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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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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050

  转债代码:113515         转债简称:高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515         转股简称:高能转股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及经营状况,为加强关联交易规范运作,提高决策管理效率,现对2020年新增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如下:

  一、2020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4月24日以通讯+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凌锦明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系完全的市场行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货款不能收回和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新增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注1:表中所述玉禾田指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注2:为实施内江城乡生活垃圾处理PPP项目,公司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他多家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内江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高能”),旨在发挥各公司项目协同作用,本次新增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内江高能接受玉禾田提供的垃圾清运服务所致。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平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A座1805房

  注册资本:13,84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楼宇清洁服务;物业管理;绿化养护管理;花卉租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高空外墙清洗。(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的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环保工程;生物柴油加工制造;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回收利用处理及相关环保设备制造、销售;白蚁防治、灭治;除虫灭鼠及消毒;室内外空气环境治理。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平

  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65,569.3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9,501.86万元,2019年1-12月实现的营业收入为359,458.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279.06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玉禾田”指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是公司董事凌锦明先生担任董事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在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关联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审查,确保其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玉禾田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长期占用资金并造成坏账的风险。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玉禾田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其提供的垃圾清运服务。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各项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款将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新增预计范围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关于新增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新增预计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与玉禾田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商业交易行为,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

  各项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将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月27日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051

  转债代码:113515         转债简称:高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515         转股简称:高能转股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503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成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高能环境”)于 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根据《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已届满,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将根据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53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30,000股,约占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的0.74%。相关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16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 3月 31日,公司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6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 2016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公告》;

  5、2016 年 5 月 26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6、2016 年 6 月 16日,本公司发布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本次授予的772.3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实际向激励对象190人定向发行386.15万股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根据激励计划,相应调整授予价格为14.13元/股,调整此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72.3 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30,923,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42,756,32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8,166,676 股;

  7、2017 年 4 月 19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股权激励预留部分授予及调整其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3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 50.9523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4.13 元/股。鉴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在回购前实施,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0.9523 万股调整为 101.9046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4.13 元/股调整为 7.0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7年 5月 11 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公告》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名单(调整后)》;

  9、2017 年 6 月 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实际向激励对象 48 人定向发行 136.4 万股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63,21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85,512,64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77,697,352 股;

  10、2017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6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69.2754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7年6 月 22 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 101.9046 万股已全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至662,190,95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85,512,64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76,678,306 股;

  12、2017年7月5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公告》,董事会将根据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68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9.275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6%,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7月 10 日。本次解锁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62,190,95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89,205,40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72,985,552 股;

  13、2018年4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9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28.4292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宜。2018年4月26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5月 3 日。本次解锁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62,190,95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54,377,04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813,908 股;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53人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 167.4708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47人,回购价格为2017年首次回购价格7.04 元/股,回购股数为154.470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6人,回购价格为8.33 元/股,回购股数为13万股。

  若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高能环境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在回购限制性股票完成之前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则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将对此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 7.04 元/股调整为7.01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 8.33 元/股调整为8.3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18年8月31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已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 167.4708 万股已全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2163900),并于2018 年8月31日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至660,516,246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54,377,04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139,200 股;

  15、2019年4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17人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 46.26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12人,回购价格为2018年回购价格7.01元/股,回购股数为40.9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5人,回购价格为2018年回购价格8.30 元/股,回购股数为5.30万股。若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高能环境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在回购限制性股票完成之前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则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将对此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 7.01 元/股调整为6.96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 8.30 元/股调整为8.2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6、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47人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64.66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35人,回购价格为2019年回购价格6.96元/股,回购股数为50.0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12人,回购价格为2019年回购价格8.25元/股,回购股数为14.58万股。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高能环境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在回购限制性股票完成之前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则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将对此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6.96元/股调整为6.89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8.25元/股调整为8.1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5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03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注:上表中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均已根据2015年度至2018年度发生的权益分派实施引起的价格及数量变动进行了相应调整。

  若截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之日,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则授予情况相应调整为:

  ■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

  解锁股票数量变化情况:上表中各数量均已根据2015年度至2018年度发生的权益分派实施引起的股份变动进行了相应调整。

  二、关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为自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锁比例为4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为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当日止,解锁比例50%。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以及《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逐一对照如下:

