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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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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76,297.17元,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53,925,508.9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6,634,461.46元,减去本年实施的2018年度派发现金红利53,500,209.78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7,059,760.64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5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83,340,3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583,508.15元(含税)。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72,476,252.49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纺织制造业,细分为毛纺行业,按加工工艺可分为精纺呢绒行业。同时有子公司涉及热电行业。主要从事呢绒面料和电汽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纺织业务:

  公司纺织业务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销售模式,主要原材料是澳大利亚羊毛,大部分为澳大利亚进口,主要生产呢绒面料,供应给国内外采购商用于高级西装、套装、时装和机关制服等的制作。

  目前,公司的呢绒面料有高支超薄呢系列,全毛、毛涤哔叽,花呢,驼丝锦、高支赛络纺等新型纺纱系列,以及羊绒精纺面料、天然纤维休闲面料、功能复合型面料等几千个品种。其中高支超薄呢系列的精纺呢绒面料达到了100支、120支、150支、180支、300支、500支等。

  呢绒面料是一种用羊毛、羊绒等原料纺织而成的产品,具有耐磨性好、不易起皱、弹性优异、柔软舒适、保温性好等诸多优点。被广泛用于高档西装、大衣、礼服等服装的生产,在高档服装领域深受欢迎。精纺呢绒是用较高支数精梳毛纱织造而成,羊毛质量较好,织物表面平整光洁,织纹细密清晰,光泽柔和自然,色彩纯正,手感柔软,富有弹性,并且具有抗皱、抗静电、抗起球等功能性。公司的主导产品有:1、可溶性纤维面料(高支轻薄产品),采用新型材料水溶性纤维开发的高支轻薄面料。2、纯毛高支超薄精品(美丽诺花呢),该产品采用澳大利亚美丽诺羊毛(最细),不仅具有极好的保暖吸湿功能,而且具有伸缩适度的张力,展现华贵的气质。3、陶纤花呢(XLA弹性纤维系列产品),采用DOWXLA新型弹性纤维极好的耐热性和稳定的耐化学品性能,研制开发出陶纤花呢。该产品穿着舒适,质感华贵,改善了面料的悬垂性和手感。4、高支天丝薄花呢,采用进口澳毛、超细涤纶、天丝三组份的高档精纺面料,具有优美的外观,呢面细腻光洁,手感柔软、丰满,悬垂性好,有动感,透气性好,吸湿率高,强力高。与羊毛相比,可贴身穿着无刺痒感。5、紧密纺面料,采取国际最先进的紧密纺纱技术进行纺纱,纺纱过程中纤维散失少,纱线光洁圆润,毛羽少,条干均匀,强力高,弹性好。与传统毛织物相比,风格独特、新颖,呢面匀净,光泽自然,手感滑糯、活络,悬垂性好。做成服装后不易起毛起球,耐磨耐穿,抗皱性透气性好,穿着舒适。6、多功能精纺面料,本产品对羊毛纤维性能进行研究,采用了新型后整理工艺,使精纺面料达到具备抗静电、防水、防油、防污、易护理等功能,并且面料具有良好的弹性及抗皱性,该产品呢面细洁、手感舒适、柔爽,光泽自然,具有抗皱、易护理功能。

  具体的行业情况可参考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中有关行业的分析。

  (二)热电业务:目前公司在江阴新桥、璜塘及盐城大丰等地,投资了三家热电厂,分别是新桥热电、璜塘热电、大丰热电,主要生产电力和蒸汽,电力上网销售给省电力公司,蒸汽用于满足所辖地域用热的需求。主要原料是煤,燃料成本在营业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煤炭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9亿元,同比下降2.94%;营业利润1.71亿元,同比下降6.8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70亿元,同比下降48.47%。营业利润略有下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降,主要原因是本期毛纺行业销售减少,形成的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纺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3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44%,营业成本13.3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9%,毛利率为18.37%,较上年同期减少2.77个百分点。从主营业务收入分析,按地区分,其中内销实现收入10.5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51%,外销实现收入5.8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31%;按产品分,面料较上年同期减少7.07%。

