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1132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矿山、建筑及筑路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筛分机械(大型直线振动筛、圆振动筛、高频振动细筛、温热物料振动筛、多单元组合振动筛)、破碎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给料机、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线(PC线)、砂石骨料生产线、建筑垃圾生产线、沥青混凝土回收料分离设备(RAP料分离设备)、餐厨垃圾预处理成套设备及其他选矿设备等三十几个系列、千余种规格,在煤炭、冶金、矿山、筑路、建筑工业化、餐厨预处理等领域中占有明显的优势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公司属于工程机械制造行业企业,行业的周期性比较明显,和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环保政策及产能宏观调控等方面紧密相关。报告期内,国内经济形势稳中向好,公司振动筛等产品的销售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在装配式建筑领域,受我国建筑工业化的积极政策影响,公司生产的混凝土预制构件成套设备实现多台套销售。公司不断加大研发力度,不断推出新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三、10。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19年1月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234,733,721.89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34,733,721.89元、应收票据-8,102,168.56 元、应收款项融资7,965,171.00元、应收账款-2,213,304.11元、其他应收款-648,341.02元、其他流动资产241,565.65元、递延所得税资产418,250.48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2,274,616.70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2,072,096.85元、盈余公积为-202,519.85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64,209.86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19年1月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198,380,006.82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98,380,006.82元、应收票据-7,932,168.56元、应收款项融资7,795,171.00元、应收账款-1,835,113.57元、其他应收款-652,041.02元、其他流动资产241,565.65元、递延所得税资产357,387.98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2,025,198.52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1,822,678.67元、盈余公积为-202,519.85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中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经本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中财会【2019】16号、财会【2017】7号、财会【2017】8号、财会【2017】9号、财会【2017】14 号经本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会议批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重股份”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11点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10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苏明丽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周继伟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2,151,305.73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952,154.90元。2019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141,051.7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 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14,105.17元;截至2019年 12 月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8,671,670.02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1,1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386,79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工作和约定责任,公司拟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9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海通证券关于鞍重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9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八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0年度将向公司关联方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厂房等金额不超过2,300,000元。
杨永柱先生系鞍重股份的控股股东,同时持有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的99.02%股份,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保持现有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拟通过由杨永柱先生、温萍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合同终止执行的议案》;
由于混凝土(砼)预制结构件生产线的技术等方面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公司与美好建设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美好建设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建设”)签订的《混凝土(砼)预制结构件生产线设备购销合同》中的PC生产线技术已经无法满足客户方的需求。经公司与美好建设协商一致,拟终止混凝土(砼)预制结构件生产线设备购销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合同终止执行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拟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鞍重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年4月2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 2020 年5月20日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 5 月 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0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月 20日9:15-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5月 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 5月15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 5月15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聘用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重大合同终止执行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0年4月28日登载于公司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4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即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 10 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该项提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8:00至9: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5月19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公司证券部,邮编114051(信函请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张锡刚收,并请注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二)邮政编码:114051
(三)联系电话:0412-5213058
(四)指定传真:0412-5213058
(五)电子邮箱:aszk@aszkjqc.com
(六)联 系 人:张锡刚、张钰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 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拟参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附件二:授权委托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67”,投票简称为“鞍重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 台(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拟与关联方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山华夏”)发生租赁厂房的日常关联交易。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涛先生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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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q单位:人民币 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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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京山县京山经济开发区轻机大道与景观大道交汇处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京山县京山经济开发区轻机大道与景观大道交汇处
(5)法定代表人:刘敏
(6)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8213165789333
(8)主营业务: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已发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杨永柱(99.02%股权)、武汉苏域东明新能源有限公司(0.98%股权)。
(10)历史沿革、基本财务数据:
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21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
京山华夏2019年度的营业收入为:202万元,净利润:34 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 4835.58万元;截止2020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 4826.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杨永柱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持有公司574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86%。同时持有京山华夏的99.02%股份,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市公司对上述关联方支付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
2、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预计的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2,151,305.73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952,154.90元。2019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141,051.7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 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14,105.17元;截至2019年 12 月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8,671,670.02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1,1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386,79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 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项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报表进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要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财会【2019】16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求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的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会【2017】7号、财会【2017】8号、财会【2017】9号、财会【2017】14 号文件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其他求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的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各项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调整以下主要财务报表的列报: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增加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使用权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合同负债”、“租赁负债”、“专项储备”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列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二)公司按照财会【2017】7号、财会【2017】8号、财会【2017】9号、财会【2017】14 号文件规定执行会计政策。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1、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下转B06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