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末总股本5,062,182,04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65,545,51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期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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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物产中大是中国供应链集成服务引领者,是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已连续9年位列世界500强,根据《财富》2019年7月22日公布的最新结果,排名大幅提升至249位,是中国具有影响力的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商之一。2019年,公司根据“一体两翼”(供应链集成服务、金融服务、高端实业)发展战略,巩固提升供应链集成服务核心主业的行业龙头位势,加快打造智慧供应链物流体系和特色供应链金融体系两大支撑平台,按照“以供应链思维、做产业链整合、构建物产中大生态圈”的实施路径,努力塑造战略协同、周期对冲、产融互动的产业格局,全面聚焦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努力追求基业长青。
(一)经营模式
1.一大核心主业:供应链集成服务
物产中大供应链集成服务是指在“流通4.0”指引下,依托强大的资源组织、网络渠道、品牌运营等专业优势,紧紧围绕客户的痛点、难点和需求点,通过“五化”(即平台化、集成化、智能化、国际化、金融化)系统能力打造,联动“四流”(即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深化供应链集成服务模式,以金属、化工、能源、汽车等主要产品为载体,为供应链上下游终端客户和产业集群提供原材料采购、加工、分销、出口、物流、金融、信息等高效率的集成服务,并积极实施数字化转型,通过网络协同和数据驱动,打造智慧供应链体系,与产业链上的合作伙伴共建共生共赢的生态圈。
2019年,供应链集成服务板块营业收入3429.77亿元,同比增长18.28%,占集团营业收入95.67%,利润贡献61.94%。其中,金属、能源、化工等生产资料核心品种营业规模均位列全国前三,汽车服务业务在全国汽车经销商集团中位列综合实力排名第八。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基于系统性解决方案的金属供应链集成服务
围绕钢铁全产业链,上游原料端矿石有澳大利亚、巴西、印尼、南非等丰富的国际化采沟渠道;中游链接宝武集团、河钢集团、沙钢集团、鞍钢集团、本钢集团、建龙集团、德龙集团、山东钢铁、日钢集团等共计约80余家长期合作的大型钢厂,形成遍布全国的钢材资源网络;下游围绕中交、中建、中铁、中铁建、国网等核心优质客户,在解决原材料组织、按时保供、物流规划和金融服务等配供配送基础需求之外,与浙江省内外的电梯、家电、汽摩配等若干特色产业集群拥有长期配送服务关系,为大型产业客户及终端产业集群在资源组织、成本控制、库存风险等方面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参与合作大型项目有港珠澳大桥、深中通道、冬奥会延崇高速、吉林丰满抽水蓄能电站重建工程、商合杭高铁、萧山机场三期、杭州东站枢纽、杭绍台智慧高速、杭州地铁、广州地铁、西安地铁、深圳地铁,参与京雄城际铁路、京雄高速等雄安新区大基建建设等,同时市场网络延伸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真正做到“比钢厂更懂市场、比市场更懂钢厂”。
(2)基于贸工一体化的能源供应链集成服务
一方面,通过集购分销为煤企提供毛细血管式的无缝连接服务,上游采购以神华集团、大同煤矿、中煤能源、山西焦煤等大型煤厂为主,通过集成下游订单并在上游集中采购,全年集购比例79%;下游大力开拓终端直接用户,通过加工、物流、金融、信息、配煤等增值服务,将上游资源与下游众多中小用户需求进行链接。另一方面,按照能源贸易+能源实业的战略发展思路,为有效对冲煤炭贸易风险,物产环能通过新建、并购重组等方式扩大热电联产规模,并逐步拓展以垃圾焚烧、污泥处理、生物质发电等为核心技术的热电联产业务,旗下五家热电联产企业年处理污泥85万吨、年消耗生物质燃料22万吨、年供热能力1100万吨,并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绿色清洁能源。
(3)基于垂直产业链整合的化工供应链集成服务
通过“打井式”的垂直产业链整合,做好上游渠道延伸、中游生产主导、下游市场衔接,通过向生产型企业提供原料采购、集中备库、产能提升、成品销售、期现结合、价格管理、供应链物流、供应链金融等供应链服务,从业务经营发展到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从中获得稳定的供应链服务价值收益。聚焦石化产品和农产品主业,该模式在油品、聚酯、聚烯烃、橡胶-轮胎、玉米、大豆等多个行业进行复制,深度整合流通环节,提高盈利质量。目前海宁经编供应链平台、玉米“种植+保险+期货”农业产业化、山东领航轮胎等一批供应链集成服务项目取得良好成效。
(4)基于全生命周期覆盖的汽车供应链集成服务
公司已覆盖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零部件服务、汽车救援与回收拆解、二手车交易、汽车金融等汽车全生命全周期服务产业链。公司重点面向高端汽车品牌消费市场进行并购,打造线上线下一站式汽车新零售平台“车家佳”。已拥有近50个品牌系列的代理权、200多家网点、累计用户规模突破200万;汽车零部件平台正进一步深化供应链平台建设,二手车业务的拍卖规模名列前茅;汽车救援平台在浙江省救援业务市场份额突破50%,整合社会资源,撬动约近千台救援车辆资源。
2.两大支撑平台:智慧供应链物流体系+特色供应链金融体系
(1)智慧供应链物流体系
公司积极构建智慧供应链物流体系,运用物联网技术将终端数据传送到大数据中心,实施监控达成全方位的物联效果,降低供应链集成服务成本,提高利润率,夯实核心主业的行业龙头地位。重点以子公司物产物流为承载主体,其系国家AAAAA级综合物流企业。该体系以“百仓计划”为目标,一方面是以线下大宗生产资料为主的物流基地实体网络布局,另一方面是以线上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持的物流信息平台搭建,延伸智慧供应链物流服务。
物产物流已逐步形成区域联动、网点协同、公铁水衔接的物流网络,2019年物流网点数已达84个,其中34个自控型网点、准入库50个,主要分布在华北、华东和华南等大宗商品核心物流节点区域,综合物流服务量突破3700万吨,较上年增长29%,荣列全国物流50强。物产物流持续推进物流仓储智能化管理模式,以实施管理标准化、装备现代化、运营信息化、决策智能化为目标,打造智能化仓储管理模式,并逐步推广复制到整个物流网络中,支撑“百仓计划”实现。
(2)特色供应链金融体系
一是利用公司信用优势和资金优势提供供应链金融支撑。公司作为全国首家获得双AAA信用评级的地方流通企业,公司获得年授信总额度约1160亿元。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平台财务公司,开展银企战略合作、创新融资方式,使公司整体综合融资成本低于社会平均融资成本。同时,物产融租发挥注册资本在浙江省内位居前列、租赁车辆保有量省内领先的优势,为汽车流通与供应链上下游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支持。
二是发挥现货端产业优势与期货端经验技术为供应链集成服务保驾护航。成员公司立足现货,积极利用期货工具,帮助客户平抑现货商品价格周期波动,稳定主营业务收益。其中,中大期货作为老牌期货公司,在全国设立有28家营业部,为集团内部及产业客户提供产品销售、套保策略、交割服务、风险管理在内的多层次服务,逐渐做强做大橡胶、棉花等优势品种,做市、场外期权等创新业务逐步落地。
三是充分发挥供应链集成服务主业的优势,发展供应链金融。物产化工抓住实体企业需求痛点,利用物联网技术与厂库监管,以合作的经编厂内监管库为触手,搭建园区仓储“蜂巢网络”,开展厂库监管为核心的存货质押业务,解决经编织造迫切的供应链金融需求;物产物流利用深耕物流行业的优势,为供应链上下游客户提供商业保理服务等。
四是利用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上下游成功探索“信用币”机制。物产金属等成员公司将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应收账款平台结合到供应链集成服务中,通过联合上下游客户和金融机构,激活原本沉淀的应收账款的支付与融资属性,大大加强了与上下游客户的合作紧密程度和粘性,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
