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钱建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伟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伟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建中
日期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后续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和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9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建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汇得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9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汇得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4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0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自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 “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2、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确认收入。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时间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与收入相关的准则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这两项准则分别规范不同类型的收入,并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在现行准则下,公司应当首先根据交易的性质判断其适用的准则范围,再按照不同的准则要求相应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2、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准。
收入的确认标准由“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变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这是新收入准则理论基础的重大变化。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经评估,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属 于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