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77版)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447.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36.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52%。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追溯重述法
(1)会计差错的形成原因
2015年,上海多媒体、光大富尊和信利光电签署《关于共同投资杭州登虹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投资协议中约定:除因中国证监市场主管部门暂停上市发行工作导致登虹科技无法上市的情形外,若登虹科技在2019年12月31日前无法在中国证券市场(包括新三板)上市,且任意投资人于2020年1月31日前书面提出了回购要求,上海多媒体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按照投资人投资额本金1,500万元加年利率8%(非复利)的价格全额收购投资人持有的登虹科技股权。
(2)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确认股权回购义务产生的预计负债17,765,169.97元。
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就上海多媒体对登虹科技担保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并修改财务报表的相关议案。2019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议案。经董事会、管理层批准,公司以会计差错更正的方式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该事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①对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
②对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
③追溯重述前和追溯重述后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2018年度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4.2 未来适用法
报告期未发生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中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09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定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口径为基础。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935,204.34元。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0,935,204.34元,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366,613.3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6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30%;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40,600,000.0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公司2019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是因为公司在确定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口径为基础,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现阶段经营状况、长远持续发展以及未来资金投入等情况,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计算机视觉行业技术升级迅速,产品更新换代频繁,市场对技术与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公司需要正确判断和及时把握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技术的演进路线,并投入充足的研发力量布局下一代的计算机视觉技术研发,以保障公司技术领先性并获得持久发展。
(二)公司发展阶段
公司专注于计算机视觉领域,为行业提供算法授权及系统解决方案,是全球领先的计算机视觉人工智能企业。公司始终致力于计算机视觉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在全球范围内为智能手机、智能汽车、物联网(IoT)等智能设备提供一站式计算机视觉技术解决方案。公司是以研发和技术为核心驱动力的企业,公司2019年度研发投入为19,615.5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4.75%。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继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投入。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4,477,015.80元,同比增长23.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366,613.34元,同比增长33.52%。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加强,整体财务状况较好。
2020年,公司将充分发挥在智能手机视觉算法产品线比较丰富和领先的优势,进一步提升从单摄摄像头到多摄摄像头的一系列算法能力,持续巩固目前在智能手机行业上的地位;围绕产业发展趋势,积极发力围绕3D视觉传感器TOF相关的解决方案、光学屏下指纹识别解决方案,加大力度投入到屏下亮度环境光传感器芯片(ALS)解决方案等智能手机业务增长点。此外,公司将继续依靠自身对行业演进规律和技术更迭的理解、成熟有效的产品落地能力,大力推进在新行业的落地和发展,从研发、产品、销售等多个方面加大对新产品部门的投入,继续开拓在智能驾驶、智能保险、其他IoT设备等行业的应用。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较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确定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口径为基础。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935,204.34元。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提出了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派发现金红利40,6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30%。本次现金分红水平较低,但系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限定的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实施的较大额度的现金分红,同时也满足《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的规定。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章程》等要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宗旨,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情况及时完善、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为投资者带来持续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回报投资者的初衷,符合《公司章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要求,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分配方案是公司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10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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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杨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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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王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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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何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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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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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1、履职情况
2019年度审计过程中,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同独立董事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进行了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初审意见进行了必要沟通。
2、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
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及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在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立信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鉴于立信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立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立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此次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11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ArcSoft Multimedia Technology Limited(系公司四级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在爱尔兰,以下简称AMTL)《关于申请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函》,AMTL拟对其2019年5月30日出具的《承诺函》中关于虹软(上海)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五级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多媒体)股权转让事项申请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履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Xiangxin Bi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相关内容及履行情况
本公司下设多家境内外子公司,层级较多,并且存在通过境外子公司控股境内子公司架构的情况。为更有效、更便捷地将各级子公司资金归集到上市公司(母公司)层面,公司于2019年开始对子公司架构进行调整,结合发展战略及各子公司职能定位,简化了子公司股权架构。
持有上海多媒体100%股权的股东AMTL于2019年5月30日出具《承诺函》,“本公司作为虹软(上海)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承诺将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持有的上海多媒体的全部股权转让给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上海多媒体将由上市公司五级全资子公司变更为一级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AMTL尚未完成上海多媒体的股权转让,公司已就上海多媒体股权转让方案咨询税务及法务专家、分析财务及税务数据、进行转让成本测算等转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申请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原因
1、公司提供的计算机视觉技术及算法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行业,主要客户包括三星、小米、OPPO、维沃(vivo)等全球知名手机厂商。近年来,随着公司在单一智能手机客户的产品渗透率稳步提升,智能手机视觉解决方案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上市公司(母公司)实现了较好的业绩。2019年度,上市公司(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84.65万元,同比增长40.89%;实现净利润3,770.35万元,同比增长1263.56%(以上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第一季度,上市公司(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92.85万元,同比增长121.35%;实现净利润606.63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907.03万元,同比增加3,513.6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随着计算机视觉技术国内应用场景的发展,由境内的上市公司(母公司)或一级全资子公司签署的销售合同预计将保持稳定增长。目前,上市公司(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其资金储备及预计未来业绩增长情况能够满足未来发展需求,并能够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回报投资者。
