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实业”)和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发展公司”)均是栖霞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独立董事认可,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继续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关联董事江劲松先生、范业铭先生、徐水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茅宁先生、耿强先生、柳世平女士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为:此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一)被担保人情况介绍
1、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251号
法定代表人:江劲松
成立日期:1993年9月7日
营业期限:1993年9月7日至2024年8月19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照明灯具、金属材料、百货销售;室内装饰设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上述2018年度相关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2、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马群科技园内
法定代表人:何勇智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2日
营业期限:2006年11月22日至2026年11月21日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销售;门窗及其他住宅部分配件销售、安装、售后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材实业是栖霞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栖霞集团持有其100%的股权。
(2)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上述2018年度相关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3、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9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马群科技园内
法定代表人:袁翠玲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2日
营业期限:2006年11月22日至2026年11月21日
经营范围:新型建材产品的研发、检测、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科技发展公司是栖霞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栖霞集团持有其100%的股权。
(2)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上述2018年度相关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栖霞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60,85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7%;建材实业和科技发展公司均是栖霞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栖霞集团持有其100%的股权。
■
三、关联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着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与控股股东南京栖霞集团一直互相提供债务担保。
2020年1月,经栖霞集团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为本公司(含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授权额度为50亿元人民币。
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为栖霞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提供担保的总授权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担保授权(签署担保合同)的时间截至2020年6月30日。
本着公平的原则,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为栖霞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提供担保的总授权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担保授权(签署担保合同)的时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栖霞集团将对本公司的上述债务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
具体授权担保额度如下:
■
四、董事会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对等的基础上进行的。公司董事会对栖霞集团、建材实业、科技发展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认为三家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债务,对三家公司的担保不会给上市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4月23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4.77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61.37%:其中:为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0.4亿元人民币,为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担保4.5亿元和0.9亿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2.977亿元人民币,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南京星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6亿元人民币,未有逾期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截止2020年4月23日,控股股东栖霞集团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9.86亿元人民币。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文件;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20-022
债券简称:18栖建01 债券代码:143540
债券简称:19栖建01 债券代码:155143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在授权范围内为苏州星州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星州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在公司所持的股权比例范围内,为苏州星州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授权额度,担保授权(签署担保合同)的时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截止2020年4月23日,本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本公司的参股孙公司苏州星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星州”)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并由股东方提供担保。本公司持有苏州星州49%的股权。
为支持苏州星州的发展,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公司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范围内,可以签署为苏州星州提供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担保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本次授权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在授权范围内为苏州星州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星州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虎丘路388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汤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市政基础设施及公用配套设施工发建设;实业投资;房产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股东出资情况:上海驿岛置业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苏州栖霞分别持有苏州星州51%和49%的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苏州星州的资产总额为409,981,391.38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49,968,882.48元人民币,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为-31,117.52元人民币(上述2019年度相关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止2020年3月31日,苏州星州的资产总额为409,469,432.35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49,398,699.73元人民币,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为-570,182.75元人民币(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苏州星州负责开发建设的苏地2019-WG-27号地块目前处于前期规划阶段,未实现盈利。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公司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范围内,可以签署为苏州星州提供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担保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本次授权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苏州星州是苏地2019-WG-27号地块的开发主体,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项目建设资金系其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在所持股权比例范围内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苏州星州经营情况正常,信用良好,本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4月23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4.77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61.37%:其中:为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0.4亿元人民币,为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担保4.5亿元和0.9亿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2.977亿元人民币,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南京星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6亿元人民币,未有逾期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20-023
债券简称:18栖建01 债券代码:143540
债券简称:19栖建01 债券代码:155143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为偿还已发行的公司债券,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人民币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债券发行价格或其确定方式/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三)本次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票面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的安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五)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南京栖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等监管机构认可的条款以及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全权办理。
(七)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调离。
(八)本次的承销方式、上市安排、决议有效期等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止。
三、发行的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19年度、2018年度、 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0]2050号、中汇会审[2019]1445 号、中汇会审[2018]204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2020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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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2017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未发生变化。
