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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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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的中成药生产行业,拥有通过GMP认证的硬胶囊剂、合剂、颗粒剂、凝胶剂、片剂、糖浆剂、酒剂、露剂等八个剂型生产线及中药饮片A线、B线两条饮片生产线。主要从事泌尿系统疾病类、妇科类及其他病因复杂类疾病用药的中成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产品。

  目前公司拥有药品生产批件50余个,独家品种13个,主导产品坤泰胶囊、宁泌泰胶囊、苦参凝胶、夏枯草口服液均为国内独家品种;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一直致力于产品的研发,建立了阶梯式的研发项目结构,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公司通过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开拓业务,收入来源主要为药品销售收入。

  公司长期致力于应用现代科技理念与成果,依托贵州省丰富的中药材资源,研究和开发“说得清、道得明”的现代中药。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颁布和实施,“两票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政策的持续推进,医药行业在结构调整中不断优化发展的新格局正逐步形成,业内企业之间优胜劣汰的分化趋势更加明显。同时省级医保目录调整、药品招标的力度加大,三明模式的全国推行,制药企业既遇到更多新困难新挑战,也面临通过变革与创新攻坚克难实现新突破新发展的重大机遇。公司始终坚持致力于应用现代科技理念与成果,依托贵州省丰富的中药材资源,研究和开发“说得清、道得明”的现代中药。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333.75万元,同比增长11.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42.22万元,同比增长0.63%。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和财会〔2019〕9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和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 2019 年1 月 1 日之后的交易。

  3、财务报表列报: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修订,拆分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部分利润表项目列报行次。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将报告期内新设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坤立舒苦参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大伦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8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0年4月24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62号22楼(近龙华中路,绿地缤纷城)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含委托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龙其武先生、独立董事罗建光先生因工作安排冲突,分别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季维嘉女士、独立董事钟承江先生代表出席及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董大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在董事会的正确指引下,公司经理层紧密围绕公司战略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年度经营计划,用心经营,改进策略,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企业会计核算、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中,一是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在准则实施日,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二是财务报表格式调整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三是新收入准则变更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以上会计政策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前后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51)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52)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董大伦先生、王金华先生、王文意先生在该议案表决中进行了回避。

  6、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审计结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结合2020年度经营计划,对2020年度营业收入、利润、资金流量等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除2019年支付1,692.12万元用于公司股份回购外,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现金红利含税金额共计1,148.93万元,股份回购支付金额及现金红利金额合计2,841.05万元,占2019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3.2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5)。

  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980,058.31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进一步明确的2020年经营计划,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由人民币4.00亿元调整为6.00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开展项目建设,保证公司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具体贷款机构、贷款主体、贷款金额、担保条件、期限、利率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商定及签订的协议为准。在上述贷款额度内,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董大伦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及用信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提高审计质量,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58)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59)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拟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主要职能机构包括证券部 、审计部、总经理办公室、贵阳制造中心、技术中心、物资采购中心、处方药事业部、OTC事业部、商务运营中心、市场监管部、营销发展中心、人力资源中心、信息化中心、财务中心、资金运营中心、法务系统、行政中心、工程建设中心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5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22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1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702.0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732.7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69.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7CDA40222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述5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专户为329.35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专户为366.85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专户为497.90万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专户为135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专户为15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将工行乌当支行专户中的余额(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另一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52050152360000000206)中,并已办理完工行乌当支行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告编号:2018-034)。

  注1: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终止了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注2: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主要建设项目内容由“扩建中药提取生产线及中药制剂生产线并增加相应的配套设施”变更为“对老厂区现有中药提取生产线及新厂区中药制剂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并建设产能供给保障中心”。由于建设内容调整,项目投资规模由原来的9,958万元变更为5,501万元。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经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18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4,457万元投资于新项目“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期为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实用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主要建设项目内容发生变更,已于2019年10月开立新的募投专户管理“凝胶剂及合剂生产建设项目”,由原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5801转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4079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

  2018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停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暂停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在贵阳市乌当区水田镇定扒村实施的“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在现有已于2015年10月投入运营的GMP制剂车间(贵州省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天园区高新北路3号)附近重新选择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址(公告编号:2018-016)。

  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公告编号:2019-005);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20)。

  此次项目变更涉及金额5,838.68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0.42%。

  2、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

  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公告编号:2019-005);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20)。

  2019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4,457万元投资于新项目“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告编号:2019-080);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90)。

  此次项目变更涉及金额9,958.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4.37%。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19年6月延期至2020年12月(公告编号2019-00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截至2017年5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并出具的[XYZH/2017CDA40283]《鉴证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5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款项合计19,367,321.45元。

  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9,367,321.45元。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已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资金19,367,321.45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017年12月,公司从募集资金中提取3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归还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000.00元,具体如下:

  2018年1月19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00.00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告编号:2018-004);

  2018年4月20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9,000,000.00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告编号:2018-032);

  2018年5月7日至5月8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000.00元分次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告编号:2018-038)。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使用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变更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公告编号:2019-005),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2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2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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