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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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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

  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4,50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1,350,000元(含税),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12%。该预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中国电研深耕电器产品环境适应性研究,致力于提升我国电器及相关产品质量和技术,围绕电器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检测评价、制造装备、防护材料等关键技术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形成质量技术服务、智能装备、环保涂料及树脂等三大业务领域,为电器产品质量提升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是国内领先的电器行业专业技术服务商。

  作为国家创新型企业,公司建有工业产品环境适应性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国际标准化)、国家日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智能汽车零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12个国家级科技研发和技术服务平台,拥有15个IEC国际标准对接平台和11个国家标准平台,是我国电器行业接轨国际、提高国际话语权的重要支撑平台,亦是国内电器领域领先的应用型研究机构和技术创新平台。

  1、质量技术服务

  在共性技术研究支撑下,通过技术标准创新引领,公司已形成了一站式质量技术服务能力:为电器及相关应用领域提供检测、认证以及相关延伸服务(含标准服务、计量校准、检验、能力验证、实验室技术服务、培训等)。

  2、智能装备

  公司智能装备主要包括家电智能工厂解决方案、励磁装备、新能源电池自动检测系统,其中家电智能工厂解决方案主要包含智能制造与试验装备、定制化零部件两大类型。公司智能制造与试验装备基于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智能传感器、数据采集等技术,自主研制了智能数控钣金设备、真空成型设备、专用发泡设备、智能涂装线、智能装配线、家电智能检测线和试验设备等家电智能生产线相关设备产品,并通过智能电控及管控系统对上述设备进行系统集成,实现家电智能生产线的智能化、自动化运行。对于存在配套零部件采购需求的客户,凭借前期工厂设计及生产线设计的技术及经验优势,公司基于当地市场及生产线特点为客户提供定制化零部件。

  3、环保涂料及树脂

  公司环保涂料及树脂产品主要包括工业用环保型粉末涂料、水性涂料以及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了共性技术研究、关键技术研发、产品开发“三位一体”的研发体系,形成了以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模式。

  第一层:共性技术研究,依托公司多个共性技术研究平台,结合国家战略、行业需求和公司发展需要,开展共性、基础性、前瞻性技术研究,为公司关键技术研发提供技术支撑。

  第二层:关键技术研发,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业务方向成立多个研究所,在共性技术研究基础上,面向市场,研发应用性关键技术,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核心技术。

  第三层:产品开发,依托设立于业务单元内部的技术研发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和关键技术研发成果,及时实施成果转化,开展新产品开发、系列化及技术提升。

  2、采购模式

  质量技术服务经营过程中仅需采购少量的检测、计量用耗材。

  智能装备业务采购包括设备外购件、电气仪表、机械加工组件、通用辅助材料、电子元器件等,根据各具体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定制化采购,同时对于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通用辅助材料,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储备合理库存。

  环保涂料及树脂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基础化工材料,根据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取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原料供应商进行采购。

  3、生产或服务模式

  (1)质量技术服务

  根据客户需求,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制定详细的服务计划,按照计划开展检测、认证、延伸服务等,并记录试验原始数据;根据试验记录进行分析判断,出具服务报告,经审核批准后交给客户。

  (2)智能装备

  需要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包括设计、采购、加工、装配、调试和验收等过程。

  (3)环保涂料及树脂

  环保涂料及树脂包括定制型产品和通用型产品。定制型产品主要按订单生产,通用型产品生产主要以备货型生产为主,根据生产计划实施。

  4、销售模式

  (1)质量技术服务

  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依托公司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和对客户需求的深刻理解,向客户提供满足其需求的服务方案获取客户认可,以及依托公司的品牌公信力、行业影响力和一站式服务能力等获得客户订单。对于政府采购类业务(包括监督抽查、验收等),主要依托公司的综合技术实力以及长期为政府提供监督抽查服务的良好口碑获得认可,成为服务供应商,并通过投标获得业务。

  (2)智能装备

  采取直销模式,获得订单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包括①承接常年稳定客户的订单;②通过客户拜访、行业内部交流、展会、广告、网络推广和口碑传播等方式获得新客户订单;③获取公开的招投标信息或客户发送的招标需求进行投标获取订单。