  热电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5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96%,营业成本4.8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0%,毛利率为26.87%,较上年同期增加8.43个百分点。

  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有关经营情况的内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首次施行日,本公司以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金融资产进行重新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法”。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于准则施行日,对金融工具进行以下调整:

  ①本公司将以前年度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投资重新分类为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②本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法”对金融工具的减值情况进行了评估,经本公

  司评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下的预期信用损失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所列示的金额或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有:江苏阳光呢绒服饰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阳光后整理有限公司、江阴金帝毛纺织有限公司、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大丰阳光热电有限公司、H.T. investment Co.,Ltd.(昊天投资有限公司)、江阴赛维毛纺织有限公司、Shengtian Investment Limited(胜天投资有限公司)、Sunshine Ethiopia Wool Textile PLC(阳光埃塞俄比亚毛纺织染有限公司),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0-00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76,297.17元,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53,925,508.9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6,634,461.46元,减去本年实施的2018年度派发现金红利53,500,209.78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7,059,760.64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83,340,3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583,508.1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3.62%。

  2.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20-006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

  (五)本次会议由陈丽芬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0-009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0-010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其中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度报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根据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应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3年,公司董事会同意推荐陈丽芬、陆宇、高青化、缪锋、孙涛、王凌、承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孙涛、王凌、承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0-011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0-012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0-013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多年以来,阳光集团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在筹资方面一直作为本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担保单位。公司为阳光集团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期限即将到期。因此,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我们同意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担保单位,为其提供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的担保,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控股股东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担当风险的能力,本公司为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0-014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6日

  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1)陈丽芬:女,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任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获“中国杰出创业女性”、“全国青年星火带头人”、“全国纺织巾帼建功标兵”、“全国纺织工业系统劳动模范”、“纺织行业创新人物”、“江苏省优秀技术开发人才”、“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当选为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毛精纺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特邀副会长、中国纺织工业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第十一、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2)陆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1995年9月至1999年7月在上海武警指挥学院学习,曾任上海神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阳光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2017年2月至今担任江苏阳光海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3)高青化: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大专学历,2004年至今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4)缪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现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201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5)孙涛:男,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阴市乡镇企业资产评估事务所项目经理、无锡德恒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副所长。现任无锡恒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所长、主任会计师,无锡恒元信用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神宇通讯科技股份公司、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王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本科学历,中级律师。2001年至2011年3月任江苏远闻律师事务所江阴分所律师,2011年4月至2017年5月任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7年6月至今任远闻(江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兼任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

  (7)承军:男,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江阴市工商联第十届执委会执委、南京市江阴商会理事,江阴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2014年任国信证券江阴营业部区域总监,2015年任长城证券江阴营业部副总,2016年至今任长城证券江苏分公司企业融资部副总经理。兼任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20-007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曹敬农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真实、合理、公开,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审议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则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多年以来,阳光集团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在筹资方面一直作为本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担保单位。公司为阳光集团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期限即将到期。因此,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我们同意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担保单位,为其提供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的担保,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控股股东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担当风险的能力,本公司为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根据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1名。现提名陶晓萍、徐玭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明凤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以上监事的简历见附件。

  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6日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1)李明凤: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生,大学本科。曾任总装备部风云二号卫星远洋测控系统主程序员,神舟二号飞船远洋测控系统测试组组长,上海复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信部主任,现任公司信息中心主任、公司监事。

  (2)陶晓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中专学历,1996年1月开始进入江苏阳光工作,现任公司原料部部长、公司监事。

  (3)徐玭:女,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大专学历,同济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毕业,现任公司纺部车间主任。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2020-01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9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1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9日

  至2020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陈丽芬、孙宁玲、郁琴芬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3.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证券部登记,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2020年5月18日(含该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4.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2020年5月18日。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

  邮政编码:214426

  联 系 人:赵静

  联系电话:0510-86121688

  传    真:0510-8612168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20-013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阳光集团”)。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发生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5亿元人民币。