2、公司境外子公司AMTL主要从事销售业务,自身资金需求量较小,预计未来没有重大资金需求,不需要通过转让上海多媒体股权至上市公司(母公司)而获取资金。上市公司(母公司)如果此时受让上海多媒体的股权,会向AMTL支付一笔较高金额的股权转让款。由于AMTL上层股东Multimedia Image Solution Limited (以下简称MISL)及MISL上层股东ArcSoft,Inc.均存在累计大额未弥补亏损且短期内无法弥补亏损,AMTL难以将其通过转让上海多媒体股权所获取的资金等在内的相关收益层层向上分配至上市公司(母公司)。
3、在筹划上海多媒体股权转让过程中,经咨询税务及法务专家,AMTL现阶段转让上海多媒体100%股权会带来较高的境外所得税,预计将会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因2019年后美国、百慕大等多国陆续颁布的多项税法规定,公司需要充分评估税务影响,筹划具体转让方式,降低税务成本。
因此,为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AMTL现申请延长原承诺履行期限,AMTL作为上海多媒体的股东,承诺将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持有的上海多媒体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
三、保障措施
AMTL向公司提交了《关于申请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函》,延长承诺履行期限后的承诺为“AMTL作为上海多媒体的股东,承诺将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持有的上海多媒体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公司已聘请税务、法务等专业咨询机构,就上海多媒体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筹划。在延长后的承诺履行期限内,公司将全面评估相关税务风险,合理构架公司业务,最终以较低的税务成本完成转让上海多媒体股权转让承诺。
在延长后的承诺履行期限内,为最大保障上市公司股东的分红权益,公司将对业务架构进行调整优化,并督促其他下属子公司依照其《章程》向上市公司(母公司)进行现金分红。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章程》等要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宗旨,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情况及时完善、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为投资者带来持续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市公司(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其资金储备及预计未来业绩增长情况能够满足未来发展需求,并能够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回报投资者。AMTL申请延长上海多媒体股权转让承诺履行期限,不会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2、目前阶段,如根据AMTL2019年5月30日出具的《承诺函》于2020年6月30日前实施上海多媒体股权转让,将会产生较高金额的境外所得税,预计会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造成一定影响。AMTL申请延长上海多媒体股权转让承诺履行延期,是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角度作出的。
3、上述申请延长承诺履行期限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全资子公司AMTL申请延长上海多媒体股权转让承诺履行期限,是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角度作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AMTL申请延长上海多媒体股权转让承诺履行期限,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的相关规定;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AMTL申请延长上海多媒体股权转让承诺履行期限,是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角度作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虹软科技全资子公司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承诺变更事项无异议,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联席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虹软科技全资子公司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承诺事项变更事项无异议,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延长承诺履行期限专项核查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延长承诺履行期限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12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A幢5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9日
至2020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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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ArcergateCompanyLimited(虹宇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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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841号东方海外大厦18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841号东方海外大厦18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040
电话:021-52980418
传真:021-52980248
联系人:蒿惠美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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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13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80号《关于同意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8.8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28,480,000.00元,由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53,000,000.00元后,将募集资金初始金额人民币1,275,480,000.0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初始金额人民币1,275,48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0,929,165.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4,550,834.47元,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224号《验资报告》验证。后因募集资金印花税减免308,405.42 元,故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308,405.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54,859,239.89 元。
(二)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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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投项目本期支出71,521,916.85元,不包含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57,685,034.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尚未转出。
注2:详见专项报告三、(二)。
注3: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将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印花税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一般户。
注4:募集资金结余金额1,198,188,858.77元,其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982,000,000.00元(详见专项报告三、(三)),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216,188,858.77元(详见专项报告二、(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2019年7月17日,公司和联席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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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521,916.85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7,685,034.0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117,694.34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内容详见2019年8月15日披露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临 2019-00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309号)。公司联席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8月1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7,685,034.0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117,694.34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将上述资金共计61,802,728.34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一般户。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内容详见2019年8月28日披露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临2019-009。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982,000,000.00元。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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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虹软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虹软科技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一)经核查,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虹软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经核查,公司联席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虹软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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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125,485.92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尚未转出,故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未计入本年度投入金额。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本期各募投项目仍处于建设初期。
注5: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收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14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燕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748,582,105.32元,较上年同期末增长125.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99,261,460.32元,较上年同期末增长143.05%。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4,477,015.8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366,613.3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5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回报投资者的初衷,符合《公司章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要求,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19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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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ArcSoft Multimedia Technology Limited申请延长虹软(上海)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承诺履行期限,是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角度作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