  (3)环保涂料及树脂

  主要采用直销的模式进行销售,依托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和收集行业企业信息,由销售人员主动对接客户需求获得订单。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质量技术服务

  ①所属细分行业发展阶段及特点

  公司质量技术服务的主要业务来源于检测认证业务。我国检测认证行业起步较晚,早期我国检验检测以国有机构为主,随着改革开放,国家对质量重视程度和消费者对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以及中国制造走向世界,检测认证行业迅速发展,民营机构和外资机构相继进入,市场容量快速扩大。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18年度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报告》,2018年我国检测机构服务收入达2810.5亿元,2014-2018年间年均增长率超过10%。

  《2018年度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检验检测机构共计39,472家,平均每家服务收入约700万元左右;就业人数在100 人以下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占比达到96.33%,绝大多数检验检测机构属于小微型企业,承受风险能力薄弱;从服务半径来看,76.94%的检验检测机构仅为本省区域内提供检验检测服务,“本地化”色彩仍然主流。检验检测业务范围涉及境内外的检验检测机构仅占0.69%,国内机构国际化的水平仍然较低。从商标数量上看,全行业仅750 家机构拥有注册商标,品牌意识不强。

  综上,现阶段我国检测认证行业发展仍不成熟,呈现机构众多、单个机构规模较小、机构综合实力普遍较弱的局面,行业领先企业有望获得更多竞争优势。

  ②所属细分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A.市场准入资质

  检测认证机构开展业务需要获得相应的核准或资质。一般的机构从事检测业务需要取得CMA资质,并获得CNAS认可资质。检测机构从事CCC认证检测业务必须获得国家认监委核准,开展国际认证检测业务需获得国外政府或权威认证机构批准或认可,开展汽车零部件检测业务需获得车企的能力认可,获得政府抽检、电商平台抽检、大企业品控检测业务也必须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认证检测机构需要具备相应的技术人才、检测实验设备、流程管理等综合技术能力,符合相应技术条件才能获得这些资质、认可和授权。

  这些资质和授权的获得,都需要检测认证机构具备较强的综合技术实力,构成了行业的技术门槛。

  B.综合检测技术能力的运用

  为满足客户多样性、一站式的检测认证和质量提升需求,需要检测认证机构具备跨行业、跨专业的技术人才和相应技术能力,透彻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和技术动态,熟悉产品特性,不仅掌握相关检测认证方法,还能够开展质量诊断、提供技术咨询。综合性检测机构能够一站式的满足客户多样性的检测需求,构成了对一般检测机构的技术门槛。

  (2)智能装备

  ①所属细分行业发展阶段及特点

  公司智能装备细分领域主要为电器专用装备制造业。随着国内产业和市场需求向高端化、新品类转型以及“中国制造2025”的推进,专用装备正向自动化、智能化、柔性化发展迈进,更新改造提速,存在较多市场机会。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我国智能制造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智能制造装备和先进工艺在重点行业不断普及。但目前我国制造业尚处于机械化、电气化、自动化、数字化并存,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发展不平衡的阶段,拥有智能制造先进技术装备和具备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企业可获得更多竞争优势。

  在国外,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电器保有量低,现已进入快速普及期,对电器专用装备需求量大幅增加。由于这些国家的工人技术水平有限,对电器专用装备的需求也呈现自动化、易操作、易维护的态势。

  电器专用装备制造业的基本特点是稳定、非标定制、技术含量及技术附加值高。大规模、连续化及精细化生产是电器制造的基本要求,故对装备稳定性和可靠性的要求严格。同时,电器作为人民生活必需品,品类繁多,产品设计迥异,这就要求电器专用装备需要根据产品特征非标定制。电器专用装备是机电一体化程度高、智能化要求日趋强烈的高技术装备,必须由机电加工生产水平较高的专业公司才能研制和生产,因此技术附加值高。

  ②所属细分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A.需要熟知行业技术需求

  要求设备制造商熟悉电器设备的制造工艺、过程、技术要求,按照电器产品特征专门设计所对应要求的装备,还要熟悉所对应工艺的技术,如冰箱制造装备设计需熟悉钣金成型技术、发泡技术、真空成型技术等。