此外,公司当前立足供应链集成服务引领者的同时,未来朝着产业生态组织者的愿景加快探索。为此,公司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转型升级方向,依托良好的商誉资信和政企合作优势,主动布局了医疗健康、环保公用等“政府有要求、市场有需求、企业有追求”的朝阳性行业,未来拟在若干细分行业打造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供应链+”产业森林体系,通过相关战略性产业并购重组,目前已布局综合医院4家,床位数约2200张;形成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日;未来拟重启数据流,对标国内外拥有强大供应链属性及电商平台的大型企业集团,推动信息化向数据化转型。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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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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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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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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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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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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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16中大债于2019年2月1日支付第三期利息100,500,000.00元;2019年2月1日根据投资者回售情况,兑付债券本金2,990,000,000.00元;2019年3月18日,兑付剩余债券本金10,000,000.00元、兑付剩余债券利息利息41,300.00元,至此全部兑付兑息完毕。
18中大Y1于2019年11月26日支付第一期利息104,000,000.00元。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中大Y1”经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中诚信证评出具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中诚信证评对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在 www.ccxi.com.cn 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19中大01”经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中诚信证评出具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中诚信证评对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在 www.ccxi.com.cn 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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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是公司“数字化转型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公司坚持将高质量发展贯穿始末,按照“稳增长、促改革、优结构、防风险、提质量”的生产经营方针,坚定不移实施“一体两翼”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中国供应链集成服务引领者的目标定位,深入践行“流通4.0”,主要经营指标呈现稳中向好、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超额完成预算要求,经营效益创历史最好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3585.06亿元,同比增长19.45%;利润总额49.00亿元,同比增长7.47%;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4亿元,同比增长14.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20.74亿元,同比增长50.28%。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点工作及亮点:
(一)深入践行“流通4.0”,供应链集成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一是集成效应稳步提升。公司紧紧抓住“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等战略机遇,与15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80多家央企客户建立深层次业务合作关系,全年为400多个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项目提供供应链集成服务,金属、能源、化工、汽车等4大主营品种继续保持全国经销商前列。
二是平台转型持续加快。二手车平台落地省内首单二手车出口业务,累计出口量位列全国前列;救援平台走出浙江省,正式踏上服务全国新征程。消费品板块重点推进线上“热选365商城”线下“热选小店”模式,政企集采营收同比增长96.3%,进口合作品牌超150个。物产化工海宁经编集成服务平台成功入选浙江省七个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物流公司加快实施“百仓计划”,累计形成34个自控型网点、50个准入库的物流网络布局,仓储管理面积超过130万平方米,综合物流服务量超3700万吨。
三是市场拓展内外兼顾。公司积极参与第二届进博会,签约金额4.87亿美元,较去年增长9.19%,签约金额位列省属国企第一位。物产金属全年进口额同比增长34.1%。物产国际全年出口量超200万吨,其中南美区域钢材出口量同比增长22%。
(二)优化业务模式,金融服务和高端实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一是金融服务渐趋回暖。金融板块业务稳步发展,整体业绩较去年有明显提升。公司投资入股湖州银行10%股份,公司商用车业务不断深化与厂商租赁合作。公司证券资管、不良资产、股权投资三大业务新增社会化资产管理规模13.17亿元,同比增长30%。浙油中心与上海期货交易所共同签署《共建长三角期现一体化油气交易市场战略合作协议》,全年实现贸易量3234.6万吨,同比增长50.86%。
二是高端实业稳中有进。实业板块深化提质增效,加大研发投入,一批重大项目按进度建设,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实现量质双增。新嘉爱斯获全国电力行业设备管理与技术创新成果一等奖。德清线缆智能制造基地顺利开工建设,与西安交大联合建设的校企研究院平稳起步;线缆业务销售规模突破30亿大关,进入行业第一梯队。桐乡20万吨/日污水处理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三)持续推进价值创造,上市公司平台作用有效发挥
一是资本运作实现突破。在定增市场投资热度显著降低、财务投资者数量兑减的情况下,公司圆满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逆市足额募集38.15亿元,成为年度A股市场规模最大的地方国企定增项目,得到了市场主流投资机构和产业投资者的高度认可。
二是价值传播精准开展。公司注重严格合规开展信息披露,连续三年荣获信息披露“A”级考评等级,首次荣获“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中国主板上市公司价值百强”。入选“摩根斯坦利中国指数中盘股”和“富时罗素旗舰指数”,有望为公司带来国际化增量资金。
三是“二次混改”持续深化。公司被列为浙江省“改革开放先行地”,“混改3.0”模式获省领导高度肯定,并提交国务院国资委作为省内混改标杆案例。出台《关于成员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公司混改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加强顶层设计,数字化转型取得初步进展
一是顶层规划设计有序推进。公司进一步加大数字化转型力度,多次召开数字化研讨会并设立数字化建设领导小组。顶层规划设计与埃森哲、德勤、毕马威等知名咨询机构进行多轮沟通交流,并形成《集团“十四五”规划暨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咨询项目采购实施方案》。
二是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建设(一期)项目全力推进。依托SAP主数据管理平台,制定并实施了《集团主数据治理规范》,建立了物料、供应商、客户、银行、仓库等7大类主数据标准,实行全公司范围内统一管理。完成SA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升级迭代,目前已经上线试运行。
(五)注重事前防控,风险管理能力巩固加强
一是风控措施持续强化。公司持续开展“11·9风险安全日”主题活动。流通板块进一步加强风险前置管理,出台《关于加强流通板块风险防控的提示性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期现结合业务管理的意见》。
二是审计内控规范开展。公司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公司内控指数排名再进一步,荣获2018浙江上市公司第3名,并再次进入全国上市公司内控百强。
(六)突出精细化管理,管理水平再上台阶
一是降本增效成效明显。公司不断强化成本费用管控,并获得年授信总额度约1160亿元。全年累计发行各类债券128亿元,综合融资成本比去年同期下降1.36个百分点。
二是安全生产总体稳定。公司始终坚持“隐患即事故”和“一切事故皆可预防”的理念,把安全管理的关口主动前移,大力推进安全风险辨识及分级管控,重点企业完成风险分级管控手册的编制。