  ● 本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提供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期限即将于2020年5月9日届满。截至2019年12月31日,阳光集团已为公司提供了相当数额的担保,为有利于经营发展,本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将继续为阳光集团提供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的担保,期限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单笔担保不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阳光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9.98%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担保单位,为其提供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的担保。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195387.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陆克平

  经营范围:呢绒、毛纱、针织绒、绒线、羊毛衫、服装、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防静电工作服、防酸工作服、阻燃防护服)、针织品、装具、纺织工业专用设备及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染整;洗毛;纺织原料(不含籽棉)、金属材料、建材、玻璃纺机配件、五金、电器、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的销售;饮用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销售;矿泉水、包装饮用水、饮料的生产、销售;光伏电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光伏电站系统建设;光伏发电;售电;光伏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阳光集团总资产2,246,728.45万元,总负债1,064,010.80万元,净资产957,313.50万元。2018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1,124,251.38万元,净利润81,083.41万元。

  截止2019年9月30日,阳光集团总资产2,240,713.78万元,总负债1,012,067.37万元,净资产1,006,241.38万元。2019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886,455.52万元,净利润48,927.87万元。

  阳光集团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阳光集团持有本公司9.98%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额度:担保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

  2、担保期限: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3、其他:本次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计划为阳光集团提供担保,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和财务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宜,每笔借贷业务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本公司将及时对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多年以来,阳光集团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在筹资方面一直作为本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担保单位。公司为阳光集团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期限即将到期。因此,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我们同意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担保单位,为其提供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的担保,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控股股东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担当风险的能力,本公司为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和独立意见书,认为鉴于阳光集团已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了相当数额担保的事实,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为阳光集团提供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的担保,有利于增强双方的融资能力和效率,对双方经营发展都是有益的。目前,阳光集团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程序合法,该项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为阳光集团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22.94%,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0-012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涵盖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与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碳化”)、 江阴胜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海实业”)、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服饰”)、江苏阳光海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克医疗”)、江阴阳光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大厦”)、江阴中盛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服饰”)、江阴金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德冷链”)、江苏阳光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生态园”)、江苏华东纺织产品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纺织”)、江苏阳光时尚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尚家居”)、阳光时尚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时尚”)、江阴汇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品贸易”)、江阴阳光加油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加油站”)、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薇生态”)、上海阳光睿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睿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列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有效。同意公司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丰源碳化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新桥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经营范围:碳化特种纤维及成品的生产、加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丰源碳化总资产为1841.02万元,净资产1689.57万元,2019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173.65万元。

  2、关联关系

  丰源碳化是公司参股5%的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丰源碳化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20年公司预计与丰源碳化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620万元。

  (二)胜海实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胜海实业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新桥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9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特种纤维。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胜海实业总资产为14625.26万元,净资产8516.98万元,2019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625.84万元。

  2、关联关系

  胜海实业是公司参股10%的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胜海实业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20年公司预计与胜海实业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1500万元。

  (三)阳光集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195387.3万元

  经营范围:呢绒、毛纱、针织绒、绒线、羊毛衫、服装、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防静电工作服、防酸工作服、阻燃防护服)、针织品、装具、纺织工业专用设备及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染整;洗毛;纺织原料(不含籽棉)、金属材料、建材、玻璃纺机配件、五金、电器、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的销售;饮用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销售;矿泉水、包装饮用水、饮料的生产、销售;光伏电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光伏电站系统建设;光伏发电;售电;光伏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

  截止2019年9月30日,阳光集团总资产2,240,713.78万元,总负债1,012,067.37万元,净资产1,006,241.38万元。2019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886,455.52万元,净利润48,927.87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集团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良好。

  4、2020年公司预计与阳关集团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231.65万元。

  (四)阳光服饰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428号

  注册资本:46146.959万元

  经营范围:服装、领带、票夹、皮带、围巾、手巾、手袋的制造、加工;服装、纺织原料(不含籽棉)、纺织品、针织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阳光服饰总资产为286657.72万元,净资产49997.10万元,2019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203.11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服饰是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阳光服饰是公司多年合作客户,目前阳光服饰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20年公司预计与阳光服饰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71000万元。

  (五)海克医疗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海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11750万元