  B.需要多专业技术人才

  智能装备制造需要将精益生产、敏捷制造、网络化协同制造、智能制造等理论与最新的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大数据技术等深度融合,需要具有丰富经验的多专业技术人才做支撑。

  (3)环保涂料及树脂

  ①所属细分行业的发展阶段及特点

  工业涂料行业发展呈现市场空间大、环保涂料和高端涂料需求快速增加的特点。随着我国电器、汽车、建材、高端装备的快速发展,在全球市场的占比越来越高,工业涂料需求量不断增大;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出台和持续推进,“漆改粉”、“漆改水”趋势加快,环保涂料替代空间巨大;随着对表面涂层防护性、装饰性和工艺加工特性等要求的越来越高,高端涂料产品市场快速增长。

  据中国化工学会涂料涂装专业委员会数据统计显示,2018年我国热固性粉末涂料销量176万吨左右,在热固性粉末涂料领域,建材(含暖通)粉末涂料市场份额为20.4%,一般工业用粉末涂料市场份额占21%,家电粉末涂料市场份额占19.7%,其次是家具粉末9.4%,其他应用领域包括功能性(防腐)8.9%、农用工程机械及汽车7.8%、3C产品3.8%。从近年来各领域整体走势上来看,一般工业、功能性(防腐)、 农用工程机械及汽车用粉末涂料的市场份额继续保持增长,传统的建材、家电行业则总体稳定,这些基本与我国下游行业的运行情况及重点领域“漆改粉”趋势相吻合。粉末涂料行业处于不断的转型升级阶段,整体市场容量及新的应用领域的需求不断增加,逐渐形成对于传统溶剂型涂料的替代。

  综合来看,现阶段我国工业涂料行业处于“洗牌”阶段,随着技术的进步、环保要求的提高,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和技术积淀的技术型企业,将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

  ②所属细分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环保涂料及树脂主要服务于大中型工业企业用户,该细分领域的主要技术门槛有:

  A. 产品定制能力。环保涂料及树脂产品应用领域较多,不同用户对产品要求不同,差异性较大,需要针对客户需求进行研发与生产,要求企业有较强的技术储备,大型工业企业客户对产品定制化服务速度有更高要求,需要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生产配套能力和质量管控能力。

  B.产品持续创新能力。环保涂料和树脂企业需要紧密跟随市场,基于行业内对于产品环保性、节能性、功能性等要求,需要对产品持续创新,不断推出新技术新产品以满足市场潜在需求。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质量技术服务

  ①继续保持在技术标准制修订方面的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通过技术标准创新,奠定了公司在电器行业质量技术服务的优势地位。2010年以来,公司累计主持和参与制修订500多项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技术标准创新力度。公司基于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平台发布首个《家用和类似用途皮肤美容器》国家标准;成为企业标准“领跑者”联盟副理事长单位,获得空气净化器、洗衣机、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等10个领域的评估机构资格,并获得2019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杰出贡献奖。

  2019年公司主持和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共计45项,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均具有一定优势,标准化能力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2019年标准制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

  注:1.数据来源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2.上表中国内可比公司包括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华测检测、苏试试验、电科院、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赛宝实验室”)。国际可比公司为瑞士通用公证行(SGS)。

  ②在电器领域检测认证的品牌影响力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公司拥有涉及多个层面的高含金量的重要资质授权,通过开展强制性认证检测、国际认证、国内自愿性认证检测、监督抽查、电商平台抽查、能力验证、品牌商采购验收等业务在中国电器领域建立了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和公信力。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电线电缆、照明电器、玩具、童车4类产品的CCC指定认证机构以及电动自行车产品CCC指定实验室资质;获批成为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制冷空调设备、电机、生活用电器三类产品);获批成为电子电器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国推RoHS认证机构。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在国内获得的检测、认证资质较为齐全,技术能力突出。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获得的国内资质及国际认证情况对比如下:

  ■

  注1:数据来源于国家认监委网站、CNAS网站。

  注2:上表中国内可比公司包括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华测检测、苏试试验、电科院、中国赛宝实验室共计5家公司。国际可比公司为瑞士通用公证行(SGS)。