三是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公司2019年顺利完成党委、董事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经理层、监事会等推选换届工作,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能力。出台《物产中大集团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运用办法(试行)》,切实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4月14日召开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八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九届二次董事会、九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等政策,对公司会计政策作出变更。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物产中大云商有限公司、中大金石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大期货有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物产长乐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物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物产中大公用环境投资有限公司、物产中大欧泰有限公司、浙江物产中大医药有限公司、金华物产中大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物产中大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物产中大国际学院等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董事长:王挺革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 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0-009
物产中大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4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挺革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33,856,811.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027,911,548.09元,按母公司净利润与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原则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2,791,154.8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930,760,982.01元,加上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263,195,482.31元,加上金华医院纳入合并范围,过渡期损益137,216,407.85元转入未分配利润,减去2019年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1,076,670,604.25 元,减去本期支付的永续债利息344,000,000.00元。截至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余额为9,541,567,924.90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564,527,838.76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提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末总股本5,062,182,04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65,545,51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期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8、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2019年度董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长王挺革实发薪酬(含税)为53.71万元;董事、总经理宋宏炯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为67.97万元;副董事长张波实发薪酬(含税)为40.52万元;董事许强实发薪酬(含税)为31.51万元;原董事、总经理周冠女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为60.99万元;原副董事长陈继达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为64.85万元;原董事、副总经理沈光明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为48.36万元。
监事会主席(监事长)刘纯凯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为69.05万元;监事会副主席(副监事长)职工监事徐雨光按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岗位考核发放,实发薪酬(含税)为77.36万元;监事施心逸按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岗位考核发放,实发薪酬(含税)为44.49万元;职工监事胡立松按审计部总经理岗位考核发放,实发薪酬(含税)为78.02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依据公司现行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对照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副总经理王露宁2019年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68.45万元;副总经理高秉学2019年实发薪酬(含税)35.06万元;副总经理周学韬2019年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160.68万元,副总经理李兢2019年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180.34万元,董事会秘书陈海滨2019年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79.42万元,财务总监王奇颖2019年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79.69万元。原总法律顾问龚平2019年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95.96万元。
13、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4、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5、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6、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7、关于拟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促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险期限1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 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0-010
