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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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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7、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3日,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制度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马良北路341号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确认2019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确认2019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确定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11、《关于确定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第12个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2/3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

  2020年05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13:30-17:00)。

  (2)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05月13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来信请寄: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马良北路341号(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邮编:413001(信函上注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联系地址: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马良北路341号(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413001

  联系电话:0737-2218141

  传 真: 0737-4322165

  联系邮箱:44241428@qq.com、liutuofu@yj-cn.com

  联系人:邱辉、刘托夫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0年5月13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4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附件3: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43”,投票简称为“宇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计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审计报告》,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03,327.81元,提取盈余公积金后,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累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01,096,910.33元。

  公司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045,476.97元,提取盈余公积金后,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累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16,716,119.29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累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01,096,910.33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并综合考虑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含税)0.5元,共计5,0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二、其他说明

  1、公司现金分红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之下提出,预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本次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等。

  综上所述,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该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等因素,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公司现金分红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之下提出,预案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05号文核准,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发行,其中社会公众投资者认缴本公司公开发行的2,500万股A股股票,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44,02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907.31万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1,117.69万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290.1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827.56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11月26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8)110013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9年12月31日,A股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共计人民币844.31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921.42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633.41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288.01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6,921.42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按公司分级审批权限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或其他有权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资阳支行(账号191202302920005287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资阳支行(账号4305016762050000036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账号439899991010003083517)等银行开设了3个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由子公司宇晶机器(长沙)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账号368150100100260033)开设了1个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及银行理财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900万元。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8年12月21日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资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资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11月25日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子公司宇晶机器(长沙)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签署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长、总经理杨宇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宇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宇红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此,公司及董事会谨向杨宇红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杨佳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杨佳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杨佳葳先生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经了解,杨佳葳先生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总经理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简历

  杨佳葳先生,198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康奈尔大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0年4月加入宇晶有限,历任应用工程师、研究所副所长、研究所所长、总经理助理,公司研发总监。201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到目前,杨佳葳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杨宇红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财务总监杨宇霞女士为姑侄关系。除此之外,杨佳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佳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为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有良好的合作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可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可观、真实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0年报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

  (二)人员信息

  ■

  (三)业务信息

  ■

  (四)执业信息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五)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 年4 月24日召开第八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0 年度审计费用将在2019 年的费用基础上根据业务情况进行小幅度调整。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2020年度公司拟用公司房产、土地作为抵押担保及公司董事长杨宇红先生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 万元的授信,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在此期间,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抵押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授信金额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抵押担保协议或抵押担保文件约定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2020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二年;

  2、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3、公司向中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资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4、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2020年度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为36,000.00万元,以上授信公司拟用房产证号为:湘(2018)益阳市不动产权第0006414号湘、(2018)益阳市不动产权第0026689号、(2018)益阳市不动产权第0026690号、(2018)益阳市不动产权第0026691号、(2018)益阳市不动产权第0026692号、(2018)益阳市不动产权第0026694号、(2018)益阳市不动产权第0026695号、(2018)益阳市不动产权第0026696号、(2018)益阳市不动产权第0026697号、(2018)益阳市不动产权第0026698号、(2018)益阳市不动产权第0026699号、(2018)益阳市不动产权第0026700号、(2018)益阳市不动产权第0026701号、益房权证资阳字第712007798号、益房权证资阳字第712007800号、益房权证资阳字第712007802号、益房权证资阳字第712007803号、益房权证资阳字第712007804号;土地权证号为:益国用(2012)第D00312号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担保。公司董事长杨宇红先生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以上授信方案以及抵押担保事宜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二、抵押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为公司2020年拟以土地、房产为抵押担保,计划向银行申请的授信,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授信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最终实际抵押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抵押事项以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实际发生的抵押金额和期限,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三、具体执行授权

  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的银行融资综合授信及抵押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需要具体负责执行,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融资授信及抵押担保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以上述土地、房产为抵押以及公司董事长杨宇红先生为公司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有利于公司获得生产经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解决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上述银行授信及担保方案有利于公司获得生产经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以及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长杨宇红先生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在抵押担保期限内,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拟用土地、房产做抵押担保以及公司董事长杨宇红先生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抵押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用土地及房产作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的金额为0元。2020年公司拟用土地、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及公司董事长杨宇红先生拟为公司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36,000万元,占2019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784,264,168.82元的45.90%。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地址及修改《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住所,由“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马良北路341号”变更为“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01号”。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因公司住所的变更,董事会同意对原《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马良北路341号   邮政编码:413001

  现修订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01号   邮政编码:413001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3、债务重组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4、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公司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 16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公司依据以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合并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要求,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债务重组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要求,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四)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均属于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会计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与益阳市创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创鑫建投”)签署《工业厂房转让合同》,拟将位于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贺家桥北路以东、关籁路以南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其该土地上的房屋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为10680.8 m2)转让给创鑫建投,经双方协商达成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38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该资产处置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包括签署《工业厂房转让合同》、办理资产转让手续等与该资产转让相关的事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的议案》。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交易事项不需要其他审批,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益阳市创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二级机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055839903U

  3、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肖友秋

  5、成立日期:2012-11-01

  6、公司住所:益阳市资阳区马良安居小区21栋

  7、经营范围:投资长春经济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维护、绿化、亮化,道路维护及地下管网建设及给排水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土地开发;投资长春经济开发区的标准厂房建设、与基础设施相关的招商引资业务;长春经济开发区内的土地经营。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一)标的资产概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情况

  ■

  2、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所有权情况

  ■

  注:该房屋建筑物含地上四层及地下室一层,总建筑面积为10680.8m2,其中第一层为2532.83 m2,第二层为2517.22 m2,第三层为2553.36 m2,第四层为2517.22 m2,地下室一层560.17 m2(无产权证)。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出让方):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益阳市创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转让资产

  本次资产转让的对象为甲方合法拥有的位于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贺家桥北路以东、关籁路以南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建(构)筑物。

  (三)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资产转让的交易价格以上述转让资产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确定为人民币 1,380.00 万元(大写:壹仟叁佰捌拾万元整)。

  (四)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资产转让价款按以下方式进行支付:

  1、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资产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 690.00 万元,大写:陆佰玖拾万元整);

  2、转让资产办理完毕权属变更登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资产转让价款的剩余50%(即人民币 690.00 万元,大写:陆佰玖拾万元整)。

  (五) 转让资产移交和权属变更

  协议生效后,乙方立即启动办理转让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在三个月内办妥厂房的产权登记过户手续。

  (六)税费的负担

  交易过程中的所得税、费,甲乙双方各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和承担。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厂房不涉及业务、人员的转移,不存在其他安排。

  六、本次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的目的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公司的战略发展。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经营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2、该项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基准,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资产出售扣除相关税费后,公司可以实现一定的资产处置收益,对公司 2020 年度损益不构成较大影响。

  七、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转让是以双方协商确认的价格转让,保证了交易的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厂房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转让标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本次资产出售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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