,负债总额355,959.64万元,净资产94,312.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05%。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2,190.57万元,净利润6,505.06万元。
3)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3,800万元,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的施工。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89,245.08万元,负债总额217,877.24万元,净资产71,367.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33%。实现营业收入331,375.23万元,净利润6,274.93万元。
4)浙江广天构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261.40万元,公司持股75.54%,主要业务: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水泥预制构件、钢结构件的加工、制作。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31,573.65万元,负债总额95,139.11万元,净资产36,434.5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31%。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9,629.04万元,净利润5,808.90万元。
5)宁波普利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0万元,公司持股51%,主要业务: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设计、研发、销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9,505.93万元,负债总额20,772.62万元,净资产8,733.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40%。实现营业收入13,581.07万元,净利润228.62万元。
6)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800万元,公司持股85%,主要业务:测绘,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土石方,预应力工程、特种专业工程施工;地基基础检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勘察、施工。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3,621.34万元,负债总额25,422.91万元,净资产8,198.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62%。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694.16万元,净利润700.17万元。
7)宁波建工钢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5,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钢结构、网架及配套板材的制作、安装、设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2,255.95万元,负债总额 8,129.14万元,净资产14,126.8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6.53%。实现营业收入13,611.50万元,净利润 76.08万元。
8)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兴物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建筑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等的批发、零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6,520.17万元,负债总额12,370.77万元,净资产4,149.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88%。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5,644.35万元,净利润1,362.28万元。
9)宁波建工广天构件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预拌混凝土、预应力管桩的生产;建筑构件、建筑装饰材料、水性涂料的批发、零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7,846.90万元,负债总额12,438.85万元,净资产5,408.0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70%。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7,107.74万元,净利润957.80万元。
10)宁波广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501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主要业务: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预应力管桩等。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0,155.12万元,负债总额6,103.36万元,净资产4,051.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10%。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15.87万元,净利润205.29万元。
11)宁波甬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1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园林及绿化配套项目施工。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0,458.64万元,负债总额15,449.58万元,净资产5,009.0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52%。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37.58万元,净利润-353.50万元。
12)宁波东兴沥青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15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沥青混凝土的制造、施工。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0,500.42万元,负债总额16,250.68万元,净资产4,249.7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27%。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224.29万元,净利润195.44万元。
13)宁波新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水泥制品及商品混泥土的生产、销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2,667.44万元,负债总额25,129.59万元,净资产7,537.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93%。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832.71万元,净利润1,831.18万元。
14)江油甬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9%。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9,241.76万元,负债总额4,503.69万元,净资产4,738.0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73%。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70.64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担保事项审议及办理程序规范,严格控制了担保风险,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重要的支持。公司对担保数额的预计符合公司的经营实际,同意将公司2020年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的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年度发生的担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且各项担保行为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对外担保风险上做到了严格控制,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独立董事同意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继续向各子公司提供审批机构授权规定额度内的担保。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对外担保的额度进行。
五、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50,260.00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76.95%,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20-024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能够合理地预测公司2020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交易类型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并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统计,公司2019年与公司原控股股东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天日月”)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为103,941,233.96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0.56%,占公司期末总资产的0.66%,少于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预计数。
2019年10月24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浙江广天日月将其持有的的本公司 29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2%,转让给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宁波交投”),宁波交投及其子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2019年12月13日,宁波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宁波交投股权划转至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通商集团”),宁波通商集团及其子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作为宁波本地均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公司与宁波交投及通商集团常年保持有较为稳定的日常经营交易,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广天日月及其关联方、通商集团及其关联方2019年1月至12月与公司的日常经营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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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宁波交投、通商集团在本公司控股权变更及股权划转后成为公司关联方,故与该两家公司相关的关联方无前期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0年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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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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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相关交易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20-025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17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9年9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基础上,对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3、2017年7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修订,公司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该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
(二)财务报表格式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主要变动如下: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行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2、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且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不重述前期可比数,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公司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9年年报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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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对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本公司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将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利息”列示为“短期借款”。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新收入准则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公告 编号:2020-026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0 年 4 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本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中国大陆设有31家分支机构,并在香港设立了香港大信梁学濂会计师事务所,能同时按统一标准开展业务。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拥有员工4134名,其中注册会计师117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400余人。现已形成一支以“三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师)为核心的专业团队。
3、业务规模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资本4440万元,2019年实现审计业务收入超过14亿元。经过30多年的发展,大信已经发展为立足北京、分所遍布全国,常年为3000余家客户(包括中央企业,省属大型企业,A股、B股、H股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咨询、造价等专业服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其中包括A股、B股、H股160多家上市公司。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6-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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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舒铭
舒铭,本科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具有20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8年项目合伙人经历,承办过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上市公司IPO及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丽
陈晓丽,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过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海臣
李海臣,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以及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诚信记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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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收费
为本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130万元,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合计人民币180万元,与上一期(2019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相同。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派驻的审计团队在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具备有较高的财务审计能力及内部控制审计水平,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派驻的审计团队在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具备有较高的财务审计能力及内部控制审计水平,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0-027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并及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一、发行方案(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通知书为准):
1、发行规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每期发行规模视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2、发行期限:期限不超过270天(含),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确定。
4、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
5、担保方式:由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决议有效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及审批事宜
为保障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顺利发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员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监管政策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具体的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事宜。
2、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发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
3、聘请本次发行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4、办理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登记、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一切相关事宜和手续。
5、根据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的变化情况,决定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项目。
6、办理与实施超短期融资券项目相关的其他事项。
三、发行相关的审批流程及准备工作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前,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0-028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公司总部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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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其中,第1项及3-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8:30-17:00。
5、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5楼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5楼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联系人:李长春 陈小辉
联系电话:0574-87066873
传真:0574-8788809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0-029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新签合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月至3月,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签合同353个,合同金额累计约人民币38.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50%,具体情况如下:
■
其中签订的较大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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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1789 公司简称:宁波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