  ■

  经对照,公司及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对于部分或全部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约定,对其不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

  三、本次可解锁对象和可解锁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153人,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030,000股,占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总股本680,408,291股的0.74%。具体情况如下:

  ■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本次解锁事宜的相关法律程序,尚需向证券交易所办理解锁手续;公司本次解锁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052

  转债代码:113515        转债简称:高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515        转股简称:高能转股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143,000万元,截至2020年4月14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251,018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及2020年度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143,000万元,期限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可以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基本情况:

  ■

  注: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宁夏瑞银铅资源再生有限公司的议案》,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其55%股权。预计公司将在2020年内完成对上述公司的投资事宜。

  上述下属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可预计的担保额度,公司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上述第1-9项担保额度在公司其他资信良好的下属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

  在上述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43,000万元全部实施的情况下,预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5.69%。

  公司将在后续实际发生对上述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沂高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高能”)

  注册资本:12,491.3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新沂市双塘镇袁湖村

  法定代表人:忻研冰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处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市污泥综合利用。

  公司持有新沂高能100% 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临邑高能环境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邑高能”)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恒源街道办事处院内

  法定代表人:赵欣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技术研发、咨询服务;环境卫生管理。

  公司持有临邑高能100% 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乐山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高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犍为县孝姑镇田佳村(新型工业基地孝姑核心区)

  法定代表人:吕美华

  经营范围:与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市政污泥治理处置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承接: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市政污泥的污染治理工程、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市政污泥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市政污泥收运、储存、干化、焚烧、稳定固化、填埋、综合利用以及相关工程设施建设技术咨询服务。

  公司持有乐山高能90% 的股权,乐山高新投犍为基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乐山高能1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四)高能时代环境(滕州)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州高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滕州市木石镇高科技化工园区

  法定代表人:熊辉

  经营范围: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处置方式仅限于精馏处置、焚烧处置):焚烧危险废物7000吨/年 甲醇类残液(甲醇、乙醛、二甲醚等混合物)1万吨/年、醋酸类残液(醋酸、丙酸、丙稀酸等混合物)1万吨/年、焦油类残液(丙酮、醋酸、乙酸甲酯、乙酸乙酯、2-戊酮乙酸酐、乙二醇二乙酸酯等混合物)9000吨/年、焦化苯类残液(苯、二甲苯、四氢化萘、茚满、萘等混合物)5000吨/年、丁辛醇类残液(丁醇、丁醛、辛醇等混合物)8000吨/年、废矿物油3000吨/年(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的范围内经营,有限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生产:1,2-二甲苯596.4吨/年、1,3-二甲苯596.4吨/年、1,4-二甲苯596.4吨/年、正丁醇4724.8吨/年、2-甲基-1-丙醇4724.8吨/年、柴油[闭杯闪点≤60℃]345吨/年、异丁醛635.2吨/年、正丁醛635.2吨/年、乙酸溶液[10%80%]7874.3吨/年、丙酮1159吨/年、乙酸乙酯1159吨/年、乙酸甲酯1159吨/年、丙酸4662.7吨/年、丙烯酸[稳定的]4662.7吨/年、甲醇4190吨/年、二甲醚3421吨/年、乙醛1800吨/年、苯245.5吨/年、萘1832吨/年(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的范围内经营,有限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润滑油。

  公司持有滕州高能100% 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五)杭州结加改性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结加”)

  注册资本:12,946.6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湖塘路1号

  法定代表人:罗亚平

  经营范围:改性粉(硫化橡胶粉)、塑料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收购废旧轮胎、废旧橡胶。

  公司持有杭州结加51% 的股权,自然人罗亚平持有其44.15%的股权,自然人杨志辉持有其4.85%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六)宁夏瑞银铅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银铅资源”)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宁夏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瑞银路

  法定代表人:杨文礼

  经营范围:各类铅蓄电池回收、拆解、熔炼、销售;再生粗铅、精铅、合金铅加工、销售;有色金属贸易;废旧有色金属、废旧黑色金属及其他废旧物资(不含报废汽车)的回收、销售;环保工程施工;环保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