物产中大九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4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杭州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33,856,811.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027,911,548.09元,按母公司净利润与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原则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2,791,154.8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930,760,982.01元,加上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263,195,482.31元,加上金华医院纳入合并范围,过渡期损益137,216,407.85元转入未分配利润,减去2019年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1,076,670,604.25 元,减去本期支付的永续债利息344,000,000.00元。截至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余额为9,541,567,924.90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564,527,838.76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提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末总股本5,062,182,04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65,545,51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期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7、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全体监事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详见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8、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 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0-011
物产中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修订。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变更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在原“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们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及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不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 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0-012
物产中大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浙国资发〔2013〕2号)的规定,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中介机构(包括其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原则上不超过5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超过可连续审计年限上限,因此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其多年来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潘建红,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姓名潘建红,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姓名杨胤,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审计费用112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19年审计费用1333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减少213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4、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5、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6、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7、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22年
9、签字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为葛徐、吴懿忻,2015 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为吴懿忻、王明伟、夏均军, 2016 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为吴懿忻、李斌、王绪, 2017 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为吴懿忻、李斌、王绪,2018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为葛徐、李斌、王绪,2019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为江娟、李斌。
10、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系浙江省国有直属控股企业,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浙国资发〔2013〕2号),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中介机构(包括其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原则上不超过5年。确因申报上市等特殊原因需延长聘用年限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省国资委核准。
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4年中标承担了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至2018年已完成了5年的年报审计工作。考虑到2019年再融资工作进入关键时期,需要原审计机构配合工作,因此公司向浙江省国资委申请续聘一年。2019年10月浙江省国资委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初步确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双方事前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其多年来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不存在以下特殊事项
1、上市公司与前任会计师、前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存在异议;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系主动辞去已承接的审计业务,或已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审计工作即被上市公司解聘;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间距离年度报告披露日较近,审计进度较往年延迟较多,甚至可能影响审计质量和年报按期披露;
4、上市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5、上市公司上一年度触及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等情形;
6、本所认定应予以特别关注的其他情形。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状况,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需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 票反对。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0-013
