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提供担保将更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发展,可进一步促进其提升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担保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担保行为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润邦股份”)全资子公司南通润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环境”)参与投资设立的并购基金--南通润浦环保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润禾环境出资33.33%,以下简称“润浦环保”)持有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绿怡”)10%的股权。
为抓住危废市场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满足吴江绿怡的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为吴江绿怡提供相关担保额度3,000万元,用于公司为吴江绿怡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反担保措施及其他情况说明:吴江绿怡控股股东苏州工业园区荣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望实业”)将其所持的吴江绿怡12.25%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参考吴江绿怡最近一次股权转让价格,吴江绿怡整体估值为24,500万元,折算出荣望实业拟用以提供反担保的吴江绿怡股权价值为3,001.25万元。荣望实业已就上述反担保措施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
鉴于吴江绿怡控股股东荣望实业担保能力有限,其提供担保难以获得相关融资机构的认可。另外,吴江绿怡其他法人股东上海紫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朴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铭旺景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招华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合伙企业,其合伙协议中均有约定合伙企业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故吴江绿怡其他股东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同比例担保。
因公司副总裁章智军担任吴江绿怡的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吴江绿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梨路798号
3、法定代表人:许建荣
4、注册资本:204.0816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危险废物经营(按有效许可证项目);固废物焚烧、废品、废旧金属回收;木制品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成立日期:2001年1月17日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润禾环境参与投资设立的并购基金--南通润浦环保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吴江绿怡10%的股权。
8、吴江绿怡的股东结构
■
9、最近两年财务状况:
单位:元
■
10、其他情况说明:吴江绿怡控股股东荣望实业将其所持的吴江绿怡12.25%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吴江绿怡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三、担保具体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合计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
3、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新增的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574,2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344,492.1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4.44%和131.37%。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0,382.76万元。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度为931,500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4.26%和355.22%。(以上计算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按照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吴江绿怡控股股东荣望实业所提供的反担保措施,并结合吴江绿怡的企业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采取的相关反担保措施能完全覆盖公司对吴江绿怡所提供的担保额度,反担保措施具体、充分。公司本次为吴江绿怡提供关联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吴江绿怡开展业务、加快拓展市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吴江绿怡经营情况稳定,同时吴江绿怡控股股东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其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各公司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吴江绿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吴江绿怡生产经营正常,发展前景较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被担保对象控股股东将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吴江绿怡提供关联担保是为了满足吴江绿怡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供担保将更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发展,可进一步促进其提升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担保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担保行为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7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因经营发展及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孙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综合授信(包括增加的授信额度及续作的授信额度)。
公司上述授信额度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授权董事长或控股子、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7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币种)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中短期投资品种,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理财产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币种,使用外币进行理财时按照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进行额度统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拟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中短期投资品种。上述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单个中短期投资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三年。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投资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6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3.09%。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交易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相关风险
(1)尽管主要投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
(2)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且投资种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投资低风险中短期理财产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共计购买理财产品38笔,已获收益207.69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理财产品余额为4,500万元。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为提升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运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币种)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中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中短期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理财产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币种)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8号《关于核准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王春山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批准,本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向王春山等发行269,840,975股股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36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3月26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及相关公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672,447,760股变更为942,288,73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72,447,760元变更为942,288,735元。
鉴于上述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同时结合监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如下条款进行修订: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核准变更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即收入准则变更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修订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0 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7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1,000万美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为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对公司业务及财务核算较为熟悉,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收费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徐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2、人员信息
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志伟,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9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王志伟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超,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3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孙超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业务信息
致同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8.3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28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85家,收费总额2.57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志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1年,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超从事证券服务业务7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闫磊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磊,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志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超、质量控制复核人闫磊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致同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吴建先生,独立董事葛仕福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谢贵兴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建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议、沈蓉、葛仕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1,368.89万元,较2018年度上升18.02%;营业利润9,888.96万元,较2018年度上升130.28%;利润总额16,246.56万元,较2018年度上升26.2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28.96万元,较2018年度上升114.26%。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卡哥特科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预计公司与卡哥特科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为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为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十一、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0年 5月19日召开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 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2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9号公司会议室。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提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9、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第7项提案《关于预计公司与卡哥特科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股东China Cran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须回避表决,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与卡哥特科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China Cran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就《关于预计公司与卡哥特科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预计公司与卡哥特科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为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4、《关于公司为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5、《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
16、《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提案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第5项、第7至10项、第13至16项提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9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不迟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五点到达本公司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0100206
传真号码:0513-80100206
电子邮箱:rbgf@rainbowco.com.cn
联系人姓名:刘聪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9号
邮政编码:226010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3。
2、投票简称:“润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性质(限售股或非限售流通股):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签发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依据本授权委托书下表所示的投票意见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同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指示表
■
说明: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如未在上表中明确具体投票指示的,应当在本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是否授权由委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敏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1,368.89万元,较2018年度上升18.02%;营业利润9,888.96万元,较2018年度上升130.28%;利润总额16,246.56万元,较2018年度上升26.2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28.96万元,较2018年度上升114.26%。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贯彻执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卡哥特科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预计公司与卡哥特科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对其提供担保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各公司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绿怡”)经营情况稳定,同时吴江绿怡控股股东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其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吴江绿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为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综合授信。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理财产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币种)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制订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与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