  ③进一步强化电气领域能力验证服务能力

  公司是电气领域首个被CNAS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通过开发并实施能力验证活动,对电气领域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进行核定与评价,充分体现了公司在电气领域权威的技术实力和行业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扩项评审,此次扩项认可的项目涉及电气领域的材料试验、电学试验、性能测试、电磁兼容、有害物质分析5个子领域,至此,公司已认可项目全部覆盖电气领域的6个子领域,可以为全球电气实验室提供更加完整,更加齐全的一站式服务。

  ④在全球知名制造企业、电商平台及大宗采购企业的认可度进一步增强

  公司和全球范围内主要的知名电器和汽车制造企业(如松下、大金、格力、美的、通用汽车、上海汽车等)、电商平台(如唯品会、苏宁易购等)、电器大宗采购企业(如万科、恒大等)均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获得这些企业的认可,充分体现了公司的技术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了北汽、威马等车企,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名创优品、网易严选等知名品牌的认可,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扩大了公司电器、汽车两大领域的行业影响力,是为数不多的同时获得政府及以上组织高度认可的检测认证机构之一。

  (2)智能装备

  ①继续强化各细分领域智能装备的领先地位

  公司是2017年国家工信部确定推荐的第一批23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之一,是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广东省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家电智能工厂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报告期内,先后与日本Sharp、美国惠而浦、德国博世、欧洲Gorenje等国际知名企业签订了家电智能装备合同。

  公司为国内外发电厂提供发电机智能化励磁系统,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励磁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前两位。报告期内,首次成功为行业提供300MW等级抽水蓄能励磁装备。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新能源电池自动检测系统提供者,客户包括比亚迪、国轩高科、天津力神、宁德时代和宁德新能源等国内主流电池厂商。报告期内,公司首次为动力电池行业批量提供串联化成分容新装备,该产品既可保证充放电电流一致性,又能帮助用户节能降本增效,得到用户肯定。

  ②继续强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地位

  公司依靠完整的产业链服务能力,为企业提供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研发设计服务。凭借优异的质量和良好的服务,公司服务于国内各大家电企业的同时对外输出家电制造技术,产品出口至“一带一路”沿线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完成印度HAVELLS司空调器智能化工厂和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该工厂成为印度空调行业样板工程;顺利完成埃及ELA公司EMC试验室项目,这是埃及多年来第一家EMC实验室;励磁装备首次进入阿根廷市场,签订了阿根廷最大水电站的励磁装备合同。

  (3)环保涂料及树脂

  ①继续保持整体技术水平在行业的领先地位

  公司是中国粉末涂料及其关键材料聚酯树脂行业综合技术能力领先企业,在国内率先开发粉末涂料,聚酯树脂技术是“国家863计划”科研成果,技术水平为国际先进,建有广东省新型涂料研究开发重点实验室、广东省低碳环保工业涂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在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是中国化工学会涂料涂装专业委员会(粉末涂料)副主任委员单位、广东省粉末涂料产业联盟理事长、广东省涂料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涂料及树脂承担多项政府研发项目,获省部级科技二等奖一项,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②继续保持较强的市场地位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环保涂料制造商,多个产品获评“广东省名牌产品”、“中国粉末涂料十大特色产品”等殊荣;公司聚酯树脂产量多年来位居国内前五位,与行业内领先企业建立了长久的合作机制,多次获评“最佳供应商”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高速卷钢彩涂粉末涂料在国内首次实现批量应用,增强了公司行业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聚酯树脂克服产能瓶颈,产量约5万吨,预计继续位居前五位,2020年公司立沙岛产业基地一期投产后,预计产量将增加4万吨。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质量技术服务

  随着国家对绿色环保、生命健康、5G、互联网、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军民融合等的重视,不断拓宽检测的发展空间,形成了很多新的检测业务。报告期内,医疗器械、轨道交通、航天航空材料、环境监测、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装置、生物医药、适老产品、通信、军工产品、软件评估、信息安全评价等新的检测产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随着无线通讯、传感、智能识别、大数据所属技术的不断融合发展以及国家和消费者对绿色环保的关注,推动了电器产品技术的不断升级,电器产品向“智能”、“互联”、“可靠”、“健康”、“绿色”方向发展,汽车向“智能互联”、“新能源”方向发展,而质量技术服务的技术发展伴随着产品技术的不断发展而发展。报告期内,各个检测认证机构都在大力推进智能产品的评价技术、软件功能安全评价技术、产品信息安全评价技术、健康电器产品抗菌、防霉等功能的评价技术等新技术的发展,并转化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