  公司投资前,宁夏瑞银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瑞银铅资源100%的股权,公司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宁夏瑞银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七)靖远宏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靖远宏达”)

  注册资本:7,04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刘川镇南山尾村

  法定代表人:宋建强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不含粮食)、建筑材料(不含木材)、日用百货批发零售;有色金属冶炼废渣综合利用加工销售。

  公司持有靖远宏达50.98%的股权,自然人宋建强持有其30.01%的股权,自然人谭承锋持有其19.01%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八)阳新鹏富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新鹏富”)

  注册资本:3,807.55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阳新县富池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柯朋

  经营范围:危险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及综合利用(危废来源为:含铜、镍表面处理废物、含铜、镍电镀污泥、含铜废物、含镍废物、铜镍冶炼烟道灰,一般工业固废来源为铜冶炼、铅冶炼工业炉渣),危险废弃物、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校企合作服务;产学研服务;实习实训服务等技术服务;金属矿产品、非金属矿产品购销。

  公司持有阳新鹏富60%的股权,自然人柯朋持有其4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九)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环保”)

  注册资本:2,934.275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肃电投永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侧

  法定代表人:李爱杰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矿产品(不含特种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国家限制产品)加工及销售;建筑材料、通用机械、专用设备批发零售。

  公司持有中色环保51%的股权,金昌宏科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其39%的股权,甘肃省高技术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关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考虑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43,000万元的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4月1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251,0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0.20%;经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51,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4.1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444,200万元。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057

  转债代码:113515         转债简称:高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515         转股简称:高能转股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主要经营信息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般规定》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环保服务》的要求,现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及全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2019年度)新增订单情况:

  1.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金额为30.07亿元,其中工程承包类订单24.15亿,投资运营类订单5.92亿;

  2. 按业务板块划分,环境修复领域新增订单9.47亿元;固废处理处置领域中,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类业务新增订单9.68亿元,危废处理处置类业务新增订单3.62亿元,一般工业固废类业务新增订单6.07亿元;其他类业务新增订单1.22亿元。

  3. 上述订单统计不包含公司提供运营服务涉及的订单,如危废处理处置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运营,垃圾填埋场运营、污水处理运营等;公司2019年度运营收入10.87亿元。

  二、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及订单状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共计123.20亿元,其中已履行46.06亿元,尚可履行77.14亿元。

  三、项目运营发电情况

  ■

  注:湖南省岳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于2019年第四季度开始试运营。

  以上数据源自公司的生产经营统计,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058

  转债代码:113515         转债简称:高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515         转股简称:高能转股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信息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般规定》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环保服务》的要求,现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新增订单情况:

  4.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金额为4.01亿元,均为工程承包类订单;

  5. 按业务板块划分,环境修复领域新增订单2.70亿元;固废处理处置领域中,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类业务新增订单0.74亿元,危废处理处置类业务新增订单0.02亿元,一般工业固废类业务新增订单0.37亿元;其他类业务新增订单0.18亿元。

  6. 上述订单统计不包含公司提供运营服务涉及的订单,如危废处理处置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运营,垃圾填埋场运营、污水处理运营等;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运营收入1.40亿元。

  二、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及订单状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共计126.73亿元,其中已履行51.82亿元,尚可履行74.91亿元。

  三、项目运营发电情况

  ■

  注:江苏项目结算至2020年2月29日,广西发电项目尚未进行结算。

  以上数据源自公司的生产经营统计,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053

  转债代码:113515         转债简称:高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515         转股简称:高能转股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 3月 31日,公司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6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 2016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公告》;

  5、2016 年 5 月 26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6、2016 年 6 月 16日,本公司发布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本次授予的772.3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实际向激励对象190人定向发行386.15万股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根据激励计划,相应调整授予价格为14.13元/股,调整此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72.3 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30,923,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42,756,32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8,166,676 股;

  7、2017 年 4 月 19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股权激励预留部分授予及调整其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3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 50.9523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4.13 元/股。鉴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在回购前实施,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0.9523 万股调整为 101.9046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4.13 元/股调整为 7.0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7年 5月 11 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公告》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名单(调整后)》;

  9、2017 年 6 月 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实际向激励对象 48 人定向发行 136.4 万股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63,21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85,512,64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77,697,352 股;