  经营范围:医疗诊断设备(限肺癌和胃癌领域使用)的研发、生产、维修,从事上述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海克医疗总资产为4559.11万元,净资产4275.18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169.73万元。

  2、关联关系

  海克医疗是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海克医疗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20年公司预计与海克医疗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250万元。

  (六)阳光大厦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阳光大厦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170万元

  经营范围:住宿;大型餐馆(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舞会;理发店;美容店;保龄球、桌球、棋牌、健身的服务;猪、牛、羊、家禽的饲养、屠宰、销售;蔬菜种植。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阳光大厦总资产为945.49万元,净资产104.96万元,2019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32.19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大厦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的母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大厦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20年公司预计与阳光大厦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950万元。

  (七)中盛服饰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中盛服饰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新华路25号

  注册资本:18729.6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高档服装;纺织品、针织品、服装及服装辅料、纺织原料(不含籽棉)、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水暖配件、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盛服饰总资产为89673.28万元,净资产17279.74万元,2019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26.65万元。

  2、关联关系

  中盛服饰是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中盛服饰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4、2020年公司预计与中盛服饰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150万元。

  (八)金德冷链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金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马嘶东路8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冷库出租;外购蒸汽的供应;国际货运代理;装卸服务;食品、农副产品的销售;工业制冰;餐饮管理服务;营养健康咨询;食品加工技术的咨询服务及技术转让;组织餐饮文化交流活动;食品展览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金德冷链总资产为2001.39万元,净资产1842.98万元,2019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187.96万元。

  2、关联关系

  金德冷链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金德冷链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20年公司预计与金德冷链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120万元。

  (九)阳光生态园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花卉、林木的研究、开发、种植、销售(不含种子苗木);水产(不含种苗)的养殖、销售;提供旅游观光服务;园艺绿化工程施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阳光生态园总资产为5722.56万元,净资产1555.97万元,2019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312.88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生态园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生态园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20年公司预计与阳光生态园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120万元。

  (十)华东纺织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华东纺织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纺织品、服饰面料及辅料的检验测试服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华东纺织总资产为1105.56万元,净资产1015万元,2019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21.24万元。

  2、关联关系

  华东纺织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华东纺织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20年公司预计与华东纺织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260万元。

  (十一)时尚家居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时尚家居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商业办公家具布艺、布艺软饰(窗帘、地毯)、家居用品、床上用品的设计、制造、加工;家装工程的设计、施工;纺织品的设计、生产、销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时尚家居总资产为118.20万元,净资产-452万元,2019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377.50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时尚是阳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时尚家居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20年公司预计与时尚家居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100万元。

  (十二)阳光时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阳光时尚服饰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5010万元

  经营范围:服装、鞋帽、针织品、纺织品、日用百货、皮革制品、首饰、工艺品的网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阳光时尚总资产为5144.86万元,净资产4250.25万元,2019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363.07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时尚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时尚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20年公司预计与阳光时尚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30万元。

  (十三)汇品贸易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汇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纺织品、针织品、服装及服装辅料的销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汇品贸易总资产为758.07万元,净资产159.84万元,2019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27.48万元。

  2、关联关系

  汇品贸易是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汇品贸易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良好。

  4、2020年公司预计与汇品贸易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1.2万元。

  (十四)阳光加油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阳光加油站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华士镇新华路68号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润滑油、燃料油(不含危险品)的销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阳光加油站总资产为796.46万元,净资产378.68万元,2019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127.85万元。

  2、关联关系:阳光加油站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加油站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良好。

  4、2020年公司预计与阳光加油站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400万元。

  (十五)污水处理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工业园区(雷下村)

  注册资本:1489.8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污水综合处理;污水处理技术、运行托管服务;污泥脱水、干化处理服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污水处理公司总资产为6201.35万元,净资产644.45万元,2019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652.20万元。

  2、关联关系

  污水处理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污水处理厂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履约能力良好。