物产中大关于2019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5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55,499,62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05元,共计募集资金381,527.3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236.00万元(含税)(应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为人民币1,386.00万元,其中本公司已预付保荐费人民币1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80,291.3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于2019年10月3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321.0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9,898.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6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0,254.73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46.1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0,254.7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46.17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60,890.1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1,246.28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等0.11万元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于2019年11月27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于2019年11月27日分别与浙江物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信息)、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于2019年11月27日分别与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集团)、浙江元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投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羊坝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于2019年11月27日分别与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实业)、浙江物产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服务)、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于2019年11月27日分别与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实业)、浙江物产中大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线缆)、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 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差异如下:
1)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9〕9347号鉴证报告,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4,040.79万元,其中线缆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可置换金额为5,956.86万元,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可置换金额为1,437.57万元,城市轨道交通集成服务项目的募集资金可置换金额为16,646.3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646.3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剩余7,394.43万元尚未置换(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日,上述资金均已完成置换)。
2)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尚未支付金额为56.42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是对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融入业务战略和商业模式,建设物产中大统一构架的端到端数字化平台,形成高效数字化的运营新生态。公司募投项目中“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有利于推动公司从战略到运营的全价值链数字化转型,实现交易过程数据共享利用和全面数据可视化。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46.38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物产中大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物产中大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经核查后认为,物产中大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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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尚在建设期。
[注2]:项目尚未开展。
[注3]:项目陆续投入中,不单独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 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0-014
物产中大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担保金额:2020年度上市公司母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95,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80,000.00万元,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5,000.00万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母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50,000.00万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母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中大金石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国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32,800.00万元。2020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总额为5,622,090.00万元的担保;2020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总额63,500.00万元的担保。
●担保金额: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43,484.83万元,其中上市公司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3,057.00万元;上市公司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大金石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浙江中大国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9,100.00万元(2020年4月中大金石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外部股东持有的浙江中大国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1.67%股份,浙江中大国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大金石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588,587.83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2,740.00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 “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以及2020年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如下:
一、2020年度上市公司母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95,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80,000.00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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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母公司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见下表:
公司代码:600704 公司简称:物产中大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