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8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接B188版)

  公司为22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2.36亿元,为“担保资金储备池”预留5亿元额度供公司2020年新增合资合作项目、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外资金需求使用。22家被担保子公司中其他股东无法提供反担保的有三家,分别是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三家子公司资金需求及发展需要,公司将继续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被担保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尽可能压缩担保额度,严格执行贷款审批流程,完善贷款反担保措施,降低担保风险。

  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

  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东壕口村

  法定代表人:齐广和

  经营范围:稀土产品及其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回收与销售。

  2019年度财务数据

  ■

  (二)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李冰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混合稀土贮氢合金材料。高温合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2019年度财务数据

  ■

  (三)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路83号

  法定代表人:李金玲

  经营范围: 各种稀土氧化物、化合物、稀土金属等稀土产品的采购、仓储、销售;冶金、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及合金产品的采购、销售;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采购、销售;稀土行业生产中各类回收产品的采购与销售;稀土精矿、黑色金属矿、钢材、原煤、精煤、粉煤、块煤、焦炭的采购和销售;房屋及机械设备租赁;稀土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铂钯铑贵金属原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度财务数据

  ■

  (四)安徽包钢稀土永磁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万山镇军二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刘义

  经营范围:钕铁硼速凝薄带合金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本企业的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续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度财务数据

  ■

  (五)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中联乌拉山水泥厂以东、纬三路以南,经九路以西,腾亿以北。

  法定代表人:张日辉

  经营范围:本企业自产的稀土产品出口(国家规定的16种出口商品除外)、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进口(国家规定的14种进口商品除外)、稀土及其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分子筛、催化剂的生产与销售。

  2019年度财务数据

  ■

  (六)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延庆区益祥北街3号

  法定代表人:刘义

  经营范围: 生产钕铁硼永磁材料、储氢材料、稀土材料及其合成材料;销售:生产钕铁硼永磁材料、储氢材料、稀土材料及其合成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汽车。

  2019年度财务数据

  ■

  (七)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校园路东39号

  法定代表人:黄绍东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稀土抛光粉、抛光液、抛光膏、稀土、稀土化合物:改善稀土抛光材料表面活性分散剂、消泡剂等化工添加剂。

  2019年度财务数据

  ■

  (八)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景县横德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樊海涛

  经营范围:发动机尾气处理系统设备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组装、销售;稀土基净化催化剂的研发、技术咨询及服务;稀土产品的销售;机动车排气系统零部件生产、销售、金属材料的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度财务数据

  ■

  (九)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哈业脑包镇新光三村

  法定代表人:张日辉

  经营范围:稀土材料的加工及销售,进出口贸易(凭许可证经营),化肥的销售。

  2019年度财务数据

  ■

  (十)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张家营子西北方稀土冶炼厂院内

  法定代表人:余英武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高附加值的稀土产品及进出口业务。

  2019年度财务数据

  ■

  (十一)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综合工业园2号

  法定代表人:王团圆

  经营范围:电机、水泵、发电机、减速机、阀门、风机、空压机、汽车零部件、铸铁、稀土合金系列产品的研发、加工、销售;镁、铝、铁合金系列的加工、销售;煤炭、金属材料、建材、铁矿石、铁粉、焦粉、焦炭的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房租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上述经营项目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度财务数据

  ■

  (十二)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哈业胡同钢铁稀土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日辉

  经营范围:稀土系列产品的研发、加工及销售;塑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氮肥的销售。

  2019年度财务数据

  ■

  (十三)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许涛

  经营范围:稀土生产、加工、销售。

  2019年度财务数据

  ■

  (十四)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靖江市城西大道15号法定代表人:张星

  经营范围: 稀土深加工产品、三基色荧光粉、发光材料、集成电路、光电子器件研究、开发、制造、销售;金属及金属矿销售;电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加工、销售、安装、维修;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019年度财务数据

  ■

  (十五)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一路8号

  法定代表人:刘义

  经营范围:合金新材料、完全降解高分子材料研究、开发;钕铁硼速凝甩带的研发及技术咨询服务;金属制品、真空速凝甩片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核技术除外。

  2019年度财务数据

  ■

  (十六)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四会市大沙镇富溪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冰

  经营范围:储氢合金粉、超薄铜箔加工、销售;金属材料、合金材料、电子材料通讯器材(非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销售及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度财务数据

  ■

  (十七)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星村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金玲

  经营范围:稀土分组、分离产品、稀土金属生产销售,钕铁硼废料加工销售,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2019年度财务数据

  ■

  (十八)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32号

  法定代表人:刘义

  经营范围: 磁性材料产品及中间合金的生产、加工、研发、销售;磁性材料相关设备、磁性材料应用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磁性材料相关产业的投资;磁性材料应用与机械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以及与磁性材料生产和制造相关的进出口业务;稀土产品、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购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2019年度财务数据

  ■

  (十九)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路83号稀土高科403号

  法定代表人:银建伟

  经营范围:生产医用磁共振设备(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获许销售Ⅲ类医疗器械(注射穿刺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手术及急救装置;低温治疗仪器;诊断图像处理软件;介入器材)。Ⅱ类(无创医用传感器,无创监测仪器;便携式超声诊断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X射线透视、摄影附加装置;软件)。一般经营项目:对外进出口贸易、从事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销售,汽车的销售。电磁屏蔽系统及其配套设备的制造、加工、安装、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项目)。