2018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8年3月,公司在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南京星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100%。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9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9年8月末,公司子公司南京栖霞物业公司以0.0001万元受让顾小松与丹阳五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南京世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故自2019年9月1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9年11月,公司与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南京星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股权作价300万元转让给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19年11月30日。自2019年12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9年7月,公司与南京金基通产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南京星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9年6月,公司子公司无锡栖霞建设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栖霞建设有限公司、无锡卓辰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无锡新硕置业有限公司,其中无锡栖霞建设有限公司出资5,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00%;无锡锡山栖霞建设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0.00%;无锡卓辰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9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9.00%。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9年11月,公司子公司苏州栖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0万元设立苏州星州置业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0年一季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0年3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苏州栖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有的苏州星州置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上海驿岛置业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2,600万元人民币。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驿岛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苏州栖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苏州星州不再是苏州栖霞的控股子公司。自2020年3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三)最近三年内进行过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
无。
(四)简要的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
近年来公司资产规模呈逐年上升趋势。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534,227.34万元、1,630,621.87万元、2,059,562.53万元和2,023,342.29万元。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资产分别为1,274,802.10万元、1,364,922.40万元、1,767,712.39万元和1,746,650.67万元,占比分别为83.09%、83.71%、85.83%及86.33%,与近年来公司资产规模相匹配,整体呈逐年攀升趋势。公司近三年及一期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59,425.24万元、265,699.47万元、291,850.14万元和276,691.62万元,占比分别为16.91%、16.29%、14.17%和13.67%,公司非流动资产也随着资产规模的增长呈整体增长为正常趋势。
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
随着公司资产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负债总额也呈逐年增长趋势。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149,383.12万元、1,263,721.46万元、1,655,823.68万元和1,613,781.80万元。公司流动负债分别575,608.81万元、651,860.21万元、1,056,249.43万元和1,170,955.07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50.08%、51.58%、63.79%和72.56%。截至2019年末,流动负债主要为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四者之和占流动负债合计为91.77%。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两者之和占非流动负债合计为99.49%。
(2)现金流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
2019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25,095.10万元,同比下降221%,主要是因为2019年本期新增土地储备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2019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18,634.48万元,主要是因为赎回私募基金及收回棕榈股份股权转让预付款所致。
2019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51,786.06万元,主要是因为偿还到期银行借款减少及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现金增加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21、2.09、1.67和1.49,速动比率分别为0.31、0.47、0.39和0.35。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92%、77.50%、80.40%和79.80%。公司流动比率逐年下降,速动比率略有波动,总体稳定,短期偿债能力较好。资产负债率合理,总体稳定,公司经营稳健。
(4)近三年的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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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06亿元,同比减少1.47%;实现利润总额4.34亿元,同比增加37.33%;实现净利润3.01亿元,同比增加37.4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8亿元,同比增加36.98%。总体来说,公司过去三年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
2020年,在市场调整和资金面趋紧的双重压力下,公司将全力以赴做好楼盘销售工作,力争把握市场节奏,加大营销力度,推动销售回款。南京的星叶欢乐城项目和参股的江北栖樾府项目(江北新区G07地块)及无锡的天樾府项目将首次开盘,公司将针对项目特点,整合销售资源,拓宽销售渠道,创新销售模式,加快新老项目的销售进度。公司将持续提升公司对持有物业的招商和运营能力。继续做好存量的持有物业的招租工作;推进南京枫情水岸教育一条街和南京上城风景、苏州、无锡三个星叶生活广场的运营水平。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最近一期末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8.77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46.51%:其中:为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0.4亿元人民币,为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担保4.5亿元和0.9亿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2.977亿元人民币,未有逾期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除此以外,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报告期内银行按揭担保发生额208,524.00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累计银行按揭担保余额为208,627.00万元。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20-024
债券简称:18栖建01 债券代码:143540
债券简称:19栖建01 债券代码:155143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及2019年9月19日分别发布了《关
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4.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01月0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01月0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财政部2019年新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三个行项目;
(2)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3)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4)2019年本公司执行新金融资产准则,“其他应收款”项目中的“应收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其他应付款”项目中的“应付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参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不追溯调整比较数据。
2、合并利润表
(1)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增加“专项储备”列项目。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变更
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三)债务重组准则变更
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四)收入准则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
2. 会计准则变更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20-025
债券简称:18栖建01 债券代码:143540
债券简称:19栖建01 债券代码:155143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4月24日,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支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2020年度续聘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以下简称“中汇江苏分所”)承办。
分支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
成立日期:2014年3月3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大厂西厂门街道太子山路56-1号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中汇首席合伙人余强,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1,389人,合伙人6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77人(近一年新增64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403人。
3.业务规模
中汇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60,5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1,9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431万元,净资产金额8,746万元。2018年共承办62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主要行业涵盖金融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资产均值约53.41亿元,年报收费总额共计6,816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2017-2019年)中汇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无刑事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三)审计收费
各年度审计报酬均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由中汇与公司协商确定。
参考上述定价原则,公司 2019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与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酬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2019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认为:中汇具备证券、期货业务审计执业资格,执业水平良好,勤勉尽责,熟悉公司经营业务,在担任公司 2019 年的审计机构期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基于上述判断,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支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2020年度续聘的议案》:续聘中汇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