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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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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2.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2.3 公司负责人吴晓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情况说明:

  (1)总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6日办理完毕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不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8.4万股的回购注销工作,公 司 总 股 本 由 6,793,974,970 股变更为6,793,590,97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84、087、089,2020-020号公告)。

  (2)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43.8846%的股份;不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43.8870%的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质押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3月31日,广汇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947,036,544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66.6209%,占公司总股本的28.6599%。

  2.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以及国际油价暴跌等因素影响,全球宏观经济下行风险加剧,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第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下降6.8%,制造业PMI大幅下降至35.7%后,重回荣枯线以上,供需基本面持续宽松,市场呈现持续低迷状态。

  2月以来,新冠疫情全球蔓延导致国内外需求骤然萎缩,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急剧下跌,多数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效益恢复增长面临巨大压力,公司主动响应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生产经营工作始终处于可控、在控状态,未发生停工停产的情形,各生产单位都在采取有效措施,总体运行保持平稳状态。虽然3月份月度净利润比2月份有明显回升,但整体一季度与上年同期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0,418,703,159.85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7%;实现营业收入3,114,376,488.5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371,135.3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1,175,357.6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3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8,091,663.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51%。

  截至3月26日,公司各生产单位已全面恢复至满负荷生产状态,当前能源化工产品市场价格已处于相对低位,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市场需求将逐步得到有效恢复,或将推动能源化工产品市场价格逐步回升修复。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各生产经营板块具体情况如下:

  (一)天然气板块

  一季度,国际天然气整体需求增速下滑,总供应量增长超过总需求增长,天然气价格创历史新低;国内天然气行业上下游均延期复工,各地交通出现不同程度管制,下游需求降至低位,全国LNG均价同比下跌1164元/吨,跌幅25.25%,环比下跌559元/吨,跌幅13.91%。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所减弱,下游需求逐步回暖,LNG出厂价格出现反弹。

  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各地区人员流动及危化品车辆运输的管控力度加强,公司LNG产品主要销售区域多条道路暂时封闭,部分加气站点临时关闭或限时营业,加气量大幅下滑,致使LNG运输和销售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科学组织生产,加强安全环保、装置运行、设备管理的联动协管,密切关注疆内外市场变化,做好价格管控,一季度天然气板块具体生产运营情况如下:

  1.自产气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2月份主动降低哈密新能源工厂、吉木乃工厂生产负荷,哈密新能源工厂按照安全设施新规范升级改造,提高设备自动化水平,扎实开展节能降耗,LNG产量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吉木乃工厂受市场需求低迷及产品运输困难的影响,产量同比下降33.33%。1-3月,公司自产LNG销量25,017.63万方,同比下降11.97%。3月26日已实现工厂满负荷运行,LNG销售已恢复至正常销售水平。

  2.贸易气方面:报告期内,国贸公司全面分析国际LNG市场变化,紧抓国际油价暴跌契机,有效利用与道达尔等油气生产商的长期购销协议,灵动结合现货采购方式,持续控制LNG上游采购成本,扩大国内外贸易利差,同时积极开发华东区域城市燃气市场,做好市场终端开发,提升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报告期内,除2月份接卸受阻外,启东LNG接收站一季度安全靠泊LNG外轮共计3艘次,累计接卸LNG17.62万吨,累计出库22.29万吨。公司实现外购气销量31,260.18万方,同比下降1.05%。

  ■

  (二)煤化工板块

  一季度,国内煤化工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同时新冠疫情导致需求全面疲弱,物流运输困难急剧加重,叠加下游需求恢复不及预期,产品供需基本面矛盾进一步激化。甲醇方面:一季度,国内甲醇期货价格中枢不断下挫,而进口货源数量不减,港口库存持续高位,甲醇市场价格大幅走跌,全国甲醇均价同比下跌16.51%。煤焦油方面: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连续下调,油品需求持续疲软,中温煤焦油市场弱势下跌,国内煤基油品均价同比下跌26.66%。

  1. 哈密新能源公司

  报告期内,哈密新能源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环保工作,强化风险管控,加强生产工艺优化,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结合疫情情况适时调整工厂生产负荷。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甲醇产量为26.98万吨,同比下降4.6%;销量25.99万吨,同比下降3.67%。