  以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符合全球技术发展方向和消费趋势,获得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因此可以预期这些将持续发展并成为体现服务机构实力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2)智能装备

  智能制造可有效提升制造业价值链,而工业互联网是实现智能制造的关键基础设施。2018年6月12日,国家工信部公示了《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拟支持项目》,表明工业互联网进入了实质发展阶段。

  工业大数据将成为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核心。基于大数据的工业智能将带来更多服务型应用场景。正在快速形成的基于工业数据的故障诊断及预测性维护就是典型的服务型应用场景。这种服务场景通过对生产线的监测和历史数据进行处理并存储后,进行基于人工智能的预测性分析,对企业给出维护建议并对生产进行实时预警。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在智能制造的推进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智能制造工程实施三年以来,我国顶层规划、试点示范、标准体系建设有效推进,全社会智能制造的氛围逐步形成。根据中国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发布的《中国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市场研究报告2018年》显示,2017年,中国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市场规模达1,280亿元,同比增长20.8%;2018年市场规模约为1,560亿元,同比增长21.9%。

  得益于用户数字化建设的持续推进,用于研发、物流、服务等环节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也在加强,相关环节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的应用比例有所提升。根据中国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统计数据显示,排名前五位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的是:柔性装配系统、加工环节数字化系统、智能输送系统、智能仓储系统以及企业资源计划(ERP),占比分别为18%、13%、10%、9%、8%。

  智能制造未来发展趋势有:智能机器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相互间协调运作与竞争;人机一体化一方面突出人在制造系统中的核心地位,同时在智能机器的配合下,更好地发挥出人的潜能;结合虚拟现实技术,以超柔性以及学习能力与自我维护能力提升智能制造系统能力。

  (3)环保涂料及树脂

  环保涂料作为环境友好型涂料,近几年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主要新技术的发展方向包括节能、环保、功能化、对于溶剂型涂料的替代等方面。节能化包括快速固化、低温固化产品的研发技术,逐步将粉末涂料固化温度由180℃~200℃降低到120℃~140℃,达到节能的目的。环保化的技术包括开发环保型固化剂、环保型聚酯树脂以及环保型粉末涂料的技术。

  功能化以及对于溶剂型涂料的替代是粉末涂料未来发展的趋势,包括过氧化物固化、UV(辐照)固化等新型粉末涂料技术的研发、耐腐蚀粉末涂料、汽车领域粉末涂料的研发、卷材用粉末涂料、集装箱粉末涂料、MDF用粉末涂料、超耐候热转印粉末涂料、氟碳粉末涂料等方面,达到提升粉末涂料的综合性能,形成对于溶剂型涂料的替代,扩大粉末涂料的应用领域的目的。水性工业涂料作为环保性涂料,其发展方向与粉末涂料类似。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中国电研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狠抓战略落地,加大科技创新,各项工作稳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加快,科技经营发展再上新台阶,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经营业绩连续四年创历史新高。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52亿元,较上年增加5.95%,实现净利润2.5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51%。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详情请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1”。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 1 户,具体合并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2019 年年度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0-006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9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16日《关于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2号)核准,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500,00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减承销费人民币66,474,056.6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873,025,943.40元,于 2019年10月31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开立的(3602072229201140663)募集资金专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开立的(628872433688)募集资金专户和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开立的(999005900510606)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008086_A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9,020,000.00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09,020,000.00元,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1,436,678.34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相关产品人民币58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5,359,386.28元。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人民币20,905.89万元,截至2019年12月 31日累计已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0,902.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公司2019年4月24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于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的议案》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检测”)为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和广州擎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擎天材料”)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2019年12月本公司及威凯检测与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及威凯检测与中信建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及擎天材料、擎天材料东莞分公司与中信建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 2019年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5,050,895.86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008086_A03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12月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与项目资金安排相匹配、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80,000,000.00元。2019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收到投资收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无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国电研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电研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中国电研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0-007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5,348,072.8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4,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1,350,000元(含税),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12%。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赠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毕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现金分红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0-008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研”或“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测试,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并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二)资产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和不良存货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应收款项,按“三阶段”法进行计提,即: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新能源汽车行业受补贴退坡影响,行业现金流紧张,公司部分动力电池客户的财务状况出现恶化。其中,对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本年新增应收账款3,94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有2,619万元账款已过收款期,1,327万元未到收款期,在对该客户的信用及财务状况进行审慎评估后,以比较谨慎的比例计提2,366万元坏账准备。