  10、2017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6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69.2754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7年6 月 22 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 101.9046 万股已全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至662,190,95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85,512,64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76,678,306 股;

  12、2017年7月5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公告》,董事会将根据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68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9.275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6%,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7月 10 日。本次解锁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62,190,95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89,205,40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72,985,552股;

  13、2018年4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9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28.4292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宜。2018年4月26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5月 3 日。本次解锁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62,190,95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54,377,04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813,908 股;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53人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 167.4708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47人,回购价格为2017年首次回购价格7.04 元/股,回购股数为154.470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6人,回购价格为8.33 元/股,回购股数为13万股。

  若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高能环境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在回购限制性股票完成之前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则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将对此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 7.04 元/股调整为7.01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 8.33 元/股调整为8.3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18年8月31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已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 167.4708 万股已全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2163900),并于2018 年8月31日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至660,516,24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54,377,04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139,200股;

  15、2019年4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17人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 46.26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12人,回购价格为2018年回购价格7.01元/股,回购股数为40.9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5人,回购价格为2018年回购价格8.30 元/股,回购股数为5.30万股。若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高能环境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在回购限制性股票完成之前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则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将对此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 7.01 元/股调整为6.96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 8.30 元/股调整为8.2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6、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47人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64.66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35人,回购价格为2019年回购价格6.96元/股,回购股数为50.0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12人,回购价格为2019年回购价格8.25元/股,回购股数为14.58万股。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高能环境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在回购限制性股票完成之前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则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将对此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6.96元/股调整为6.89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8.25元/股调整为8.1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5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03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年度考核不达标等原因,不具备解锁资格,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64.6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35人,回购价格为2019年回购价格6.96元/股(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4月26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2019年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回购股数为50.0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12人,回购价格为2019年回购价格8.25元/股,回购股数为14.58万股。

  2、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

  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高能环境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在回购限制性股票完成之前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则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将对此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6.96元/股调整为6.89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8.25元/股调整为8.18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以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680,408,291股为变动前股份总数计算,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2月1日进入转股期,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已于2019年11月20日进入行权期,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4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64.6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35人,回购价格为2019年回购价格6.96元/股,回购股数为50.0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12人,回购价格为2019年回购价格8.25元/股,回购股数为14.58万股。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高能环境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在回购限制性股票完成之前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则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此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6.96元/股调整为6.89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8.25元/股调整为8.18元/股。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0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4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年度考核不达标原因已不符合解锁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4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64.6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35人,回购价格为2019年回购价格6.96元/股,回购股数为50.0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12人,回购价格为2019年回购价格8.25元/股,回购股数为14.58万股。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高能环境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在回购限制性股票完成之前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则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此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6.96元/股调整为6.89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8.25元/股调整为8.18元/股。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本次回购及价格调整事宜的相关法律程序,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054

  转债代码:113515         转债简称:高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515         转股简称:高能转股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64.66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35人,回购价格为2019年回购价格6.96元/股,回购股数为50.0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12人,回购价格为2018年回购价格8.25元/股,回购股数为14.58万股。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高能环境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且在回购限制性股票完成之前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则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将对此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6.96元/股调整为6.89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8.25元/股调整为8.18元/股。

  根据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各项必需事宜。

  有关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事宜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2020年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0年4月28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

  2、申报时间: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6月11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安先生

  4、联系电话:010-85782168

  5、传真号码:010-88233169

  6、邮政编号:100095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月 27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055

  转债代码:113515     转债简称:高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515     转股简称:高能转股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 1-10项议案经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以通讯+现场方式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或同日以通讯+现场方式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公司于2020年4月7日以通讯+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9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1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内容可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8日、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6、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卫国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安先生、黄女士

  电话:010-85782168

  传真:010-88233169

  邮箱:stocks@bgechina.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证券部

  邮编:100095

  公司建议投资者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参加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进入会场,重点地区相关来京人员符合两周隔离要求后进行参会或通过网络方式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056

  转债代码:113515          转债简称:高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515          转股简称:高能转股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

  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投保概述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5、保险期限: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降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 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为其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 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 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全 体监事一致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 的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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