  2020年2月11日,哈密新能源公司紧急设计投建产能一期为1千吨/年的次氯酸钠消毒液项目,4天建成产出合格产品“广汇牌次氯酸钠消毒液”。报告期内,公司向辖区内企业和社会捐赠次氯酸钠消毒液108吨,被哈密市人民政府纳入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物资生产供应企业。

  2. 清洁炼化公司

  一季度,清洁炼化公司“1000万吨/年煤炭分级提质清洁利用项目”一期炭化三个生产系列已全部投入运行。报告期末,公司生产负荷已恢复到疫前水平。一季度煤基油品产量16.24万吨,同比增长74.62%;销量10.92万吨,同比增长39.82%。

  3. 化工销售公司

  化工销售公司积极应对煤化工产品价格下跌影响,制定疫情期间出库激励政策,密切跟踪下游客户复工情况,确保产品库存合理、可控。公司精准研判市场,把握市场先机,对主要产品进行策略性销售,提前锁定销售价格及利润,实现销售效益最大化。

  ■

  (注:煤化工板块不包括化工销售贸易量)

  (三)煤炭板块

  一季度,全国煤矿保持正常作业,进口供应有序释放,内外补充供应仍以宽松为主,因产地环保、安检形势严峻等因素影响,煤价支撑较强,整体呈现偏强运行。随着煤炭供给侧改革和产能结构的调整,国际原油与煤炭价格走势相关性逐渐走弱,未对公司煤炭销售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国内煤炭价格均价同比下跌5.56%。

  报告期内,矿业公司积极组织生产,严格管控成本,全力做好市场开发和提质煤储、掺、运、销工作,稳步开拓川渝云贵等新区域。根据各区域客户实际情况,公司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有效利用红淖铁路开通后的运输优势,以煤炭保障供应为基础条件与多家客户达成销售合作。一季度,公司原煤产量144.93万吨,同比增长14.41%;煤炭销量325.35万吨,同比增长54.51%。其中:原煤销售量同比增长30.20%,提质煤销售量同比增长93.00%。

  ■

  (注:原煤产销量均不含煤化工项目自用煤量)

  (四)加强项目前期管理,提高管理质量,科学把控建设节奏

  此次疫情期间针对区域人员流动以及道路运输监管的管控力度不断加强,对公司在建项目造成一定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内供应链物流受阻;二是部分施工企业工人返工受阻;三是部分在建项目的材料供应商及招标工作有所滞后,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导致延期供货。针对当前严峻形势,公司积极稳妥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复工,做到疫情防控与项目建设两手抓;及时了解国家产业政策,统筹实施项目评估,合理规划项目资金,适当把控项目建设进度。

  1.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LNG接收站及配套终端设施建设项目

  (1)三期2#16万立方米储罐:截至报告期末,项目累计完成93%的总工程量,正在进行珍珠岩填充,配套消防系统施工。项目现场施工人员原计划2月3日进场施工,受疫情影响,项目整体工期延后1个月,公司已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增加施工人员、协调施工工序衔接等措施,全力保证工期。

  (2)5#20万立方米储罐:报告期内,项目于2020年1月22日收到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LNG分销转运站扩建5#20万m3LNG储罐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试桩、桩基检测,以及场地换填工作。

  (3)LNG气化及配套海水取排水项目: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99%左右;110KV变电所主体已完成,准备送电调试;装饰装修工作、室外地坪浇筑、装置区设备(除增压泵)安装保冷均已完成;工艺管道基本完成;配套海水取排水项目完成整体施工,目前正在进行尾向处理。

  (4)启通天然气管线项目:截至报告期末,项目管道焊接累计完成99.98公里,防腐施工累计完成99.89公里,累计完成99.9%的总工程量。启东首末站、分输站及5间阀室完成土建施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

  2.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

  红淖铁路于2019年1月1日开通进入试运营阶段,项目规划建设六个装车站点,分别是白石湖东煤炭快装系统(原煤)、淖毛湖车站货场(普货)、下马崖高站台(大宗商品)、清洁炼化提质煤快装系统、信汇峡危化品装车站和淖毛湖集装箱货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陆续投入4个装车站点运行,信汇峡危化品装车站和淖毛湖集装箱货场正在筹建过程中。上述装车站点的陆续投运,大力提高红淖铁路的运输效率,增加了红淖铁路的货物发运品种和发运量,有效地节省了运输成本。