  综合上述情况,本公司在 2019 年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人民币 6,917.29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按照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352.24万元人民币 。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价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以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按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政策,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608.34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二)本次核销的资产

  公司2019年度核销资产金额1,064.96万元,其中,母公司中国电研对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核销89万元。本次核销应收款项1,000.96万元,存货64.0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和转回或转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减少公司2019 度利润总额4,040.20万元,占本期利润总额14.57%;本次核销资产合计减少公司 2019 度利润总额21.41万元,占本期利润总额0.08%。

  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1. 公司已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宜,向我们提供了详细资料,并向我们做了充分的说明,为我们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帮助。

  2.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0-009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电研”或“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5,050,895.86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8.79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5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人民币66,474,056.60(不含增值税)元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873,025,943.4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1日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 61008086-A04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19年12 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项目主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19-011)。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时间将按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和项目进展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登记程序,并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业务发展的预期,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 设。截至 2019年12月30日,中国电研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65,050,895.86元,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008086-A03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元

  ■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65,050,895.86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5,050,895.8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国电研的上述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中国电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0日的前期投入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建投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等相关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中国电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己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中国电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008086-A03号)。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0-010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电研”或“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投项目实施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该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由项目组或者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二)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三)财务部按月编制当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抄送保荐机构。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四)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本次募投项目。

  (五)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四、上网公告文件

  1.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0-011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年审及内控审计机构,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其签订业务约定书,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有关报酬。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000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389,256.39万元,净资产47,094.16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收费总额33,404.48万元,资产均值5,669.00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第一签字会计师章晓亮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0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20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高科技、制造业、建筑及房地产、医疗医药及消费品等行业的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宁宁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22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工程建筑、房地产、工业制造、清洁能源、高科技等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拟第二签字会计师杨丽智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10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9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IPO审计和中国的央企、国企年报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安永华明签订业务约定书,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有关报酬。2019年度公司向安永华明支付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年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可以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其签订业务约定书,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有关报酬。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 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0-012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结合过去日常关联交易与未来的经营合作情况,预计公司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形,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租赁资产、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的关联交易。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次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同意预计新增的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国机集团及下属企业、单位

  1)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2)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单位①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单位

  ■

  ②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③武汉电器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④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

  ■

  ⑤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企业、单位

  ■

  ⑥天津电气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⑦中国机械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企业、单位

  ■

  ⑧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企业、单位

  ■

  广东擎天粤鼎模具有限公司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位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位

  (1) 国机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定义第一条规定;

  (2) 国机集团的下属企业、单位包括: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电器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电气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为国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定义第七条规定。

  2. 广东擎天粤鼎模具有限公司

  公司的副总经理陈传好为广东擎天粤鼎模具有限公司董事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定义第七条规定。

  3.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位

  (1)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9.64%。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定义第五条规定;

  (2)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单位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定义第七条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存在采购商品、接收劳务及租赁资产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并采用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按照项目进度进行付款。待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存在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并采用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按照项目进度进行收款。待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从关联人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是按照市场价格或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确定,一般不高于市场交易价格,因此有利于降低公司的交易成本。此外借助关联人所在地区的团队与资源,可解决距离产生的效率问题,更好为所在地的客户服务,进而推广现有业务。

  因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可与关联人在产业链上存在互补关系,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有助于加强对市场的影响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因此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租赁资产、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与关联方间接受劳务和提供劳务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人间的交易是以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按照项目进度进行付款。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业务所占比重较小,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2.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0-013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下午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1栋以现场、视频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惠芳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04,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1,350,000元(含税),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12%。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赠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研2019年年度报告》及《中国电研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有效,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研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和《中国电研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0-014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25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5日

  至2020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公告已分别于2020年4月7日、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送达公司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1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399

  联系电话:020-89050837

  联系人:孙溢、陈净仪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二、

  三、

  四、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128                                                公司简称:中国电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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