  2019年度财务数据

  ■

  (二十)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临淄区南王镇开发区中心路

  法定代表人:余英武

  经营范围:硝酸镧、硝酸铈、硝酸钕、硝酸镨、硝酸铈铵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稀土富集物及化合物、混合稀土合金产品、稀土抛光粉生产、销售,塑料薄膜加工、销售,二乙烯苯销售,货物进出口;冶金产品、化工产品、机器及塑料设备、仪器仪表、五金配件销售,稀土生产技术咨询服务、稀土技术信息服务、机械及塑料设备维修、房屋及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度财务数据

  ■

  (二十一)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五原县隆兴昌镇新华办事处玻璃厂北

  法定代表人:张日辉

  经营范围:稀土产品生产、加工、销售。

  2019年度财务数据

  ■

  (二十二)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开发区黄河路83号10楼1005房间

  法定代表人:李金玲

  经营范围:脱硝催化剂的研发、生产、销售;环保技术开发、咨询及相关服务;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稀土产品研发及技术转让;稀土产品(不含稀土原材料)的销售;汽车尾气催化剂及其器件研发及技术转让;汽车尾气检测装置销售。

  2019年度财务数据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

  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反担保情况:反担保协议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签订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2家控股子公司以及2020年新增合资合作项目需要,为其提供担保并为“担保资金储备池”预留担保额度,可以保证22家控股子公司及新增合资合作项目资金需求,促进其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时,子公司将提供反担保或其他有效防范担保风险的措施,对子公司贷款担保事项发生时,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且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分别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相应金额的反担保。鉴于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三家子公司其他股东无法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根据三家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发展需要继续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可以保证其发展资金需求,有效降低其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根据被担保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加强调研与风险评估,尽可能压缩担保额度,严格执行融资审批流程,完善融资反担保措施,降低担保风险。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22家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同意为“担保资金储备池”预留担保额度供2020年新增合资合作项目、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外资金需求使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32%。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担保情况;公司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北方稀土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22家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北方01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2020—02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时点余额),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12个月(含)以内的保本浮动收益型和保本保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自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时点余额)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时点余额),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产品类型:12个月(含)以内的保本浮动收益型和保本保收益型。

  风险控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始终把资金安全放在首位,着重考虑收益与风险是否匹配,择优选择理财金融机构及理财产品,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办理理财业务,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情况,强化风险防控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资金来源: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时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委托理财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1.6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5.8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8亿元。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情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以保障日常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影响日常运营和主营业务发展,不会对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发生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北方01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2020—02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9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在此基础上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及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概况

  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992万元,其中坏账准备174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2375万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867万元。

  二、各项资产具体计提情况

  (一)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及应收款项余额和账龄的变化,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计提坏账准备1749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824万元(主要是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营业收入增加,账期内应收账款金额增加),应收票据坏账准备64万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3万元,转回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65万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试,公司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75万元,主要是部分子公司稀土分离产品计提跌价准备1467万元、功能材料计提跌价准备663万元。

  (三)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测试及评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867万元,主要是子公司因厂房设备落后及利用率低等原因,预计进行报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867 万元。

  三、对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9年合并利润总额6992万元。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北方稀土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北方01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2020—023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础信息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公司审计业务由致同所黑龙江分所(以下简称黑龙江分所)具体承办。黑龙江分所于2012年成立,已取得黑龙江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562305)。黑龙江分所注册地址为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五道街16号,目前拥有100余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27人。黑龙江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徐华。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最近一年净增加19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年净减少64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8.36亿元,净资产4856万元。上市公司2018年度报告审计185家,收费总额2.57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80.72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和房地产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为张国涛,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2.签字会计师为王凯峰,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江永辉,系独立复核,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十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目前担任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2753)独立董事。

  上述项目成员最近三年均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即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90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等费用由公司负担。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90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等费用由公司负担。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意见,建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北方稀土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方稀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北方01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0-024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30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除外),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9、10、11、13、14、15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截至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会议登记手续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和在网络投票时段内参加投票的本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除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外,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北方稀土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8:30~11:30,13:30~16:30)

  (四)登记方式: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通过先传真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参会股东务请提供联系电话,以便会务筹备。

  (五)联系人:郭剑   李学峰

  联系电话:0472-2207799   0472-2207788

  传真:0472-2207788

  六、 其他事项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如无特殊情况,公司建议股东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如对本次会议议题有任何疑问,可与公司证券部联系。与会股东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备注:对非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选择一个并打“○”;对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委托人应当按照附件2所示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根据所持股份数在“投票数”栏内填入投票股数,若平均投向各候选人,则在“投票数”栏目内划“○”。委托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对监事候选人的选举议案作为议案组编号。股东应当对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议案组下应选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2名,则该股东对监事选举议案组拥有2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议案组每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2名监事。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该股东在议案组拥有200票的表决权。股东可以以200票为限,对议案组按自己的意愿投票。股东既可以把200票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北方01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2020—025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而进行的相应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及其影响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无重大影响;2019年1月1日,公司未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亦未撤销之前的指定。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公司2018年年末损失准备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情况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新债务重组准则变更及其影响

  2019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规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不再包含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公司对2019年1月1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变更及其影响

  2019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

  (四)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及其影响

  2019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件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二、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而进行的相应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北方01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0-025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般规定》《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八号——有色金属》等规定,现将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10-12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