  4、2020年公司预计与污水处理厂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750万元。

  (十六)晨薇生态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新郁路中房6号

  注册资本:9000万元

  经营范围:花卉、林木(不含种子木苗)的研究、开发、种植、销售;中草药的研究、开发、种植;水产的养殖、销售;提供旅游观光服务;园林景观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景区的规划、策划;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雕塑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力工程、消防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幕墙工程、道路养护工程、绿化养护工程、生态环保工程、飞机场及设施工程、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的设计、施工;预制构件安装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厨具、灯具、布艺品、门窗、钢材、日用品、工艺品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晨薇生态总资产为45175.85万元,净资产3953.88万元,2020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956.54万元。

  2、关联关系

  晨薇生态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环生物”)全资子公司,2019年9月19日,四环生物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19]135号),根据《事先告知书》的相关内容,陆克平为四环生物的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四环生物临2019-38号公告)。目前中国证监会尚未作出最终的处罚决定,有关事实及实际控制人的判定以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晨薇生态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履约能力良好。

  4、2020年公司预计与晨薇生态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114.25万元。

  (十七)阳光睿玺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阳光睿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68号3号楼205、206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计算机、智能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工程,电脑图文设计,企业管理,商务咨询,服装服饰的设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元器件、针纺织品、纺织原料、服装鞋帽、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具、化妆品、文体用品、办公用品、珠宝首饰、日用百货,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阳光睿玺总资产为421.8万元,净资产134.3万元,2019年9月至12月净利润为-235.1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睿玺于2019年9月成立,是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睿玺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4、2020年公司预计与阳光睿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5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公司向关联公司销售产品或商品的定价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面料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供用电的价格;根据江阴市物价局规定的工业用蒸汽的价格确定供用汽的价格。

  (二)公司向关联公司采购产品或商品的定价原则: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确定。

  (三)公司向关联公司接受劳务的定价原则:根据劳务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转移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2019年4月28日,公司与阳光大厦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用本公司的房屋。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9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二)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与阳光时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用本公司的房屋。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三)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与华东纺织签订“租赁合同” 租用本公司的房屋。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四)2017年1月1日,公司与海克医疗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用本公司的房屋。于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签订补充协议。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7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五)2018年1月1日,公司与汇品贸易签订“租赁合同” 租用本公司的房屋。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8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月17日止。

  (六)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别与阳光集团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租用阳光集团的土地。2019年12月31日,签订补充协议。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七)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与丰源碳化、胜海实业、阳光服饰、阳光大厦、阳光时尚、时尚家居、阳光生态园、华东纺织、海克医疗、金德冷链、中盛服饰签定《2020年度供用水电框架协议》、《2020年度供用汽框架协议》、《2020年度供用毛纺框架协议》、《2020年度供用面料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分别向其提供生产所需水电、汽、毛纺、面料。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八)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阳光大厦、阳光服饰、阳光加油站、胜海实业分别签定《2020年度餐饮、会务费框架协议》、《2020年度采购原料等框架协议》、《2020年度油类费用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向其购买餐饮、会务费用、原料、油费等。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九)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丰源碳化、华东纺织、污水处理公司、晨薇生态、阳光睿玺分别签定《2020年度劳务服务框架协议》、《2020年度污水处理框架协议》、《2020年度平台服务框架协议》,约定由丰源碳化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向公司提供碳化加工;由华东纺织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向公司提供检测服务;由污水处理公司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向公司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由阳光睿玺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向公司提供平台技术服务。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具体劳务内容及每项服务的费用另行签定协议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向关联公司提供水电、汽、面料、毛纺、办公室出租,主要是因为关联公司一直使用公司提供的水电、汽、面料、毛纺、办公室。

  (二)公司向关联公司接受劳务,主要是接受碳化加工、污水处理、纺织品检测、养护、平台技术服务。

  (三)公司向关联公司租用土地、购买餐饮、会务、原料、汽油等,主要是因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年来一直向关联公司租用土地,及购买餐饮、会务费用、原料、汽油等。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前认可意见书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0-011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新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按照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一)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新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相关规定: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同时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2、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3、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4、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5、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6、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4、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5、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公告    编号:临2020-010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诸旭敏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顾志芳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伍敏

  ■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11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尚需根据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我们事前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并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此次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220           公司简称:江苏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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