  铁路公司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加强煤炭、化工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重点地区疫情防控期间的物资供应安全,在疫情特殊时期发挥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连续平稳运行,完成39742辆运输,货物发运量达270.10万吨,同比增长148.67%。其中,2月23日单日装车数580辆,发运量达4万吨,创运营开通以来铁路单日发运量新高。

  3.硫化工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4万吨/年DMDS联产1万吨/年DMSO项目一期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二甲基二硫1606吨,纯度稳定在99.8%以上,硫醚品质达到98%以上,精硫醇纯度大幅提升至96%以上。硫化工公司以提产能、降消耗为核心,积极推进技改攻坚工作,严控生产工艺指标,确保装置连续稳定运行。

  4.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开发项目

  目前项目区块仍主要处于天然气勘探评价和稠油试采阶段,天然气投入正常生产并已产生稳定的现金流。现有总井数54口,其中:油井29口,气井25口。自2013年6月19日,主块天然气顺利投产并从哈国斋桑输送至吉木乃LNG工厂,目前25口气井正常开井生产16口,日产气97.60万方,平均单井日产气6.10万方。一季度,受下游工厂生产负荷降低影响,生产天然气0.79亿方,项目累计生产和输送天然气30.16亿方,区块稠油仍然处于试采测试阶段。

  5.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40万吨乙二醇项目

  报告期内,项目新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然资源局临时用地合同手续。截至报告期末,项目现场乙二醇装置区、DMO装置区、机电仪维修车间、循环水站、气体净化与分离等主要装置区厂房基础施工进入收尾阶段,正在进行设备基础施工。

  6.宏汇煤炭分级提质清洁利用项目

  报告期内,宏汇项目为系统装置恢复试生产开展准备工作,保证系统装置按生产组织计划恢复试生产。项目取得了嘉峪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意见书》,验收合格;取得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完善系统恢复试生产的安全作业标准、危险源辨识和开工方案;完成系统恢复试生产的全部各类生产原辅料采购招标工作。

  (五)再融资项目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09号),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73、2017-080、2018-039号公告)2019年3月19日,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票面利率6.8%。

  公司于2020年2月7日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 广能 01”公司债券不调整票面利率的公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 广能 01”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24、2020-025),回售实施完毕后,“19广能01”公司债券回售金额为0元,故债券数量不变,仍为500,000手(1手为10张,每张面值100元)。

  (六)疫情重点保障工作

  一季度,公司在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努力克服疫情对生产、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影响,通过扎实的安全部署举措,确保下属各产业单位均无一停工情形发生。公司生产的主营业务产品煤炭、天然气及以甲醇为主的煤化工产品等,均为能源类民生保障用品,哈密市人民政府已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物资生产供应有关事宜的函》(哈政函【2020】19号),明确将公司列为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物资生产供应企业。

  为进一步以实际行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鉴于消毒液为疫情防控日常生活必需品之一,公司除了确保主营业务产品的正常生产、供应以外,全体人员夜以继日,合理优化配方,利用现有煤化工项目生产基础设施,新建了次氯酸钠消毒液产品的生产线和灌装包装线,已成功生产出合格产品“广汇牌次氯酸钠消毒液”,主动供应配置各种浓度且供多行业使用的消毒液产品。本次氯酸钠消毒液项目主要包含自动称重式灌装机、配置槽、搅拌器、输送泵、脱盐水制备装置等,设计产能第一阶段为1000 吨/年,预期未来可达10000 吨/年,产品满足GB19106-2013《次氯酸钠》A-Ⅲ型各项指标,不仅适用于一般工业,同时适用于环境消毒、杀菌及水处理等领域。

  本项目已取得伊吾县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伊危经字【2020】000002)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消毒液产品卫生许可证》(证书编号:新卫消证字【2020】第0014 号),即时可批量生产次氯酸钠消毒液产品,持续向当地居民、企业供应以作日常防疫之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晓勇

  日期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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